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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你这是什么意思?瞧不起沈大哥吗?别的不说,单说我和二狗的关系,那可是一个头磕在地上的兄弟啊,而你又是二狗的兄弟,我帮你点忙,你至于跟我这么客客气气吗?咱们大老爷们办事就讲一个爽快,我要是没有事,当然会和你好好喝一顿了,可我真的有事,我就必须走。”沈泉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表情有点夸张,听得时迁在旁边嘿嘿直笑。
“我不是这个意思,沈大哥,从今天起,你就是我李毅的兄弟,但今天属实让你费心费力了,这样吧,桌面上这些古董,你随便挑一件拿走,喜欢哪个拿哪个,就当是兄弟送你的见面礼。”李毅话说的虽然有些客套,但表情却是极其的诚恳,给人一种不可拒绝的感觉。
“啥!?”时迁听完李毅这话本能的喊了一句,手中的烟头也掉在了地上,他万万没有想到李毅的出手会这么大方,而且还是对一个只认识半天的人,虽然这个人是自己带过来的好兄弟。目前桌子上放着的这十来件古董,可都是一些非常罕见且价格非常之高的宝贝啊。
相比时迁的惊讶,沈泉直接无语了,不是不想说话了,而是说不出来话了。整个人浑身开始颤抖了起来,不敢相信的盯着李毅那双诚恳的眼睛。李毅之前说的那番被沈泉打断的客套话,被沈泉误认为了李毅是想拿出个千八百块钱给自己劳务费而已,他是做梦也没有想到,李毅竟然会让他任选一件桌面上的宝贝。
沈泉是个古玩爱好者,否则他也不会去开什么古玩店,而古玩爱好者的最大毛病就是对一些稀有的古董会眼馋,这点谁也不例外,一些在他们眼中稀有的古董对于他们来说,恐怕比拿出一箱子钞票更会让他们心动。
“沈大哥,选一件吧,看好哪个拿哪个。”李毅淡淡一笑,表情除了诚恳还是诚恳,的确,对于李毅来说,在沈泉眼中的宝贝,在他的眼中,只是一个数字而已,沈泉是二狗哥的好兄弟,当然不能亏待他了。
“兄弟,你不会是和哥哥开玩笑吧……”渐渐的,沈泉将目光从李毅的脸上移到了桌面上,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声音是颤抖的,很颤抖,他清楚的知道,这里面任意一件宝贝,恐怕比他那个古玩店内所有的物件加在一起还要值钱。
“真的,沈大哥,快挑吧。”李毅的脸上还是挂着淡淡的笑容。
沈泉深吸了口气,但还是激动了。
他手指颤抖的移动到了桌面上,先是摸了摸那盏金樽,接着摸了摸那副字画,最后又摸了摸那个瓷罐,但最终他还是将颤抖的手指收了回来,无奈的叹了口气,对着李毅摇了摇头:“兄弟,我不能挑,这些东西实在是太贵重了……”
沈泉说这番话的时候的心情是痛苦的,这是一种割爱的至痛,对于一个对古董有着无限兴趣的人来说,让他去放弃一个自己无限中意的物件,实在是一件无比沉痛的事情。
可是,沈泉为什么选择了放弃?
答案只有一个字:义!
他知道,李毅之所以对自己这么慷慨,绝对不是因为自己帮他鉴定了一下午古董的原因,根本原因在于将自己领来的拜把子兄弟时迁的身上。可同样是因为时迁,沈泉也无法做到心安理得的去接受李毅的好意,所以,为了义,他选择了放弃。
看着沈泉做出抉择时痛苦的表情,李毅心中暗自点了点头,看来时迁所交下的朋友,都是一些重情义之人。李毅知道,既然沈泉做出了这个决定,那么,无论自己再怎么劝阻,这沈泉还是不会接受自己相赠了。
想到这里,李毅忽然看向了时迁,趁着沈泉不注意的时刻,李毅对时迁使出了个眼色,又指了指桌面上的那个瓷罐。
李毅的意思很明显:你把这个瓷罐偷偷的放进沈大哥的皮箱里吧。
时迁是个聪明人,立即便领会到了李毅的意思,随即对着沈泉嘿嘿一笑,道:“泉子,时候也不早了,你还是回去吧。今晚我就不和你一起回省城了,我把你送到车站。”说话间,时迁提起了沈泉带来的那个皮箱。
沈泉摇了摇头:“二狗,别送我了,我自己走就成了,咱们兄弟之间你要是还这么客客气气的我可就生气了啊。”
时迁嘿嘿一笑:“生气你个头,走吧。”
沈泉无奈的摇了摇头,随后同时迁一起走向了门外。
这时,李毅忽然发现,刚刚还放在桌面上的那个瓷罐,竟然在神不知鬼不觉之间,不见了。
第321章 神偷大侠的伤心往事
晚上六点二十,本市火车站站台。wWW、
时迁将手中的皮箱递到了沈泉的手中,挥了挥手,转身,向出站口走去。
看着时迁的背影,沈泉打趣道;“二狗,最近还能去省城不?咱家你嫂子可说了,你最爱吃的油焖肘子她做不好,但油闷大虾可是有一手的。”
时迁笑了笑,但依旧没有回头,继续向前走去。
忽然,沈泉感觉手中的皮箱的重量相比以前有点不一样了,准确的来说,是更重了一些,对于这个随身携带的皮箱,沈泉可是格外的重视,哪怕它有一丝一毫的偏差,沈泉也会立即察觉的。
奈何此时正是上车的时间,周围的旅客不少,因此,沈泉也不能直接打开皮箱察看一下,于是只好跟着人群走上了火车。
很幸运,虽说临时只买到一张站票,但火车内还有座位,坐下后,沈泉便打开了他那随身携带的小皮箱。
皮箱盖揭开的瞬间,沈泉懵了,因为他看到了一个本不应该出现在这个皮箱当中的物件:今天下午帮李毅鉴别的瓷罐,东汉末年到三国战乱时期的那个价格不菲的瓷罐!
为了防止周围的人发现皮箱中的这个宝贝,沈泉本能的将皮箱盖了回去,可是,此刻他激动的心情却无论如何也平静不了了,他知道,这是李毅送给他的,就算是自己再什么说,李毅也绝对不能再收回这宝贝了。
此时此刻,沈泉的心中只有两个字:感动。
……
“兄弟,你咋这么大方呢,泉子不就是就帮你鉴别了几样古董吗,你至于送给他这么贵重的礼物么?
时迁刚回到李毅的家中不久,便对李毅充满好奇和谴责的问道,不过这谴责可不是因为时迁生气了,对于李毅的举动,时迁不但没有生气,相反,他和沈泉一样的感激,沈泉毕竟是他的拜把子兄弟,李毅一下子就送给了沈泉这么贵重的礼物,时迁觉得倍儿有面子。
“二狗哥,沈泉是你的兄弟,所以他也就是我的兄弟,我送给他点礼物也是应该的。”李毅淡淡一笑,如实的说道,他说的全是实话,他这么做,完全是为了时迁。
时迁点了点头,枯瘦的脸上的肌肉不自觉的抽动了一下,心中的感动溢于言表。
“二狗哥,你等一下。”说话间,李毅走向了客厅的角落,从而找出了一个帆布包,将帆布包的拉锁揭开,随即没有半分的犹豫,将桌面上那其余的十来件宝贝通通的装入了这帆布包内,随后,将帆布包向时迁的面前一递,道:“二狗哥,这包你收下吧。”
时迁有点不太明白李毅的意思,一时间满脸挂满了问号,问道:“兄弟,你这是……?”
“二狗哥,咱哥俩认识的时间也不短了,从当初我杀刘亮开始,你曾帮了我无数次的大忙,咱远的不说,单说近的,你这次去省城,也是为了我而去的,作为兄弟,如今我发达了,你也应该过上好日子了。”李毅这话说的真诚,因为他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想到了自从在两年因杀死刘亮而进到看守所,继而结识了时迁之后的一系列事件的点点滴滴,这么长的时间,只要自己提出要求,想让时迁找个人或者查找些线索什么的,时迁从来没有犹豫过,都是立马点头答应。
听着李毅这么一说,时迁忽然大笑了起来,随即便拍了拍李毅的肩膀,道:“兄弟啊兄弟,你也太瞧不起你二狗哥了吧,我在江湖上混了这么多年,不是我说大话,凭我的手艺,如果我想飞黄腾达,那还不容易吗?随便溜进哪个暴发户的家中,偷他点物件不就结了吗?”顿了一下,时迁的脸色忽然便的凝重了起来,接着道:“但我二狗这么多年为啥还是一副寒酸样?因为我觉得,人活在这个世界上,钱财不是最重要的,我这辈子最大的爱好,就是结识一些仗义之人,交一些坦荡之友,只要朋友之间能够真诚相待,那么,我就算是喝糊涂啃咸菜,也会活的有滋有味儿的。”
“兄弟,当年从我在看守所看到你的第一眼开始,我就觉得你是一个重情重义之人,所以从那时候开始,我就觉得,你这个兄弟我是交定了。这也就是这些年来,我会毫不犹豫的去帮你去办各种事原因所在,就算有一天你的事业达到了巅峰,但我时迁看重的还是你的性格,而不是你能够分给我多少报酬,明白二狗哥的意思吗?”
时迁是一个侠士,是一个当今社会几乎已近灭绝的侠士,他有着高超的偷盗手法,但他却从不偷那些老弱病残之人,他所偷的人,都是一些富有且腹黑之人,不严肃点说,时迁这是在间接的解决着着社会主义贫富差距巨大的矛盾。可以这么说,时迁从未缺少过钱,可他身上穿的永远都是那套看起来破旧不堪可又干净整洁的中山装,头上戴着的也永远都是那顶已经十多年没有变过的鸭舌帽,除了和兄弟们痛饮之外,他吃的也很简单,通常情况下,就是那一叠花生豆,外加两杯饭店内最为廉价的60度原浆散白酒。
那么,他的钱到底花在了哪里?
这点,就连李毅也不知道。其实这么多年来,作为神偷大盗的时迁,他还有另外一个身份,他是一名公益事业者,只不过他的公益事业和正常的公益有点不同,他从不大张旗鼓的将钱捐给希望小学、也不会捐给贫困灾区,时迁所捐赠的,全都是他身边的一些他所熟悉的孤寡老人,和一些所认识或了解的上不起学的孩子。前文曾说过,时迁的交友非常的广泛,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所知道的所了解到的需要捐赠的穷人也就越多。
这么多年来,时迁一直在默默的从事着只有他自己一个人知道的慈善事业,他幸福着,他也快乐着。
“二狗哥,这……”看着时迁那真诚的表情,李毅开始为难了,他是多么的希望时迁可以收下这些宝贝,可是听着时迁刚刚的话语,时迁却似乎不可能收下。
不过时迁接下来的话,却令李毅为难的心情豁然开朗。
“兄弟,你别说了,这些东西我收下了。”时迁淡淡的一笑,随后接过了李毅手中的帆布包。
对于时迁这个反常的行为,李毅有些诧异,仿佛有种冰火两重天的感觉。
“兄弟,知道二狗哥今天为什么要收下这些东西吗?”时迁问道。问出这句话之前,时迁仔细的斟酌了一下,最后他决定,今天,他要将自己这么多年来谁也不知道的秘密说出来。
“嗯?”李毅挑了挑眉,他知道,时迁会接着说下去。
时迁点了根烟,一吞一吐中,他将这么多年自己所从事的慈善事业说了出来。
讲述的过程是漫长的,可在时迁那略微有些沙哑的声音中,李毅却一次又一次的感到动容,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位在他心中义薄云天的二狗哥,竟然还有这样的一种经历。
末了,时迁的眼睛忽然有些暗淡,这种眼神,只有当想到一件无比痛心的往事的时候,才能出现。
“兄弟,知道这么多年我为什么要从事这些慈善事业吗?”时迁问。
李毅摇了摇头,隐隐约约中,他已经感觉到了时迁接下来的话,将是一段伤心的往事。
随后,时迁将他从事慈善事业的原因,讲述了出来。
那是1982年的春天,那时候时迁,刚满16周岁。别看时迁那时只有16六岁,但在他的师傅的教导下,他的偷技已经非常了得了。时迁自幼无父无母,是他的师傅将他养大的,当然,他的师傅也是一名神偷。
这天,师傅将时迁叫到了面前,对时迁说了一句话:我养了你十六年,也交了你一门手艺,你也该走了,从此以后,你要自己去生活。
“我去哪生活啊师傅?”年幼的时迁对师傅有点不舍。
“随便。”师傅淡淡的说出了两个字,随即便掏出两张皱皱巴巴的5毛钱毛票,交给了时迁,意思很明显,这是你的路费。
最终,时迁还是离开了师傅,他漫无目的坐上了一班绿皮火车。
时迁的伤心往事,也正是出现在这班绿皮火车之上。
上车后不久,时迁便注意到了一个坐在自己对面的人,这人四十多岁,穿着一身米黄色的军装,手中拿着一个黑色的皮包,神色非常的紧张,而且他的两只手,死死的扣在皮包之上,不用问,这皮包里肯定装着贵重的东西。
时迁很快的发现了这人的异常,跟师傅学了这么多年的手艺,时迁还一次没有用上,顿时,他便手痒了起来,心里,也动起了歪念头……
半个小时后,时迁提前走下了火车,在他的手中,多出了那个军装男子手中的皮包。
找到了一处没人的地方,时迁悄悄的打开了那个皮包,里面的东西让时迁很失望,是一叠厚厚的军票,当年国家的流通货币除了人民币以外,还有一些粮票、布票、肉票之类的东西,而这军票,则是军队的采购部门购买东西时的票据,对于寻常老百姓来讲,一点用处没有。
有些失望的时迁对这件事也没有放在心上,随后顺手将这些军票扔到了一处小河中,大摇大摆的走进了一座以开矿为主的大兵村。
在大兵村的日子里,时迁认识了一位年轻貌美的姑娘,这姑娘也很喜欢时迁,哪个少年不怀情,哪个少女不怀春,都是情窦初开的年纪,慢慢的,两人产生了一定的感情。
可是好景不长,两个月后,这姑娘突然哭哭啼啼的找到了当时正在矿场上干活的时迁,说她在部队当采购员的爸爸快被枪毙了。
时迁早就知道这姑娘有一位在部队中负责采购物品的爸爸,于是问这姑娘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随后,在姑娘断断续续的讲述中,时迁对这事了解了个大概,原来,这姑娘的爸爸竟然将一个团的军票弄丢了,当时这个罪名可是非常大的,那可是要判死刑的。
可只是瞬间,时迁忽然想起了自己曾在两个月前第一次出门坐火车时,在火车上偷的那个皮包,顿时,时迁犹如遭受到了五雷轰顶一般,再一仔细的打量了一下姑娘的面貌,时迁顿时发现,这个自己喜欢到骨髓里的姑娘竟然和那军人十分的相像,只不过之前自己压根没有往这上想就是了。
此刻时迁明白了一件事:自己偷的那个军人,正是这姑娘那即将被枪毙的爸爸。
随后,时迁像疯了一样来到了当初扔军票的小河旁,可是,那些军票早已被河水冲走了……
之后的日子里,时迁默默的离开了大兵村,直到他消失后的数年内,那姑娘也不知道时迁为什么会在自己失去爸爸之后也离她而去……
这件事,成为了时迁一生的痛,也就是从这件事之后,时迁再也不敢轻易去偷别人的东西了,他若是想偷,必定要清楚的调查出被偷的人的底细,专偷那种通过不正当手段发家的人。
时迁永远无法忘记在他那懵懂的岁月中出现的那位姑娘,他更忘记不了姑娘痛失父亲之后那绝望的神情,为此,时迁从此以后的生命中,再也没有出现过任何女人。
第322章 一场因为预防针而引发的战役
一段沉痛的往事,令时迁那枯瘦的脸上的眸子出现了闪闪的晶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