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荆无命还是冷冷的盯着她,在他眼中,这位天下第一美人简直就和一块木头没什麽两样。
荆无命突然打断她的话,冷冷道:你在我面前说话时,最好记得一件事。
林仙儿道:只要荆先生说出来,我一定会记着的。
荆无命道:我只发问,不回答,你明白吗?
林仙儿道:我明白。
荆无命道:但我问的话,一定要有回答,而且要回答得很清楚,很简单,我不喜欢听人废话──你明白吗?
林仙儿道:我明白。
荆无命道:你就是林仙儿?
林仙儿道:是。
荆无命道:是你约我们在这里见面的?
林仙儿道:是。
荆无命道:你已替我们约好了李寻欢?
林仙儿道:是。
荆无命道:你为何要这样做?
林仙儿道:我知道上官帮主一直在找李寻欢,因为李寻欢总喜欢挡别人的路。
荆无命道:你是想帮我们的忙?
林仙儿道:是。
荆无命的瞳孔突然收缩了起来,厉声道:你为何要帮我们的忙?
林仙儿道:因为我恨李寻欢,我想要他的命!
荆无命道:你为何不自己动手杀他?
林仙儿叹了口气,道:我杀不了他,在他面前,我连想都不敢想,因为他一眼就能看穿别人的心事,一刀就能要别人的命!
荆无命道:他真有那麽厉害!
林仙儿叹道:他实在比我说的还要可怕,想杀他的人都已死在他手上,除了荆先生和上官帮主外,世上绝没有别人能杀得死他!
她抬起头,柔声道:荆先生的剑法虽未过,也能想象得到。
荆无命道;你凭什麽能想象得到?
林仙儿道:就凭荆先生这份沉着和冷静,我虽然不会剑,却也知道高手相争时,剑法的变化和出手的快慢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就是沉着和冷静。
荆无命道:为什麽?
林仙儿道:因为剑法招式的变化,基本上并没有什麽太大的差异,武功练到一种阶段後,出手的快慢也不会有太大分别,那时就看谁比较冷静,谁比较沉着,谁能够找出对方的弱点,谁就是胜利者。
林仙儿×维人的本事的确已到家了。
这正是她对付男人的第叁种武器。
她知道男人都是喜欢被人×维的,尤其是被女人×维,要服侍一个男人的心,女人的一句×维话往往比千军万马还有效。
荆无命面上却还是连一点表情也没有,道:你约的日子是十月初一?
林仙儿道:是,因为我算准荆先生和上官帮主在那天一定可以赶到的。
荆无命道:但你怎知李寻欢也一定会到呢?
林仙儿道:我知道他一定会接到那封信,只要他接到那封信,就一定会去。
荆无命道:你有把握?
林仙儿道:他并不怕死,因为他反正也活不长了。
她笑容又消失了,道:就因为他已自知活不长,所以才可怕,你武功虽然比他高,和他交手时也要小心些,这种人动起手来常会不要命的。
她目中充满了关怀和体贴,这正是她对付男人的第四种武器。
一个美丽的女人若能很适当的用这四种武器──一百个男人中最少也有九十九个半要倒在她的脚下。
只可惜林仙儿这次遇见的却偏偏是例外──她遇着的非但不是个男人,简直不是个人!
幸好她还有样最有效的武器。
那是她最後的武器,也是女人最原始的一种武器。女人有时能征服男人,就因为她们有这种武器。
但这种武器对荆无命是否也同样有效呢?
林仙儿迟疑着。
若非绝对有把握,她绝不肯将这种武器轻易使出来。
荆无命缓缓道:你要说的话已说完了麽?
林仙儿道:是。
荆无命慢慢的站了起来,走到桌子旁,背对着她,竟再也不看她一眼。
林仙儿只有苦笑,道:荆先生若没有别的吩咐,我就告辞了。
荆无命还是不理她,自怀中取出粒药丸,就着茶水吞下。
林仙儿也看不出他在干什麽,她也没法子再耽下增,只有走。
但她还未走到门口,荆无命忽然道;听说你很喜欢勾引男人,是不是?
林仙儿怔住了。荆无命道:你一走进这间屋子,就在勾引我,是不是?
林仙儿眼波流动,垂下了头,道:我喜欢能沉得住气的男人。
荆无命霍然转身道:那麽,你现在为何放弃了?
她的脸已红了,垂首道:你的心就像是铁打的,我──我不敢──
荆无命道:但我的人却不是铁打的。
荆无命又道:你再勾引我,只有一种法子,最直接的法子。
林仙儿红着脸道:你为什麽不教我?
荆无命慢慢向她走了过来,冷道:这法子你还用得我来教你麽?
他忽然反手一掌,掴在她脸上。
林仙儿整个人都似已打得飞了起来,倒在床上,轻轻的呻吟着她的脸虽已因痛苦而扭曲,但目中却射出了狂热的火花──
林仙儿走出这屋子的时候,天已快亮了。
她看来是那麽狼狈,那麽疲倦,连腿都无法抬起,但她的神情却是说不出的满足、平静。
每次她燃起阿飞的火焰後,自己心里也燃起了一团火,所以她每次都要找一个人发泄,将这团火熄灭。
她喜欢被折磨,也喜欢折磨别人。
林仙儿仰面望着东方的曙色,道:今天已是九月十五日了,还有五天──只有五天──
她嘴角不禁露出一丝微笑。
李寻欢你最多也不过只能再活五天了!
第四十三章 生死之间
李寻欢在雕着木头。那穿红衣的小姑娘一直在旁痴痴的瞧着他,忽然问道:你究竟雕什么?
李寻欢笑了笑道:你看不出?
小姑娘道:我看你好像是想雕一个人的像,但为什么你每次都不完成它呢?也好让我看看你雕的这人漂不漂亮。
李寻欢的笑容消失了,不停的咳嗽起来。
他因为不愿被人看到他雕的是谁,所以每次都没有将雕像完成,虽然他也可以雕另一个人的像,但他的手却已仿佛不听他的话,就算他雕的不是她,雕出来的轮廓也像是她!
因为他无法不想她。
窗外的天色已渐渐黯了。
李寻欢慢慢的抬起手,手里的刀锋在灯光下散发着淡淡的青光,光芒在闪动着。
“难道我的手真在发抖?”
李寻欢的心渐渐往下沉,他就怕有这么一天,不喝酒手就会抖,一双颤抖的手怎能发得出致人死命的飞刀?
他用力握着刀柄,指节都已因用力而发白。
他慢慢的垂下手,望着窗外的天色,道:今天是什么日子?
小姑娘道:九月三十日,明天就是初一。
李寻欢缓缓闭起眼睛,道:郭先生呢?
小姑娘道:他说他要到镇上去走走。
李寻欢垂首望着自己的刀锋,忽然用力刻下了一刀。
他刻得很快,本已将变成的人像,很快就完成了,那清秀的轮郭,挺直的鼻子,看来还是那么年轻。
但人呢?人已老了。
人在忧愁中,总是老得特别快的。
李寻欢痴痴的望着这人像,目光再也舍不得移开,因为他知道从今后,已再也见不着她。
突听一人道:这人像好美,是谁呀?是你的情人?
小姑娘已回来了,手里托着个盘子,不知何时已到了他身后。
李寻欢勉强笑了笑道:我也不知道她是谁,也许是天上的仙女吧──
小姑娘眨着眼,摇着头道:你骗我,天上的仙女都很快活,她看来却是那么忧伤──
李寻欢道:地上既然有许多快活的人,天上为什么不能有忧伤的仙子?
小姑娘道:可是你却并不快活,因为你喜欢她,却得不到她,对不对?
李寻欢的脸色变了,一颗心也沉了下去。
小姑娘道:你用不着再瞒我,看你的脸色,我就知道猜的不错。
李寻欢道:那已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小姑娘道:既然是很久以前的事,你为何直到现在还忘不了她?
李寻欢沉默了很久道:等你活到我这样的年纪,你就会知道你最想忘记的人,也正是你最忘不了的!──
小姑娘点了点头,慢慢的咀嚼着他这两句话中的滋味,似乎有些痴了,连手里托着的盘子都忘记放下。
过了很久,她才幽幽叹息一声,道:别人都说你又冷酷,又无情,但你却不是那样的人呀。
李寻欢道:你看我是个怎样的人呢?
小姑娘道:我看你既多愁、又善感,正是个不折不扣的多情种子,你若真的喜欢上一个女人,可真是那女人的神气。
李寻欢道:这也许是因为我还未喝酒,我喝了酒后,就会变得麻木了。
小姑娘笑了笑道:那么我还是赶快喝些酒吧,我也想变得麻木些,也免得苦恼。
她突然拿起了盘子上的酒壶,将半壶酒喝了下去。
越是年轻的人,酒喝和越快,因为喝酒也需要勇气。
小姑娘的脸已红如桃花,忽然瞪着李寻欢道:我知道你叫李寻欢,你可知我叫什么?
李寻欢道:你没有说,我怎会知道。
小姑娘道:你没有问我,我为何要说?
她咬着嘴唇,接着道:你不但没有问我的名字?也没有问我是什么人?怎会一个人留在这里?别的人到哪里去了?你什么都不问,是不是觉得你已快死了,所以什么事都不想知道。
李寻欢道:你醉了,女孩子喝醉了,最好赶快去睡觉。
小姑娘道:你不想听,是不是,我偏要告诉你,我没有爹,也没有娘,所以也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五年前小姐把我买了下来,所以我就叫姓林,小姐喜欢叫我铃铃,所以我就叫做林铃铃──
她吃吃的笑着,接着道:林铃铃,你说这名字好不好?就象是人铃,别人摇一摇,我就林铃铃的响,别人不摇,我就不能响。
李寻欢叹了口气,才知道这小姑娘也有段辛酸的往事,并不如她表面看来那么开心。
“为什么我总是遇不一个真正快乐的人呢?
铃铃道:你可知道我为什么一个人留在这里,告诉你也没关系,小姐叫我留在这里,就是要我看着你,每天想法子让你喝酒,让你的手发抖,她说只要你的手一开始发抖,你就活不长了。
她瞪着李寻欢,象是在等着他发脾气。
但李寻欢却只是一笑,道:十年前就已有人说我快死,但我却还是活到现在,你说奇怪不奇怪?
铃铃瞪着眼,道:我已告诉你,我是在害你,你为什么不骂我?
他长叹道:每个人都活在世上,都难免要做别人的铃铛,你是别人的铃铛,我又何尝不是,那摇铃的人自己身上说不定也有根绳子被别人拎在手里。
铃铃瞪着眼道:我现在才发觉你这人真不错,小姐为什么偏偏想要你死呢?
李寻欢淡淡笑道:一心想别人死的人,自己也迟早要死的。
铃铃道:但有些人死了,大家反而会觉得很开心,有些人死了,大家都难免要流泪──
她垂下头,接着道:你若死了,我说不定也会流泪的。
李寻欢笑道:因为我们已经是朋友──至少我们已认识了许多天。
铃摇头道:那倒不见得,我认识那位郭先生比你久得多,他若死了,我就绝不会流一滴眼泪!
她自己笑了笑,又补充道:因为我若死了,他也绝不会流泪。
李寻欢道:你认为他的心肠很硬?
铃铃道:你若真的这么想,你就错了,有些人的表面看来虽然很冷酷,其实是个有血性,够义气的朋友,越是不肯轻易将真情流露出来的人,他的情感往往就越真挚。
他心中像是有很多感触,竟未发觉郭嵩阳站在门外已很久──他的确是个不容易动情感的人。
此刻他还是静静的站在门后,面上连一点表情也没有。
阳光很早就照亮了大地。
李寻欢醒得更早,他几乎根本就没有睡着过。
天没亮的时候,他已用冷水洗了澡,将须发也洗干净了,换上了三天前他自己从镇上买的一套青布衣服。
他的身材既不胖,也不瘦,所以虽然买的是套很粗糙的衣服,但穿在他身上却很合身。
现在,面对着窗外的阳光,他觉得精神好多了。
因为今天是个很特别的日子。
到了今天晚上,他说不定已不再活在这世上,但他活着时既然是干干净净的,死,也得干干净净的死!
今天这一战,他的胜算并不大,能活着的机会实在很少,但只要还有一分希望,他就绝不放弃!
他不怕死,却也不愿死在一双肮脏的手下。
他用一条青布带束起了头发,正准备刮脸。
突听一人道:你的头脑还这么乱,怎么能去会佳人?我再替你梳梳吧。
铃铃不知何时走了进来,眼睛红红的,似乎还宿酒未醒,又似乎昨夜曾经偷偷的哭过。
李寻欢微笑着点了点头。
然后,他突然间又想起了十余年的事。
那天,天气也正和今天同样晴朗,窗外的菊花开得正艳,他坐在小楼窗前,也有个人在替他梳头发。
直到现在,他似乎还能感觉到那双手的细心和温柔。
那天,他也是正准备动身远行了,所以她梳得特别慢。
她慢慢的梳着,似乎想留住他,多留一刻也是好的,梳到最后时,她婆婆就不禁滴在他头发上。
就在那次远行回来时,他遇着了强敌,几乎丧命,多亏龙啸云救了他,这也是他永远忘不了的。
但他却忘了龙啸云虽救了他一次,却毁了他一生──有些人为什么永远只记得别人的好处?
李寻欢闭着眼睛,苦笑道:那天我走了后总算还回去了,今日我一去之后,还能活着回来吗?那一次我若就已一去不返,岂非还好得多?──
他不愿再想下去,慢慢将眼帘张开一线,忽然感觉到现在正替他梳着头发的一双手,她梳得那么慢,那么温柔。
他不禁回过头,就发觉有一粒晶莹的泪珠也正从铃铃的脸上往下流落,终于也滴落在他头发上。
同样温柔的手,同样晶莹的泪珠。
李寻欢仿佛又回到十余年前那阳光同样烂灿的早上,恍恍惚惚拉住了她的手,柔声道:你哭了?
铃铃红了脸,扭转头,咬着嘴唇道:我知道你的约会就是今天,所以才会打扮得这么漂亮,是不是?
李寻欢没有说话,因为他已发现这双手毕竟不是十年前的那双手,十年前的时光也永远回不来了。
铃铃接着道:你就要去会你的佳人了,我心里当然难受。
李寻欢放下了她的手,勉强笑了笑,道:你还是个孩子,难受究竟是什么滋味,你现在根本还不懂。
铃铃道:我以前也许还不懂,现在却已懂了,昨天也许还不懂,今天已懂了。
李寻欢笑道:你一天之中就长大了么?
铃铃道:当然,有人在一夜间就老得连头发都完全白了,这故事你难道没有听说过?
李寻欢道:他是为了自己的生死而忧虑,你是为了什么?
铃铃垂下头,道:我是为了你──你今天一去,还会回来么?
李寻欢沉默了很久,长长叹息一声道:你已知道我今天去会的是谁了?
铃铃沉重的点了头,将他的头发理发一束,用那条青布带扎了起来,道:我知道你无论如何一定要去的,谁也留不住你。
李寻欢柔声道:你长大后就会知道,有些事你非做不可,根本就没有选择的余地。
李寻欢沉默良久,面上露出了痛苦之色,道:我并没有为她留下来──我从来没有为她做过任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