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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脑后,甚至有些女生都不例外。酒精作用下,有人甚至哭了起来,我更是难过。只是疯狂喝酒,我不记得和谁一起对喝过了,只是见人便碰杯。聚会结束之后,我和张可搭着肩膀跌跌撞撞走了出来。
走在热闹繁华的大街之上,街上五彩缤纷的彩灯和喧哗的声音并没有冲淡心里的那丝伤感,一轮弯弯的新月孤寂地挂在漆黑无边的夜空之中,冰冷的月光如霜一样洒在地上。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这残缺的月亮总有一天还会圆起来的,但人呢?分离了的人,有一天还会重逢么?
※※※
第三百四十一章 不称职的父亲和母亲
张雯手一颤,手中的小孩险些抱不稳,我忙抢前一步将她连人带小孩抱住。
小男孩竟然并不畏生,在我怀中嘻嘻的笑起来,还拍着手掌极为欢欣的样子,那眉,那眼,那鼻子,还有脸型轮廓,都隐隐带着我小时的影子。我很快便猜了出来——这是我的孩子,我与张雯的爱情结晶。
抬起头来,四目交对,理应欣喜若狂的一刻,我们却说不出话来。
“表哥!”
“逐哥哥!”
“许逐!”
“……”
几女气喘吁吁地追了上来,当她们见到眼前的张雯时,也全都像木雕似的呆住了。
***
村郊的小木屋,一房一厅,外加一个小厨房卫生间,还有零散的简陋家具,就组成了张雯的家,甚至连煤气都没有,更别说冰箱,电视,空调,电话等东西了,一只小小的电磁炉,便成了最奢侈的电器。
我心里酸得难受,我最爱的女人,堂堂市长的娇贵千金,就是这样一直过着贫寒生活的吗?
“你们喝茶呀。”
我们面前都放了一杯热气腾腾的茶水,身为主人的张雯也很热情,然而没人有所动作。
放晴好奇地打量着这个与她一模一样的女子,感叹造物主的神奇。
慕容倩静静地看着这位让我魂牵梦絮的人,心中不知在想什么。
李晓很想说些什么,然而却说不出来,因为她一直都认为,张雯的出走与自己有着最直接的关系。
成怡就是再成熟,此刻也不知如何处理这个尴尬的场面了。
思思坐在张雯的身旁,逗着那个小男孩玩:“雯姐姐,他好可爱哦,叫什么名字呢?”
张雯有意无意地瞟了我一眼,再转回怀中咯咯直笑的小男孩,柔声道:“许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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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念,许念。我在心中默念了两遍,是思念的意思吗?
与张雯交情最好,也是最没耐心的叶柔终于沉不住气了:“雯雯,你这样怎么行?还是回去吧!”
张雯淡淡地道:“没关系,经历了许多事情之后,我才明白,原来平静的生活,才是最幸福的。我现在是镇子上的会计,收入还算不错,但是这里能买到的东西实在太少了些。”
看着张雯安然的微笑,我的心立刻抽搐了一下,成怡道:“但是小雯,你得为小许念想一下吧,他以后还得念书,不可能一辈子呆在这个地方的。”
“嗯。过得几年,或许我就会回去,但暂时,我还想呆在这里还一段时间。可拉的空气很好,比世上任何一个地方都好,对小念的成长会很好的,不是吗?”
慕容天倩道:“但是,一个女人只身在外,无人照料,总会不便的。”
“不,隔壁的喀罗尔大叔大婶和我的关系很好,我们会照顾我的,你们放心吧。”
李晓终于鼓起了勇气:“雯雯,你是不是还在恨我?”
张雯微微一笑道:“不,晓晓,不关你的事。”
自见面后,我就不知道不知道说什么好,满腹的忏悔,我甚至想跪在她面前扇自己巴掌。没有人错,错的只是我,我爱上了太多的女子,更要命的是无论哪个都割舍不下。所以,造成今天的局面,罪魁祸首是我。
屋子中又是一阵沉默,分别了那么长的时间,大家都感觉张雯有些变了,更成熟,也更独立了。她原本就是一位外柔内刚的女人,只不过生活让她舍弃了柔弱的外表而已。
思思叹了一口气道:“回去吧,雯姐姐,其实我们……”
“其实我们都很想你回去!”我立刻接过思思的话,也是我到屋子中的第一次出声。
众女很快便明白了我的意思,进入死亡森林后,我很可能已经是半个死人了,她们都很清楚张雯对我余情未了,否则也不可能让小孩跟我一起姓许。在可拉住了那么久,张雯应该很明白死亡森林的恐怖,而我进去后再出来的机会或许不到十分之一,所以很难接受这个事实,甚至会陪我一起进去。我很高兴张雯能陪我走过人生的每一条道路,唯一例外的是死路。至少,有可能失去父亲的小念,不能连母亲都失去了。
张雯若有所思,几秒后才道:“话说回来,你们怎么会知道我在这里的呢?”
“嗯,叶柔外公有位朋友,刚好是探险者,也知道你的事情,两周前他到可拉之时,意外发现了和照片上长得很像的你,于是便立刻写信回去,之后我们就过来了。”
“噢,是这样,请转告我爸妈,我现在很好,再过些时候就会回去的。”
我又解释了方晴是我们在寻找她的过程中认识的,因为两人长的过于相似,而发生了些误会,不过最后竟成了好朋友。
此时门外响起了敲门声,张雯似乎知道来人是谁:“ein,please。”
门被推开,一位有些发福的中年白人妇女走了进来,手上提着一只大兔子,看到我们略有些吃惊,因为张雯家几乎是没什么客人来访的。
“Zhang;yourfriends?”
除了叶柔外,我们中所有人的英文水平都足以与她交流,因此很快便知道,这位欧巴桑就是张雯的邻居,喀罗尔大婶,他的丈夫是一位猎人,常在物产丰富,却并不危险的死亡森林边缘狩猎,获得的猎物部分作为食物,毛皮则拿到镇子上去卖掉。无儿无女的她们与张雯的关系密切,将其视为自己的女儿一般看待。还常常将猎物拿给张雯享用。
与镇子上的其他人一样,对于外来客人,喀罗尔大婶表现的极为热情,还亲自在张雯家帮忙,以那只大白兔做了一顿富有风味的晚餐。我们的心情都不是太好,又不忍拒绝人家好意,明明食不下咽,个个都装做很饥饿的样子,让喀罗尔大婶看得笑开了怀。因为我们吃的越快越多,就表示对她厨艺的肯定。可拉的风俗,与大部分的欧美国家都是一样的。
当晚大家在苦劝张雯无功之后,就陪她闲聊,比如这一年多的经历。当然,对于李晓几女时日无多之事则绝口不提,中途我让方晴打着外出购物的借口,分别给叶维民与张雯父母都写了一封信,固定电话等高科技通信工具在可拉是找不到的,手机也全无信号,权当废物,只能利用最原始的通信方式。一种奇怪的气氛弥漫在我们之间,故人久别重逢的狂喜,总被某些看不见的东西遮蔽了。
张雯的小木屋只有一个小房间,我们只能到喀罗尔大婶家借宿,所有人都知道,这个夜晚是属于我和张雯,还有小念的,就是粗心如叶柔,也都没有例外。张雯也没有拒绝,或许是她也有些渴望,或许是想让小念多与他父亲多接触点时间。他们并没对她说起确切的离开日期,因此张雯也不知道我们何时会走,在她认为,至少暂时不会。
睡在我们中间的小许念显得很兴奋,咯咯直笑,比我小时候活泼得多了。事实上我同样的野,只是在高烧失忆之前,自己并不知道罢了。
我与张雯都没说话,只是逗着他玩,这个孩子,就是我们心灵联系的最好桥梁,使得我们除了爱之外,还多了种血脉相连的感觉。
张雯那娇柔苗条的身躯就在那么的近,我在梦里不知多少次见到这一幕,然而这才是实实在在的她,我可以闻得到她的体香,感受她轻微的呼吸。
我在心里实习了无数次之后,终于尝试将手伸出去,并且抱住她。
张雯并没抵抗,只是任由我搂着,早在她没有反对我住于她房间时我就知道了结果,然而此刻还是大大松了口气。温香软玉在怀,我感觉自己已经拥有了全世界,恨不得时间能就此停止,让这一刻定格在永恒。
或许在我怀中让张雯获得了许久未逢的安全感,她很快也沉睡过去了,只有我一直都没闭上眼睛,只是静静地看着怀中的张雯,还有许念,我的妻子与孩子。眼光没有移开过,现在的我很贪婪,只想将我们相处的每一分一秒,都深深铭记在脑中。
可拉的夜很寂静,寂静的夜总会给人特别漫长的错觉,然而我却觉得分外的短暂,不知不觉间东方已绽出一丝曙光。我知道告别的时刻到了,依依不舍地再看了一眼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然后轻轻放开手臂,蹑手蹑脚地走出房间。张雯和许念都睡得很香,丝毫未觉。
依照昨晚的约定,几女已经准时在门外守候了。
我不舍的表情就是瞎子也看得出来,方晴叹道:“许逐,你确定真的要这样一走了之吗?”
我狠狠心以回答表明了坚定的立场:“走吧!”如果有选择的话,我无论如何都会把张雯带回去,或者留在这里照顾她,就算他不接受,我也会在她屋子的附近找地方住下,就算每天可以见她还有许念一面都好,然而思思她们的事迫在眉睫,时间紧得甚至让我不能多留一两天。
车子停在比较远的地方,因为我怕引擎声会惊动张雯。
我们在镇子上补充了一些干粮,以及其他所需物资,然后驱车往东边的死亡森林赶去。
路旁的植物渐多,并且愈加茂密,没多久一块大石碑出现在面前,除了是分隔标志之外,上面还写满了警告之语。因为沿这此路继续下去,就是令人闻之色变的死亡森林了,远远可看到绵延不绝,无边无际的一片绿影。晨曦沐浴在林上,让它散发出一层淡淡的金光,美丽非凡,隐约可听到鸟儿清脆的鸣叫,充满活力,就外表看来,估计很少人能想得到它恐怖到有着“冒险者坟墓”之称。
越过了石碑,能否再由此回来就是个未知数了,我加大油门提速,仿佛为了让自己克服负面情绪,增添一往无前的决心似的。
正当此时,石碑旁一条隐秘的小迳中忽然冲出一人,挡在并不宽敞的路中央。
我急踩刹车,车子在地面上滑行,到她面前仅剩两米处堪停下来。
看清她面容的我们都失声喊了出来:“张雯?”
张雯身上不少地方还被荆棘划破了,气喘吁吁的道:“为什么?”
我知道已不再可隐瞒,说去死亡森林旅游,估计就是白痴都不会相信,而且满载的物资说明了我们并非只是到外围观光的,以张雯的聪明细心,不可能骗得了她,于是整件事情大白。
张雯默默地听完整件事情,然后在我们注视下好不犹豫地走上了车子。
“你……”
一直不做声的张雯忽然泪流满面,脸朝小屋的方向喃喃自语道:“对不起,小念,我不是位称职的母亲,但我太爱你父亲了,我不能没有他!”
我想,这句话是对小念说的,同时也是对我说的。
积攒好的满腹苦劝之语,忽然间全烟消云散。除了深切感受到张雯不可动摇的决心之外,我还很可耻地发现,我同样是一位不称职的父亲,一位自私的丈夫。
第三百四十二章 魔性之瘴
真正发现我们有所异动的人是张雯的邻居喀罗尔大叔,他习惯早起打猎,仅比我们晚了那么一点点,不过恰巧看到大量购买各类物资的我们,在镇子上这样做的人基本上只有一个可能性——进入死亡森林。因此他立刻折返告诉张雯,看看是否知情或能给予我们劝阻。看我们也并非探险家之类的人物,如果仅是处于好奇,年纪轻轻就送命的话,那就太不值得了。
张雯是个敏感的人,昨天那别样的奇怪气氛早让她觉得蹊跷的,然而没意识到事情是那么的严重,我甚至只能与她呆一晚上。因此得到消息的她立刻将许念交给喀罗尔大婶照料,并抄最快的捷径赶来,刚好碰上即将越过分隔石的我们。
自私也罢,不称职也罢,总之我发现自己现在很高兴,就算死,能与最心爱的女人死在一起,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至于我们的儿子许念,我想即使我们不能从森林中出来,叶维民与张雯父母也会循着信上的地址找到他,然后好好的抚养长大。这是我安慰自己的理由,否则想到自己的孩子没有父母孤零零地生活在世上之时,我总会忍不住想掉转方向盘。
越野车带着我们的喜悦与深埋内心的歉意驶进了森林中,外围还有些人,除了本镇居民,远道而来的观光客或者植物学家。他们不约而同都对我们这辆向深处驶去的车行注目礼,除了敬佩之外,目光中还包含着永别的信息,他们仿佛已看到,森林中又多了几副新鲜的尸骨。
车子沿着前人足印开辟出来的,不是路的路直直前进了三十公里,经过平地,高坡,河流,草地,人为所留的痕迹开始模糊,那些小白兔松鼠等可爱的小东西渐渐稀少,取而代之的是凶猛的肉食动物,首先发难的是一只猎豹,猛的从林中窜了出来,扑向我们的车子,好在方晴反应够快,一枪正中其脑门,立时将其击毙。不过经历此事后的我们开始意识到了危险的逼近,纷纷拿起了武器,为了早些适应陌生的感觉,提高活命的机会,方晴早在来可拉的途中对李晓几女训练过了。尽管有些临急抱佛脚,但总比没有的好,而且,真正的经验,还是得在面对敌人时培养起来的。
新手中,叶柔最是强悍,她原先就对军事很感兴趣,对各种武器以及其特性如数家珍,上手得特别快,持枪射击姿势有模有样的,而且准星很不俗,看不出丝毫菜鸟的样子,连方晴都啧啧称奇。至于其他几女就马马虎虎了,毕竟对处于和平时代的她们来说,战斗有点勉为其难,并非人人都是叶柔的。因此,在进入最危险的地方之前,来几只猛兽其实上是好事,至少能给她们点实战经验。好在方晴的武器都比一般的要容易掌握得多,后坐力小,省了不少麻烦。
不出意外,随着往深处的挺进,猛兽出现得愈来愈频繁了,甚至有两只,三只一起的跳出攻击的。我们让经验尚浅的慕容倩,成怡,李晓,思思四人先攻击,实在不行再由我与叶柔,方晴出面解决。
这样一直到下午两点时分,一条宽敞湍急的大河出现在我们面前,这是越野车能送我们的最终站了,尽忠职守的它在那么短短一百多公里路已破烂不堪,可见路途的颠簸。
从车后厢中翻方晴的那堆世上最顶尖的武器,原本给我们准备的已经被弃用了,因为无法携带太多。
我们各自都只取了一枝机枪,太贪心没用,不如利用剩余的力量多携带些子弹来得划算。我用的自然是威力强大的重机,我力量强,它在我手中轻若无物,叶柔的选择与我同样,只是取的型号不同而已。此外,每人两支手枪一把匕首,以备不时之需。还有就是数颗闪光弹。叶柔,我,方晴各自再外背一柄激光刀,由于重量不菲,李晓她们挥动都很困难了,因此也就放弃。叶柔试了一下,光华一绽的同时,她面前的一块半人高的坚岩被从中剖为两半。
叶柔吐了吐舌头,大为兴奋的道:“好家伙!”
所有人当中力量最强的我自然负责了绝大部分的弹药携带,叶柔原本不大服气,以为她比我更强而抢着承担此任的,但当她看着在生死关头不再保留的我背上小山似的背包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