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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如果依照德菲力祭司的说法,她和我的路虽然各自不同,但是哪一条路都不算正确的答案。我笑着抬头看她。
她的身体开始缓缓移动。
在街道上到处僵立的贺坦特居民的注视下,阿姆塔特用力挥动四个翅膀。刹那间,她的身体就如同射出的箭矢般飞射而去,而那些原本像是不悦,又像是耍赖地聚集在她身上的云朵们,则是纷纷被撕碎开来。
“走了?”
杰米妮一面把我那像是披肩般围在她脖子的手臂往下推,一面说道。阿姆塔特往西边猛烈飞去了,在她后方,云朵们被巨大地撕裂掉了。随即,就看到了泛着紫光的天空。
“修奇!”
泰班慌忙走近我。可是我不想漏失阿姆塔特的身影,所以并没有低头。
“修奇,你之前对她说了什么?”
“没有说什么啊。只是告诉她我所经历过的事。还有……”
“还有?”
“我要她离开这里到极西世界去。”
这是我的抉择。刚才没有在我们旁边听的泰班,还有因为睡着而没听到的杰米妮,现在全都一起睁大眼睛盯着我。泰班首先开口说道:“什,什,啊,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这都是因为爱人类的关系。”
“然后呢!你,你叫她不要折磨贺坦特领地的居民,叫她离开,叫她离开了,是吗?你这个不懂事的小鬼!你就只会一意孤行……”
“请安静地听我说吧。泰班。”
泰班会闭上嘴巴,与其说是因为我充满胁迫的语气,倒不如说是因为他太激动而无法好好说出话来吧。不管怎么样,我一面看着阿姆塔特的身影,一面说:“她是世上最后剩下的龙。至少,如果要找出以龙的立场来看待万物的龙,她是最后一头了。”
人们纷纷转头看我。他们之中有几个人比较慢转头,是因为想再多看一眼阿姆塔特的背影。大路上慢慢地开始变得骚乱,但同时也渐渐变得安静了。
“或许您说得对吧。因为我也是人类。虽说如此,但这是没有正确答案的。”
“什么意思呢?”
“虽然我不知道未来会需要几年,但是现在即将要开展出完全属于人类的世界了。既然没有龙魂使,龙就会脱离我们的历史脉流,矮人族他们从很早以前就躲避到他们的矿山里了。而精灵族如今应该更难走出他们的森林了。”
我实在难以一面想起伊露莉,一面沉着地说话。
“人类以前被阻止的进步,如今说不定可以做得到了。那么阿姆塔特必会妨碍到我们。因此,我这样说不定算是为我们的子孙除去了障碍物。然而……”
我注视着泰班,对他说:“三百年的梦已经结束了。”
泰班紧咬着嘴唇,咬到嘴唇都发白了。我继续说道:“现在不再有龙魂使了。龙魂使强制迫使龙和人类交流沟通,但同时这也是保护龙,不让人类接近龙。”
“保护龙?”
“是的。我看到蕾妮的模样时,感受到了这件事。龙魂使是用比较直接的交流手法保护龙,使走近龙的人无法和龙交流沟通。这情形已经过了长达三百秋的岁月。然而,不再有龙魂使了,现在人类甚至应该可以直接去接近龙了。如果我们继续将所有种族人类化,到时候我们就会发现到我们自己失去了未来。”
“未来……”
“泰班,把所有树林烧毁的火焰会致人于死,不是吗?如果那些以前牵制我们奔驰的叫做精灵的山丘、叫做矮人的岩石、还有叫做龙的峭壁,全都被破坏之后,我们这些施慕妮安的孩子就会毫无阻碍地奔驰。就像是没有马夫的马车般。”
“正因为如此,应该更要抓住龙不放才对啊!如果说我们全都无法成为神,就该把彼此当做互相照映的镜子,一起……”
“克拉德美索的失败还不够吗?”
泰班脸色发白地闭上了嘴巴,但我从这可怜的巫师身上感受不到同情心。
“克拉德美索,连这最强大的龙都遭遇到两次龙魂使的死亡,才撑了两次,就自杀了。而阿姆塔特呢?阿姆塔特,这时间之钟同时是夕阳监视者,会怎么样呢?因为没有龙魂使!阿姆塔特因为没有龙魂使,所以到现在一直被勉强保护着!但是同时也因为没有龙魂使,它无法被保护!”
“修,修奇……”
“和我同业的先生!”
“你说什么?”
“同业先生,您和路坦尼欧大王制造了名叫人类的蜡烛,不是吗?
因为我们是火焰。然而,因为我们是火焰,所以就成了连自己也会烧掉的蜡烛。我们所成就的繁荣,就变成是失去目的的奔驰!所以,我现在要让阿姆塔特逃离。“
泰班带着被揍一拳的表情,对我说:“逃离?”
“是的!我要让她逃离到人类的夕阳那里。而且我是想要让她在那里等待人类。如果我们可以改进自己,以全新的种族立足,就应该就不会再见到她了。当然是有这种可能性的。这是因为她有礼物会给我们。因为有能够使自己改变的可能性了!”我抬头追踪阿姆塔特的背影。虽然喉咙有股无法忍受的激烈感情,但是我强忍住,好不容易才得以对那位正在等我答话的巫师,说出我们的未来。
“可是,可是如果我们放弃自己奔向夕阳,就会像失去另一个自己之后奔向死亡的涅克斯,就会像是把自己全都分给别人之后死去的吉西恩,就会像破坏周围所有东西之后只抓得住自己而奔向灭亡的哈修泰尔侯爵,如果我们朝夕阳奔驰的话,那就会……”
“……那就会?”
就在这个时候,随着阿姆塔特的飞行而被长长地撕裂开的云朵们最后终于往天空两边完全分开。紫色天空的模样虽然昏暗,但我那追踪阿姆塔特飞行的眼睛可以看得到夕阳。像火焰般的红色太阳,而阿姆塔特的黑色身体则是像火球般一面燃烧,一面追在太阳之后。
突然间,我的肩膀发冷。从嘴里呼出的白色烟气此时才弄乱了我眼前。我拉起僵直的杰米妮的手,呼出嘴里热气到她手上。我一面注视着杰米妮噙着泪的眼珠,一面对泰班说:“此时,我们站在我们的黄昏,看到了长久以来一直在等我们的阿姆塔特的模样。而她给我们贺坦特领地的东西,说不定也会给予我们的子孙吧。不过,相反地,她说不定也会和人类的黄昏一起消失不见……我无法等到那个时候去确定了。所以,我只能送走她,相信她了。”
“你的意思是,把她……把她送给我们的子孙?”
泰班像是现在才一次感受到三百年的疲倦似的,用干涩的声音费力地说了这句话。我继续说道:“当然是不会有正确答案的。正如同刚才我说的,我这样可能算是为我们子孙除去了障碍物,或者是派遣会惩戒我们子孙的老师到未来去。这应该是时间会决定的事吧。所以……”
杰米妮注视我的眼睛之后,摇了摇头,把头埋到我的胸口。我小心地抚摸她的脑后,说道:“我的角色在这里结束了。就像我的魔法之秋以初雪当挽歌而离开一般,我的故事就在这里结束了。”
我转头看着泰班满布皱纹的脸,然后目光越过他的肩膀,看到朝着夕阳飞翔的龙。
◆全书完◆
龙族名词解说
武器大刀Glaive:这是介于枪和刀之间的武器,基本的型态只要想成三国演义中关羽所拿的青龙偃月刀就行了。在东方常被人称为斩马刀,基本上是步兵用来攻击马上的骑兵或马时所用的武器。
匕首Dagger:此武器由来已久。甚至摔破石头就可以制作。由于制作极度简单,可以说只要有人类的地方就一定有这种东西。匕首携带方便,容易隐藏,所以即使在火炮发达之后,仍然还是军人无祛离手的原始武器。因而型态也是千差万别。一般说来它的长度是介于小刀之间,但其实很难明确地区分。由于长度短,几乎只能对近身的敌人使用,但危急时可以作投掷攻击也是很具有魅力的特点。
锐剑Rapier:随着枪炮的发达,在堡垒和甲胄已不再具有其保留价值的时代,西洋的剑已从古代又钝又可怕的外型,摇身一变成为硬加轻量化型的剑。而且可以致命性地加快剑速锐剑为薄长且细直的剑,虽然无法直接破坏甲胄的硬壳,但在决斗时,却足以取下对方的性命。三剑客书中剑客们所使用的剑即是锐剑,使用锐剑的自士决斗技术是现代剑术的起源。
长剑Longsword:与斧头同为使用于肉搏战中流传最久的武器之一。在人类学习运用金属的过程中,剑也渐渐显露出大型化的趋势,依据战斗时有利型态的要求,有人在匕首上加上了长柄,走上了转变为枪的另一条道路,而在渡过漫长历史之后,长剑终于在十世纪左右真正登上了历史的舞台。长剑可以说是站在剑类武器的历史颠峰,剑身长约三至四尺,宽度约一寸,直而具有两刃,但不像东方的剑上有血槽的设计。从剑的型态上就可以知道,它的机动性高,适合施展各种剑术。所以它是在金属的冶炼技术进步到能制造出轻而强韧的金属之后才出现的。
巨剑Bastardsword:剑的大型化——甲胄大型化——剑的大型化形成了恶性循环,最后出现的就是这种巨剑。这种剑的特征是,可以像长剑一样用单手握,也可以像双手剑一样用两手握。所以它在四尺长的剑身上加上了一尺左右的剑柄。马上的骑士可以一手握住缰绳,另一手挥动此剑,如果下了马,则可以两手握剑,对敌人施以强力的攻击。同样地,使用此武器时,可以一手拿盾牌战斗,或是丢下盾牌,用双手给予对手一击必杀的猛攻招式。
战斧Battleaxe:战斧和剑是战斗中使用最久的两种武器。所以在全世界各处都有发现带有咒术形态的战斧。因为历史久远,所以有各种不同的形态。攻击方式大都是以砍劈攻击,但偶尔也可以投掷攻击。
穿甲剑Estoe:别名Toe。由于是刺穿甲胄用的剑,所以想象成超级大的锥子就比较容易理解了。为了容易刺击,所以剑身的截面是圆形、三角形或方形,并没有剑刃。因此攻击的方式也只有刺击这一种,甚至连全身铠甲都能刺穿,对于穿着甲胄的战士就如同噩梦一般的剑。
三叉戟Trident:本来是抓鱼的工具。鱼叉可以说是它的祖先,为了能够在水中使用,所以特意做成阻力很低、头部有三叉,一旦插中物体就不会掉落的型态。人鱼跟其他的水中怪物都很喜欢用这种武器,就像闪电是宙斯的象征一样,三叉戟则是海神波赛顿的象征。波赛顿想要折磨奥德赛的时候,就是挥动着三叉戟来引起暴风。
斩矛Falchion:枪的起源是战斗时将短剑附在长柄上来使用,之后又出现了两种发展的方向,一种是长距离攻击武器的标枪系统。论到近战时的机动性,手持枪系统的枪由于其长长的型态,使得机动性大幅减弱,此种枪的发达原则上是连贯到阵形或战术的发达,所以才能够做为近战时被使用到的武器。由于战术跟甲胄的发达,逼使得枪身也跟着大型化。经过文艺复兴时期之后,枪身的大型化发展到令人讶异的程度,出现了戟、斩矛等等可怕的武器。斩矛在八尺长的柄上再加上新月形的枪头,不适合刺击而适合挥砍,因为挥动的半径大,所以可产生惊人的破坏力。
长距离武器长弓Longbow:因为罗宾汉使用而知名的此种武器,特别为英国人所爱用。海斯汀战役之时,征服者威廉用如雨般的大量箭枝击退对手之后,英国人甚至造出名称为Englishlongbow的独特长弓,由此可知其酷爱的程度。在近代的越战中,美军也曾在执行特殊任务,需要在安静无声的情况下使用此种长弓。
短弓Shortbow:既小而且构造又简单的弓。所用的箭也不长。
怀着强烈的好奇心参加狩猎的贵妇人一定都是用这种短弓。
复合弓Compositebow:用角骨、木材、铁、皮等各种材料制成,虽然不大,但射程很长,破坏力也强。韩国传统的弓以及一般所称的现代洋弓都属于这一类,是最发达的弓。
衣物/防具铁手套Gauntlet:指整套甲胄中保护手的手套部分。如果是连身铠甲的铁手套,甚至会用铁皮一直包到手指的关节部分为止。最夸张的情况则是将拇指以及其外的四只手指分别包住,几乎不太能动。
袍子Robe:宽松的连身长衣。中世纪的修道士常作此打扮。
食人魔力量手套Ogrepowergauntlet:简称OPG。戴上此手套,就会有食人魔般的力量。
怪物/种族龙Dragon:历史最久远、结合两种原型而产生的最强大怪物。这两种原型是鸟跟蛇。鸟极度自由,甚至可以飞向众神,带有向天的性质,蛇藏在地底,行动敏捷,带有向地的性质。结合了这两种特性的龙不管在古今中外,都是最有名的怪物。例如伊斯兰神话的巴哈姆特,中东地区的提尔梅特,北欧神话的米德加尔德蛇,亚瑟王传说中出现的凯尔特红龙与白龙,“尼布龙根之歌”中出现的吉克夫里特之龙,犹太神话中,又同时是英雄的试炼与救援。
矮人Dwarf:起源虽在北欧神话之中,但我们目前所熟知的矮人面貌却是透过J。R。R。Tolkien确立的。在北欧神话中,诸神透过巨人伊米尔的身体创造大地之时,这个种族就钻到了地里。他们是手艺极佳的铁匠,拥有无尽的黄金与宝石,用其做出连诸神看了都讶异不止的宝物与武器。例如掷出必定命中的衮尼尔的枪,托尔所持有击中目标后会回到手上的神锤穆勒尼尔,会自动复制自己的德劳普尼尔的戒指,可以上天下海的金猪格林布尔斯提,西芙的黄金假发,折起来以后以放进口袋的船斯基德布拉德尼尔等等,全都是矮人的作品……若依照J。R。R。Tolkien所描写的矮人来看,这一族是由伟大的铁匠奥勒所创造出的,他们是天生的铁匠、建筑师与石工,能制作很精细的工艺品,也是矿工,善于一切需要灵敏手艺的工作。他们对宝石拥有跟龙一样的贪欲,个性绝对不愿受人支配。他们的象征标志就是小个子与浓密的胡子。
巫妖Lich:意即封印自己的生命,可长生不死的巫师。因为已掏空所有的生命力,所以也称得上是一种不死生物。巫妖原本是巫师,改变并清除本身的魔法后,即成为巫妖,和原来的魔法水准已不可同日而语。一但成为巫妖后,将永远是巫妖。除非封印其生命力的特殊容器被破坏,否则巫妖是绝对不会死亡的。
吸血鬼Vampire:因为血是生命的象征,所以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的吸血鬼,我们可发现大都是高等动物。《龙族》里的吸血鬼则是比较接近于伯朗。史脱克所描写的人物形象,而非安。莱斯所描绘的。
吸血鬼一到满月的时候就会感受到吸血的欲望,会受到银制武器或魔法武器的伤害。它们能够变身为蝙蝠、野狼、雾的样子,而且在镜子前面会照不出形影。要是暴露在太阳光底下的话,它们的身体会烧起来,而且也无法涉水。因为拥有强大魅力,所以甚至可以使异性进入被催眠的状态。被吸血鬼咬到的人就会变成吸血鬼。
蓝龙BlueDragon:虽然并不是属于粗暴凶猛的龙,但常被形容为个性邪恶的龙。主要栖息地在沙漠等干燥地带。会喷吐出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