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古色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史前十万年-第12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至于那些穿梭如电的小精灵,神树族是没有多大兴趣的,即使有也不行,因为张凡虎不许!张凡虎喜欢啃骨头,所以神树族也得啃骨头,骨头上的肉有嚼劲,而且够营养。
    大羚羊,张凡虎看上了那些在神树族面前时隐时现的近一吨重的大羚羊。这不仅仅是吃的问题,因为他知道大羚羊是很容易驯养的一种动物,这无疑是一种比非洲水牛还要有用的动物。张凡虎甚至想要尝试抓一两头成年大羚羊饲养。
    雄大羚羊几乎都是独行侠,而怀孕的雌羚羊有时数只或数十只生活在一起,它们的孩子多在深秋十月左右出生。张凡虎想捕捉几头怀孕的雌大羚羊饲养两三月,等到明年雨季之后小羚羊就有半岁了,经得起与神树族一起的长途跋涉。甚至在饲养着雌大羚羊的时候,只要把捕捉到的雄羚羊与它们关在一起,异性之间的相互吸引,双方都能快速被驯服,到时候神树族……
    “哥!”张凡虎一偏头之间智灵有些尴尬地指指他嘴角,张凡虎这才发现自己原来微翘的嘴角已经变成了微张嘴傻笑,如果智灵不提醒他等会儿估计口水也得流下来。
    “哦,嘿嘿。对了,智灵,你觉得咋样?喏,就那种脖子下面有垂着的皮的、比野牛还大的羚羊。”回过神来的张凡虎把望远镜抵在智灵眼睛前,让她看十数公里外在沙丘下面草丛中小憩的大羚羊。
    “嗯,很好,皮好!肉多!就是不知道好吃不。”智灵淡淡说道。
    “我,我是说如果骑着那种大羚羊感觉如何?不是吃!”张凡虎差点被智灵的后一句话噎死。
    “哦,呵呵,那就不好了,丑死了!还是白墨好,可惜被你霸占了!哼!”
    “……”张凡虎看着还是一脸孩子气的智灵有些无语,也感到当哥哥的一种满足感和刚刚诞生的尴尬,但是随即消失了:哥哥即使被妹妹虐待也是一种幸福!
    “那好吧,等我骑着那种大羚羊的时候就把白墨完全还给你,到时白墨就完全是你的了,这样好了吧?”
    智灵听到这句话,沉默了良久,最后才道:“大羚羊那么大,可以一次坐两个人吧?”这句话明显没有说完,寓意很深,张凡虎搔搔头,感慨史前人类的语言细胞的发展之快速。
    “智力!化妆!三面包抄,记住,只能用链石缠绕脚,必须抓活的,最好不要伤了它。这些都是经手过多次的,你们没问题吧!还有,通知族人把栅栏加高、加强,并且隐蔽度也要加强,减少族人的进出以减少人的气味对大羚羊的影响。”张凡虎下命令的时候是一脸严肃,然后突然一变:“嗯,还有,那个,智灵,你过去一会儿,智力,你过来一点。”
    张凡虎为了避开刚才的尴尬,于是向智力等人果断地下令以岔开话题,智灵在一边静静地听着。但是最后一句让智灵有些疑惑,但更多的是少女对神秘事情的好奇。如果张凡虎不叫她离开,只用对智力啰嗦几句说不定她就走了。但张凡虎这样一说,反而让智灵产生抵抗心理。
    “嗯,让……,就这样吧。”智力别看是个憨厚的汉子,但是却是明白人,他是知道张凡虎和智灵有些尴尬的关系的。智力对张凡虎很尊敬,按理来说他应该尊重张凡虎的决定认同张凡虎与智月之间的关系,但是实者心中也有些疙瘩。
    智力对智灵也很尊敬,完全不是叔叔对侄女的关爱,而是奴仆对主人的那种敬畏。也就是说智力在心中还是把智灵当成他至高无上的主人的夫人,所以刚才他想说智灵的名字,但是最后却没敢说,否则是大不敬。
    “我的意思是,那只游荡的大羚羊是雄性,孤独数月甚至更长时间了,等会儿若成功地把它捉住了,我们得稳定住它躁动的心吧?”张凡虎说道这儿神情与平时的威严很是不符,“嗯,骑兵们很多的斑马都是雌的吧,现在刚成年而且处在它们对身为母爱最期待的时候,所以把它们关在那个大栅栏中就绝对能暂时稳住大羚羊!”
    “为什么呢?什么叫处在对母爱最期待的时期?”智力有点转不过弯,对张凡虎的文学修辞有点搞不懂,看着张凡虎愣愣地问道。
    “靠!就是那些已经长大的雌斑马想做母亲!而那些雄性斑马还有近一年才成年,让白墨的老婆们暂时冒充一下大羚羊的老婆,而且成年的白墨在外边不知道!这些你懂了吧?”张凡虎在最后拍着智力的肩说道,完全忘了边上还有一个人,对着这个榆木脑袋几乎是吼道。
    “哥~!”智灵早听明白了,本来要走的,但是听到张凡虎这样细心地为智力解释道顿时羞怒交加。
    “它要跑了!我去追!”张凡虎身躯一震,顾不得回头一拍白墨臀部冲下了小沙丘,冲向了那头明明一动不动的大羚羊,留下顿足的智灵和一脸恍然大悟与啧啧称奇的智力。
    白墨驮着张凡虎以冲刺速度一直跑了数百米之后才慢慢停下来,回过头来看着还有个人影的智灵,张凡虎还是觉得讪讪的。
    能在危机四伏的沙漠生活的动物哪有可能那么容易被捕捉住,更何况是像张凡虎这样明目张胆地纵马扬鞭地冲过去。
    张凡虎找了一片珍贵的阴凉地,从每个猎手必备的猎带中取出一块炭黑和一个小皮袋子,从中倒出白色的粘稠树汁。没说的,为了成功哪还管其他,张凡虎拿着就往身上涂抹,而且还得小心翼翼按条理进行。
    布满半枯黄草甸的荒漠上出现一匹巨大的斑马,它身高两米有余,长达三米,但就是这样的体型相对于它的身躯来说也小了。因为这匹斑马脊背敦厚无比,而且肩部到地面的距离远远超过一般斑马的一米五左右,达到了近一米八!最让人奇怪的是它的背部有些奇怪,脖颈部似乎有个巨大的肿瘤,而且整个身躯看上去极不协调。
    怪事太多了,这样的事情对于大羚羊来说并没有什么奇怪的。虽然斑马在荒漠总体数量较少,但是斑马中最大体型的细纹斑马却就是主要生活在这种环境中的。而且这种大型斑马也是喜欢单独生活,以大羚羊的阅历来说,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即使它正慢慢向着它走过来它也觉得这没有什么,因为它相信体型只有它三分之二的斑马绝对不是它的对手,况且自己还有对方没有的尖角。
    数分钟后,一座沙丘后面又绕过来一匹斑马,虽然体型较最先出现的这匹要小,但还是体型诡异地比寻常的要大。大羚羊还是卧在半枯黄的草上,心中甚至放下了负担:两边都有斑马出现,那就是说周围几乎没有能威胁到自己的食肉动物出现了,况且这两匹斑马联手也不是我的对手。
    第三匹,第四匹,六七**连续出现,虽然大羚羊不会数数,但是这些突然出现而且呈包围状的斑马群还是让它感到了一阵不安,而且微风中带来炙热的空气中的气味有些陌生,并不完全是那种它较为熟悉的斑马气味,似乎混杂着其他动物和植物的味道。
    十余匹斑马占据了这四条沙丘交界的主要通道,如果它要逃跑就必须要冲过它们的阻挡,当然它也可以直接冲上身边的沙丘,然后从沙丘另一边突围。大羚羊是经历过多次生死劫难的,它能安然活到现在绝对不是靠的运气,在这时候他感到了一种深深的不安,这是以前面临五只棕鬣狗也没有的一种危机感受。
    “嘘嘘!”突然两声呼哨声响起,大羚羊一惊就要逃跑,但是却发现所有的斑马在听见这声音之后都慢慢退却了,消失得就像它们出现的那么神秘,这声音似乎对它们有巨大的影响。甚至连它觉得安全的沙丘上也飘下来一阵沙尘,显然上面沙丘后面还藏有斑马的同类。
    “嘿嘿,我们先不捕捉这猎物,因为我们有更大的猎物!”发出呼哨声音的当然是张凡虎,现在他在对数十个猎手们兴奋地解释道,他指着数个淡淡的脚印——人的脚印。而且,这不是他们的人留下的脚印。
第三十一章:真正的沙漠之人
    在这儿要再说一次卡拉哈里沙漠的气温问题,南部沙漠是整个沙漠最为干旱的地方,而气温也可以说是当仁不让的最高的地方。在夏季时气温大约能达到四十三摄氏度以上,甚至达到惊人的四十六度!而且这还是在相对于来说还要更为阴凉的树荫下。
    张凡虎发现的脚印是在完全空旷的沙漠上,这在夏季可是能煎鸡蛋的滚烫沙子,虽然秋季气温已经下降了不少,但是神树族中暂时还没有人能赤脚泰然处之地走在沙漠上。而,这些脚印全是赤脚脚掌印!
    这绝对是常年生活在沙漠中的土著居民,这是比神鳄族还要更为匹配“沙漠之子”身份的智人。
    此地据非洲最南端好望角已有六百公里以上,对所有人来说都是一片完全陌生的土地。即使长期迁徙奔波、征战的鬣狗族他们也是沿着印度洋沿岸向北,直到绕过这片大沙漠之后才向西深入进入非洲大陆腹地,然后他们才发现独身一人流浪的智月。
    这是一片值得征讨的广袤土地,而且这些土著居民也值得神树族出手。现在所有人都明白了张凡虎的意思,这的确是比十头大羚羊还要好的猎物啊!不,张凡虎从来就没有把他们当成猎物,要不然神树族也不会有今天的强盛局面。
    这是他未归的亲人、战友!
    虽说外表看似在侵略对方,但是只要一两个月之后即使对方自己也不会那么觉得了,他们会和大荒族、鬣狗族、神鳄族、天使族一样在神树族这个大家庭中找到自己的位置,绝对要比以前生活得好。
    “智力、鳄鱼尾留下追踪,其余的回去。”张凡虎下令。回去当然是与其他人商量,而更重要的是与女祭司谈判。这场战斗是一定会进行的,神鳄族的老族长、智速是绝对支持的,而女祭司当然也想参加,这对她是一个天大的好处。
    其实这次张凡虎就是为女祭司送好处的,因为这完全可以是神树族的事情,他们可以像吞并天使族一样消化掉这个未知的部落,这对于现在的神树族绝对不是问题。但是张凡虎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另外因为神树族的一些不可磨合的内部问题,张凡虎也希望女祭司的力量能得到提高。
    她这个盟友,值得深交!
    鳄鱼尾是那个受张凡虎看好的原神鳄族猎手,在那次夜晚张凡虎率领老猎手突袭的过程中表现优异。张凡虎还记得当时他的腿部中了毒针受伤,但是最后却拼命抵挡自己,最后依靠他自己的推断迅速推测出了张凡虎的身份。而且在最后张凡虎了解到,他本来是逃脱了射向自己的毒针的,但是腿部却中毒针了,那是因为他舍己救人,自己替身边一个熟睡的猎手挡下了那一针!
    这是一个真男人!真英雄!
    虽然他的格斗术还比不上智力,而且也不可能追上智力等老一辈人物,但是也是一个优秀的猎手,尤其是在潜伏、侦查方面绝对是个高手!他与智力是天作之合,而原来智力的兄弟智速却几乎不出猎了,因为他即将当上族长。
    神树族是损失了一个猎手还是增加了一个猎手?智力是多了个同伴还是少了?张凡虎不知道,智力也不知道,但似乎却能证明神树族在变强大。
    “不行!”老族长直接反对,他反对的当然是张凡虎的提议。他不顾女祭司一脸尴尬和张凡虎冷漠的脸色,坚决阻止女祭司的介入。现在的老族长就像一个老守财奴,完全是一毛不拔,而且对方也不是吃白食,但是他还是不同意。
    “嗯,我们可以商量一下。”一个缓和的声音试探性地说道,一个劝说的人出场了:“女祭司参战也不是不可以,但是不能白白参战然后分红吧?这毕竟是神树族发现的!”
    不用说,这是鳄鱼,那位神鳄族的原族长。他在神树中的地位是很高的,别看张凡虎两次与他完全撕破了脸,几乎让他血溅当场,但是最后却放过了他。因为他毕竟是原神鳄族的族长,地位崇高,而且现在的神树族一半的支柱就是原神鳄族支撑起来的,这是一把双面刃的宝剑。而且他是一个双面人!
    “这是我发现的!是第一猎队分队发现的!是神树族猎队发现的!而你不能说是神树族发现的,而且这件事也轮不到你插嘴!”张凡虎现在与他的关系是众所周知的,对他完全不用顾忌什么。
    鳄鱼的话分明就是一把软剑,绵里藏针,张凡虎怎么会不明白,但是却也被张凡虎抓住了缝隙一举反攻。
    一阵沉默,张凡虎的话是重磅炸弹,他说得有道理,又有些无道理:这的却是张凡虎自己一人发现的,也算是神树族猎队发现的,但是张凡虎自己一说就有独占功劳的嫌隙,而且最重要的是他有排斥集体的趋势!这才是主要人物想的问题,至于一般的猎队头领想的就是表面的了。
    “等会儿再说吧,如果神树族能独自解决我们也就不用插手了,现在没必要因为我的事让贵方难堪。”女祭司的声音淡淡响起,似乎不含世间烟火。智灵看着女祭司,神色复杂,感谢?憎恨?
    “是啊,如果对方人数在一百人以上我赞成姐姐入队。如果真是这样就还要麻烦姐姐啦。大家觉得呢?”智灵说话声音虽然也很小,但是无论是从她在族中的地位还是话语的有理度都绝对能得到大家的重视。
    “是啊!现在调查情况还没有清楚没有必要太争执了。大家也看到了荒漠中与我们以前生活的地方的差距,在这里面绝对很难以生存,但是一旦能狗生存下来,那就绝对不是弱小的部落,所以我们需要好好准备。战斗不会在这一两天的,这件事不急。”智速的出场很关键,起到了一锤定音的作用,说完后对着老族长和张凡虎投以尊敬的神色。
    一天后。
    在一条条高高的沙丘上,数个神树族猎手潜伏着,这是张凡虎亲自带队的猎队,在猎队是第一队,当然是精锐中的精锐,而且对张凡虎忠心耿耿,上次那次无形的哗变中留下的二十余个猎手中一队的猎手就全在里面。
    这是第二期的侦查,毕竟上次只有两个人,在不熟悉又危机四伏的沙漠中遇到严重的突发事件智力、鳄鱼尾两人处理起来估计会有困难,而神树族绝对不能损失这样的人才。所以他们只是探路,沿着足迹等遗迹找到对方聚居地然后立即归来,现在才是真正的侦查。
    失望,太失望了,所有人都很失望甚至有些不相信,这就是对方的部落?
    所有人都在想,一个部落能在荒漠中生存绝对是较为强大的,再不济也是一个三流大型部落吧,人数至少有近百人吧,这也是神树族老族长等人答应智灵提议的底线:如果自己能轻易吞下的肉焉能分给你女祭司?
    这个所谓的聚居地太让人失望了:一座红褐色的低矮山崖下树棵老树,这几棵老树半死不活的,枝干龟裂翻卷,树叶也是稀稀疏疏的。在树下的避风遮阳的地方有几个草堆,也何以说是草甸子,因为这很有可能就是对方的床!草甸子中有破烂的兽皮和树皮,显然他们也不能直接靠着身上的毫毛度过寒冷的夜晚。
    是的,对方没有衣服,上下不着一缕,完全原生态面目。张凡虎没有丝毫的惊讶,史前十万年一个部落几乎就是一个文明的开始,就是一个国家,他们各有各自的文明。人类穿衣服的起源有两说,一是因为寒冷,一是因为羞耻之心。
    第一个原因在沙漠中是绝对不存在的,他们白天热得要命会穿衣服?至于晚上,能该在身上暖和就行了,哪有必要浪费珍贵的兽皮做衣服。而第二个原因就难说了,这直接与文明有关,至少神树族的几个集结体曾经都是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