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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天气的缘故,从傍晚起一股清冽的寒风就开始在街道与房屋之间呼啦呼啦,吹得人们一下班就钻进自己的房子里,再也不想出门,连消夜都不爱吃了,宁愿躺在被子里饿到第二天早晨。
格斯墨从家里的衣柜里翻出一张颜色灰掉的大羊毛毯子,这必定是一张历史悠久的羊毛披肩,上面织着一些古老的花纹和图案,格斯墨想像他的某个祖先曾经裹着这张毛毯挑灯夜战,写下了辉煌和不朽的著作——格斯墨羡慕得眼睛都绿了。
格斯墨还从床底下一个盒子里找出好几副金边的银边的铜边的雕花眼镜,格斯墨又一次想起了自己的老祖先戴着这些雕花眼镜的神气模样,他们一手扶着眼镜架子,一手翻开书页,偶尔凝视一下外面的大街,大街上雪花飞舞……
无聊的男巫格斯墨在胡思乱想之中,最后将自己装扮成了一个老学究的样子,身披羊毛毯,眼戴平光镜(因为他既不近视,也不老花),嘴里还叼着一根烟斗,烟斗也是五斗橱里找出来的,上面雕刻着伊凡·伊凡诺维奇·尼基福罗维奇·弗拉基米尔……烟丝在街边的杂货店有售,十元钱一大包,味道很呛,但是作为一个书店店主、一个新新的写作者、一个了不起的男巫,每过十分钟擦亮一根火柴,点燃烟斗里的烟丝,让烟雾呛一呛喉咙和鼻子——这一切都是很必要的!
要不你说,一个男巫,在冬天临近的时候,他该做些什么?
格斯墨将自己从上到下装扮好了,跟我们一样,坐在他书店的桌子前面,等待发生点什么。
事情又是这样,格斯墨城风平浪静,什么也没有发生。自从上次他写完了一个想像中的陌生提琴家的虚构故事,格斯墨的日记本上就没有什么新鲜东西好记了。格斯墨城跟你住的城市一样,昨天和今天,今天和明天,都是差不多的。
格斯墨两眼发直,看看自己面前的白本子,开始体会到文学创作的艰辛。偶尔他点燃烟斗里的烟丝,朝空气里喷两三口烟。偶尔他起身到门口左右看看,再检查自己挂在门口的牌子是不是翻了过来,成了CLOSE。
直到他在某一天,收到一封信。
不是陌生女人的来信。
也不是他爸爸伊凡先生的信。
不是枯草大妈的信,枯草大妈不写字的。
也不是不出门先生的信。
不是大脸男的信,大脸男的家离这里非常近,他走过来聊天就行了。
也不是袜子姑娘的信,袜子姑娘只会寄袜子。
不是这个格斯墨城里寄来的信。
也不是四头蛇从温暖的南方写来的信,他们可能已经睡着了。
也不是想像中的提琴家的信,因为他本来就不存在。
格斯墨手里拿着这封写着:格斯墨城 格斯墨先生(收)
没有落款,没有地址姓名。格斯墨将信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看上看下,还对着光线照了照,最后他举着信封跟对面糕饼店的老板说:现在的人,真是很喜欢玩虚的哦。
来信一
亲爱的格斯墨先生:
我是一个专业的孤独者。我时常感觉到很孤独。
我有非常强烈的记忆,那就是孤独感,而这在我几乎是一种成就感了, 你知道吗——要成为一个专业的孤独者需要多年的刻苦努力,但是一旦你尝试过了孤独,你便义无反顾地爱上它,每当你想再次进入到孤独之中,或许只需要沉思默想几分钟。学会3到4种不同的孤独,你就可以在一生当中反复使用它们。你将体会到你对孤独的爱并且鼓舞你去学习更多更好的孤独方式。练习孤独便成为你总在期盼的快乐。不管你是为自己孤独,还是为一大群人孤独,乃至为全世界孤独。曾经拥有过真实的孤独,都将成为你生命中最难忘的经历。
请接受我最诚挚的祝愿!
格斯墨看完这封莫名其妙的信之后,在自己的大白本子上,用蓝色圆珠笔写道:
亲爱的孤独先生:
我不晓得你为啥叫唤孤独,还是你有个好朋友叫孤独,或者我搞错了,孤独不是人,孤独是个好玩的东西么?什么时候你把孤独带给我看看好吗,我有一条大黑狗,叫乔亚,还有一只猫猫,很胖,他们两个每次洗完澡就会满地打滚,还会追着打架,一直打到天亮。他们要是看见你带着孤独来看他们,一定高兴得不得了,一定会满嘴流口水,在你和你的孤独身上亲一个够。你什么时候来呢?我们等着你啊。
十八 写作生涯是这样的(2)
谢谢你最诚挚的祝愿,我一定会让我的猫和狗,吃饱睡好的!
格斯墨写完这封回信,比较满意自己的文笔,就前前后后看了五次,改了两三个错别字和标点符号。然后他独自吃了一餐丰盛的晚餐,一条烤鱼,两根玉米,两个红烧狮子头,两大碗米饭,还喝了一大碗白菜骨头汤。格斯墨边吃边说,我说的没错吧,我一定会让大家吃饱!睡好!
如你所知,格斯墨根本没有这个写信人的地址。这一封回信还没有寄出去,下一封又紧接着到了格斯墨的手里。这时候格斯墨又有两天忘记写文章了。
来信二
亲爱的格斯墨先生:
上一次我提到了孤独问题。孤独虽然是好东西,但是我却有寂寞之感。这样的寂寞常常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扰乱我的心神,让我不那么快乐。我曾经查阅过一些著名的书籍,书中告诉人们怎样去寻找快乐,我看了好几十本这样的书,书上的东西真是说者容易做时难啊。我照着书上教导的方法,花了很多很多的时间,在寻找快乐这件事上,白天和夜晚,我都陷入了深深的冥思苦想——可惜,我还是认为自己一直不曾接近快乐的一点点小影子,难道快乐真的是那么可遇而不可求的东西吗?由于我长期的寻而不获,这件事情对我来说就成了一件体力和脑力的双重劳动,在这场大劳动中我深感苦恼。我很苦恼。
那么你呢?亲爱的格斯墨。
格斯墨在他的大白本子上这样写着回信——
亲爱的不快乐先生:
你说你一直在寻找一样叫快乐的东西,我告诉你吧,我也经常到处找东西,比如我上次在家里找袜子,找遍了所有的角落,床底下和柜子深处,都还差了三双。但是找东西这个过程真是好玩极了,你说这些东西是不是故意藏起来,好让我们找不到它们呢。越是找不到就越要找。所以我经常有些东西是找不到的,上次我一觉醒来,我的茶壶和杯子还有一些没有洗的碗,就通通不见了。直到现在我都没有找到它们,你说好不好玩呢?也许这些找不到的东西会在某一天突然跳到我们面前,吓我们一大跳!哈哈哈,我想起来都觉得好玩极了。真是太好玩了。
如果你来吃饭,我带你去田野上找青蛙。找青蛙最好玩!
格斯墨写完这一篇,数了数,自己总共已经写了三篇文章了,真是了不起!虽然除了“提琴家”那一篇,另外两篇平均都不超过300字,但是,这已经是一个了不起的开始!
格斯墨坐在书店里,翘着腿,圆珠笔的笔心咬在嘴巴里,以至于现在他的嘴唇和牙齿以及舌头都成了蓝颜色的。蓝颜色嘴巴的男巫又开始幻想了:根据积少成多,水滴石穿的原理——他格斯墨迟早也要写出一本两本有趣的书!万一哪天他那个伊凡爸爸回来了,格斯墨可以像个男人一样坐下来跟他爸爸一起喝酒吹牛,拍桌子吵架。而他将要写的那些书的书名就叫:《格斯墨的日记》,或者《男巫格斯墨的日记》,或者《了不起的男巫格斯墨的日记》……由此引申,以后还可以写《格斯墨的回忆录》、《格斯墨的青春》、《格斯墨是这样长大的》、《格斯墨飘流记》,等等等等。至于书里的内容是些什么,他决定以后再说。格斯墨满脸憧憬咬着笔心,渐渐地他脸上的皮肤也变蓝了。
很蓝很蓝。
格斯墨在陷入幻想的时候,他的书店由里至外焕发着一种蓝莹莹的亮光,十分诱惑而且迷人。
假如刚好这时糕饼店老板或大脸男同学推门进来想跟他聊天,他们会被这道幽蓝的光芒深深震撼,出去之后他们逢人便说:格斯墨最近好像长大懂事了。
那个一直跟格斯墨要变形粉的人在这期间又出现过一次,他从古拉拉大街13号一直寻到书店门口。在这片蓝光闪烁的橱窗外面,他对生活产生了深深的失望,终于明白在这世上但凡他想要的——就是得不到的。
当然那封陌生来信还在继续到来。
这一次信中谈到了人生的问题,信里写道:人生就是遥远的北半球某个草丛中一只叫不上名字的蝴蝶轻轻抖动翅膀时的一场幻梦,中间人世浮沉生老病死,无法掌控。
格斯墨用蓝色圆珠笔这样回着——
亲爱的人生:
今天早晨我醒得太早了,看见了天边还有一颗金色的星星,很大很明亮。我很高兴,因为这颗星星向我预告了一下我的早餐和午餐,以及晚饭,全都丰盛得不得了!一想到有这么多好吃的,我就兴奋得再也睡不着了。真的,今天整个白天,我一个盹都没有打。今天我还卖掉了一本书,那是一本《世界地理》,买书的是一个小男孩子。他告诉我他下个礼拜就要期中考试了。预祝他考试顺利!然后我跟你说,亲爱的人生,今天一天我真的是吃的太高兴了,太高兴了我现在坐在这里给你写信,同时还在打着饱嗝。吃得这么饱以至于我都不好意思告诉你我都吃了些什么,不过悄悄跟你说一下那条来自阿拉斯加深海里的大鳕鱼,还是可以的。因为,唉,唉……它雪白、鲜嫩、清香、肥美得让我一直叹气,唉……亲爱的人生,我太高兴了就会忍不住叹气,这是我的特点之一。
当然我还有很多其他的特点,有些有趣,有些也没什么劲。所以,亲爱的人生,如果你终于来看我,我可以把我这些特点慢慢展示给你。
十八 写作生涯是这样的(3)
今天我一定吃得太兴奋了,到现在我都不想睡觉。给你写完这封信,我准备出去散步三个小时,顺着街道走到河边,走完滨江东路,再走大桥,再走滨江西路,再走……最后回到我12楼的房子里,这条路很长,这里我就不一一跟你说了。我宁愿画个地图!
诚挚地邀请你来玩,欢迎参观!
格斯墨今天一口气写了差不多500个字,写得手心都发烫了。现在格斯墨站起身来,真的准备沿着他的预定路线出去散步三个小时。在他合上自己的日记本的时候,格斯墨再一次变成了蓝色的男巫,他蓝光滢滢地再一次进入幻想:作为一个优秀的写作者,身披羊毛大毯子,嘴含雕花旧烟斗,身上带着呛鼻子的烟草味儿,光脚塞在牛皮大靴子里他格斯墨的写作生涯就是这样,真正地开始了。
在月光下,你将看到一个高大的黑色身影,这个巨型身影后面必定跟着一条狗和一只猫的剪影,猫和狗的顺序忽前忽后,月亮又大又圆的时候他们三个并排走。月亮将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一直长到你的睡梦里。如果格斯墨进入了你的梦境,是绝对不会有坏事发生的,他最多在你的梦里高歌一曲,也没有什么大事他做得了。如果你偶然也睡不着,你可以悄悄地,光着脚丫,踩在地板上,走到窗口拉开窗帘的一角——你将看到跟你一样睡不着的男巫格斯墨,一些碎掉的星星,会刚好落在他的头上,他的头发会随着星星的坠落,飘来飘去,飘来飘去,飘来飘去……很帅的!
说不定他会朝你吹一个蓝色的大烟圈,还跟你招招手呢。
这个故事的结尾
在,有必要交待一些情节。
格斯墨是一个男巫,心血来潮成了一个无所事事的书店店主,在他的书店里平均每个星期卖掉一到两本书,而且多半是教材方面的书籍,关于爱情和侦探小说,格斯墨城的人们只看了一两本之后就摸清了大致的脉络和套路,然后他们就对这一类题材失去了兴趣。格斯墨家的书橱里有一本《弗拉基米尔写给青年朋友的信》,格斯墨某一天晚上失眠,于是他随意打开了这一本他的某个祖父的著作,然后他去头去尾地看了一下,还摘抄了一些不明所以的片断。最后他将自己抄写的这页片断加以修改和删减,还在前面加上:亲爱的格斯墨先生。第二天早晨他将这份摘抄伪装成一封信的样子,他走到城外公路边的一个邮筒,将信件投进去,寄回给他自己。在收到自己的信以后,他再佯装高兴,回信给他自己……
你要相信,格斯墨绝对不是一个癔病患者或者精神分裂者!如果格斯墨真的很高兴做这件事的话,就让他这样做好了。亲爱的你们,又何必拆穿一个人或一个男巫的快乐呢?
请你将这件事情,跟很多很多其他事情一样,只在你的心里悄悄地知道,就像埋藏起一粒种子——就是不要说出来。这是一个秘密。
就让他一直这样高兴吧。
如果你仍然会在早上十点以后去敲男巫的门,你会看见,男巫的房门上贴了新的《敲门须知》:
一、 事出去了,再见!
二、你可以写信给我。
三、我不一定回信的,你要耐心地等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