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阿尼!”雪儿端坐起来,一脸正经:“你没资格当黑人,黑人都是很有音乐细胞的,你污蔑了可敬的黑人血统!”
“哈!”他不屑地朝她嗤鼻:“你那叫‘音乐’?那个社区的人应该去控告你们制造噪音!中国武侠小说里说的‘魔音传脑’就是那么回事!”
她大笑,忍不住用力搂抱老人:“天哪!你越来越幽默了!现在居然也知道武侠小说了!不会再把内功当成扔手榴弹了!真是恭喜!”
阿尼微笑。
以前他曾希望自己成为世界拳王,现在才知道,即使他当上了拳王也不会比现在快乐。
只要能看到她的笑容,其实已经是他这一生最大的满足。
“阿尼,如果没有你,我要怎么办?”她有些傻气地问。
他揉揉她迷人的发:“你仍会好好的活着,我只不过是个下人罢了!”
“胡说!”雪儿拍拍他的脸: “你是我的家人,下人要多少有多少,可是家人是不能取代的。”
阿尼笑了。满足地站了起来:“晚上还要出去吗?”
“嗯。”
“我去弄晚餐,一下子就好。”他转身走出房间,不让她看到他眼中的感动。
许多朋友笑他不中用,竟为一个小女孩如此死心塌地、忠心不减。如果他愿意,他会是一个很好的拳击经纪人;可是他们不懂。
他们真的不懂,他当年是如何被一个小女孩脸上那份孤寂、渴望和真诚的笑容所掳获!
由于拳击所受的伤,使他终身都不能有小孩,也不能完成梦想成为拳王。那么,还有什么比一个孩子的笑容更能使他心动?如今,那个小女孩已不复存在,可是她脸上的笑容和当年一模一样。就让他们去笑吧!他只要能在有生之年,一直守护着那个笑容就够了。
望着阿尼已微显佝偻的背影,她忍不住有些唏嘘!
当年大哥林奇替她找保姆兼保镖,来应征的人少说上百,她一眼便看中了阿尼。
那时的阿尼已经快五十岁了;十多年过去,阿尼老了,却依然爱她如故。
阿尼是个黑人,由于受过伤的关系,他甚至是个长得不好看、有些凶相的黑人。当她选上他时,大哥林奇考虑了很久,才决定尊重她的选择,而阿尼也没有叫她失望。
这十多年来,阿尼从一个粗壮的汉子变成一个无所不能、无微不至的保姆、管家,那份忠心是很令人感动的!
在美国,黑人要找份像样的工作并不容易,尤其像阿尼这样根本没有学历的黑人。她知道阿尼的过去,其实是千疮百孔、不堪入目的;可是人的感觉很奇怪,当年的她,一眼便决定要他,至今仍没有理由,她也不再需要知道理由。
只知道当时阿尼像头受了伤的猛兽,既无奈又悲哀,那种眼神令她不忍——那种她在哥哥们身上,在自己的身上常见的眼神……
真的已经十多年了吗?到现在她和阿尼与其说是主仆,不如说是一对朋友……父女……
阿尼是她从未有过的父亲,而她则是他从未有过的女儿。
他们都是被舍弃、却又不甘被舍弃的人。
坐在飞机上。他凝视着窗外的白云,有些出神,似乎仍有些不能置信自己真的已经坐在这里,准备飞向另一个国度,去见那日日夜夜在他脑海中萦绕不去的女子。
一年多了。
人经常被自己的记忆愚弄,当时的一切事后再回想起来,总是那么美丽缠绵。
雪儿——那个刁钻美丽,总是出人意料之外的女子,是否真如他所想像?或是他将要失望?将要发觉原来一切并非如此?
她一是否真的依约在等侯着他?
“不睡一下吗?飞行的时间还很长。”
西沙转头,身旁的男子是他从小到大,唯一的同伴:“不想睡。”
“觉得不能适应?”
他微笑:“你是最了解我的人。一旦松懈下来,觉得好像一场梦,分不清哪一边才是真实的。”
“王——西沙,你真的甘心舍弃一切?”
西沙凝视窗外的白云: “没什么好不甘心的,我向来对那个位置没有留恋。”
他似乎并不觉得意外。与西沙相处二十多年,他早巳明白西沙的为人,西沙的确丝毫不眷恋那份权势。
西沙是匹狼,具有领袖的风范却又野性难驯。
他曾听过族里人谈起那个金发少女,当西沙的未婚妻蜜娜叛变时,是她和她的家人们阻止了那一切;他当时正领军在外而没有见到她,但他丝毫都不怀疑在令西沙坚定决心的理由当中,一定有那少女的存在。
“伊达,为什么不留在达尼埃身边?他会需要你。
他笑了笑,以手触额(这是他们对王者表示尊敬的举动):“我一生只侍奉一个王。”
西沙无奈地望着他: “我已不是王子,现在不过是个平凡人,你不该跟着我,达尼埃曾说过希望你留下。
伊达只是摇摇头。
从他六岁起,身分便是护卫,他的教育告诉他,必须一生都追随西沙,以生命来保护他。
这在他们的传统中是十分正常而且荣耀的事;他不管西沙是否仍是个领袖,也不管他心里如何想,反正他不会离开他。
伊达是个最忠心的护卫。如果西沙是阳光,那么他便是他的影子,除非必要,否则绝不轻易离开他。他们一起受教育,一起接受训练,伊达和西沙的长相甚至有几分的酷似。他十分沉默,博学多闻,处处为西沙着想,而且总跟在西沙的身后,当个名符其实的影子。
他们之间的感情十分微妙,无法确切地说那是什么,却十分坚固;或许这一生,他们都是彼此最信任的人!
“小威呢?”
“刚刚说要去洗手间,大概又跑去和空中小姐玩了,他对其中一个女孩十分着迷——小威对东方女子特别有好感。”
西沙啼笑皆非。这一年之中,小威念念不忘雪儿及他们的好朋友江维德,每次见到东方人就忍不住要亲近对方,看来将来小威娶的大概会是个东方女子。
“去找他回来吧!,到了美国会有时差,我不希望他到时候受不了而生病。”
伊达点点头,起身走向洗手间的方向。
西沙随手拿起一本杂志翻动着,他的心思并没有在上面,只是想让自己外表看起来随意而恬适,而事实上他正思索着自己的未来。
一旦违背了他原来有的命运,前方的一切霎时变成一片模糊。
他不打算再任公职,他们现在给他的头衔是“国家安全顾问”。事实上,他根本不希望再参与任何一项与政治有关的事业。
或许他该专心研究自己喜爱的机械工程学,或找个地方隐居起来——雪儿还会欣赏他吗?
她绝不是个势利的女孩,但她还会不会欣赏一个并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的男人?他生平第一次,对自己一点把握都没有。
“小威!”伊达走进机房,猜想男孩必是缠着那黑发的东方女子来到这里,可是机房里却一点声音都设有。他突然惊觉起来,似乎已有很长一段时间没见到空服员了,他们都到什么地方去了? 机房的门虚掩着,里面透出…股沉寂不安的气息。
他的身上没有武器。他们是真的打算过安定、不用随身携带武器的日子,可是,似乎总是事与愿违。
“小威?”他试探性地唤了一声。
“我在这里。”小威以阿拉伯文回答,接着又以英文笑着说:“我和我的朋友在一起。”
伊达明白他的意思,随即用沙漠方言说道:“需要我进去吗?”
里面一阵沉默,半晌,小威以英文回答:“进来吧!”
他知道进去会面对八支枪管,可是若不进去,在敌暗我明的情况下,他的胜算不会更多,西沙可以照顾自己,可是小威则不行。
权衡了一下利害关系,他推开半掩着的门,里面的情形和他想像的一模一样。
三名西装笔挺的阿拉伯人拿着改良得十分精致的灭音手枪,控制着所有的空服员、小威和一名黑发的东方空服员。
伊达打量着那三个男人,他们的神色自若,似乎对这种事已十分习惯,显然都是训练有素的杀手。
从他懂事开始,便不断应付这些人,到现在已练到见怪不怪、司空见惯的程度。
“欢迎,伊达先生。”为首的男子十分有风度地招呼:“请关上门进来。”
“要西沙和小威的命?”
“当然。”
其他的空服员早已吓得面色雪白,没见过有人是这样的讨论人命的!
伊达望了小威一眼,他的脸色有些难看,但毕竟训练有素,并没有失去镇定,他赞赏而安慰地朝他微笑:“还好吗?”
孩子点点头:“他们要服务员给他毒药吃,直到下机都不许声张,等到了目的地,他们也就算完成任务了。”
“真是奇特的手段,这里的人都认得你们,跑得掉吗?”他挑了挑眉,真的觉得好笑。
为首的男子轻笑:“当然不会用那么好笑的方式,机首的人员都已经在我们的控制之下,我们劫机,而你们是我们要求未遂时的牺牲品。”
伊达居然点点头:“这倒还说得过去。”他看看其他的人:“我们全都不能离开这里?”
“她们都可以,但要先把西先生请过来,等到他过来,她们就可以走了。我想她们会聪明地知道最好什么都不要声张。”
“你放心我去?”
“金先生——”另一个男人开口欲阻。
姓金的男人白了他一眼,他登时噤声,转向伊达:“麻烦你,请别忘了小王子在我手上。”
伊达微微一笑:“当然不会,我和西沙都没学会如何跳降落伞。”
雪儿坐在爵士鼓之前,流了一身的汗,开始感到有些疲倦。
她已打了两个钟头的鼓,不要命似的发泄;其实并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总压抑了什么似的不快乐。
米奇他们各练各的,有的趴在地上研究乐谱,有的在讨论贝斯手的表演方式有哪里不妥。
这个小乐团有五个人,除了她以上,其余全是男生。
米奇是键盘手;巴特是南美人,弹了一年的贝斯;菲仔是个黑人,吹萨克斯风正点得令人绝倒;凯西则是主唱兼词曲创作。他们原本有个鼓手,后来因为争风吃醋打架被退学,米奇便找了她来。
她只学过半年的鼓,后来大概是又迷上什么东西而没再继续下去,他们说她铁定是个天才,才学半年,已比许多学过两、三年的人来得厉害她好似从很小的时候便开始被称为天才,因为不管她学什么都是又快又好。
而他们不知道的可是:不管她学什么,—天至少都花了十二个钟头在上面,其他的时间用来吃饭睡觉。这叫天才?别人一天了不起两、三个钟头,她投入的是别人四到五倍的时间,若还学不好,可以去自杀谢世了!
她称自己是无聊。
无聊无聊无聊!
她是无聊透了才那么拚命,可是现在叫她再用过去的那股拚命劲儿,她宁可去死。
其实还不都一样是无聊、闷?
她很可以理解他们为什么拚了命要将乐团组起来,不是为了钱,而是没有生活的目标,一旦捉住了一件事便死不肯放手;等到成功了,却不见得还肯在上面投注半点心血。
他们都一样,所以她坐在这里,打两个钟头的鼓,想把自己累死。
许多人都一样,生活没有目标;许多人都一样的寂寞,可是也不见得许多人在一起便不会寂寞。
雪儿。“凯西扔了瓶冰啤酒给她,走过来坐在地板上,自己也开了瓶啤酒缓缓喝着。
她自座位上跳下来,坐在他的身边,拉开瓶盖喝着酒,再次打量凯西。
凯西是个十分十分漂亮的男孩子!
学校里许多女生为他痴狂,每每他们做露天的表演,总有人尖叫着想上前拥抱他。
凯西有双深郁的大眼,浓眉、薄唇,配上高挑的身段,有种惊心动魄的俊美!
她常常觉得凯西像少女时看漫画书才看得到的俊美男子。
不羁而且野性十足!凯西疯狂起来可以在舞台上跳脱衣舞。
凯西——十分寂寞,虽然他有那么多的女伴,可是他还是寂寞。
他那么地寂寞,每次唱起抒情温柔的歌曲,那沙哑的嗓音和落寞神情总让人觉得想哭。
进这个乐团两个月,她和他们像兄弟,感情很融洽,但彼此的话并不多。
大伙儿都有了共同的默契,谁也不提谁的过去,谁也不干涉谁在乐团外的生活。
一般人以为只要感情好便无所谓秘密,其实相差很大,许多真正感情好的人一个月甚至不说一句话! “雪儿,你寂寞?”
她一愣,没想到他一开口便说这样涉及隐私的问题。
凯西望着她苦笑:“从你打鼓的样子便可以知道你寂寞,一如我。”
“既然知道又何必问?”
凯西躺在地板上,把玩她的长发:“我们这种人无可救药,都患了不治之症。”
她耸耸肩。寂寞这种东西原本不需要救赎,的确无药可治,也不是谈谈便可以消失的:“凯西,你很无聊,没事刨自己的伤口,你有自虐狂。”
他听了大笑:“雪儿,你真可爱,说的话令人无法不承认,却又十分讨厌承认。”
“这么有空闲,不如找事来做,吓死那些寂寞细胞。”
“我希望联合作战。”
雪儿指指窗外: “那里的女人排队排到西伯利亚,等你去联合她们。”
“她们没有灵魂。”
她大笑,拍拍自己的心:“可是我没有心。没有心比没有灵魂更糟!”
凯西忍不住也笑了起来。
从雪儿跟着米奇进来的那一天起,他便注意到她。
雪儿很特别。当她说话的时候,吱吱喳喳地像只快乐的小鸟;当她不说话时又沉静得像一汪湖水。
雪儿总是穿牛仔裤,长的、短的,随随便便一件T恤或衬衫、球鞋。长头发像一卷瀑布似的披在肩上。他也看过穿小礼服的雪儿,像个会跳舞的美丽娃娃,精致得令人不敢直视。
他很喜欢雪儿,或许该说喜欢雪儿的多变。
他知道自己很受女人的欢迎,可是他的魅力对雪儿似乎无效;他们是好朋友、好兄弟,可是离情人十万八千里远。
他若对别的女人说他寂寞,她们会为他而死;而雪儿明明真的明白,却说他无聊,而且自嘲自己是个无心的人。
寂寞的人通常特别了解寂寞人的言语。
“明天去试唱,你紧不紧张?”
雪儿微微一笑;凯西就是这一点讨人喜欢,他不会盯死一个话题不放!
“不紧张,没什么好紧张的,我并不很在乎成不成功。”
菲仔走了过来:“你没有团队精神。”他指控。
她朝他扮了个鬼脸:“如果明天我没尽力,你捏死我!”
“那是‘精神问题’,有真正求胜的心理才能有超水准的演出。”巴特也走了过来,索性躺在雪儿的身边。“那么有时间抬杠不如多练几次。”米奇叨念着,却也不由自主地和他们坐在一起休息。“如果明天真能成功,接下来要做什么?”
一句话问到大伙儿心里去。
受到肯定之后要做什么?
有些人做音乐、搞乐团是为了理想,希望走红全世界,成为U2第二之类的,他们呢?
他们不过是为了追求成就感。
凯西是太空工程学的高材生,巴特学物理工程;菲仔则是建筑系,米奇念医学院,全都是热门科系。他们并不打算以乐团为生,只不过是太无聊了。
“雪儿打算做什么?”
雪儿耸耸肩:“不知道,好像什么都玩过了,想不出还有什么没玩到的,等想到了再说。”
“等想到早已发霉腐烂了。”凯西闷闷的。他组这个团已有一年,开始感到疲倦,仿佛明天便是结束似的。
“喂!别这样好不好?又不一定成功的。”菲仔说道。
“不成功便成仁,谁还玩得下去?”巴特闷闷地说道。
“你们这群人真没感情。”米奇咕哝。
雪儿握了他一把:“你还不是一样,难道真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