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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
挤在人群中被云霄这一手吓得不轻的徐司马和陈遇听到这话时,立刻就明白了云霄的用意,彼此使了个眼色,徐司马拨开人群道:“乱什么乱?虏酋授首,人生一大快事,来人来人,给我搬张椅子来,本官今儿就坐在这儿看!再来两壶好酒,本官与陈兄痛饮!”
两位当官的都这么镇定,自己还跑不跑?人群一下子安静了下来,预先安插下的飞字营密探趁机起哄道:
“不走了!看鞑子怎么死!”
“老子全家都被鞑子杀绝了,谁给我一把刀,老子也下去杀两个!”
“对!对!看鞑子怎么死!”
“看鞑子怎么死!”
城下的孛罗帖木儿折腾了一夜没落到好,被准备充分的徐辉祖兄弟和胡世杰带着城防营的兵丁还丐帮弟子打了个灰头土脸,这一会儿看到满城头都站着百姓,心想这下机会来了,刚准备放箭制造点混乱好一鼓作气登上城墙,可当他回头一看时才发现,自己的身后已经黑压压列起了七八个千人方阵,缓缓朝自己压了过来。
孛罗帖木儿头皮一麻,知道自己这次算是栽了。老子还有漠西带来的精锐!凭你还拦不住我!孛罗帖木儿有些恼羞成怒,立即下令做好迎战准备。而对方阵中传来一阵号角,缓缓开始变阵。
“传令,刀盾第一列,长矛第二列,千人一队,城墙方向列鹤翼阵,中间放宽一点,”云霄坐在马上接过亲卫抬过来的铁槊,冷静道,“所有校尉以上将官,除两翼先锋之阵,其余全部到本阵观战。若是残敌决意突围,也不必决死阻拦,轻骑尾随追击便是。”
云霄又转过头对柳飞儿和蓝翎道:“你们两个,和英儿一起率领五百轻骑,护卫老冯的左翼,我和韩清率五百轻骑,护卫右翼。”说完朝冯·布曼笑道:“老冯,可以了?”
不苟言笑的冯·布曼难得地开起了玩笑:“阁下,按照这里的习惯,您应该称呼我老布。”
云霄耸耸肩膀道:“还是老冯叫得顺口一些!”这时候,冯·布曼才下令部下开始穿着铠甲,并且将马匹的铠甲扎好,同时上马,检查武器。
冯·布曼解释道:“最大限度节省士兵和战马的体力。您一定要记住,重骑兵是无坚不摧的,但是重骑兵绝对不是独立作战的兵种,需要其他兵种的保护和配合!”云霄点头表示理解,这个时代的东方,还没有多少人理解职业雇佣军对战争来说的意义,只有云霄隐约捕捉到一些。
三支骑兵列队完毕,缓缓开赴战场。前进中,刘云霄和蓝翎柳飞儿一直在冯·布曼的两侧,冯·布曼一边前进,一边揶揄云霄道:“阁下,从美学观点来看,您和您的两位夫人以及您的士兵们穿着的铠甲非常……漂亮,但是从实战上看……这些铠甲在材料上很浪费……请原谅我的批评,我的意思是说,这些铠甲重点防护了很多不必要重点防护的部位,很多重要部位的防卫也不够……比如,左臂肩膀……左臂肩膀上受伤,继续作战或者脱离战场的可能性很高,没必要用这么厚的铁板和这么华丽的装饰……相反,如果把左臂肩膀上铁板的重量减轻些,安排到更需要的地方,比如胸口或者小腹……而且我强烈建议您,不要在采用铁叶或者铁片编成的铠甲,采用整体冲压锻造的板甲,里面衬上丝绸和轻锁子甲,或许会更好……”
冯·布曼的话说完的时候,队伍已经到了战场中央,对面的鞑子也已经列阵完毕,云霄点头道:“我会记住你的建议,这场战斗结束后,我会考虑改进。不过,我们应该进攻了;哪个方向?他们两翼的人比较多,我们进攻哪一面可以斩获最大?”
云霄的话一说完,冯·布曼的脑袋就摇得如同拨浪鼓一般,连连否决道:“不行!不行!阁下,您还没有明白一支重骑兵在战场上的作用。重骑兵如果向敌人最密集、纵深最大的地方冲击,和送死没什么区别,到时候,您的轻骑兵都有全军覆没的危险!” 。
第三百六十九章 铁骑绞杀
云霄一愣,随后就问道:“怎么说?”
冯·布曼解释道:“这东方战场上,我最经常看到的骑兵战法是骑兵排成单纵列或者锥形队列向对方阵型进行斜插冲击,这种战法只能对失去进攻意志的敌人奏效,而我们现在的敌人,他们很明显地摆出了两翼进攻的阵型。。如果我们冲击敌人兵力最密集的地方,那么我们就会失去宝贵的速度,失去速度的重骑兵很快就会被敌人的步兵拉下马,失去重骑兵的轻骑兵,只会成为敌人弓弩优先射杀的对象。”
云霄凝思片刻,点点头,又问道:“那我们该怎样进攻?”
冯·布曼指着前方道:“重骑兵在战场上的作用不是以杀伤敌方士兵为主,而是利用自己的优势冲散对方阵型中最薄弱的一环,一定要冲透对方的阵型而且拉开距离,并且在对方重新整顿好阵型之前进行第二次冲击,如此反复,直到对方的阵型完全散乱、战斗意志全部崩溃,当然,如果对方的轻骑兵坚持过来送死,我们也会赞美他们的勇敢……我方的轻骑兵,则是在重骑兵进攻和调转方向的时候护卫两翼,重骑兵冲击敌阵的时候,轻骑兵绕开敌阵用弓弩掩护重骑兵,或者与对方轻骑兵纠缠,或者继续绕到敌人背后掩护重骑兵进行第二次冲击;对方溃散后,重骑兵休息,轻骑兵和步兵追杀敌人。如果您手上还有重甲步兵,或者让轻装步兵随后跟进的话,那我们赢面更大。正确的战斗顺序是,战斗开始时,用弓箭和大型床弩压制敌人,然后重骑兵出击,轻骑兵和重甲步兵跟进,轻装步兵最后。”
云霄轻笑着指着前方道:“看,他们的重骑兵准备进攻了。”
冯·布曼嗤笑道:“战马比我们矮,没我们快,马身上也没铠甲,长矛只有我们的三分之二长,弓弩也不可能射穿我们身上这套大马士革工匠造出的加厚重甲,除了穿了两层罗圈甲之外,他们还是地地道道的轻骑兵!”
云霄笑问道:“那我们应该怎么办?”
冯·布曼歪歪脑袋道:“杀死他们之前,先赞美他们!”云霄大笑一声,纵马归队。
孛罗帖木儿看到一支奇异装束的骑兵出现在战场上的时候,他几乎要发疯!他当然知道这支骑兵的来历,不过他从来都看不起这些世代为奴的色目人,一直都不让他们上战场,并且把最光荣和最伟大的任务交给他们:押送物资。而且是那种挑挑拣拣之后剩下的那些可有可无的物资。
刘云霄居然把这些人派上了战场!他疯了?虽然说孛罗帖木儿在军事和政治上都是非常优秀的人物,但遗憾的是,他的祖先们在多瑙河边享受着征服者的荣光时,忘记了留下只言片语告诉他们的子孙一个实事:那就是征服金发碧眼的种族的时候,在人数对等的情况下,他们的胜利只有极少数时候是双方骑兵人数对等下,摆开阵势对冲之后直接取胜的。
而云霄,要的就是这样一场战斗来告诉所有人,鞑子的骑兵,并非无敌。孛罗帖木儿首先下令进攻,亲卫精锐立即策马上前。
冯·布曼高举手中长矛,发出了第一个指令,所有的重骑兵开始缓缓策马前驱,步伐很慢,马匹仅仅是小跑,如同散步一般轻轻跳跃着前行。鞑子的骑兵已经开始全力冲刺,云霄有些迟疑地远远看着一脸镇定的冯·布曼,驾着他矮了许多战马带着轻骑兵微微拉开了与重骑兵之间的横向距离。
一百五十步!
冯·布曼放下了头盔上的面罩,将手中长得吓人的长矛夹在肋下,平举,战马开始提速,其他重骑兵也同时放下了头顶的面罩,三百根长矛同时平举,马速显然加快。鞑子的呐喊声已经清晰可闻,云霄已经远远地看到鞑子从马背上取出了弓弩,立即示意麾下轻骑继续拉开横向距离。和事先安排的一样,重骑兵与两翼的轻骑兵成品字行前进。
五十步!
冯·布曼发出一声吼叫,用力一夹马腹,战马陡然朝前面冲刺出去。其余重骑兵一瞬间将战马的速度提至最高,朝对方冲了过去。云霄吓了一跳:好厉害的战马!好厉害的骑术!自己连忙夹紧马腹追了上去。
战场上没有人敢发出声音,每个人只听到轰隆隆的马蹄声,心脏随着地面的颤抖剧烈地跳了起来。
“这些个色目鬼,他娘的赢定了!”在本阵观战的王真有些目瞪口呆地说道。
谭渊也是吞吞唾沫道:“奶奶的,战马的四条腿就好像长在他们自己身上一样!咱们的人,顶多就算会骑马的步兵!”
应该说,鞑子的战斗素养也是相当不错,马背上的一轮箭雨过后,刚好来得及抓好长矛冲刺。可是除了一阵叮叮当当的响声之外,对方的重骑兵一个都没倒下!连倒吸一口凉气的功夫都没有,两股洪流轰然对撞到一起。
城墙上的百姓只看到战团中间溅起一阵血雨,交战双方就已经错身而过,鞑子的战马很快就停了下来,马背上大多已经没了人,少数骑兵茫然地望着周围,不知所措,旋即身上就钉满了从两翼轻骑中射来的弩箭。所有人这才骇然地发现,那支古怪的重骑兵速度依然不减,直接冲向了孛罗帖木儿的军阵,每个人的长矛上都闪着红光,矛身上至少串着一具尸首,冲在最前满那个居然串着三具!
孛罗帖木儿的瞳孔陡然放大,心中立即涌现出万千的懊悔,心神一恍惚,连忙吼道:“接敌!接敌!放箭!放箭!”
一阵密集的箭雨过后,多数的箭枝都射在了长矛上挂着的尸首上,少数稀稀落落地落进重骑兵队伍,又是一阵叮叮当当,而重骑兵已经将长矛微微向下倾斜,越来越近。
孛罗帖木儿知道情况不妙,顾不得指挥,连忙纵马退到相对安全的地域,等他回头看时,自己刚才所在的敌方已经是一片狼藉,重骑兵透阵而过。而两侧的轻骑兵则是拉开马头绕开阵势,迂回到自己的侧后方,同时抛下了一阵挑衅的箭雨。
冯·布曼的长矛长已经串了五具尸体,他轻松地扔掉长矛和小盾,取下背后的大盾牌,从马鞍上抽出一把大剑高举过头顶,其余重骑兵也都抛下长矛,取下大盾牌,抽出了大剑。冯·布曼一声口令,重骑兵又齐刷刷地冲了回去。
孛罗帖木儿正在大吼着:“重新列阵!”
地下的士卒却管不着那么多了。亲卫们死死绕在孛罗帖木儿周围,厉家庄的庄丁虽然也是鞑子出身,可是从来没有受过正儿八经的阵型训练,更没有打过逆风仗,情绪已经浮动起来。
没有来得及稳住阵脚的鞑子又一次被重骑兵冲了个对穿,已经晕乎乎的鞑子惊恐地发现,那群煞神又一次调转了马头!逃兵不可遏制地出现了,重骑兵再一次穿透鞑子阵型的时候,鞑子已经彻底乱了。
孛罗帖木儿在亲卫的掩护下夺路而逃,厉家庄的骨干们也跟着跑路,剩下的庄丁们连战马都没有,云霄和柳飞儿身后的轻骑已经举起了弓弩和屠刀。一队队轻骑尾随着孛罗帖木儿的脚步,朝厉家庄追去。
等到所有的敌人全部躺下的时候,整个战场上一片寂静。沐英从中军本阵迈步而出,运足内力高喊道:“河南路行军大元帅刘云霄,于洛阳城下,大破孛罗帖木儿!”
突然间,先是从军阵中,然后从城头上,爆发出一阵巨大的欢呼声:“胜啦!”“赢了!”
洛阳百姓们第一次,第一次亲眼看到了自己的大军在正面对决中完败鞑子,第一次看到了鞑子不是因为其他乱七八糟的原因而撤退,第一次看见了鞑子狼狈逃窜,第一次看见了鞑子跪在地上求饶,第一次看见了鞑子在战场上被一个个捅死。
徐司马高兴地直抹眼泪:“大胜!大胜!元帅此战不但大胜,而且极涨我军民士气,河南路必将人心大定!”
陈遇也是高兴得如同孩子一般乱蹦乱跳:“四两拨千斤!四两拨千斤!中央那三百虎贲当居首功!”
百姓们喜极而泣,一边擦着眼泪一边兴奋地讨论者刚才的战斗,他们的儿孙有福了,从此多了一个非常不错的床头故事。
中军本阵则是直接诈开了锅,平时那些目中无人的将校们彻底服气,也开始热烈讨论起方才战斗中的各种细节来。
云霄策马跑到冯·布曼旁边,拍拍冯·布曼的肩膀道:“老冯,你行的!”
冯·布曼揭开面罩,对云霄摇头道:“阁下,不得不说您的部下战术素养有待提高,骑士团只有二十七人轻伤,两人重伤,无人战死,相反,您的轻骑兵却战死超过三十人!如果让我指挥您的轻骑兵,我一定会疯掉的!”
云霄哈哈大笑道:“根几千鞑子精锐正面对决只损失三十人而不是三百,我已经偷笑了!”
冯·布曼认真地说道:“阁下,您必须要知道,您这次的胜利是建立在对方不知道有骑士团这支部队存在而犯下了严重指挥错误的基础上的,何况这次战场的选择对我方也极为有利,您的胜利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您的智慧和运气!如果你今后还试图通过运气赢得战争,那我必须考虑终止我们之间的契约;我要对骑士团所有人的生命负责!”
(按:1、蒙古骑兵与欧洲重甲骑兵的对决我和同事曾经推演过很多次,结论是蒙古人的胜利绝对是战术上的胜利,如果没有宽大的迂回空间,蒙古很难战胜。而蒙古的胜利也是在十三世纪发生的事情,如果是兵力相等下的正面冲锋对决,蒙古骑兵取胜的机会几乎为零。后来同事提出,为什么后来明初的几次北伐和明末、清末的蒙古骑兵为什么那么不给力,我大致总结了几个原因。一是由于气候变迁和过度放牧导致国力严重衰退,蒙古有限的人口已经支撑不起成本越来越高的战争;二是几百年来,不科学的选种和对良种战马的阉割,导致蒙古战马严重退化;三是技术,抛开火器单说冷兵器,蒙古骑兵骑射那一套千百年来还是骑射,弓箭再强还是弓箭,越是威力强大的骑兵弓,射速越慢,而几百年里,随着冶炼技术和设计水平、制作水品的提高,同样厚度的铠甲在防护能力上已经有了质的飞跃,以重骑兵冲刺速度三十六码——实际上相对于六十到七十五码的标准冲刺速度,这个速度已经低到了极点——也就是每秒十米计算,百米以外,最多两轮弓箭之后,重骑兵的长矛已经捅到蒙古骑兵心窝了,百米以内还是直接逃好了,那么,把弓箭的杀伤距离提高的自动步枪的水平,也就是四百米,按照欧洲血统的战马超过六十码的冲刺速度,也就是接近二十米每秒,时间上依然来不及,问题是,速射弓的杀伤力和射程都是有限的;第四是战术,蒙古人的战术几乎从来没变过,可是,外面的世界在变,人的思想在变,当人类争夺的重心从陆地转向海洋的时候,蒙古的衰落是必然的。
2、中国封建时代士兵战斗力低下是很正常的,绝大多数时期,中央王朝对外战争的胜利都是靠极大的战略纵深、丰富的人口资源和雄厚的国力取胜,封建时代的士兵“三日一小操,五日一大操”——戚家军的标准,这已经是非常“勤劳”的军队了,天天操练也只是临战之前的事儿;跟那些以战斗为职业的雇佣军相比,战斗素养是有很大差距的。从历次对外战争时朝廷开出来的赏格和杀敌人数也可以看到,北方游牧民族是承受不起人口损失的,可以说,多数时候就是拼人。而且文化程度、训练科目也都关系到士兵的战斗素养,这里就不一一赘述了。) 。
第三百九十二章 假意和谈
云霄盯着冯·布曼良久,突然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