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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则是没有出声,显然们也看出大概是什么事情,虽然他们遇到这种事情大多都不敢站出来伸张正义,可是内心深处却是想那么做的。而且,李逸的手段也让他们有些害怕,天知道他们乱说话,李逸会不会对他们动手。
李逸回到包厢后,先是拿出香烟点着,狠狠吸了一口。
似乎自从他选择逃亡开始,已经迷恋上了香烟的味道,尽管他知道吸烟对于人体的伤害比较大。
当李逸将一支烟快吸完的时候,凤姐回到了包厢里。
由于凤姐常年混迹夜总会,熬夜、抽烟、喝酒等一系列行为让凤姐的皮肤变得有些糟糕,失去化妆品的掩盖,她的脸已不像之前那样妖媚,但却多了一丝自然的感觉。
“谢谢你。”凤姐没有去拿桌上的香烟,而是坐在李逸的对面,低着头,轻声对李逸说道。
李逸摇了摇头,道:“你也帮过我一次,不用谢我。”
“可是你刚才已经谢过我了。”凤姐抬起头,勉强笑了笑,只是那笑容有些苦涩:“而且,你已经帮过我两次了。”
说到这里,凤姐深深叹了口气。
“两次?”李逸有些茫然。
凤姐深深吐出一口闷气,然后拿起桌上的香烟,点着,狠狠地吸了几口后才道:“其实,我刚才在厕所的时候听到有人过去了,那个人应该是你吧?”
说罢,凤姐抬起头,有些复杂地看着李逸。
凤姐的话让李逸有些尴尬,他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而是选择了沉默。
“我知道你对我不放心,你在怀我接近你的动机。”凤姐叹了口气,道:“事实上,你的做法并没有错。如果你经历了这么大的变故,还这么容易相信一个人的话,那么你根本没有资格去报仇!”
报仇!
听到这两个字,李逸的心头狠狠颤了一下!
他之所以费劲心思离开上海,而不是去想法设法地暗杀萧青山和戴狐,就是因为他想报仇!
作为前世最出色的杀手,他知道对于一些人而言,死并不可怕,比死恐怖的下场有很多种,而他深深知道萧青山最担心的事情是什么。
“也许,你听了下面这个故事,就不会再怀我的动机了。”凤姐见李逸没有说话,将目光投向了窗外,露出一副回忆的表情,轻声说道:“大概两年前的时候,我还是一个大学生。那时候的我读大二,读的是国际贸易专业,我的学习成绩很好。而且因为人长得不错,有很多人追我,甚至一些无聊的人说我是经管系的系花。”
说到这里凤姐的脸上
一道很幸福的笑容,或者可以说很怀念,显然,她的时光。
“那时候,我把所有的心思放在了学习上面,拒绝了所有男生的追求。我的无意举动他们说成是高傲且得到一个冷美人的称号。事实上,那时候的我也很想找个男朋友,像其他女孩子一样每天和男朋友一起吃饭上课,可是我不敢,因为我肩负着家庭的使命。”
“我出生农村,父母都是农民。我考上大学的时候,父母很开心,但是却也很为难。因为我还有个弟弟。你知道的,在农村那种地方,重男亲女的思想很重虽然我考上的是名牌大学,但是我父母在高兴过后,让我放弃去上大学的机会。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认为女孩子上学上出来也要嫁人人后赚到的钱都是别人的。虽然,这个想法很可笑可是农村人的想法就是那样。他们想把钱留着给我弟弟上学。”
“后来,我们村长找到了我爸妈,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说服他们,最后他们拿出家里所有的钱,又和亲戚借了不少,让我独自一人带着钱来到了上海。我不能辜负他们的希望所以,我只能将恋爱的想法埋藏在内心深处敢让任何人知道。”
“就在我以为我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毕业后赚钱让我亲人过上幸福日子的时候,我弟弟出事了。他出事那年只有十五岁多点初三,和人打架把人捅死了。事后警察抓到了他,因为年纪太小,并且主动自首的缘故,判了十年。”
“我弟弟虽然从不听话,但是他一直是我父母的心肝宝贝,我父母几乎将所有的好吃的好穿的都留给了我弟弟,我几年穿一件衣服,我弟弟每年过年都有新衣服。所以,当我父母听到这个消息后,直接崩溃了。我爸是男人坚强一点,虽然白了头发,但是挺了过来,而我妈却急出了病,最后住进了医院。”
听到这里,李逸大概能够到,凤姐是因为她母亲住进医院才走上小姐这一行的,而凤姐接下来的话却证明李逸的猜测是错的。
“由于当时我弟被抓进去的时候,我爸妈花了所有的积蓄去求人,并且借了一大笔外债,所以,我妈这一住院,家里根本没有一分钱。”凤姐说到这里的时候,语气有些低沉:“情急之下,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最后,我的室友发现我情绪不对头,就问我出了什么事,于是,我把事情告诉了她们,结果她们借了我接近4000块钱。块钱对那时的我来说是一笔天文数字,我虽然借到手,并且打给了我的父母,治好了我母亲的病。可是,我却没有能力偿还,而我寝室的几个女孩家庭件也一般,有几次她们跟我要钱,我都没钱还她们,那时候的我很尴尬,也发现她们看向我的眼神变了!”
“就在我不知道该怎么的时候,寝室另外一个出身农村的室友告诉我,可以利用业余时间出去当兼职。我那时候已经想还钱想疯了,听到她的提议显得很兴奋。随后,我跟着她去了凤凰夜总会。因为我的长相和身材都很不错,所以我很顺利地通过了面试,成为了凤凰夜总会的迎宾小姐。”
对迎宾小姐,李逸并不陌生,通常,那些站在夜总会门口穿着旗袍迎接客人的女子都是迎宾小姐,她们是夜总会里最干净的一批人。毕竟,有些公主为了赚钱,还是愿意让客人沾点便宜的,甚至一些公主甘愿跟客人去开房,当然,价格比小姐要高一些。
而迎小姐则是完全不卖的,甚至客人都不能去摸迎宾小姐,否则就是坏夜总会的规矩。
“我去凤凰夜总会工作以后,虽然排斥夜总会的环境,可是我在心里告诉自己,我只有这样才能还钱给我的室友,所以,我咬牙坚持了下来。”说到这里,凤姐的眸子里流露出了强烈的恨意:“那时候的我,单纯,对于人性的了解太少。我到夜总会工作一个星期后,那里的经理和保安队长都看上了我。他们试图追求我,可是我并没有答应。而在我发工资那天,我和一起当迎宾小姐的三个姐妹去吃了点东西,喝了点饮料。结果饮料里被人下了药。”
“那个女孩在下药之前已经被张东给收买了,而张东下了药之后……”
听完凤姐的叙述,李逸选择了沉默,他想过凤姐是被逼走进这个行业的,却没有想到是以这样一种方式。
“被张东夺走第一次后,我曾想过自杀,可是一想到我的父母,我的弟弟还需要我,我最终选择了芶且偷生,选择随波逐流,选择了堕落……”说到这里,泪水染湿了凤姐的脸庞,随后,她又露出了一副坚定的表情:“但是我曾在心里发誓,如果哪个男人可以帮我杀了张东,我可以答应他任何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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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最后一天,让我们一起疯!
~只有一天了。
记忆中,疯狂来到起点写书是在C8年的3月底,到现在为止已经20个月了。
在过去的20个月里,疯狂分别完成《丹帝》《浪迹花都》《特种教师》三本书,新书《狩猎花都》写了多万。四本书加起来总共多万字,速度貌似也算快的。
在这三本书中,《丹帝》的成绩最差,《浪迹花都》的最好,最高订阅破了6000,平均订阅也在3000以上。
后来的《特种教师》我改变了风格。
我没有写吊儿当的主角,写了一个严肃刻板,甚至有些不近人情的主角,我甚至没有写后宫,只是写了一个女主。
这样的写法让那本书显有些悲伤,尤其是结局,很多朋友告诉在网上乃至贴吧里说,那个结局他们看哭了。
那本书里我达了不少东西,但是成绩要比《浪迹花都》差了一些,不过,那本书却让许多朋友因为“我本疯狂”这四个字,而支持新书《狩猎花都》。
《狩猎花都》从某种意义讲,结合了前两本都市书的一些东西。可以说,如果把这本书放在两年前,成绩要比现在好很多。
因止一个朋友告诉我,我选择了一个过时而且仆街的题材,聚集了大量仆街的元素。
我没邪。硬是动笔了。结果一开始有些扑。但是到现在为止。成绩并不仆。
我想。没有扑。最重要地原因是因有那一批跟随疯狂一年多地朋友因为“我本疯狂“四个字。选择无条件支持订阅。
你们地支持让疯狂能够坚持写下去。也让更多地朋友看到了这本书。
在这里。我谢谢你们!
在过去地一年多时间里。我自豪地不是写了多万字。不是赚了多少钱地稿费!
而是我没有对朋友们失信过一次!
一次都没有!
我承诺的爆发,没有失信!
甚至,我当初写《浪迹花都》的时候,为了不让大家等的太着急,特地在前一章末尾说明下一章的更新时间。
而为了不失信,我有很多次都是写完就直接传了,结果出现了不少错字。
倒不是因为我不想检查一遍,是时间不允许!
因为,我一旦检查错字,就错过约定的更新时间了。
男人的承诺值千金,这是我的处事风格,现实如此,网络也如此。
我相信,有不少朋友一直跟着看疯狂的书,很大程度上因为这一点。
有人曾说,人情这玩意就和酒一样,放的时间越长越好。
这一次冲月票,我几乎用光了一年多来积攒的人情。
结果表明,朋友们确实很支持我,让疯狂第一次冲上了月票榜,并且一路直上,甚至冲到了第二的位置!
在这里,再次感谢大家!
年还有一天就要结束了,我不清楚自己究竟会写几年书。
但是,无论如何,我不想在C9年的最后一天留下遗憾,我不想明天晚上这个时候,我们以悲剧收场!
现在,我们排在第三名,离第二名相差1票左右,而第四名追得很紧,随时都可能追上我们!
疯狂曾说过,就算输,我们也要拼到最后!
最后的24个小时了,疯狂几乎用光了一年多来积攒的人情,我不知道接下来还会不会有朋友继续投月票给疯狂!
但我想说,既然我们能够疯狂三十天,那么我们就能疯狂整整一个月!
我希望所有的朋友能够和疯狂一起疯下去,疯完最后一天,不要让我们败在最后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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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章 【熟人】第一更
色已大亮,晨辉透过窗户射进了包厢里。
包厢里,凤姐已收拾好了东西,正在拿着小镜子补妆。
阳光下,凤姐的表情已不像昨天那样悲伤,甚至,自从昨天说完那番话后,凤姐的表情便恢复了正常。对于凤姐而言,那虽然算她的秘密,并且让她刻骨铭心一辈子,但是她能够很好的将那个秘密隐藏起来,她会用“面具”来伪装自己。
一直以来,李逸都觉得凤姐无援无故地勾引她有些奇怪,却没有想到是因为他杀死张东,无意之中帮凤姐报了仇。
昨天,当凤姐说出那句话的时候,李逸并没有表态,而是选择了沉默。
因为……他不知该何回答,一来,对于凤姐他确实没有什么非份之想,二来以他现在的状况根本没有心思去想那些。
而凤姐也是一个很聪明女人,虽然不像安德罗芙那样大智若妖,但她也知道什么时候说什么话,而且察颜观色能力一流。
随后接近20个时的时间里,凤姐没有再去勾引李逸,而是聊一些有关生活的话题。
显然对于两人而言,那层窗户纸经捅破,无法再像以前那样相处了。
“到了广州,你打算去哪”凤姐见李逸望着窗外飞逝的景色发呆,忍不住问道。
凤姐地话将李逸从愣神中拉回了现。他看了凤姐一眼:“这些事。你还是不要知道地好。”
凤姐色一黯。却是没再说什么。
与此同时。肥胖男人所在地包厢里。
肥胖男人左手夹着一支软中华恶狠狠地说道:“他妈地。一会出了车站以后。老子要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昨天。那乘务员带着肥胖男人去找医生包扎地时候。曾问过那乘务员道李逸和凤姐是到广州下车。
“胖子。”那平头青年忍不住提醒道:“那小子看起来是个硬茬子。你找地人能行么?”
“哼!老子那兄弟可是大圈帮的人,手下数十号兄弟还怕他?”肥胖男人一脸不屑。
说到这里,肥胖男人摸了摸鼓起的腮帮,一脸恨意。
十几分钟后,火车已进入广州地界务员来到了李逸和凤姐所在的包厢。
对于凤姐昨天那番的话,乘务员记忆犹新,敲开包厢门后,下意识地低着头,不敢正视凤姐那张妖媚的脸庞,小声道:“车快到站了来换车票。”
看到乘务员那副害羞的模样,凤姐忍不住一笑后将牌子递给乘务员,后者接过牌子刻转身离开。只是在离开之时,忍不住朝李逸看了一眼却见李逸一脸沉思的模样。
虽然凤姐昨天对她说了很的话,可是直觉却告诉她,李逸不是那种“随便”的人。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至于原因,她也不知道。
察觉到乘务员的目光,李逸微微一笑。
看到李逸嘴角的笑容,乘务员脸上的红晕更浓了一些,她吓得连忙回过头离开了,心里却是像藏了只兔子一般,“咚咚”地跳个不停。
尽管她也知道,这个男人只是她人生中的一个小插曲,而每个人的人生之中往往会遇到许多小插曲。而当人老了,想起的,往往是那些跟自己生活毫无相关的插曲。
又过了十分钟的样子,火车抵达了广州车站。
广州自古以来都是南方的发达城市之一,在深等经济特区未发展起来以前,广州是所有南下打工者的首选之地。如今,虽然东南沿海的一些城市和几大经济特区发展可是来广州淘金的人依然不在少数。
对此,整个火车站已混乱而著称。
事实上,无论到哪个地方,火车站一块总是最乱的地方。在火车站附近有黑旅社,那种黑旅社一旦住进去后,老板会派姿色很不错的小姐进去勾引旅客,旅客一旦对小姐动手动脚的话,房门会立刻打开,冲进去一堆大汉,搜刮完旅客身上所有的钱财,并且威胁旅客,不准旅客报警,否则就告旅客
虽然这种事情是一个很明显的圈套,但大多数旅客都不会报警,一来是人生地不熟,怕惹上麻烦,宁愿花钱消灾,二来,旅客确实对小姐动手动脚,天知道到警察面前能不能说清楚。
而大多情况下,去报警的下场会凄惨,因为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