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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将遵令!”朱亮没有丝毫犹豫抱拳退下,开始点校兵马。
“朱能、沈倩听令!”
“末将在!”
“你二人立即整顿所有骑兵,各率一千骑,结锥形突击阵,从南北两路冲击敌阵,不可恋战,冲散敌阵、迟滞敌军结阵即可!”
“末将遵令!”沈倩终于有了上战场的机会,蹦蹦跳跳地离去了。
“其余人等,各率士卒五百于山下结鱼鳞小阵,以将旗为核心,结鹤翼大阵,遇强敌则避之,遇溃兵则剿之,遇败将则生擒!中军本阵留守兵卒五百,由我节制!所有人等,一刻之内必须集结完毕!”
“末将遵令!”各自下去准备。
沈柔不会骑马,等阵势列好的时候,沈柔是坐着一顶滑竿,由两个老卒抬着进中军的。就在龙湾围歼战打响的同时,紫金山阻击战也正式拉开帷幕。
紫金山下的阻击部队是由应天周边几个千户所临时组合而成,最精锐的步卒已经被朱亮带走封住张士诚的退路,仅有的骑兵也由朱能和沈倩带走搅乱敌阵。留在沈柔身边的仅仅剩下三千余普通士卒,过半的新兵。
朱亮最先到达阻击地点,迅速摆好阵势,打算应对张士诚对退路的冲击。不过,张士诚显然没有把三千步卒放在眼里,在他的计划中,只要冲过阻击,前面不到十五里的地方就是毫无防卫能力的应天,攻下应天,什么麻烦都迎刃而解。所以,最危险的朱亮反而压力最小。
朱能和沈倩知道自己将面对的都是披着普通兵卒外衣的鞑子,两人一商量,也不再挑地方,直接就朝人最多的地方冲了过去,如同削水果一般,从敌阵边上一擦而过,带起一阵血雨。
最危险的就是沈柔。鹤翼之阵两翼兵力最足而中军最弱,且中军门户大开,张士诚很快就发现端坐在将旗下指挥整个战局的居然是一个柔弱女子,立时纠集手中还能调动的力量意图一举吃掉三千余人摆下的鹤翼阵。
沈柔自己也明白,战斗的第一阶段最危险的就是自己。几个月前,自己在柳飞儿的卧房里翻阅兵书的的时候,刘云霄顾不得避嫌,硬是关上门窗对她面授机宜。当时的情景沈柔只要回想起来就难免耳热心跳――好歹,这也是自己曾经心仪过的男人。
云霄对她说过,战斗一旦开始,她的鹤翼阵就是用来诱敌的,让张士诚对胜利还抱有一丝幻想,只要冲破防御能力相对薄弱的鹤翼阵生擒主将,就能控制局势。只要鹤翼阵能撑住一个时辰,战斗就进入到第二阶段。这个阶段朱能和沈倩最危险,因为一个多时辰的冲杀,骑兵和战马已经相当疲惫,而久攻不下的张士诚也必然会想到先绞杀两支骑兵,这个时候朱能的沈倩必须开始和敌军兜圈子,直到龙湾的援军赶到,这才进入第三阶段。这个时候的朱亮最危险,几万溃兵一下子冲过来作困兽之斗,难度可想而知。
两个人当时靠得是那么近。当云霄凑在她身边指着地图一一部署的时候,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激动还是兴奋。她和自己的妹妹一样深爱着自己的丈夫,可也同样对眼前的这个男人有着仰慕之心。为此,她甚至从心底里唾弃自己。
两个男人,都是当世数一数二的俊杰啊!如果他当时要了自己,恐怕她自己也不会拒绝吧?哪怕,只是一次也好,事后,自己还是另一个伟岸男人的妻子,心里又能多一点回忆。沈柔的心又噗通噗通跳了起来。但她也知道,云霄绝对不会做出这种事情,否则,这个男人就不值得她如此地仰慕。
敌军又一次攻了过来,距离中军只剩百步,两翼的兵马也在苦苦支撑,中军的新兵早就面无人色。
为了自己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两个男人!沈柔坚定地站起身,从卫兵的腰间抽出腰刀,双手握住,大声喊道:“中军!列队迎敌!”几个千户所的将领一起投来敬佩的目光。
沈柔双眼扫视所有人,高声呼道:“朱能将军骑兵一千横扫敌阵,其疾如风;朱亮将军重甲三千断敌退路,其徐如林;沈倩将军铁骑一千追剿残敌,侵掠如火;中军有我,不动如山!”说罢,手中腰刀高举,立于将旗之下,复高呼道:“中军有我,不动如山!”
一个女子尚且如此,中军的新兵也渐渐消去了恐惧之心,看到沈柔慷慨坚定的眼神,如若一尊白玉雕塑的神女,所有人不由地握紧了手中的兵器,紧密地站到了一起,长枪平举,准备接战。五百中军齐声吼道:“中军有我,不动如山!中军有我,不动如山!”
吼声渐渐传了开去,两翼的军士也受到感染,回头看了一眼立于旗下的柔弱女子,抹去眼角渗出的泪水,大声吼道:“不动如山!”
朱能越来越累,他也注意到跟在自己身后的骑兵劈砍的动作越来越慢。身上已经有了七八处伤口,虽然是轻伤又有云霄早就调配好的外伤药,可这种疼痛和疲劳的叠加已经让自己很难发挥全部的本事。好几次和沈倩错身而过的时候,彼此都读懂了对方的眼神。
妻子沈倩也已经挂了彩,自己当初很羡慕刘云霄这个家伙能有柳飞儿那样出色的妻子。自己也曾经想过,像自己这样人,若是能有柳飞儿这样的妻子绝对是一种福分。不过这纯粹是一种欣赏,因为朱能也知道,自己跟柳飞儿绝对不是一条道上的人物,若是没有云霄的存在,自己跟柳飞儿顶多也就是称兄道弟的关系,当夫妻,绝无可能,光是柳飞儿那脾气自己就受不了。值得自己开心的是,沈倩已经成长起来了,变得跟柳飞儿很相似,但脾气却非常对自己的胃口。而蔺金奴――或许正如云霄说的那样,只有吃不到嘴里的肉,才是最香的。
如果我今天战死了,也没什么遗憾了。或许那个臭小子说得对,人生第一次恋爱的最大作用,就是回忆。
沈倩心里一阵愤恨:那个臭家伙,当初一进他府里就被他欺负,如今又把自己和自己的姐姐、丈夫置于险地。脑子里一想到那张整天坏笑的脸,心情就立刻平静了下来。其实,那个家伙也不赖嘛!就算真要战死,也要撑到那个家伙赶来,然后再死在丈夫的怀里。这一辈子能有两个英雄为自己伤心,也算没白活一遭!
正在张士诚调遣兵马打算围堵朱能和沈倩的时候,西边冲过来一支几百人的兵马,领头的,是一个手持铁槊的金甲少年。
“应天刘云霄在此,不怕死的放马过来!”
云霄一声断喝,铁槊用力一划,将一个还没有来得及报上名号的骑将连人带马劈成两截,人群中立刻传来一阵惊呼。看到云霄冲了过来,朱能和沈倩都松了一口气。沈柔和整个中军都是一阵欢呼。
云霄带着本部三百人一口气冲到了中军附近,也不下马,直接将手下移交给沈柔,自己则一提马缰,绕着沈柔小跑了一圈,朝外面冲了出去。
“小心……”沈柔将这两个字压得低低地,在唇齿间咀嚼着,眼睛却死死地盯住云霄的背影。
云霄在乱军中左冲右突,一下子冲到沈倩身边,与沈倩并肩策马而驰:“二丫头,把部下交给副将,让他带着人兜圈子,你跟我来!”
沈倩扭头朝副将道:“可听清了?”
副将答道:“末将遵令!”随即吼道:“掌旗使,跟我来!”调转马头,朝阵外冲去。
朱能远远看到云霄和沈倩脱离了本队,立时明白了云霄的意图,也将部下移交给副将,自己挥枪策马朝云霄靠拢。
“老朱,还记得易水河一战否?”云霄在马上高声叫道。
“你又惦记上了谁的人头?”朱能挥舞铁枪挑落一名骑将,靠拢过来说道。
云霄嘿然一笑,朝张士诚的帅旗一指:“在那儿!”
“好!随你走一遭!”朱能大笑道,“听说张士诚那厮身手不错,正好去会会他!”
三人调转马头,朝张士诚本队冲了过去。
“张士诚,纳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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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大胜而归
朱能和沈倩还好,一左一右手中长枪顶多也就挑个血窟窿,云霄的铁槊则不然,刚入战场的云霄还是生力军,精力充沛,一槊下去,必然是死无全尸。;纵然是被槊尖捅到的,云霄也运起内力将尸身震碎。胆子小的兵丁看到云霄这般杀神模样纷纷退避,只有张士诚的亲卫上前迎战。
云霄一声断喝,将内力运到极致,直接用音波功吼了起来,正前方前来阻截的亲卫立即就被活生生地震下马。事到临头,张士诚不得已举刀迎战。张士诚功夫本来也是不错,可架不住云霄志在必得的全力一击,跟云霄一个照面,“叮”地一声脆响,手上的厚背斩马刀就被砍断,虎口撕裂,鲜血直流。胯下战马被沈倩一枪捅穿了气管,轰然倒地。
张士诚连滚带爬地闪过了朱能紧跟其后的一枪,被赶来支援的将领抢了回去,却丝毫没有了再战的勇气,爬上另一匹马逃离云霄的视线。
云霄也不追赶,回马过来一下子斩断了张士诚的帅旗,将旗帜挑在槊尖,高声吼道:“斩将夺旗!”随后一勒马,带着朱能与沈倩趁着张士诚的本队尚未合拢,冲出了阵外。
帅旗一倒,整个战场一下子混乱起来。张士诚的兵马士气一下子跌入谷底,而应天的阻击部队看到云霄三人冲进敌中军,斩断帅旗又安然无恙地冲了出来,全都欢呼一来,士气一下子高涨。
站在中军的沈柔激动之余眼睛一下子迷离起来,望着两个男人的身影,一个是至爱,一个是知己,两个人都是顶天立地的英雄!远远地看了一眼同样双目迷离的沈倩,心中暗暗道:感谢上苍,让我们姐妹失去父亲这么多年之后还能如此幸福!
云霄三人回到中军的时候,张士诚的兵马已经渐渐混乱起来;而云霄槊尖上挑着的张士诚帅旗更让阻击部队精神大振。双方一时间相持不下,而日头已经渐渐西沉,申时三刻已过,酉时将至!
云霄来到沈柔面前,抖落槊尖上的帅旗,勒马跑到鹤翼阵的中央,朝所有人喊道:“可能再战?”
“能!”
“好!中军留守,其余人等变阵锋矢,随我出击!”
就在这时,西边传来一阵炮响,一个中年汉子带着一标骑兵冲了过来,大声喊道:“常遇春来也!龙湾大胜,明公已全歼来犯汉军!”身后的骑兵立即传来一阵怒吼。
山道上又冲出一队数百人的兵马,骑兵步卒混杂,为首的是一个手持八棱烂银锤的少年:“沐英来也,快来受死!”
又是一阵炮响,传来一阵吼声:“张士诚,你赵德胜爷爷来了,快来磕头!”
“徐达在此!”
“康茂才在此!”
“杨靖在此!”
“冯胜在此!”
七八支骑兵队没有丝毫犹豫,直接向张士诚兵马的纵深处穿插,一举分割了看不到帅旗的乱军。
紧接着,西北方烟尘大起,七八万步卒列阵而来,中央则是朱元璋的帅旗。
“胜了!”中军大营里不知道谁喊了一声,所有人都欢呼起来,就在几个时辰之前,人们还在怀疑自己这几千人到底还能活多久,而现在,他们却胜了!
沈柔满脸泪水,高声道:“难知如阴,声震如雷。万军之中,斩将夺旗。非刘将军莫属!”
看着周围朝自己举刀欢呼的兵将,云霄铁槊横举,高声吼道:“出击!阵斩张士诚!”
“阵斩张士诚!”所有兵将齐声高呼,变阵锋矢,跟着云霄的马蹄向前出击。
“阵斩张士诚!”被抬到中军休养的伤兵扶着兵器站了起来,自发地结成阵型,步履蹒跚地向前出击。
“阵斩张士诚!”所有的援军被这些伤兵彻底感动,一股男儿的血性也被激起,忘记了整天大战的疲劳,挥刀向前。
接下来的战斗已经完全没有了悬念。失去指挥的溃兵拼命夺路而逃,朱亮指挥下的三千重甲步卒死死扼住路口,好在这些溃兵全都失去了指挥,缺乏组织的逃窜虽然猛烈,但终究难成气候。虽然朱亮这三千人险情迭出,终究没有后退一步。
当太阳收回了留在天空的最后一瞥的时候,漫天的红霞映衬着从西到东两大战场。到处都是一片狼藉,应天的士卒忙着收拢、押送俘虏,收集散落得到处都是的铠甲兵器、战马战旗。所有参战将领聚到朱元璋身边的时候,疲惫的脸上再也掩不住兴奋的神采,出人意料地,将军们一拥而上,将云霄抬起,欢呼声中云霄被高高地抛起。
后世的史书中,往往将笔墨集中到了三年后的鄱阳湖水战,而对一三六零年的这一场应天攻防战只用了寥寥数语。或者,这一场大战从一开始就没人想到弱小不堪的应天居然能够打赢。从全局来看,整个天下能跟陈友谅有血拼资本的势力不过小明王的宋朝和元廷两个,朱元璋和张士诚一样,顶多算个地方军阀,虽然名义上属于小明王,但在这天下乱局中,能够保存自身,日后局势明朗时择明主而降才是不二选择。而应天以一隅之力,围歼了陈友谅和张士诚的两路大军,让天下人大吃一惊。等到史官们想要寻找第一手资料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太久。
从人们的眼中看来,鄱阳湖水战奠定了朱元璋灭汉的胜局,也让朱元璋有了问鼎天下的雄厚资本。然而正是这一场应天攻防战,才是朱元璋灭汉的开始。
表面上看,陈友谅损失的不过是全部兵马的六分之一不到,远远没到伤筋动骨的程度。但实际上,陈友谅为了篡位,杀赵普胜,杀徐寿辉,在其境内部众之间已经很不得人心。而传说陈友谅登基不过是在一间寺庙中草草进行,还被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打断。在随后的军事行动中,又被人以少胜多,以弱胜强,其损失就不能用单纯的兵马数量来计算了。
原先陈友谅还靠着自己起家的本钱――水军――来压服境内蠢蠢欲动的各大势力,惨败之后,其水军损失过半,整个汉国,人心早就散了。而朱元璋正是靠着在这场大战中俘获的水军和战船,编练了一支强劲的水军。从此,长江水道不再由陈友谅一人发言。而扬州没有了陈友谅水军的威胁,其经济地位和战略地位一下子就凸显无疑。往来南北的商贾们,自然乐意从扬州入运河南下北上,这样的转变,使得本来就不善内政的陈友谅在经济上雪上加霜。
如果陈友谅能吸取这次战败的教训,回去之后潜心发展,转攻为守,整合国内势力并且重视内政,以汉军控制的广阔领土而言,二十年时间完全可以拖垮地盘不及汉军一半的朱元璋。不过,令人费解的是,三年之后的鄱阳湖水战实际上也是陈友谅主动挑起。而三年,正是朱元璋水军编练完毕,已经形成战力的时候,也是朱元璋大小新船下水试航之后士气最盛的时候。如果陈友谅不去攻打朱元璋,而是在龙凤朝惨败之后与张士诚再次联手掠取龙凤朝的地盘,困住朱元璋,那么朱元璋仅有的地盘上能收取的税赋,是绝对养不起那样庞大的军队的。
人生往往就是这么奇怪,少年时英雄非常的陈友谅,到了中年,就昏招频频,但是这个变化也实在太让人匪夷所思。当然这些都是题外话。
就在大家浴血沙场的时候,折腾了五个多时辰的柳飞儿给云霄生下了一个女儿,名字没有什么异议,就是当初议定的“徐妙锦”。李贞姬给朱元璋生下的儿子却让所有人都悬着一颗心:这早产的孩子实在太小了,只有四斤出头,生下来的时候连哭声都没有,反而是整个宅子里的灯头都爆了几爆,宅子里险些走了水。
“这孩子恐怕养不活!”府里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