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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寞-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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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跟你是兄弟,别套近乎!”林壁不禁脱口说道。
    小白朝林壁摆了摆手,示意他别说话,然后又对黑衣人道:“你说的不错。对于江湖上的事我知道的不多。你说吧,为什么他们只卖毒药不卖解药。”
    黑衣人点点头,说道:“其实很简单,就拿苏家来说,他们卖出毒药,肯定就会有人着了道,之后,这天下就只有苏家能解这毒了。所以别人就会不惜一切的去找苏家要解药。苏家高兴了,给解药,不高兴了,就不给解药,这对于苏家来说是一种天大的好事。”
    小白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说道:“哦……明白了,那样久而久之,就没有人敢得罪苏家了,因为谁也不知道下一个中毒的会不会是自己!”
    “对,就是这个道理。唉,那些豪门的心机太深了,不是一般人能比得上的。”黑衣人摇了摇头,叹口气说道。
    桌上的蜡烛忽然‘啵’的一声响了一下,烛光摇了摇,然后又恢复了平静。蜡烛一如既往的燃烧着,它不知道这里已经发生了一场变动,许多年如一日的‘玉船岛’在今夜发生了一场出乎意料的变动。
    也许过不了多久,这里就又会变的荒无人烟,变成一个荒芜孤独的岛。这里的动物也许又能拥有自己的天堂了。他们会在这里快乐、无忧无虑的嬉戏着、追逐着。不用再担心有人猎杀自己,不用再被人赶离自己的家。
    其实,没有人迹的地方,会是许多其他生灵相聚的地方。人声鼎沸的地方叫做繁华,渺无人迹的地方叫荒芜,这都是相对于人来说的。
    但为何其他生灵聚集的地方就不能叫做繁华呢,为何没有其他生灵聚集,只有人的的地方就不能叫做荒芜呢?
    谁又能说的清何处是荒芜,何处又是繁华呢?
    “那个山洞里究竟放了什么?”小白问道。他知道,既然山洞中放了如此致人死地的机关,那么里面肯定不只是放酒,一定还放了其他重要的东西。
    黑衣人的眼神在大厅中游荡了一会儿,答道:“就是酒而已,那些都是好酒啊,丢了多可惜……。”
    “还不老实?”林壁说着便伸出右手扣在了黑衣人的肩膀上,他微微催动内力朝着对方体内冲去。黑衣人的脸上顿时呈现出一种极度痛苦的神色,但他没有出声,只是咬着牙抵御着直入骨髓的痛。
    “说!”林壁再次加重了手中的力量,喝道。
    黑衣人冷笑一声,没有答话。
    “慢着,我来和他说。”小白拍了拍林壁的肩膀,说道。
    林壁放开手,又走回石椅上坐了下来。小白对着黑衣人笑了笑,说道:“我因为武功一般,没有能躲过你们设的机关,所以着了道。我觉得你们还不错,没有用那种让人生不如死的毒药,所以我得先谢谢你们。”
    黑衣人深深喘了几口气,似乎还没有从刚刚的痛苦中回过神来,他抬起头看了小白好一会儿,眼中流露出疑惑的神色。
    “怎么了,不相信吗?我说真的。”小白淡然一笑,说道。
    “我们真的没有解药,对不起。”黑衣人又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腿,缓缓说道。
    “我们不是问你解药,是问你山洞中到底藏了什么?”小白摇摇头,问道。
    黑衣人咽了一口唾液,没有回答。
    其他黑衣人似乎都睡着了,没有一个人睁开眼睛,似乎这一切与他们无关。而那些在各自屋内的制玉师仿佛都睡的很死,对于这场突如其来的变故似乎更是一无所知。
    长廊里很暗,每间屋子都关上了门,有几个屋子里似乎还点着蜡烛,有微光从木门的最下面透出来。
    ……
    洛阳。
    夜,才刚刚来临,夜市很繁华,自从丰楚帝登基以来,他就取消了宵禁,所以各大城市的夜晚就又热闹了起来。
    这对于许多生意人来说是好事,因为他们多了许多赚钱的机会;对于有钱人来说也是好事,因为他们的钱有地方可以花了;对于朝廷来说就更是好事了,因为朝廷每年征上去的税银又多了许多。
    取消宵禁是个一举多得的做法。许多人都夸赞帝王有着长远的眼光和睿智的头脑。
    洛阳城中有钱人聚集的地方是在青云楼这一带,以青云楼为中心,周围半里以内都是彻夜喧闹的。
    青云楼,这个如今天下最大的酒楼。现在这里正聚集着许多洛阳城的有钱人。他们来这里不是为了吃饭喝酒,而是为了销金。
    现在,在青云楼一楼的一个中间桌子边正围坐着三个衣着光鲜的人。你一眼看去,就会发现这三个人都很奇怪。他们每个人的左手拇指上都戴了一枚扳指,或者说是戒指,因为他们手上戴的东西没有扳指大,只和普通戒指一般大。
    但这些戒指都是玉制成的。
    为什么他们的手上都戴着一枚戒指呢?没有人知道。他们都没有动桌子上的酒菜,他们似乎是在等人,等一个比他们身份都要高贵的人来。
    一楼的人不多也不少,坐在中间的这几个人有些显眼,不时有坐在其他桌的人朝他们望来,似乎是在望他们的穿着,又似乎是在望他们手上的戒指。
    他们等了好一会儿,终于,门外有一个人走了进来。是个男人,大约三十岁左右的男人,他的穿着很普通,但身上却散发着一种华贵的气质。
    他不是一个简单的人!这里的许多人看到这个男人之后,都在心里这样想着。
    通常情况下人们都会有种这样的看法:出现在销金窟的人都不是简单的人,至少都是有钱人,而越是穿着简单普通的人,就越是不简单。因为人越有钱,就越会低调行事。
    这种观念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在这些有钱人身上生根发芽的。唯一可以知道的就是这种观念已经深入人心!
    这个男人径直走到中间的这个桌子边,在四方桌没有人坐的这面坐了下来。现在这张桌子已经坐了四个人,这四个人都很奇怪,所以坐在其他地方的人都在注意他们,甚至连坐在二楼的人都从上面往下看。
    衣着普通的男人朝身边的几个人笑了笑,说道:“大家吃吧。我不是说过了吗,别等我,你们怎么还等我?看看,这菜都快凉了。”
    其他三人听了他的话,纷纷举起筷子吃了起来。)
第七十章 下了套
    第七十章下了套
    四个人都在吃,吃的不快也不慢,暂时他们都还没有说话。一开始的那三个人仿佛是在等待后来的那个人说话,仿佛那个看似普通的人说话了,他们三个才敢说话。
    现在青云楼中大部分都已经把注意力放到了那个普通男人的身上。因为这个男人的手上也戴着一枚戒指,一枚放出红色光芒的玉石戒指。
    这不是普通的戒指,这是属于一个人的,这个人叫金城。他是‘金山组织’的首领。这不是一个杀手组织,也不是一个镖局,更不是一个门派。这是一个很有钱的组织,它的存在似乎就是为了捞钱。它在全国各地都有自己当铺,钱庄,赌坊,青楼……这个组织拥有的产业太多了,不管是名流出没的地方,还是下里巴人出没的地方,都有他的商户。
    如果非要给这个组织定一个性,那么可以叫他‘捞钱组织’,但是很显然,这个名字非常不好,所以他就有了另一个名字:金山组织。其实这个名字更贴切,他确确实实就是一座庞大的金山,没有人知道它究竟有多少银子。
    甚至有传言说就连国库都装不下他所有的银子。我们先不管它是否有传言中的那么多银子。他是一个组织,那么一个组织就会有一个头,也就是掌握这座金山的唯一一人,他就是金城。
    关于他的传言就更多、更神了。有人说他已经年近古稀,也有人说他刚过而立之年,还有人说他已经死了。但无论人们的传言是如何的千变万化,莫衷一是,有一件事却是大家都公认的。
    那就是金城的手上戴着一枚戒指,一枚发着妖艳红光的玉石戒指,即使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这枚戒指也能散发出美丽而鲜艳的红色光芒。
    传说,总是那么的动人,给人无限想象的空间。
    传言,虽然是传言,但流传的时间久了,传言也就变成真相、变成事实了。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是真理!
    现在这个普通男子的手上就戴着这么一枚戒指,发着红色光芒的戒指,周围所有人的眼神都射向了这枚戒指和它的主人。戒指的光芒在众人的注视下似乎更甚了。
    “他就是金城!就是那个拥有无数财富的人,但他看上去却是那么的年轻,似乎只有三十岁,真让人难以相信!”现在周围的大部分人都在心里这样想着。
    但也有一部分人保持着警惕的心态,他们这样想:“也许这枚戒指是假的呢!现在打着别人旗号坑蒙拐骗的人太多了。
    四方桌边的四个人还在慢条斯理的吃着,他们仿佛并不知道周围人的目光都聚集在自己这几人身上了;又仿佛是他们并不在意旁人的眼光,他们只想一心一意的喝酒吃菜而已。
    他们的内心没人知道,周围的人当然也不可能知道,所以周围的人就更加觉得这四个人不平凡了,更加相信那个看似普通的男子就是金城了。
    “来,喝。”金城举起酒杯,对着身边的三人道。
    “好,干。”四只酒杯轻轻相碰,四人分别饮下。
    酒的香气一下子便在空气中弥漫开来了,浓郁醉人的香气钻入了周围人的鼻子里,每个人都用力的吸了几口气,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很久没有这样喝了。当年的咱们,没有这样的好酒,也没有这样的好菜,却喝的很开心;现在有了这样的好酒,也有了好菜,但却少了在一起共同举杯的时间……”金城摇了摇头,微微叹了一口气,说道。
    另一个人笑了笑,说道:“水酒无菜,喝的痛快!有情有义的酒,当然喝的开心。”
    四人都笑了,笑声有些大,似乎根本就没有想到有其他人也坐在青云楼中。
    金城喝下杯中的酒,又给自己斟了一杯,然后神秘的说道:“我最近得到了一个消息!”
    其他三人的脸上顿时露出了兴奋的神色,均欠了欠身子问道:“什么消息?”
    ……
    洛阳城青云楼西面一里处,一条杂乱的小街。
    这里很热闹,因为现在这里有很多人。小街的两边都有着一间一间的屋子,这些屋子从外面就可以看出来很破旧,想必里面也不会比外面好。
    这是洛阳城‘下等人’聚集的地方,每个人都有着各自不同的表情和身份。有人是夜过好几户的‘梁上君子’,有人是劫道的山匪,也有人是以假乱真的骗子……总之,这里什么样的人都有,但唯独缺少一种人:满肚花肠,却装作一脸君子之相的‘伪君子’。
    坏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装好人的坏人,因为你不知道他会是谁,会在什么时候对你下手。
    但这里没有这样的人,这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非常微妙。你不问我来历,我也不会去问你来历。你偷了谁家的东西,与我无关;我骗了谁人的钱财,也与你无关。大家都心照不宣的在这里共处着,虽说不上温馨,但至少很平静。
    这里有赌钱的,有喝酒划拳的,有坐地闲聊的,有互相交易赃物的。来到这里,你才会明白在看似繁华似锦的江山背后,又有着另一个你完全不敢相信的人间!
    这条街不算很长,大约只有半里,但是这里现在却聚集着大约有两百人,所以这里就显得有些挤了。
    “哈哈,给钱给钱,四番,给四钱银子,别磨蹭……”赌钱的人堆里传出一个男人爽朗的笑声,光听笑声,你会觉得他是个坦荡荡的君子,但他的长相却又会让你觉得他是个猥琐的男人。
    这是一种矛盾,我们可以说他的长相和他的声音很矛盾,但这并不能怪他,他的声音和长相都是他自己不能改变的,都是他父母给他的。
    “今天真不错,赢了这么多,来,给我买碗牛肉面来。”男人随手拿了一钱银子递给身边的一个大约十三四岁的男孩,说道。
    男孩看了一眼手中的银子,眼里闪过一丝笑意,飞快的跑开了。
    “妈的!怎么又是六点?”另一个略显低沉的声音骂道。他是个长的很普通的男人,估计有四十多岁了,现在是他坐庄,玩的东西很简单,赌大小,闲家押,**摇骰。
    今天他已经赔了好几两银子了,他觉得心里很不舒服。这倒不是银子的问题,他不在乎银子,他是个专门买假货的黑商,钱来的快。但是他不喜欢输的感觉,输多和输少在他眼里都是一样的;同样,赢多和赢少在他眼里也是一样的。
    他只喜欢赢的感觉,不喜欢输的感觉!
    就在此时,从长街的另一头,来了一个人,一个男人。
    他的身上穿着很破旧的衣服,脚上也穿着破了一个洞的鞋。这里所有的人都认识他,并且一说到他,就直翘大拇指。因为他是一个很平淡,很随和,很普通的一个人。他今年三十岁了,他十年前就来到了这里,并在这条街旁的一间屋子里住了下来。
    没有人知道他是干什么活的,虽然他不算有钱,但是也不会饿肚子。
    他告诉别人,他的名字叫周起。
    一开始,人们对他还有几分防备,每当人们在这里聚集的时候,都要派人看着他,防止他去报告官府。但是时间一久,人们就发现他根本对自己这群人没有丝毫兴趣,他每天都是早晨天亮出去,然后天黑回来。偶尔看看他们,有时候还给他们烧点开水,甚至有好几次官府来人抓,他也都及时的通知了大家。
    男人手中提着两坛酒慢慢的朝着众人走来,众人没有注意他,就算注意到了也没有放在心上,继续干着自己的事。男人一步一步的走着,来到了人堆中,他咧开嘴,笑了笑。
    “老周,今天怎么了?有什么高兴的事?”一个正在数着自己手中铜板的年轻男子问道。
    “没什么事,还是那样,我想喝酒了,可是没人陪我喝,你陪我喝吧。”男人在年轻男子身边坐了下来,指了指手上拎着的酒,说道。
    年轻男子眼里放出了光,连忙说道:“好啊!我也正想喝呢,可惜没钱,现在你既然这么说了,那咱们就一醉方休。”
    于是两人就这么喝了起来,没有用酒杯,也没有菜。他们一口一口的喝着坛中的酒,酒不算好酒,五文钱就能买一坛的兑水酒而已。不过对于他们来说已经很好了。他们没有多少钱可以让自己每天都有酒喝。
    那些夜夜笙歌,纸醉金迷的生活只会出现在他们的梦里。梦醒后,他们依旧属于人世间的老鼠,不敢在人多的地方出现,更不敢在官府附近停留。
    “真不错……”年轻男子喝的很快,似乎酒虫正在他的胃里翻滚。
    这时只见一个老人踢了踢这个年轻男子,说道:“老周的酒你也喝?你就不知道请老周喝一次?”
    年轻男子放下酒坛,喘了几口气,说道:“现在不是没钱嘛……老周,等我有钱了,我肯定请你喝!”)
第七十一章 一个秘密
    第七十一章一个秘密
    “拉倒吧,你什么时候有钱过?”老人又踢了年轻男子一脚,说道。
    年轻男子又喝了一大口酒,伸手抹了一下嘴角,微微苦笑了一下说道:“唉……反正你们不管怎么样也不会相信我这个小贼,不信就不信吧,反正我也无所谓。”
    年轻男子名叫王迅,今年二十三岁,他现在是一个贼,几乎每天夜里他都要走几户人家,去摸点钱财。不过干这行并不如外人想象的那般轻松。除非你是一个武功很高的贼,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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