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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回艳福行-第3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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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有多强,以洛秀等人的实力,除了洛秀还有一点希望外,其他四人根本不可能。
所以,李胜天等人却愿意帮他们交学费,还能提升他们的实力,让他们有把握考青月学院,当然让他们喜出望外。
洛秀感激道:“腾天,我们,我们真不知该怎么谢谢你们,你们对我们的帮助太大了,我们,我们……”说以这里,她的眼圈都红了
李胜天笑道:“现在,你们已经是宙宇猎人团的一员,我这个当团长的当然要资助你们,只要你们好好学习,争取成为高手,到时就能把我们宙宇猎人团发扬光大了。”
洛秀道:“腾龙放心,我们一定不会辜负你的期望。”
岁宝在一边说道:“多谢李大哥,如果能进学校学习,我一定会努力,学到更高的武功,以后,就能挣大钱,就能让村里的人过好日子。”
林常山道:“我的年龄大了,无法进入学校学习,在洛秀他们学习期间,还要花费很多钱,李团长虽然能出学费,但却不可能包所有人几年的生活费,所以,我愿意在校外打工,挣一点钱,也许能给你们一定的帮助。”
李胜天道:“你去挣钱就用不着了,你虽然不能进入青月学院学习,但可以自学,这一段时间,你把我给你的那些心法好好修炼,对你有极大的好处,也许几年后,你的实力并不会在洛秀他们之下。”
林常山脸露出一丝惊喜,能成为高手,乃是龙尾域每一个人的梦想,他当然也不例外,本以为自己的年龄大了,没有希望成为高手,李胜天如此说,还是让他喜出望外。
李胜天点头道:“当然,只要你努力修炼我给你的那些心法,另外,等你把那些丹药吃完了后,我会给你另外的丹药,对你有很大的帮助。”
林常山激动道:“多谢团长,以后,团长有什么吩咐,我林常山必定是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在一边,洛秀等人也是连连点头。
收服洛秀等人,也是李胜天的目标,眼见他们已经表示忠心,李胜天当然不会吝啬,又给了他们一些丹药,这些丹药虽然还是次品,但对他们来说,依然是不可多得的珍宝,让洛秀等人顿时喜笑颜开。
亚明城距青月城有八千多里,也不是很远,如果几人去买独角马当坐骑,以独角马每天四五百里的速度,十多天就能到达。
几天再行商量一番,确定了去学习后,李胜天与洛秀、洛月三人去猎人协会分部交任务,此次护送维里商队的任务是在猎人协会领取的,完成任务就必须到猎人协会说明已经完成任务,这样才能领到剩余的酬金。
同时,李胜天觉得还有一个多月才是青月学院入学时间,也用着不急,干脆在这路领取一样任务,慢慢过去,顺便提升洛秀等人的实力。而他们一行人要到青月城,就要通过赤龙河下游的青月城,所以,他们决定先找一件到青月城的任务。
亚明城的猎人协会比起东珠镇的猎人协会分点大了数倍,几乎占据了一条街,当然,并不是说办事的地方就有那么大,而是猎人团协会有着经济头脑,把猎人协会分部那条街变成了商业街,这一条街,几乎可以满足猎人的所有需要,从衣、食、住、行,到武器、武功、法术秘笈,宝物鉴定、宝物交易、娱乐等应有尽有,严然成了一个城中之城。
李胜天、洛秀、洛月准备到青月城,所以,完成的任务就必须是在这途中,发布在猎人协会关于这一路的任务还真不少,等级也不一,洛秀看的只是低级的任务,比如猎杀一些低级动物或妖兽,得到它的肉或毛皮等,或者帮助某个村镇对付搔扰他们的低级妖兽等。李胜天当然对低级的任务不感兴趣,他看的是高级一点的任务,在这些任务,还是以猎杀妖兽为主,另外还有剿灭强盗、追捕官府逃犯、寻找宝物等等。
最后,李胜天的目光定在一则猎杀妖兽的任务,那面写着猎杀迷离湖附近出没一只冰水蟒,面说,这条冰水蟒出没于迷离湖周边,大肆吞食牲畜、人类,至使迷离湖周边地区成了人类禁区,杀冰水蟒赏金四百万元,以冰水蟒的妖兽核为凭,这中间,冰水蟒的妖兽核要交给猎人协会,实际赏金为两百万元,另两百元为收购冰水蟒妖兽核的价格。
冰水蟒的实力据任务说在九级至先天之境,因为没有具体见过,只能大概估计,至少,到目前为止,见过它的猎人都没有活出来。
李胜天已经决定去收拾那条冰水蟒,当然,最终的目标则是迷离湖,因为那里很神秘,很多人都是一去不回,说不定有些什么。不过,他也没有打算给洛秀等人说明,因为他现在表现出来的实力只有五级,虽然洛秀等人已经明白他们四人的实力绝不止五级,但如果表现得太过,吓着他们是一回事,这样容易暴露他们的身份,或者引起青月国官府的注意。
最后,李胜天还是同意洛秀去接的一个任务,猎杀火云豹,包括妖兽核赏金共二十万,这是一个七级任务,因为火云豹属于七级妖兽,不仅行动敏捷,而且能喷火,在人类看来,就是武技与法术同修,其实力相当于人类当中的七级,这一次,是李胜天出面,以宙宇猎人团的身份接的任务,一级宙宇猎人团接了七级猎杀妖兽任务,以别人看来绝对是疯了,这让收任务手续费的少女以看白痴般的目光在李胜天等人身打量不已。
李胜天、洛秀与洛月出了猎人协会,朝旅店行去。
走在路,李胜天想起亚明城离青月城足有八千多里,必须找一样代步的,以他的了解,这个世界代步的东西以畜力为主,商人最喜欢的动物就是扁背兽,它们的速度虽然慢,但负重多,翻山越岭也没有问题,而且身体健壮,只吃草,很好养,正好满足商人运货。
而要快速赶路,就有很多动物,主要是以地跑的为主,其中最普遍的动物就是独角马,这里的独角马与地球的马形状、特点差不多,只是更能奔跑,不仅速度比地球的马快了数倍,而耐力也强了数倍,几乎最差的马都可算是地球的千里驹,普通的独角马在平原地区一天能行驶六七百里,就算是在山路,也能行驶五六百里,是这里的人最好的代步工具。
当然,也有其他的代步的动物,那些动物则适应各自己的地理环境,比如可以在水中当船的水船兽,体形庞大,足有十米长,背部扁平,性格温顺,而且能家养。能深入沙漠的巨沙骆驼,身体与扁背兽差不多,最大的有三米长、两米宽,只是它们的背前后多出两个驼峰,那里面能储存食物和水,一只巨沙骆驼吃饱后,可以两至三个月不吃不喝。它的缺点与扁背兽差不多,就是速度较慢,一个小时最多能行走二十多里。此外,还有各式各样的驯服的动物可以让着代步工具,只是数量很少。
而最快、最好的交具却是能飞的飞禽、飞兽。这里面,各种也是繁多,但大多数只是个别驯服的妖兽,不能作为普通用途,军队也有狮鹫部队,但只能作为军事用途。民间使用的飞禽交通工具就是一种叫波音鸟的动物,外形像麻雀,只是大了无数倍,身体总长达十多米,宽四米多,翅膀展开达二十米左右,它的个头虽然大,但性格却很温顺,也能驯服,在它的背搭固定的架子等,可以载重五吨重的东西一次连续飞行一千多里,耗时一个多小时,两千里的距离,中途只需要休息一次,每次休息一两个小时,连休息的时间,只需要三四个小时左右就能到达,乃是最好的交通工具。只是这种鸟很少,不易饲养,训练也很麻烦,只能由专人管理,一般人是不可能养得起这种波音鸟的,它的收费非常贵,只有那些有钱人才坐得起。
现在,李胜天就在考虑是用何种方式到达青月城,当然,他是不用担心距离的,只要他愿意,几分钟就能到达青月城,但要让洛秀她们到达青月城,就必须让她们也使用交通工具,如果步行,八千多里的距离,中途大部分地区都是山区、密林,翻山越岭,距离更长,要到达青月城,可能需要几个月才行。
从亚明城到青月城有三个方式到达,陆地、江流和空中,陆地,最好的方法就是购买独角马,以独角马的速度,八千多里,十多天时间就能到达。水中,可以坐船可水船兽,船的速度比起水船兽来慢了数倍,但价格也便宜数倍,而且水船兽装人少,几天才有一只出发,而且是客满为患。乘坐波音鸟也不现实,这种鸟并不多,在亚明城里虽然也有起飞到达青月城的,但几天才有一趟,价格非常昂贵,而且没有身份,根本坐不到。
所以,李胜天决定使用独角马代步。
作为猎人团,最渴望的就是拥有一匹独马,有了坐骑,速度快,战斗力强,好处太多太多,但是,独角马的价格也是非常昂贵,最普通的独角马每匹的价格也达到五万元月币,这也难怪大部分猎人买不起独角马,当初伏击李胜天一行人的三十多名猎人,就没有一匹马,当然,并不是他们买不起一两匹,只是他们应该是两三个猎人团组合起来的,正是因为独角马的价格太贵,就是买一匹也没有多大作用,所以,各个猎人团干脆一匹也不用买。
钱对于李胜天来说却不是问题,为了节省时间,他已经决定买独角。
正准备跟洛秀、洛月商量一下,前面传来急促的马蹄声,所有人急忙朝着两边让开,一时间,整条大街鸡飞狗跳、喊儿叫女响成一片,摆在路边的人急忙收摊,好像世界末日已经来临。
李胜天意识一扩,已经“看”到前面有数匹独角马飞奔面来,立即想起地球古时那时纨绔子弟们在大街纵马飞奔的情景,现在这种情况,就与那种描述差不多,他也不愿意惹事,带着洛海豹、洛月闪到街边。
十多秒后,五匹独角马就飞奔过来,李胜天看过去,奔过来的共有五匹独角马,当先一匹独角马背坐着的是一位矮胖子,他一边纵马飞奔,一边大笑着,眼睛已经眯成两条缝,整个就是纨绔子弟。在他旁边,马背则是一个青年,身材矮瘦,一对三角眼,眼珠显得灵活,乍看去,还真像一只猴子,他一边纵马飞奔,一边大叫道“闪开!”。后面三人则是身穿铠甲的壮汉,应该是护院之类。
眼见五匹马已经快奔过去,这时,一位五六岁的小骇突然从街边冲出去,拣起掉在那里的一块糖,刚想离开,前面两匹马已经冲到他的面前。
“儿子!”一声悲叫,一名妇人也冲到街中间,抱住小骇。
“找死!”前面两匹马见到有人挡在面前,根本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胖子操纵着马匹朝两人踩去。
面周的人知道这母子俩已经完了,忍不住闭了眼睛。
不过,胖子的马匹并没有踩中母子两人,因为在这一瞬间,李胜天已经站在马匹侧面,抓住了马缰绳,马匹发出一声嘶叫,前蹄腾空,竟不能踩下去。
胖子惊叫一声,已经朝着地面摔去,跟在他后面那匹马背的大汉立即飞跃下马,到了他的身边,在他摔下地面时,已经扶住他。
“爵爷,你没有事?”壮汉让胖子站稳,急张地问道。
“我没有事,但那个家伙就有事了!”胖子看着天远,大吼道:“小子,死!”说着,推开壮汉,手中的马鞭朝着李胜天抽来。
李胜天冷然一笑,手一伸,已经抓住马鞭,壮汉一声大吼,已经取出马匹旁边挂着的重剑,对着李胜天当头劈下。
李胜天松开马鞭,退后两步,叫道:“停!”
重剑停止不动,却指着李胜天。
胖子大叫道:“安地,杀了他!”
那名叫安地的壮汉再次举起重剑,一剑劈过来。
李胜天大怒,看来,这几个家伙以前绝不止这样干过,这种人类渣滓,他认为杀一个少一个,至于后果,他倒没有放在心。
身体一矮,李胜天让过重剑,身体窜出去,正好到了胖子的身前。
胖子大惊,他也练过几天武功,大吼一声,一拳击出。
李胜天冷然一笑,伸出一根指头,在胖子的拳头击到面前时一拔,胖子的身体立即飞出去,这时,后面两名武士已经朝他扑过来,两把重剑指向他的要害。
李胜天的拳头一划,正好敲在劈来的两把重剑,两名武士闷哼一声,身体连退四五步。
李胜天的意识可以“看见”四周,身后的安地又一剑劈来,这一剑,力道、速度比起先前大了许多。
李胜天的手一伸,一指弹在剑身,安地的身体如雷重击,连退数步,脸露出惊骇之色,不敢再进攻,但却用剑指着他,一边道:“你自动就擒,爵爷也许会网开一面。”
这时,洛秀与洛月叫倒在路中间的母子离开,来到李胜天的身边,洛秀的长剑已经出鞘,洛月则拉开弓箭,指着安地。
洛秀脸色有点苍白,急道:“腾龙,对方是子爵,我们必须离开,不然,只是死路一条!”
李胜天也知道拥有爵位的人势力绝对不小,刚想说话,那一边,先前马背那名矮瘦的青年人竭斯底里的叫出来:“安护卫,千万不要放过那几人,爵爷已经死了!”
听到那人的叫声,安地也顾不了李胜天三人,急忙窜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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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六十三章逃离亚明城
'奇·书·网]更新时间:2012…3…162:35:05本章字数:7257
李胜天侧过头看向街边,只见那个青年正抱着胖子,胖子的太阳穴有一个洞,正在朝外流血,先前那一下,胖子被李胜天一拳震飞,落地面地是脑袋先着地,也许是他坏事做得太多,太阳穴正好砸在一颗尖锐的石头,立即把那里扎出一个大洞,死得不能再死。!。
李胜天笑了起来,他本来只是想惩罚一下那名胖子,毕竟,他没有见到他杀人放火,但却无意间杀了他,他要救活那名胖子也没有问题,只需一颗丹药就行了,但人已经杀了,他也觉得没必要求他,说不定以后亚明城就少一个祸害,他这一下也算是为民除害。
“小子,你们死定了!”安地看到胖子的模样,脸色立即变成他白,胖子死了,他这个护卫也活不了,大吼一声“我要将你碎尸万段!”身体飞射过来,对着李胜天一剑劈下。
李胜天一拳侧击,正中安地下劈的重剑,打得他的重剑朝一边荡去,他的身体朝前一伏,手中已经出现一把短剑,刺中他的心口,当他的身体朝着一边飞射出去后,安地的身体摇动几下,无力地栽下地面。
李胜天的手一挥,安地的重剑飞射过去,插入正抱着胖子的青年后背。
这时,剩下的两名武士已经杀到李胜天的身旁,李胜天身体一旋,一把抓出,正好抓住其中一人的手腕,一用力,那名武士手中的剑挥出去,已经划过另一名武干的喉咙。然后李用天手中的短匕从武士的咽喉处划过,身体一闪,已经飞射出去,到了数米之外,这时,那两名武士才栽下地面。
李胜天身体一跃,已经到了马背,对已经呆滞了的洛秀、洛月道:“马,立即到旅店叫他们出城。”
洛秀与洛月也算是在江湖走了一段时间的人,立即反应过来,跃另外两匹独角马,李胜天与洛秀一人还牵着一匹独角马,朝着旅店飞奔而去。
三分钟后,李胜天、洛秀、洛月就来到旅店,李胜天飞跃出去,在最快的速度到了旅店里面,正看见苏映月、周若娴、魏峰山、林常山、岁宝与牛大壮在这里整理买回来的各种用品,大叫道:“快,拿所有东西,我们立即出城!”
苏映月等人见李胜天闯进来就叫他们离开,也吓了一跳,苏映月道:“出了什么事?”
李胜天道:“我杀了一个有爵位的纫绔弟子,对方的家里必定不会干休,再不走就会遭到官兵的围剿!”
苏映月、周若娴与魏峰山的脸色依旧,但林常山、岁宝与牛大壮却是脸色大变,他们当然明白杀了一个有爵位之人的后果,也不多说,正好这东西刚买回来,大多数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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