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龙族》
作者:李荣道'韩'
正文
序言
网际网络的兴起改变了人类的生活型态,带给大家更多元,更方便的生活方式,其影响不只局限在工作以及传递讯息,甚至在休闲娱乐方面,网际网络也开创出一片天地。
去年,宏基集团推出“龙族”线上游戏,取材于韩国同名奇幻小说,这是宏基集团推出的第一款线上游戏,整合了实体通路、硬体,以及网络服务平台机制等各方面的资源。由于此一线上游戏富有宽广的想象空间,十分受到上网族的欢迎,因此今年进一步将“龙族”翻译成中文小说,同时也是国内第一本曾经作为线上游戏的小说。
游戏软体的发展需要产业政策与网络,通讯等基础建设的配合,甚至网络咖啡的推波助澜。以韩国为例,由于其政府近几年策略性扶植游戏软体产业,并且全力架设光纤网络,解决频宽的问题,对于网络咖啡也不做诸多限制,因而带动了线上游戏产业的发展。
经过几年的努力,韩国游戏软体产业已经远超越中国,其中,政府的支持与基础建设是关键所在。我国正亟思发展软体产业,韩国成功的经验,正可提供我们一个良好的借镜。
不同国度的奇幻世界——谈《龙族》小说廖彬
剑与魔法的世界,也就是我们俗称“奇幻”系列,都可算是欧美奇幻类型的代表作。
但随着资讯的日益流通,“奇幻”已经不再是欧美文化的特权。
今天许多中国年轻世代所熟悉的奇幻动画,都是产自日本。日本的“奇幻”比欧美起步要晚许多,但对我们的影响并不亚于西方。
过去十几年来,中国绝大多数玩家所认知的奇幻风格,往往来自这两个主要体系,也造就悬宕多年的所谓“美日风格”之辩。
但是世上没有永远不变的现状。读者拿在手上的这套小说《龙族》,就代表了一个新势力急起直追的成果。
在所谓“美式”强调的写实和所谓“日式”强调的故事性,这两种不同风格走向之间,我们要如何定位《龙族》这部作品?我不知道正确的答案,但我却可以很肯定地说,这部作品呈现出另一种“可能性”。
在“写实”方面,读者不难体会到作者的用心。主角修奇所居住的村庄在作者细心的描述下,呈现出许多小细节,在读者脑海中留下的印象十分鲜明逼真。无论是村庄人们沿路欢迎首都派来的救星、铁匠铺中维修刀剑的过程、练兵场训练的场景等,作者显然花费了相当大的功夫来描述这些场面。然而在顾虑写实面的同时,作者并没有忽略“故事”的重要性。透过不时出现的人物内心思考叙述以及角色之间的对话运用,读者并不难掌握故事人物的个性,以及他们彼此的互动关系,并借此进一步掌握故事本身的流程。我们在这个作品中,可以看到两种不同风格的影响,以及这两种风格经过调配之后所展现的一种“可能性”:故事的主角修奇可以算是热血少年的典型,这可能是“日式”作品中常见的主角设定。但是这位典型主角所生存的环境,却不是如此理想,反而有如现实世界般,凸显出受伤和死亡的残酷。换言之,在同时追求“写实”和“故事性”两个目标的道路上,《龙族》的作者在作品中掌握到一种特殊的平衡。不论他的尝试成功于否,这部作品已经在欧美和日系的奇幻风格之外,跨出重要的一步。
说了这么多,到底这些和中国的读者有什么关系?奇幻文类进入中国市场的时间其实并不算长。也正因为看到这么多外来著作出现在市面上,一些热心的读者不禁要问:中文的奇幻世界,是否无法赶上这些较早接触到奇幻文学的国家,而永远扮演着接收者的角色呢?
答案是否定的。或许在时间上,我们起步比较晚。但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有幸立即接触各式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奇幻相关作品。
欧美的奇幻作品,如《龙枪》系列和《黑暗精灵》等,均有中文版本上市;日本作品在国内则以电视游乐器和动漫画为主。而今,韩国奇幻佳作《龙族》,也摊开在你的手上。能同时看到美、日、韩的奇幻作品在同一个架子上,这样的景观在其他“奇幻先进国”的书店里面是绝无仅有的事。某些人也许认为这代表了中文奇幻的劣势,但如果换一个角度来看,这可能也是中国奇幻文学的优势。毕竟“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后起之秀如果愿意多多吸收前辈们所遗留下来的经验,避免重踏前人的失败,想要迎头赶上,将不会是个遥不可及的梦想。
译序
当看到《龙族》作者简介的时候,我吓了一跳。马山庆南大学国语国文系……这不就是我修过一年课的地方?想起当初交换学生时莫名其妙就被分派到这个学校,不禁让我大叹:冥冥中自有因缘。
马山是个中小型都市,相信在中国听过此地的人并不多。然而它也是个满怀历史沧桑之处。当初以诗文名动大唐公卿的崔致远告老还乡,回到新罗之后,选择了在这里隐居;元世祖忽必烈征伐日本的船队出发的合浦港,也就是此地的旧称。我自己当初常常穿越旧市区摆放着一缸缸活海鲜的鱼市场,到码头上坐着看海;看着看着神思就飞到了天外,开始想象当年大战的光景。到了春天,樱花瓣在校园中散落成一地粉红。也许这个环境真的很适合孕育出英雄故事的创作者吧。
韩国的出版业似乎比中国发达一些些,外国的出版品被翻译引介进入韩国的速度好像也比中国快了一点,中国最大书店的规模可能还没有汉城教保文库的一半。这其实是很现实的问题。据我近来的观察,西方知名奇幻小说的译本在韩国可以说是很齐全,这也等于是为他们本土的《龙族》一跃成为最受欢迎的网络小说预备好了土壤。
自从我认识一群致力于推展奇幻文学的朋友之后,他们的热心让我深受感动,使我也想帮忙尽一点绵薄之力。很高兴这次刚好有机会重拾我的老本行——韩文,来翻译这部小说。在这部《龙族》中,我们可以看出作者曾经潜心研究过西方的神话传说、一些奇幻文学的经曲以及背景资料,也可以看到一些犹如日本卡漫中出现的轻松有趣片段。因着这部小说在韩国的超人气,甚至后来也改编成为网络线上游戏,在中国也有推出,相信游戏玩家一定都耳熟能详。其实大家一定都已经透过电脑游戏、电影、漫画、卡通接触过一些带有奇幻色彩的作品了。
我希望借由这部小说,能让更多的中国读者们试着踏入奇幻文学的领域。虽然这次翻译的工作才刚展开,已经出现了许多值得感谢的人。感谢TDS奇幻修士会的伙伴们以及宏基戏谷的朋友们分别提供了名词表;感谢大邱来的李希淑小姐充当我的韩国俚语顾问;感谢这次与我合作翻译的邱敏文小姐,出版社的编辑林秋芬小姐、张晓澶小姐,以及所有曾为此书辛苦付出的朋友们,让我能顺利完成这次翻译的工作。
王中宁
第一集朝太阳奔驰的马
第一章
“……故而如上例所示,龙魂使与龙的关系若以人类的主从契约去理解,将会出现许多困难点。当龙魂使对龙说:‘你是我忠实的朋友之时,如果把这句话听成与国王对家乡所说的话具有相同的意义,那么将会招致误解。但是因为龙魂使所表现出的模糊的态度,许多人都将龙与龙魂使的关系错认为主从关系。龙魂使如此模糊的态度造成日后他们本身以及拜索斯的灾难……”
摘自《在风雅高尚的肯顿市长马雷斯。朱伯烈的资助下所出版,身为可信赖的拜索斯公民,任职肯顿史官之贤明的阿普西林克。多洛梅涅告拜索斯国民,既神秘又具价值的话语》一书,多洛梅涅著,七七○年,第三册五二七页。
※※※
“那是龙耶!真正的白龙!哇,帅呆了!”
“嘿嘿,大概跟你有一天晚上踩到蛇那时的脸色一样苍白吧?”
“修奇。尼德佛!你这家伙!我不是叫你别再提那件事了吗?”
我噗哧一声笑了出来。杰米妮暴跳了起来,一面环顾四周,害怕被人听去了。
这丫头真是的。踩到蛇就踩到蛇嘛,干么突然就靠到了我身上?难道她认为这样钻到我怀里,不会被我亲一下吗?我回忆起当时的情况,又再次笑了,这次的笑跟刚才的意思有点不同。杰米妮马上用想把我抓来吃了的表情瞪了我一眼,我只好赶快转移注意力。
“你看那边!修奇,那里,那个小孩好像就是龙魂使!”
不知不觉间,杰米妮又再度把视线投射到白龙那里去了。说起来其实很难把视线从那里移开。我也朝杰米妮指的方向望了过去。
白龙旁边有一个少年,正骑着白马缓步前进。走在白龙身边的白马。说起来这还真是风雅。况且那个少年也穿着白色的披风。我哼了一声。
“龙魂使没必要担心被龙吃掉,但是那匹马还真可怜。”
“咦?”
“要不是胆子够大,怎么可能跟龙并肩这样走着。”
“是哦?原来如此。”
“那还能怎么办。怪只能怪它生下来就是白色的。所以只好带着‘您不想吃我吧?的眼神,乖乖走在白龙的身边。”
“哈哈,修奇。你还真耍宝。”
“哈哈哈!你这家伙。你真的都是这样讲话吗?”
听到我说的话,旁边的大人们与杰米妮都笑弯了腰,我则是吐了口口水。
如果将我话里的白龙换成贵族,白马换成平民,那就是很明显的隐喻了。只是我们村里的人太单纯了,谁也听不懂我的话。去他的,是我不正常吗?其实我们领主心地很好,跟故事里面那些虐待平民的领主一点也不相像。
杰米妮笑了笑,又开始踮脚张望了。好像是因为周围拥挤的人群而被挡住的样子。这死丫头,别人都在长高的时候,她到底在干嘛?我咂了咂嘴,抓住了杰米妮的腰。杰米妮瞪了我一眼,我则是深呼吸了一下。
“别胡思乱想,杰米妮。”
接着我把杰米妮抬到右边肩膀上,让她从周围大人们的缝隙中能够看得更清楚一点。杰米妮的脸虽然红了起来,却也没要求我放她下去。
“看得清楚些了吗?”
“嗯……仔细一看,那个龙魂使好像还不到十岁?”
“去。能不能当龙魂使跟年纪是无关的。从龙的角度看来,不管是五岁的小鬼头还是八十岁的贤者,都一样只是小孩而已。”
周围的那些大人用惊讶的眼神看着我,突然集人们视线於一身的杰米妮好像有点不知所措。她因为害羞而蠕动着身体,我原原本本都感觉到了。
我不理会周围的状况,继续望着前方。
不管怎么说,那景象是非常壮观的。巨大的白龙再怎么看,从头到尾巴好像也超过300肘。简单来说,头跟脖子长100肘,身体长100肘,尾巴也100肘左右吧?因为龙是在地上走,所以翅膀折叠了起来,但很明显地,翅膀跟头的长度呈黄金比例。它从远处一直旅行到此地,然而它的头还是直挺挺、威风凛凛地顶着天。这么巨大的生物,为何动作还能如此优雅?牛跟马有时也会觉得自己的头很重,但应该更重的龙却没有将脖子垂下来。连人偶尔也会拖着脚走路,但是龙的脚步却像鹿一般地轻巧。龙用它在天空中急速飞翔的轻盈走在人群的前头。
龙的身边就是那个骑着马的小少年在走着,就算给我一千塞尔的钱我也不想跑去那个位子。不管是马、披风还是穿的衣服,对他来说都显得太大了。当然那个少年的责任也十分重大。少年好像因为长途的旅行而十分疲劳,也不太看那些为了欢迎自己来到此处的人们。不,不如说他似乎有点害羞。
在他们稍微远处的后方,有几个骑士和一些士兵跟在后面。他们好像是从首都出发,来护卫龙跟龙魂使的士兵。就像我之前说的,那匹马是无可奈何地走在龙的身边,至於那些士兵就没有必要这么做了。所以他们在远远的后方跟着走,你甚至很难看出他们跟前面的龙是一夥的。
之前屏息看着龙的人群们直到这时才爆出了欢呼声。
“龙魂使哈修泰尔万岁!”
“哈修泰尔万岁!”
少年听到人们喊着自己的名字,头垂得更低,几乎要整个钻到衣领里去了。居然说什么万岁?对不到十岁的小鬼喊万岁,真是件很可笑的事。乾脆喊“谢主隆恩!”算了。
“伟大的龙卡赛普莱万岁!”
“卡赛普莱万岁!”
如果那头龙知道人们对他喊的“万岁”这个词的意义,它会觉得有多可笑呢?
不管怎样,那头龙的名字好像是卡赛普莱,而旁边龙魂使小鬼的名字好像是哈修泰尔。我们贫穷村中那些可怜的乡下人不可能对外面世上的事那么清楚。一定是从领主的城里来的那些人先带头高喊,周围那些眼色快的村人才跟着喊的。搞不好他们今天离开之前,就又把那些名字忘掉了。
“一定要消灭掉阿姆塔特!”
“干掉阿姆塔特!”
我霎时间打了个寒噤。
阿姆塔特。人们绝对忘不了这个名字。所以这时村人的叫喊,至少也有几分是发自於内心。连我自己也吃惊的是,我居然也跟着大家挥手喊叫了起来。
“宰掉该死的阿姆塔特!干掉它!”
因为我一时激动,杰米妮差点就掉了下来。杰米妮吓了一跳,一把抓住了我的头发,我猛然清醒过来,赶忙扶住了她。
“啊,对不起,杰米妮。”
“放我下去!”
杰米妮生气地喊着,我只好乖乖放她下来。她一面抱怨,一面拧我的手臂。
“你故意的!对吧?”
我被她拧得糊里糊涂,赶忙转过头去。我蒙住了杰米妮的嘴巴,开始对她说悄悄话。
“嘘!嘘!杰米妮,安静一点!龙最喜欢小女孩了。别做吸引它目光的动作!”
杰米妮眼睛睁得大大的。我作出吓人的表情,然后很残忍地说:
“因为嚼起来很不错……所以在其他的情况下,它可能一口就把人吞了下去,可是像你这种小丫头,它可能会细嚼慢,津津有味地吃!特别是红发的小女孩……”
就像我预想的一样,杰米妮开始发抖,躲到了我的背后。正因为她跑到我后面,所以看不见我偷笑的表情。
白龙不知道自己因为我开的玩笑而背了黑锅,仍然静静地走着。他真是酷毙了。这么厉害,看起来又这么吓人的家伙居然听从旁边小鬼头的命令行动,不知怎的酷到让人觉得有点茫然若失。
过了一阵子,长长的行进行列消失在领主城所在的丘陵陡坡上头。人们渐渐散去,或是几个人聚在一起聊天。
“我们领主今晚应该睡得着了吧?”
“没错。呵呵。有这样的龙在后院里,应该能够好好睡一觉了。”
我听到大人们的话,笑了出来。但那时传来了一句刺激到我耳朵的话。
“真是太好了。如果这么厉害,那阿姆塔特就死定了。”
“对呀。阿姆塔特那家伙,”
阿姆塔特,阿姆塔特!
我每次一听到这个名字,全身就会感觉变得冰冷。然而同时我的脑袋却会像火烧一样热了起来。阿姆塔特,那该死的家伙!应该把它塞到粪堆里吃屎,狠狠扁他三个半月……咦?为什么我老是这样说话?我所有想得出的脏话,全都是这村里的大人在不考虑下一代教育的情况下,在小孩面前说过的。
我眼中冒出了火花。杰米妮吓了一跳,抓住了我的手臂。
“修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