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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飞羽面上闪过一丝得色,傲然道:“那当然了,我喜欢的女人,自然是天下最漂亮的女人了!”
“不过……”天刀缓缓转过头看着傲飞羽,轻声道:“她好像并不喜欢你!”
傲飞羽面色一滞,随后面上堆满怒容,沉声道:“这个贱人,最终有一天我会让她心甘情愿地躺在我胯下的!”
“是吗?”天刀斜眼看了傲飞羽一眼,轻笑道:“你就这么有自信?”
傲飞羽看了天刀一眼,不再言语,不过,他眼中却是微微闪过一丝怒意。天刀恍若未觉,只轻叹道:“饮千人血,现万世宝!眼看杀神剑就要饮够千人的血了,那个盖世杀神竟然突然不杀人了。这都半年多了,杀神剑连一点血都没吸到。再这样下去,杀神剑什么时候才能饮够千人的血啊!”
“你不是早就料到在最后关头那个史黑龙会停止杀戮吗?”傲飞羽看着天刀,道:“如今又为何为此事苦恼?”
“若是只有我一个人在寻,那我也没有什么可苦恼的了!”天刀沉声道:“可是,那个秃驴也在找,我必须赶在他前面拿下这个宝藏,不然我就输了!”
傲飞羽轻声道:“可是,史黑龙不杀人,你也根本没有办法!”
“那倒未必……”天刀摇了摇头,道:“我自有办法逼他发狂,只是,我就怕之前出现差错!”
“什么差错?”傲飞羽奇道,他还没听天刀说过差错二字呢。
天刀叹了口气,道:“这个差错就是刘斩风!”
听到刘斩风,傲飞羽面色立刻转寒,沉声道:“他也算差错?我现在就去杀了他,看看他到底是不是差错!”
天刀看了傲飞羽一眼,摆了摆手,道:“这就是差错啊,你觉得你真的能打过刘斩风吗?他是秃驴安排在史黑龙身边的人,若是你打不过他,那成功的人就是秃驴了!我和秃驴是绝对不可以出手对付凡人的,这是我们之间的约定。”
“你觉得我打不过他吗?”傲飞羽怒道:“刘斩风的嫁衣神功虽然厉害,但还未必是我不灭魔身的对手!”
“也罢!”天刀叹了口气,道:“你俩终有一战,不过,在你和他打之前,还有一件事需要你做。”
“什么事?”傲飞羽奇道。
“需要你的时候我自会通知你!”天刀的身影渐渐变模糊了,声音也越来越远:“切记,最近一段时间千万不要惹刘斩风……”
傲飞羽眼睁睁地看着天刀消失在屋内,不过,他却没有什么惊奇之色。他这已不是第一次见到天刀这样了,所以,原本应该有的好奇也都变淡了!只不过,直到如今他还是不知道天刀到底是个什么人,他只知道天刀救了他的命,又传授他绝学不灭魔身。修炼了不灭魔身之后,傲飞羽自己都能感觉到自己功力倍增,远超当年,更是有信心将刘斩风毙于掌下。修炼了不灭魔身之后,傲飞羽只感觉自己心中突然有了一种嗜血的欲望,特别想见到血,特别想闻到血的味道,而且,整个人外在也变得邪异了许多。这便是冷嫣寒第一次看到傲飞羽时感觉他诡异的原因,不过,对于这一点,傲飞羽却是没有什么感觉。他要的只是绝对的力量,只要力量变强,变得再邪异他也不会在乎的!
只是,他从来没有想过,那个天刀,到底是为什么要帮助自己。难道真的只是为了对付刘斩风吗?
'第二卷街头霸王'第七十八章圈
朱庸和狂人被人称为冷乾的左膀右臂,绝非浪得虚名。两人赶到河南,朱庸连施妙计,分两路由河南湖北二省慢慢向陕西渗透。洪门总舵如今正设在宁夏,也就是说,陕西基本上算是洪门总舵的最后一个屏障了,若是在山西的洪门势力也被青帮铲除,那洪门的总舵便要直接面对来势汹汹的青帮了。故此,尽管朱庸计策神妙,狂人手段狠辣,但陕西之路依然走的十分艰难,萧云几乎派出了洪门内一半的精锐人士占据陕西,与青帮牢牢对峙。整整一个月的时间,朱庸才在渭南占下了第一个场子,也终于在渭南地区落了脚。然而,从湖北攻过来的人却是连一个场子都没占下来,只能在最靠近湖北的镇安县四周逡巡,连县内的一个场子都无法占下来。
在渭南与朱庸对峙的人正是上次从郑州逃脱的公孙野,也就是朱庸口中的洪门诸葛了。公孙野如今已有四十多岁,与洪门前任总舵主史哲年纪相仿,当年也是史哲最为要好的一个朋友,在史哲离开洪门之后也被萧云借故调到一个偏远的小县管事。但是,由于后面青帮的紧逼,萧云再没有办法,只得召回公孙野,让他带人去顶住青帮的进逼。这公孙野绝对是个人物,硬生生将青帮绝强的势力拦在郑州半年时间。若非萧云将他们调开,此刻他们恐怕还在郑州与青帮对峙呢!不过,由于公孙野与史哲的关系,萧云始终对公孙野心存芥蒂,故此,在渭南与青帮对峙的洪门分舵根本不是由公孙野做主,真正做主的人却是一直与萧云走的极近的魏辰的三儿子魏浩。这个魏浩说白了其实就是一个饭桶,遇上青帮的人只会拼命派人去与青帮的人硬拼,若不是有公孙野照应着,只怕青帮早就打到洪门家门口了。这次朱庸能在渭南占下市西的一个场子,基本上也都是这个魏浩决策失误的原因。这个魏浩不仅人是饭桶,又喜欢逞能,所以,这次说什么也不听公孙野的话,被朱庸设下圈套拿下了市西的一个夜总会。公孙野虽然心中不满,但是,他也不敢将自己的不满说出口,只得秘密派人盯着青帮的人,谨慎地防范着青帮的进逼。
市西星月夜总会就是朱庸用计占下的一个夜总会,这个夜总会由于地处偏僻,所以生意也不怎么好。但是,这对青帮来说已经足够了,因为他们需要的只是一个落脚的场子,而不是天天躲在淮南市旁边的一个县城内。
朱庸静静站在夜总会三楼的经理室,看着窗外熙攘的行人,狂人却默默坐在屋内的沙发上,一言也没发。狂人平时就不喜欢说话,说真的,这个人还有些木讷,不过,若是打起架来,这个狂人却绝对不木讷,甚至有点嗜血的感觉!
“呵呵……”朱庸突然轻笑出声,狂人抬头看了他一眼,道:“怎么了?”声音很粗,与他的外型很相符。
“你过来看……”朱庸转身招了招手,狂人站起身走到窗户旁边,朱庸伸手指着对面一楼轻笑道:“你看坐在窗户边那个人!”
对面一楼是个快餐厅,里面坐了不少人,就算说窗户边也还是有不少人。狂人扫了一眼,却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不由微皱眉头,道:“哪个人?”
“就那边那个……”朱庸伸手指了指,狂人顺着朱庸的手指看了过去,刚好看到一个坐在窗户边的西装革履的男子。这男子看起来好像是一个白领,旁边还放着一个黑色公事包,手中拿着一张报纸,将整个脸都挡住了,也看不清他到底长什么样。狂人看到这人,不由一奇,道:“他怎么了?”
“这个人在这个地方已经坐了三个小时了……”朱庸轻笑道:“他也没有看表,看来应该不是在等什么人,而且,虽然他的头被报纸挡住了,但是,还是能看出来他在不断地偷瞄着咱们这边。”
“你说他是洪门派过来监视咱们的人?”狂人面露凶光,转身沉声道:“我下去杀了他!”
“不用!”朱庸伸手一把抓住狂人,微笑道:“你杀了他也没用,洪门不可能只派这一个人过来!你等一下,帮我送一件东西给他。”朱庸说完,转身走到桌边,拿出纸笔唰唰写了片刻,而后将手中的纸折好装进一个信封内,又在信封上写了几笔,拿出胶水密封了信封,起身递给狂人,轻笑道:“帮我把这个交给他,千万不要动他!”
狂人接过信封,只见信封封面上写着几个大字——公孙野先生亲启,落款是朱庸敬上。狂人微微一呆,抬头看着朱庸,眼中闪过一丝迷惑,道:“这是干什么?”
“这个你就不用管了,尽管把这封信交给那个人就可以了!”朱庸轻笑道。
朱庸不说,狂人也不会多问,这么多年他与朱庸一起为冷乾效力,两人之间的友情已是非常深厚了。狂人明白,朱庸做每一件事都有他的目的,所以,他也不需要多问。狂人接过信封,转身走到楼下,穿过马路走到对面餐厅,那个男子还用报纸挡着脸偷偷看星月这边的情况,狂人突然跑过去,不由将那男子惊得浑身一颤,呆呆地看着面前这个身高马大的男子,不知他要干什么。
“交给公孙野,赶快滚!”狂人做事极为利索,将手中的信往桌子上一扔,留下一句话便转身离开了。
那男子呆了一下,拿起桌子上信封看了看,又看了看狂人远去的背影,伸手挠了挠头,最后还是起身拿着信封走了,放在旁边的公事包也忘了拿了。
狂人走回三楼经理室,朱庸正坐在经理座上,见到狂人进来,当下轻笑一声,道:“今晚可能会有一场打斗,让八大金刚的人白天休息一下,晚上准备应付洪门的人!”
“好的!”狂人应了一声,刚要转身出去,身后又传来朱庸的声音:“不过,之前还有一场宴席,先找人给我准备一桌好酒菜吧!”
“好的!”狂人点了点头,大步走出了房间。
朱庸缓缓站起身,走到窗户边看着窗外熙攘的人群,许久之后方才轻笑一声,低声道:“想不到竟然要用这种方法对付这位洪门诸葛,说起来,还真有点失望。若不是大哥紧催,还真想陪这位洪门诸葛好好过两招!”
洪门分舵内,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正面色阴沉地看着站在他对面的一个四十多岁的男子,冷声道:“公孙先生,我不懂你在说什么。但是,我就不信他青帮一个场子能有多少人,我会怕他?”
那四十多岁的男子面容肃穆,双目如星,面白无须,看起来完全是一个文弱书生的样子。不过,又有谁能知道,就这个文弱的男子,竟然是那位号称洪门诸葛的公孙野。公孙野与唐战,一文一武,就和冷乾身边的朱庸狂人一般,是史哲的左膀右臂。而坐在椅子上那个三十多岁的男子,正是洪门十大长老中魏辰的三儿子魏浩。
公孙野听到魏浩的话,不由叹了口气,轻声道:“既然如此,那属下也不多言,先行告退了!”说完,转身便向门外走去。当年史哲还在洪门的时候,公孙野的地位可是远高于这个游手好闲的魏浩,如今却要受他指使,任谁心中也是有一些芥蒂的。
魏浩看着公孙野远去的背影,双目中突然闪过一丝寒光,待公孙野走远之后方才低声怒道:“妈的,你什么身份,竟然敢教我怎么做事!”
'第二卷街头霸王'第七十九章圈
公孙野缓步走回自己的住的房间内,为了方便对付青帮,洪门这些主要成员都住在市中心一个属于洪门的宾馆内。这次由于魏浩的失误,被朱庸带着青帮的人在渭南落下了脚,公孙野虽然心中愤怒,却又不敢指责魏浩。刚才他去找魏浩商量对策,准备对付青帮的人,由于他将魏浩的许多意见都反驳掉了,惹得魏浩发怒,将他赶了出来。虽然心中不甘,但他还是没有办法,只能在心中长叹英雄无用武之地。若非当年与史哲交情甚深,恐怕他早已拂袖离开洪门了,又哪会在洪门受这气?他明白史哲走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带他,尽管史哲叛出洪门,但这里始终还是他的家,把公孙野留下,就是为了让公孙野替他守住这个家。他纵有千般不愿,也是绝对不会退缩半步,否则便是对不起史哲!
公孙野在屋内默坐了许久,随后缓缓站起身子,走到窗口,看着窗外盛开的花朵,低声道:“大哥,你到底去了哪里呢?”
门外突然传来一声敲门声,公孙野转头朗声道:“进来!”
门被人推开,一个西装革履的男子走了进来,这男子正是在星月对面监视青帮的那个人。看到这男子,公孙野不由微微一怔,奇道:“你怎么回来了?你……你被人发现了?”
“是的!”那人低头应道,随后从口袋里拿出那个信封,双手递给公孙野,低声道:“青帮有个人给了我一封信,让我交给您!”
公孙野接过信封,看到朱庸敬上四个字时,面色不由一变,而后挥了挥手,示意那男子离开。那男子也没多言,转身离开了房间,公孙野将信封在手中拿着沉思了片刻,缓缓撕开信封,从中抽出那封信。信上只写了一行字:“欲知史哲之下落,今晚星月一聚,朱庸以性命担保,绝不会动公孙先生一根汗毛。”
公孙野浑身一抖,手中的信纸缓缓掉落在地上,而他却是恍若未觉,站在屋内半晌都没说出话来。朱庸这一行字看似简单,其实里面还是大有学问的。他早知公孙野与史哲的关系,所以在信中提出史哲的下落,但是,他又没在这方面多说,却足以让公孙野心中胡思乱想了。公孙野虽然智谋高绝,但是,遇到这种事,一般人都会方寸大乱的,纵然他心中有百分之九十九的不相信,但是,为了那百分之一的可能,他还是会往星月一趟的。相反,朱庸若是说了太多关于史哲的事,看起来就有点欲盖弥彰的感觉了。
其实,这也是人性的一个弱点,好奇的弱点!
公孙野沉吟了许久,最后猛地弯身捡起地上的信封放进屋内一个紧锁着的柜子里,而后换了衣服,走出房间。门口站着几人,都是公孙野的人,见公孙野走出来,他们直接跟在公孙野身后向外走去。天色已黯,几人走出酒店,一人往前一步,低声道:“大哥,用不用备车?”
公孙野点了点头,那人快步走开,过了未多久,两辆黑色轿车缓缓驶了过来。一个男子往前一步,打开前面的车门,公孙野钻了进去,其他几人也纷纷进了后面那车。
“大哥,去哪?”坐在前面座位上的那个男子转头问道。
“星月!”公孙野头也不抬地应道。
“什么?”那男子面上立刻满是惊诧,脱口呼道:“星月夜总会?”
公孙野点了点头,那个男子虽然诧异,但还是转过头对司机道:“去星月!”
两辆车一前一后绝尘而去,酒店四楼一个窗口探出一个脑袋,看了看驶远的两辆车,而后又缩回脑袋,转头对坐在沙发上的魏浩道:“浩哥,他们走了!”
“妈的,这个公孙野这个时候要去哪?”魏浩微皱眉头,沉吟了半天还是什么都没有想到。他面前站着四人,都是魏浩手下的军师,平日里魏浩的那些骚主意都是他们四个给魏浩出的,魏浩有什么事也都找他们商量。在他们眼中,那个公孙野却是太碍眼了,这世界就是这样,无能的人总会觉得比他们强的人碍眼,而强人却是把那些比他们强的人作为目标而奋进!
“对了,浩哥……”四人中一人突然出声道:“刚才我看到公孙野派去监视青帮的一个人回来了,然后公孙野就离开了,这件事是不是跟那个人有关?”
“我靠,快把那个人找来问问!”魏浩急道。
过了未多久,那个送信的男子被带了进来。魏浩看了他一眼,沉声道:“你不是去监视青帮了,怎么这个时候回来了?”
“我被青帮的人发现了……”那人低声道。
“妈的饭桶,这点小事就能被发现!”魏浩一怒,随后沉声道:“公孙野出去干嘛了,你知道不?”
“不……不知道……”那人颤声应道。
“你被青帮的人发现了,怎么还能回来?”那个将他领进来的人沉声道。
“他们……他们让我送一封信给公孙大哥……”
魏浩面色立变,眼中微微多了一丝喜色,起身急道:“妈的,我早就觉得这个公孙野有问题,青帮的人竟然给他写信!许巍,你去公孙野的房间里搜一搜,说不定那里还有他和青帮私通的信件。刘锲,给我安排人手,妈的,今晚我要把星月砸了,顺便把公孙野挤到里面,我看他这次怎么翻身!”
晚上是夜总会最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