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程少臣那杯子里其实只有三两片茶叶,跟清水无二。因为她知他不喝茶,他喝不浓的茶都会胃痛。这跟别的无关,纯粹是以为人本的待客之道而已。
所以她一定要在张总的表情变得奇怪或者程少臣的表情变得僵硬前,离开这个是非地,反正只要尴尬的人不是她就行。
沈安若换了休闲的衣服,单肩背着包,另一手拖着很小的行李箱穿过一楼大厅时,碰见林虎聪。
“你出差?一个人?自己开车去机场?”
“我要到机场接设计院的客人,时间差不多,我送你。”
“你在这里等我,我去把车开过来。”
林虎聪今日衣冠楚楚,想必客人是美女或者帅哥。他很快将车开到办公楼的门口,接过她的行李箱。
“你就带这么点东西?”
“三天而已。”
他一边往后备箱里放她的箱子,一边回头张望,结果关后备箱盖子时,将自己的手指蹭了一下,竟然出血了。
“不要紧,没事。”林虎聪一边说一边将手指含到嘴里,另一只手还顾得上帮她开车门。
沈安若敏捷地将他的手指从他嘴里扯下来,递过去一张纸巾:“不卫生,会感染。你怎么跟小孩子一样。”
他接过来包住受伤的手指,做一副怪样:“止不住了,我晕血啊,怎么办哪。”
他表情太夸张,沈安若被他逗笑,从包里找了创可贴替他包上:“还能开车吗?找司机帮你开车去吧。”
“没问题,这点小伤。”
其实一共不到半分钟的工夫,沈安若坐到副驾座,见林虎聪并没上车,顺着他的眼神方向看去,冤家路窄啊,程少臣竟然站在大楼的门口,应该是在等车过来,张总陪着他,不知在那里站了多久,离他们俩只有几米的距离。
“程董,张总。”林虎聪打招呼,她也只好从车里出来。本来她在朝林虎聪笑,那笑容就僵在脸上,慢慢地敛去,终于变得淡然,一言不发,跟他此刻面对她的表情完全一样,其实程少臣刚才对林虎聪,似乎是笑了一下,转向她时也换成同样淡然的表情,眼神复杂,读不懂其中内容。
“手怎么了?你送安若去机场?”张总问。
“受了点小伤,没事。我去接客户,顺路。”
“开车小心。安若你一个人在外注意安全。”
今天实在是……沈安若盯着反光镜,微微地叹气。
“你跟程董认识?”林虎聪出其不意地问。
“呃?”她没听清。程少臣的车就慢慢地跟在他们后面,这条路限速严格,大家都开不快。又换了车,但品牌没变,车号又是99。他是她见过最喜新厌旧又执著得出奇的人。
“你今天看安凯的程董那表情,就好像他欠了你钱似的。”林虎聪半调侃半认真,“微笑工程啊沈助理,面对可能是我们未来两年里最大的客户,你的表情真不友好,我们那群小姑娘老婆娘们见到程董不惜长皱纹也要笑到嘴抽筋的努力,都要被你今天那表情给抹杀了。”
难道真的有那么明显?“每个人都在对他笑,包括你。不会差我一个人。”
“你看你看,不懂男人的劣根性了吧?全世界都对他笑也没用,他只会计较那个给他脸色瞧的。”
“少来了你,你以为全世界男人都跟你一样小肚鸡肠,得罪不起。”
“哪儿跟哪儿啊,我今儿招你了啊?”林虎聪也向反光镜里瞥了一眼,“不过,沈女士啊,有个词儿叫做欲擒故纵不是?如果你是存了心想引起某些人的注意,我看你已经成功一半了。”
正文 第二十三章我那杯茶
更新时间:2009…12…11 10:58:11 本章字数:6784
有失必然有得。得失之间,不必算计那么清楚吧,多么累。
——沈安若的Blog
沈安若十分讨厌出差,她极易水土不服,换了床便睡不着,在无论多么高档的宾馆里也总会发作轻度的洁癖,早晨晚上都要洗澡,一天洗很多遍手,用不惯别人用过的东西,即使都消过了毒。
她自己住一间房,一整晚将电视频道换来换去,后来设了定时关机,直到电视屏幕灭了,也仍然是清醒的,十分无奈,只好又坐起来重新开了电视。
突然房间电话响起,吓她一跳,接起来,却是一个陌生的磁性男声:请问女士需要服务吗?
沈安若脑子里空白了0。1秒钟,反应过来。
“如果长得像年轻时的周润发身材像如今的郭富城可以考虑,对了要会弹钢琴,水平跟周杰伦差不多就成。否则就不必了,谢谢。”
对方似乎是小声骂了一句,挂了电话。
寂寞或者恶作剧的客人,还是真正的特种服务人员?虽然常常听说,但她还是第一次遇上这样的情况,按说这家饭店口碑还不错。想到某种可能,沈安若跳下床来,仔细查看了所有的门窗,连每一个柜子都检查过,真的没有问题,于是又躺了回去。
她自己都觉得刚才是多么的无聊,她应该立即挂掉电话,然后投诉。换作以前,她一定会这样。想来女人年龄到了某个阶段,就真的会变得疲沓又无聊。刚参加工作时她总是不明白那一群姐姐们为何总做些莫名其妙的事,如今她已渐渐能够体会。
睡不着的时候,脑子里就会浮现出很多的人和事来,比如程少臣。以前他一年里总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时间都在出差,是否也会这样换了床便睡不着?他的洁癖比她更严重,是否也会不停地洗手,什么都不想碰?对了,他肯定是习惯独自一室的,那么遇上刚才的那种莫名邀请,又要如何处理?逢场做戏?直接挂掉电话?还是像她一样无聊?再或者,他在外面时从来都不会寂寞?
可是多么可笑,无论如何,这些跟现在的她又有什么关系。
她觉得此时的自己比刚才还要无聊十倍,翻个身,努力地想换个思考的内容,但是不一会儿,那个名字又跳出来,沈安若叹口气。
人的意志并不总是能够凌驾于一切之上,她越来越有体会。程少臣远离她时,她也偶尔会想起他,但觉得很正常,连她上小学时曾经送她巧克力或者曾经帮她背书包的男同学她都会偶尔想起,何况一个在她生命里留下甚深痕迹的人。只是现在他的形影这样的近,她渐渐开始不安,为了自己也说不清的理由。沈安若在睡意渐渐袭来之前想,或许应该听从孙爱丽姐姐的建议,再找一个男人交往一下看看。
就算没有睡好,第二天,沈安若仍是光鲜亮丽地去拜见华奥的施董事长。华奥的最大股东是省外的大集团,董事长常年在外地,这次她就是特别来向董事长来作专项汇报,并代表华奥参加投资方的会议。
施董事长三十多岁,相貌端正,斯文儒雅,出身世家,有一股令人舒适的气质。沈安若与他见面的次数不超过五次,他待她极为亲切,称她“小沈”,而不是“沈小姐”或者“沈助理”,沈安若对他印象甚佳。
会议结束后,施董说,当晚有一场他们集团赞助的交响音乐会,有赠票,问她是否有兴趣去观摩。理由那样充分,而她一向爱音乐。沈安若想了想,欣然接受。
很好的音乐会,但沈安若到了的时候便发现,她的座位恰在施董旁边。施董见到她,笑得如往常一般亲切友善,眼神坦然清澈,但她心里仿佛被灼烧了一下,整个晚上并不愉悦。
果不其然,音乐会结束后,施董顺理成章地要请她吃宵夜,送她回酒店。她以种种理由婉言谢绝,仍未如愿。
有时候沈安若希望自己的直觉不要那么灵敏,但每一次,事实总是证明她是正确的。还好都是太顾及面子的成年男女,话点到即止,永远不会说得露骨,不会失了风度。
沈安若直视施董的眼睛:“我一度以为您非常爱你的太太。”
三个月前他到华奥开董事会,离开前,特意请沈安若陪同他为妻子选生日礼物。他的妻子远在美国,他记得妻子的每一个看似寻常的小小喜好。沈安若当时深受触动,在心中为他加分。
“小沈,我对我妻子的爱,与我对你的欣赏,并不冲突。”
多么理直气壮,多么情真意切。这就是男人,极为优秀的男人。
沈安若刚冒出心头的那一点点关于未来计划的火花,瞬间便熄灭了。
该逃的总归逃不掉。几日后,沈安若接到她的前任婆婆萧贤淑的电话,约她周末一起吃顿饭,到几百公里以外的城市。
“下次见面不是何年何月。你过来,让我看看你。”
萧贤淑要与静雅他们一起到伦敦去定居,即将出发。沈安若没有拒绝的理由。
她与前任婆婆并不亲近,从来也没说过什么知心话。但如今回想起来,婆婆虽然态度一直冷冷淡淡,但从不曾为难过她,偶尔字里行间对她甚是疼惜,喜欢送她各种礼物,不管她喜欢或需要与否,但分明花了心思;即使在她与程少臣离婚后,也常常差人送给她各种药材和补品。沈安若自认为并没有太费心思地去做儿媳,无非尽本分而已,但是总有熟人对她说,你婆婆常夸你。虽然这位高贵的夫人从未当着她的面说过好听的话。
“安若,我从未想到,我们俩的婆媳缘分这样短。”这是当时她与程少臣离婚后,萧淑贤在电话里对她说的第一句话,如她通常的高贵冷清,不带感情色彩,然而几秒钟后,电话里传来一声哽咽,令沈安若自感罪无可赦。
当时心一横,也就撑了过去。此后她再没去过那座已经算是很熟悉的城市,连出差的时候,都尽可能避开,只有逢年过节时打了电话问候。但如今,终于不得不见。
因为是周末,怕路上交通拥堵,沈安若很有自知之明地没有自己开车,一大早便去了火车站。一路上窗外景色不断变换,从梯田、果园渐渐延绵成平坦的麦田,她心中隐隐不安,有赶赴刑场的感觉。
沈安若到得非常早。她先去在效区的陵园看望了永远沉睡在那里的程兴华,然后去看晴姨。晴姨一如往常的娴静,待她的态度仿若她们昨天才见过面,只字未在她面前提及程家的任何事。程老先生的墓碑前堆满了鲜花,完全没有空余的位置。那些花瓣还甚为娇嫩,没有枯萎的迹象,应该是不久前刚有人来过。鲜花之上堆放了两只小小的布偶狗,想来是程先生钟爱的小孙女的杰作。
沈安若将自己带来的白色玫瑰花束轻轻地放到石碑之下,在看清那堆密集的花海里有一捧白色郁金香时,怔忡了几秒钟。
到了程家她松了口气,因为直到吃午餐时,餐桌上都只有女士们,萧贤淑,陈姨,静雅,她,以及程浅语小朋友。家中一切都没变,只除了有人已经永远不在。
萧女士待她一如既往。
“为什么要坐火车过来,人多,不安全。你说一声,让老王去接你就是。”
“安若你吃得太少。陈姨今天亲自去市场采购你爱吃的菜。”
“这新发型显得你太单薄,脸还没有巴掌大,你本来就够瘦。”
整顿饭她都是绝对主角,连阿愚小朋友都瞪着圆溜溜的眼睛一直望向她。
饭后萧贤淑与她在起居室里喝茶:“前些天你寄的东西我收到了。到底是你心细,这么多年,除了你陈姨外,从没有人注意过我收藏这东西。”
“去旅游时,觉得精致,顺便带回来。”是一些古式的簪子,她注意到萧女士总是换不同的簪子,如同她不停地换戒指,于是见到别致式样时便总忍不住买下,后来一起寄给她。
“不过心细如发,对自己就不见得是好事。这世上过得快乐的往往是粗心又糊涂的人。”萧贤淑一直盯着她看,直看得她心虚,“做人做事都要有重点,只要方向是对的,优势在你这边,你完全可以不用去理会细枝末节的小事。”
沈安若低头不语,听得萧女士长叹一口气:“我想了那么久也没想明白,你跟少臣两个人的聪明劲儿,怎么就从来没用在对的地方。”
“对不起。”除了这句,沈安若没有别的话可以讲。
“你对不起的人不是我,而是你自己。什么事,忍一忍,过去就是海阔天空,怎么非要闹到一拍两散。”
沈安若抬头望向她的眼睛,想看出一些端倪来。
“你不用看我,少臣什么也不肯说。不过我自己生的儿子我了解,虽然他在那种时候跟你离婚实在犯浑,但无论如何,先提离婚的绝不会是他。安若,我说得对吗?”
沈安若低下头。任何人在萧女士面前,永远只有受训的分儿,何况是她。
“婚姻又不是过家家,怎么能说分就分。这世上还有哪种缘分强得过浏 览 器上输入w…α…р.①~⑥~κ.с'Ν看最新内容-”婚姻,可以让毫无血缘的人就此成为一家人,要耗尽百年的修行才换得来,怎会这样不珍惜。”萧贤淑看看她只比耳朵长一点的头发,又叹口气,“长发才适合你的气质。什么事情那么想不开,要拿自己身体出气,头发也是身体的一部分哪。”
直到后来程少卿回来了,沈安若才得以正常地呼吸。他看她好几眼,才认出来,朝她微笑,打招呼,支走了自己的母亲大人。沈安若听到他们的对话从门外传进来:
“少臣呢?”
“在路上呢,突然有点急事。他说如果来不及,就直接去机场。”
“开什么玩笑?给他打电话,让他马上回来。”
沈安若有点昏昏沉沉,想是今天早晨起得太早,连静雅抱着阿愚进来都没发觉。
“唉,萧太后竟然专程找你来给你上课,大概怕以后没机会再训你了。”静雅十分同情地看她,“其实她真的很疼你,总是念叨你在家时的事情,极小的事都记得清楚,说你体贴又细心。少臣才惨呢,每次回来都要被她训很久,骂他笨,后来少臣都害怕回来,在家里也躲着她……”静雅想起那场面,自顾自地笑了。
“对了,他回去后,你们见过了吧。”
安若点头。算是见过吧,虽然没说话。
“跟我们一起去机场吧,送送我。下次见面,不知是何年何月。”静雅看起来心情不错,眼里有一种光彩。
刚才她还绞尽脑汁想,怎样才能体面不失礼地不必去机场送行。现在看来是躲不掉。
静雅拉着她扯东扯西,阿愚小朋友自己坐在沙发里,已经被打扮得妥妥帖帖,像一个精致的洋娃娃,怀里抱一只纯白色小小的狗,安静又乖巧。一会儿瞅瞅母亲,一会儿继续小心地观察她。
静雅出去接电话,很久都没回来,屋里只剩她与阿愚小朋友两两相望。阿愚抱了小狗挤到她旁边:“我的狗狗可爱吗?”
“很可爱。”柔柔软软的声音与眼神,其实小孩子也没那么可怕。
“叔叔送我的,它的名字叫聪聪。”阿愚又朝她挤了挤,一直贴到她的身上。
“这名字多好。是你自己取的?”
“叔叔取的,说跟我正好一对。我跟聪聪比,谁更可爱?”
“都可爱。”
阿愚笑得像小天使:“你是大好人。叔叔总说聪聪比我可爱一百倍,真是大坏蛋。”
“阿愚,好孩子不能在背后说大人的坏话。”现在的小孩子啊,真是表里不一。
“我当着叔叔的面说,他都不生气。”阿愚奶声奶气,“你想抱一下聪聪吗?别人我都不让抱的。”
沈安若赶紧摇头:“我怕吓着它。小狗都很怕陌生人的。”
“可你不是陌生人呀,你是婶婶对不对。家里有你的很多照片。”
“阿姨。你应该叫我阿姨。”
“婶婶。”阿愚坚持自己的叫法。
阿愚抱着那只名叫聪聪的狗离她越来越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