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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情·炎爱-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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莺莺一边往汤里加材料,一边道:“就是上个月初八,城里夜市的那一天,周嫂开恩,晚饭后放了我们一个时辰的假,让我们去玩,还记不记得?”
阿宁问:“记得啊,怎么了?”
“那晚我们回来之后,你们两个说累了,就先回去休息。我路过小姐的院子,看见还亮着灯,就想过去看看。然后,我就看见小姐穿了一身红色的衣裳,坐在秋千上,月光照在她身上。我当时都惊呆了,真的好美,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了!”
“小姐从来不穿红色衣服的。我都来了两年了,从来都没见过。”阿宁怀疑道。
小彩突然道:“啊,莺姐,你这么一说,我倒想起来了,去年,对,就是去年!也是六月初八,那天我想去逛夜市,周嫂不准,我记得很清楚,是六月初八没错!我去给小姐送晚饭的时候,看见她床上放了一套红色的衣服。”
“这是怎么回事啊?”阿宁一头雾水的样子。
“没有人知道。”莺莺道,“其实啊,小姐的命很苦的。从小姐住进倩园的第一天起,我就在这儿了。虽然我不知道在小姐身上发生过什么,但我想,那一定是很痛苦很痛苦的事情。你们知道吗?公子带小姐进来的时候,小姐身上全是伤,尤其是一双手,没有一寸完整的肌肤。她一直昏迷了半个多月才醒过来的。她在昏迷的时候,一直在不停的流泪,擦都擦不完。”
“哎,莺姐,”小彩放下手里的菜刀,凑到莺莺身边,一脸神秘道,“我三年前刚来的时候,听见这里的丫头们说,小姐曾经有过一个孩子,是怎么回事啊?”
“什么?孩子!”阿宁大呼小叫。
翠儿则一直静静地听。
“嘘,小声点儿,不想活啦!”莺莺瞪了啊宁一眼。
小彩道:“莺姐,说嘛,我一直都不敢问,既然今天说了那么多,再多说一点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嘛。”
莺莺四下瞧了瞧,小声道:“孩子是有的。小姐昏迷的时候,已经怀有一个多月的身孕了。她刚醒过来那会儿,一直想寻死,是为了她肚子里的孩子才勉强活下来的。小姐一直很冷淡,只有抚摸腹中胎儿的时候,脸上才会有一丝丝的温暖。”
“后来呢?那孩子怎么了?”阿宁迫不及待。
“小姐身体不好,孩子八个月的时候早产,是一个女孩儿。可是,那孩子生下来没几天,就被人偷去了。”
小彩道:“偷去了?谁这么恶毒啊,连个孩子都不放过!”
“不知道,公子一直派人去找,都没找到。算一算,如果那孩子还活着的话,已经三岁半了,肯定是个美丽又可爱的活宝贝。唉……”
“嘀咕什么呢!”几个人正聊得起劲儿,周嫂进来了。“你们一个两个三个,一天到晚正经事儿不干,偷懒儿、背地里嚼舌根儿倒是很在行。小心烂了你们的舌头!”
“嘿嘿……”阿宁瞟了一眼周嫂手上的碗,碗里已经空了。“还是周嫂厉害啊,周嫂出马,一个顶俩。”
“那是,姜还是老的辣嘛。”小彩接着拍马屁。
莺莺继续给她戴高帽:“谁不知道周嫂最体贴啊?大夫最会照顾人了,更何况,周嫂还是最善解人意的大夫。”
周嫂听了,有气也不好发作,指着她们几个道:“你们几个啊。”她低头看见翠儿在洗菜,道:“放着吧,赶紧去把饭厅整理好,今天是中元节,公子要来陪小姐吃晚饭的。”
“哦。”翠儿答应一声,离开了。
零五 因为没有期待
    倩园的饭厅里,东方怜风已经等了很久了,一杯茶续了又续。
周嫂见情形不对,使了个眼色,把翠儿叫了出去,“小姐呢,怎么还不来?”
“我不知道,去请的时候,小姐明明说一会儿就来的。”翠儿据实以答。
“还不再去请?”周嫂低声呵斥。
翠儿慌忙去了。过了一会儿,只见她匆匆忙忙地赶回来,慌张道:“小姐她,不在房里,不知道去了哪儿?”
周嫂一听便急了,“你们几个,还不赶紧去找?”
“不用了,我知道她在哪儿。”东方怜风站起身,“你们几个先休息一会儿吧。”
翠儿看着东方怜风的背影,不解道:“公子怎么知道小姐去了哪儿?”
“不要多问!”周嫂呵斥道,“你们几个先去厨房把饭菜热上,随时等候,知道吗?”
“哦。”四个丫头答应了一声,便出去了。
小彩看翠儿一直低着头,便道:“周嫂不让你多问,是为了你好。你以后跟着小姐,千万要分清楚什么事该问,什么事不该问,也不要随便乱说话,否则,随时会被赶出门的!”
“可是,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我刚才那个问题,是不该问的吗?”翠儿还是不甚明白。
阿宁道:“你知道上一个丫头夏蕊被赶走是因为什么吗?就是因为她说了不该说的话。”
“她说什么了?”翠儿问。
阿宁道:“就是小姐的那根水晶簪子,小姐经常看着它发呆。那个丫头为了讨小姐欢心,就夸那簪子漂亮,肯定是公子送给小姐的。结果,她这话一出口,小姐就说了三个字:你走吧。当天晚上,周嫂就把她赶了出去。”
莺莺接着道:“还有上上个丫头秋红,也是问了不该问的话,第二天就被周嫂送走了。那还是今年二月份,那天我去给小姐送参汤,小姐在院子里种花,秋红就一直看着地上的一只喜鹊。”
“春天,喜鹊不应该返回北方去筑巢安家的吗?”翠儿道。
莺莺道:“就是这样嘛,秋红当时也是这么说的啊。她说那只喜鹊都站在那儿好久了,也不飞,只偶尔动几下,它是不是受伤了,所以才飞不起来。你猜小姐说了句什么?”
“什么?”这回,阿宁和小彩比翠儿还好奇。
莺莺道:“不是那只鸟不能飞回去,而是它不愿意,因为那边已经没有了它的期待。结果,那个秋红就愚不可及地问了一句:小鸟会有什么期待啊?然后,她就被辞退了,她当时走的时候,还一直哭着问为什么。”
“反正一句话,从来没有一个丫头能在小姐身边待上超过三个月。”小彩总结道,“就算你再小心谨慎,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说错话得罪小姐。”
阿宁道:“所以呢,在小姐面前,少说少错,不说不错,这就对了。”
“我们不是吓唬你,只是想给你提个醒,你也别太在意,除了这些,小姐人很好的,很随和。”莺莺道。
翠儿点点头,把她们说的话统统记在了心里。
有一条河从倩园贯穿而过,倩园里的亭台水榭都是沿着这条河而建的。今天是中元节,是要放河灯许愿祝福的。一早的时候,周嫂就吩咐准备了好多莲花形的河灯,放在码头边上。她知道,每年的今天,小姐都会放河灯许愿。
东方怜风走到码头的时候,河里已经有好多明亮的灯了。发着光的“莲花”随着流水漂流,一直漂到院墙外面。
码头上,粉衣的女子双手执灯,许下愿望,然后把灯放到水里,再用竹枝小心翼翼地把它推到河中央。
东方怜风看了好久,自己也拿起一盏灯点亮,走到女子的身边。
女子抬起头来看他。不错,她就是朱小倩。小倩看了一眼东方怜风,没有说话,只对着她方才放下去的河灯,双手合什,默默地祝福。
“每年,我都会放一个河灯许愿,只可惜,我的愿望从来都没有实现过。不知道今年的会不会不一样?”东方怜风说完,把灯放进水里,然后出掌轻轻一推,灯平稳地移到了河中心,顺着流水漂游。
“有时候,明明知道愿望不可能成真,但人们还是选择不停地许愿,为的就是给自己一个理由,一个相信的理由。如果连这个理由都没有了,那就真的了无生趣了。”小倩边说着,便点亮了最后一盏灯,然后默默许愿,将灯放走。
“说的对,为了这个理由,我愿意继续选择相信。”东方怜风点头,然后扶着她站起来,“好了,我们回去吃晚饭吧,那几个丫头可是准备了一个下午呢。”
“你刚刚等了我很久吗?”她往前走去,不着痕迹地让东方怜风放手。
东方怜风笑笑道:“也没有,就一小会儿。”然后跟着她上了岸。
“我刚才从房间出来,看见这里的灯,一时忘了……”她是在道歉,但是,她不会说“对不起”。自从她醒过来,就再也没有说过这三个字。因为曾经有人说过,不许她再说这三个字。
“没关系的。”立马接过她的话。
小倩站在岸上,看着河里闪光的灯,道:“东方大哥,你等了那么久,肯定饿了吧?快去吃饭吧,不用陪我了。”
东方怜风意外道:“怎么,你不一起吗?”
“我没胃口,吃不下。我想在这儿,多待一会儿。”
东方怜风黯然。他往前走出几步,却还是不甘心地停了下来。“为什么,这么多年了,你还是忘不了他?”这句话,他憋在心里四年了,现在终于问了出来。
小倩仰头看着天空中那一轮满月,许久,才缓缓道:“可以忘吗?”
东方怜风激动的握住她的双肩,道:“可以的,只要你愿意!一定可以的!”
小倩低下头,看着他。
“你听我说,闭上眼睛,然后试着什么都不要想!什么都不要想,你就会把所有的一切都忘掉!”
小倩闭上了眼睛。
“什么都不要想,你可以做到的……”东方怜风的声音突然停止了。
两行泪,流过小倩的脸颊!
东方怜风木然地松开了手。
“我也曾经试着闭上眼,我以为我能忘记,但每次闭上眼睛之后流下的泪水,却是骗不了人的。”
“你早些休息吧。”东方怜风留下这句话就走了。
又过了几天,周嫂进到小倩的房间里来为她拆掉小臂上的纱布。前两天小倩在散步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小臂上被石子磨破了皮。为此,翠儿被周嫂狠狠地骂了一顿,本来还是要受罚的,小倩阻止了周嫂。
“周嫂果然厉害,真的一点疤都没有留下呢!”翠儿在一旁称赞道。
小倩放下衣袖,道:“痊愈的只是外表,有一种伤,它深入骨髓,在你看不见的地方肆虐。”
翠儿和周嫂顿时愣住了。
还是周嫂久经世故,立马反应过来,拿起桌上的茶壶道:“我去给小姐换壶热茶来。”
小倩站起身来,感觉脚下猜到了什么东西,捡起来,却是半块环形玉佩。
“呀,我的玉佩什么时候掉了!”翠儿急忙检查自己腰间。
小倩把玉佩还给她,道:“都摔坏了……”
“这玉佩,原本就只有半块的。”翠儿将玉佩很仔细地挂回腰上,“另外半块在我姐姐的身上。我和我姐姐从小就失散了,我不知道她长的什么样,但是,她身上有另外半块玉佩,这就是我们相认的信物。”
“所以,你一直在找你的姐姐,就好像这玉佩在找它的另外一半一样?”
翠儿很认真地点头,“我把玉佩挂在外面,就是希望有一天姐姐看见了能认出我来。”
“有句话说得果然没有错。人,生下来的时候都只有一半,为了找到另一半而在人世间行走。有的人幸运,很快就找到了,而有人却要找一辈子。”
“一辈子!那不是很惨吗?难道,我也要一辈子才能找到我姐姐?”翠儿沮丧道。
小倩走到梳妆台边,拿起了台上的一支水晶簪,簪子反射着阳光,很是美丽耀眼。“最凄惨的,不是要寻找一辈子,而是好不容易找到了另一半,却又永远地失去了他,从此孤单一人,走到哪儿都会觉得寂寞。”
“小姐,我不懂。”
小倩道:“你是个好姑娘,我希望,你永远都不要懂才好。好了,你先出去吧,我想一个人静一静。”
“是。”翠儿关上门走了。
小倩把水晶簪贴在心口,流着泪道:“我生命里的温暖就那么多,我全部给了你,但是你离开了我,你叫我以后怎么再对别人笑?”
零六 我啊,来偷东西的!
    密林深处,黑衣的男子和一个小药童正在采药。男子发现一株开花的使君子,正要去采,突然,他的眼神由方才的平静转为凌厉,拉起身边的药童跃出数丈。
“公子……”药童还没有来得及反应过来,就见两把刀一起朝着他们劈了过来。
男子将药童推出去老远,然后飞身而起,双脚踏了下其中一把刀,翻身越到了那两个人的身后,点了他们的穴道,出手速度之快,令人惊叹。
那小药童见二人被制服,走过来质问道:“你们是何人?竟敢出手伤我家公子?”
“我二人学艺不精,要杀要刮悉听尊便,何必多问!”其中一个人道。
另一个人道:“只可恨杀不了你这贼子,不能为师父报仇雪恨!”
黑衣男子走到他们面前,打量了那二人。他们均是二十出头的样子,穿着同样的藏青色长衫,不同的是,其中一个身材要比另一个要高大一些。他们手上使的刀比一般的要窄上许多,乍一看,倒很像剑,刀柄是金黄色的,坠着一个同样是金黄色的流苏。“你们是金刀门的人?怎么,华老爷子死了吗?”
“少装蒜!”二人异口同声。
黑衣男子微微笑了笑,“听你们的口气,好像误会是我杀了你们的师父?”
“不是你,还是谁?我和师弟追了你一天一夜,同样的黑衣,身上同样有一股很浓的药味儿,我们不会认错人的!”高个子的人说。
“这么说,你们根本没瞧见那凶手的样貌,仅凭这两点,就断定是我杀了你们的师父,岂不草率?”
另一个人想了想,道:“师兄,或许,我们真的弄错了,我们昨晚跟那贼子交过手,他虽然轻功极好,但身手却远远不及这个人。”
“师弟,你确定不是这个人?”高个子还是很怀疑。
黑衣男子道:“说说看事情的经过还有那个凶手的特征,说不定,我能猜出他是谁。”
那个师弟道:“昨天,我和师兄出门办事,一直到天黑才回去。哪知,刚一进门,一个黑影就朝我攻过来,我和师兄跟他过了几招,结果,轻功不及他,让他逃掉了。听见师弟们的哭声,我们才知道师父被害了。师兄嘱咐师弟们照看师父的遗体,和我两个人去追那黑衣人,一直追了一天一夜,追到这里的时候,突然不见了他的踪影。”
师兄接着道:“那个人身上有一股很浓的药味儿,就跟你身上的差不多。”
黑衣男子问:“就这些?还有没有其他的?”
师弟想了一会儿,道:“哦,我想起来了,那个人左手的小拇指是缺了的!我当时跟他对了一掌,看得很清楚。”
黑衣男子笑着伸出左手给他们看,“现在肯相信我不是凶手了吗?”接着,他给那二人解开了穴道。
“公子,快看,树上有字!”小药童指着身旁的一棵树。
“两个猴崽子,追了爷爷我一天一夜,你们不嫌累啊?没空陪你们玩儿,走人!”字是用小刀刻上去的,歪歪扭扭的。
那二人看了字,自是恨得咬牙切,而后又想起方才错怪好人,忙对那黑衣人赔礼道歉:“金刀门齐钰、霍达,方才鲁莽得罪阁下,还望阁下海涵。”
黑衣人笑笑走出两步,并不理会他们的道歉。
那二人正尴尬,却听黑衣人道:“你们要找的人,是猫头鹰涂顾年。”
师兄齐钰惊讶道:“什么?是那个专门以偷窃为生的老怪物猫头鹰?”
“难怪他的轻功那么好。”师弟霍达道。
黑衣人一边走向那株使君子,一说:“轻功极佳,浑身药味儿,还缺了一指,江湖上恐怕找不出第二个人了。”
齐钰连忙抱拳道:“多谢阁下指点,我二人代表金刀门数十名弟子感激不尽。还请问阁下高姓大名,待报得大仇之后,定当登门拜谢!”
黑衣人将药草连根拔起,边摘掉上面的黄叶边说:“大家都不是俗人,不过萍水相逢而已,这些琐事就免了吧。”
“这……”那二人为难地对视一下。霍达道:“既然阁下如此说,那我二人便告辞了。不过,阁下的恩德,我二人定铭记在心。”
黑衣人将药草放到药童的背篓里面,道:“就凭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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