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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正传-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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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路口是安丰镇最繁华的地段之一,拐角处那个摆台球案的地方我经常去,我就是在那里结识的丁瘸子。据我所知,丁瘸子是一个不爱家庭只爱吃喝玩乐的人,年纪三十上下,右腿残疾,堪称游手好闲。丁瘸子和我都爱打台球,当时安丰镇最好的台球案子就是安丰影剧院拐角那家的,我们经常在那儿碰上面,一来二去便也混了个半分熟。十里长街到底有没有十里,我至今仍然不能准确定论,但在我印象之中似乎没有,因为我所看到的就那么多的东西,就那么几个人--其中还包括丁瘸子。

夏天的下午本应该闲来无事,我应该在篮球场上挥汗如雨才对,但因为个别老师总是阴魂不散地将我们守在教室里面,且愚昧地以为体育活动在高中教学课程其实是可有可无的东西,所以我也只得按捺住不安分的心在课桌后面如针芒在脊。我没有径自走出教室去球场打球或是到街里找丁瘸子玩,其实是因为我不想伤害我的那些老师们。当然从另一方面来说,伤害是相互的,我也不想我的老师们因此而伤害了我。

我自以为我在十七岁的时候就已经善解人意。但有些下午我也确实没有善解人意过,忍不住地时候就跟老卜或是其他几个狐朋狗友扔下书本奔到球场上去了,置老师与不顾。就是在那样的情形之中有一次打完了球之后老卜带我骑着自行车一直沿十里长街赶到了最北端--那里有一座小桥,名字我已经忘了,桥的南侧有两个十分古老的石鼓,桥的北侧是一片整齐的庄稼地。著名的民间故事〃西瓜钓玉龙〃就发生在那座看上去并不怎么样的小桥上。那时候小桥下面的水尽管清澈见底,但似乎并不是能够出产玉龙的地方。老卜跟我讲,小桥北面的庄稼是不可小瞧的,就是那片很小的地方能长得出一种特别的大豆来,过了204国道是绝计长不出来的。这里所说的特别的大豆是一种非常骇人的大豆,通常市面上见到的大豆不过拇指前端大小,而那里出产的大豆却个个如同牛眼珠子一般:不仅大,而且亮。老卜说,那大豆是当时皇上的贡品,老百姓都是留不住吃不上的,现在虽然能够自己留点,但因为长得太少,但都舍不得吃,用一根绳子串成串挂在家里避邪。

 

  

  

第12节:味道无与伦比
 
第12节:味道无与伦比

老卜所讲的大豆我是亲眼见过的,确实大得骇人,也曾吃过一盘,味道无与伦比。

小桥的南侧西边,有一个很小的祠堂,年久失修,但走到里面一看倒也有香火的痕迹,且积得很厚。因为那祠堂不大,所以我便开玩笑说:这地方用来避雨倒是刚刚合适。老卜当时就严肃地说:不要在这里乱说话,我们这里人很忌讳这个,小心触犯神灵,这个祠堂虽然小,但是只要进来就必须要拜神。说完他自己就跪在祠堂中间那个蒲垫子上叩了几个头,虽是象征性的,但却是一丝不苛。我并不信神灵,但出于对神话传说的热爱,我还是也跪下去叩拜了几下,抬起头时看那神像的时候,只觉得面前的假人破破烂烂,实在不像个神的样子。那只是一尊破旧的神。

我问老卜:小桥南面有两个石鼓,北面怎么没有?老卜说:听老人以前好象也是有的,后来因为发过两次洪水,一次推进河里一个--都很灵地把洪水镇住了。小桥下面的河水只有绿得发黑的水草,没有鱼,我没有问老卜这是为什么,因为我能够想象,有龙的地方当然就不能有鱼。

那天晚上我在老卜家吃的晚饭,回到学校上晚自习的时候才想起来,我们把篮球忘在那祠堂里。老卜懊悔不已:怎么就忘了呢?我也跟着懊悔,说明天什么时候再过去拿吧。老卜说算了算了,明天去的时候可能早已被人家拿走了,那篮球也早已旧得不成样子,反正咱们还有好几个球,那篮球就不要了。

我十七岁的时候,心中所想主要只有两件事:篮球、大学。既然考大学没有希望,不如好好玩篮球增强体质,有了健康的身体便有一切的希望。在学校球场打球很容易被数学老师堵住,那个中年男人自己也是爱打篮球的,但他也爱我们,不想我们玩物丧志,所以见不得我们在篮球场上撒野。既然没有太多的机会在球场玩球,而我又不想总坐在教室里面跟着我的同学们随波逐流,所以我就不得不总往街里面走去玩台球。

司诺克这种台球是非常有趣的,不仅仅案面要比普通的那种美式台球案面要大得多,而且质地也好,不会走线。更重要的,我喜欢玩司诺克是因为这种游戏需要动脑筋思考,我喜欢这种游戏带给我的能够卖弄智慧的感觉。

丁瘸子起初并不屑于与我这种学生模样的孩子混成一伍,毕竟他已经是三十岁左右的人了,他总应该跟年龄相仿的朋友玩得更高深些才对。丁瘸子每次在外面玩的时候总是带着孩子的,他有一个挺漂亮的小男孩,成天跟他后面混吃骗喝。那小男孩还没有到上学的年纪,但看上去却有一些早熟,说起话来总是一口大人的腔调。丁瘸子也算是比较现代的跟得上时代节奏的人,跟他那不太懂事的孩子通常以兄弟相称,还给他买了一幅小墨镜,偶尔心情好的时候还管儿子叫大哥。我十七岁的时候,不仅思维敏捷,而且对于除学习之外的任何娱乐活动都显得天资聪颖,丁瘸子很快就发现我的台球的技术比他想象的要好得多,出于高手总想找人切磋武艺的那种心态,他主动地就要求我跟他比试比试。丁瘸子的球技在当时的小街上已经是数一数二的,经常跟人赌球,一块钱一分,通常一杆球都得有几十块的输赢。我是学生,没有钱跟他赌,但因为球技出乎他的意料,甚至是要比他高出一些的,所以他也就乐得跟我毫无输赢地打球。时间长了,我们也就渐渐地熟悉了起来。但尽管如此,我们相互之间的交流并不多,仅仅是沉默地打球而已,并不打听相互生活方面的事情。我是学生,他是社会青年,这两者之间也确实没有什么值得交流的。

我听人说丁瘸子的老婆是长得比较好看的,但我始终没有见过。我也一直怀疑着,丁瘸子这样的残疾人怎么能够娶个如花似玉的漂亮老婆呢?有些不可思议。

安丰镇上有个汇丰商厦,一楼二楼是商场,三楼是录相厅。我十七岁的时候,VCD刚刚出世,汇丰那时抢先一步地就将录相淘汰换成了VCD,并做了很漂亮的海报美其名曰:镭射电影。镭射电影的画面质量和音响效果都是要比从前的录相好许多的,所以很快便深得我们这些年轻人的喜欢。我们喜欢镭射电影还因为:每天晚上汇丰录相厅在正常上演两部普通电影之后,老板就会给我们加映黄色电影。加一部黄片每人再收三块,两部就再收五块。因为汇丰录相厅,我十七岁的时候终于摆脱了黄色小说而开始接受黄色电影的熏陶。在汇丰录相厅每天晚上加映黄色电影这一事件之中,有一幕情景是最让人记忆深刻的:丁瘸子看黄色电影的时候总是毫无遮掩地坐在第一排,跷着他那残疾的腿,而他的儿子就坐在他的身边--那个小男孩与他的父亲几乎形影不离,看黄色电影的时候也跟他父亲一样瞪着眼睛看着屏幕,似乎专心致志。

这世上竟然连丁瘸子这样的人都有,哪有像他这样的父亲?带着儿子一块儿看黄色录相?我对此很伤脑筋。老卜说,这又怎么了……但他又始终支支吾吾也说不出个合理解释出来。

高中的生活对我来说无疑是一种煎熬:学习成绩不好得不到老师的肯定;篮球因为到高中才开始练习所以球技不算太高不可能进入球队参加比赛;打台球看黄色电影我知道不对属于年纪轻轻不学好但我又戒不了。我就在那样的状态中等待着毕业,到那时我一定可以想办法搞到车票钱偷偷沿204国道坐汽车直达北京,从此不再往学校再回头半步,哪怕流浪街头。我不想整天跟我的老师们整天玩毫无意义的猫和老鼠的游戏,但我却无能为力。有时我想,人要是活到丁瘸子那种地步是不是也算得上是一种境界呢?整天无所事事甚至带着儿子看黄色电影,虽然被众多正常劳作的人们所不齿,但倒也逍遥自在。我十七岁的时候对我的未来很是迷茫,因为我的学习成绩,也因为我还认识一个丁瘸子。

就在我对丁瘸子的生活很是感兴趣的时候,有一天在街里打台球的时候听人说丁瘸子的儿子前几天被车撞死了,之后丁瘸子也就不知了去向,很让人觉得奇怪。丁瘸子的儿子被汽车撞死是许多人亲眼看到的,因为事发地点就在十里长街那个最热闹的拐角。我曾好奇地问过一些人:那丁瘸子那个漂亮的老婆呢?那些人都说只是听说过,但从没有见过。生命是脆弱的,那时候我想,丁瘸子就那样从十里长街消失了,很多人之后都曾经提及他,但都只是说几句惋惜的话然后便作罢。他在当地并没有算得上骨肉相连的人。我依然经常到十里长街上去找人打台球,老卜只是偶尔跟我一块儿去,因为他毕竟是有希望考大学的,每次跟我出来的时候都念念不忘要回去学习,有时大搅我的玩兴。我确实是有些怀念丁瘸子的,跟他一块儿玩台球是真正的无拘无束。

 

  

  

第13节:鲜血渗了一地
 
第13节:鲜血渗了一地

后来有段时间我们整天做高考模拟试题,白天考试晚上也考试,似乎作为学生生活里面所想所做就只能是考试。我为之心中长期恼火不已。英语教师把试卷分发下来,然后告诉我们一个半小时之后来收卷,看着同学们一个个埋下了头去选择ABCD,我已经不能忍受。把英语试卷用双手很优雅地提了起来,尽管那纸张很薄,但我透过试卷还是看不出前面同学的身影,我在心中一声哀叹,双手轻轻交错,把试卷撕成了两份,转头又看了看同桌那双怀疑的眼睛。无聊,实在是无聊!

我骑着自行车飞快地驶出了安丰中学,沿着十里长街我更加飞块的骑着,我要骑到那十里长街的尽头,去看看那座小桥,看看那桥下不可能出产玉龙的河水。那是我第二次沿十里长街往小桥的方向走,孤独一人,所以感觉十里长街真的是相当的长,石板路几乎是没有尽头的,路的两侧人家越来越少,庄稼地出现的时候前面道路两侧就始终只有庄稼地了--骑了很久很久,前面道路两侧仍然是庄稼地。我开始感觉十里长街很可能不止十里。见到小桥的时候我的心情顿时恐惧了起来,因为那地方荒无人烟,只听得见微风吹庄稼那种轻轻地〃沙沙〃声。而幸亏落日仍然照得大地四处明亮,我又不信鬼神,否则我一定掉转了车头赶紧返回了。

小桥下面的河水跟上一回老卜带我来时一模一样,绿得发黑。小桥南面的两个石鼓还在,我走过去仔细看了看那上面可能残留的文字,但却读不出任何所以然来。我走进祠堂,里面的陈旧也依然如故,我站在那里看着破旧的神像,感觉他的表情很难捉摸。祠堂外面风刮过庄稼地〃沙沙〃作响,着实令人有些心虚。老卜说过这祠堂进来就必须拜神的,所以我又就跪下去叩拜,很虔诚,很认真。我在心里想,倘若面前破旧的神灵验的话,那就让我赶紧毕业吧,赶紧脱离现在的这种生活,去打开另一种新生活。祠堂里没有声音,整个世界那时就只有我一个人,那时我的好奇心占据了其它一切,我很想看看这祠堂到底有多古老的历史,或者从这里能捡到什么古董宝贝也说不定。祠堂的木桌是古老的,我分辨不清它制造的年代。当我绕过桌子走到破旧的神像之后的时候,整个脑袋立即被惊惧充满:我和老卜上回遗忘的篮球就在那角落扔着,我们早已忘掉还有这样的一回事存在了,那时我清楚地看到那篮球上面沾着一些暗红的血迹,而在篮球的旁边,倒着一个比大神像更破旧的小人像,且已经破裂掉分不出身体的位置了。

我十七岁的时候确实是对一些事情非常迷茫的,比如我一直不能相信丁瘸子的儿子死去时的情形:他在大街的拐角处拍着篮球,一辆送货的汽车在倒车的时候将他挤到了房屋的墙上,鲜血渗了一地,也染红了那只破旧的篮球。

李白

李白小时候很贪玩,在这一点上他和我一样。后来他能喝很多酒,在这一点上他也和我一样。我们唯一不同之处在于他能写许多的诗,来丰富人类的精神生活,而我只能生产很多大粪,用以浇灌城市周边的菜地。这唯一的不同造就了这样的一个结果,他能名垂千古流芳百世,而我只能靠挖古人轶事骗钱谋生。

许多年以前,李白是被一个官府养起来的知识分子,类似于咱们今天的中科院研究员。不过我们都知道旧社会的小知识分子没什么地位,西汉有人说天地为炉造化为工,阴阳为煤万物为铜,用这个比喻来说明人生多辛苦。显然这个话对官员不适用。但如果用来形容知识分子就再对也没有了。魏晋时的嵇康酷爱打铁,就是在体验上天锻造人的快感,后来朝庭以私铸军械的罪名把他杀了,我猜真正的原因是他抢了上天的快感。

李白当初在朝庭公馆的时候享受的是三级待遇,这其中包括拿三级津贴住三级公寓骑三级毛驴看三级电影不能看A级的,那是内参。这个事情让他很郁闷,所谓〃愤怒出诗人〃,于是他写了很多诗,比如〃二级如青天,独我不得出〃(类似的诗我也写过,那是在大学里考四级,屡考不过的时候),又如〃今日工资难称意,明日骑鹤下扬州〃,后来这句诗被人举报了,上头说他嫖娼未遂,罚了三个月的俸。此时有个姓杜的三级知识分子很同情他,说了这么句话: 〃不见李生久,佯穷殊可哀。世人皆欲杀,我独怜君才。〃这说明了一个事实:李白常常脱掉儒生装,往脸上抹把锅底灰,拿上几个口袋,混到乞丐群中到衙门去冒领救济。于是李白非常招人恨,从乞丐到公差〃世人皆欲杀〃。

这个情况又让我想起我今天常常用假名给时尚杂志写爱情小说的尴尬,同事们说我庸俗,编辑又说我假清高。

李白当初是每天下午四点钟下班,但是衙门发救济是在三点,这就要求他早退。每次李白都会寻找一些正当理由用于请假,有时是采购办公用品,有时是头痛,有时是拉肚子我对于这最后一条十分熟悉,当年上高中就常常借这个旷课。老师一直未发现,直到学期末的时候,我才在我的学生手册里看到这么一句评语:〃该同学肠胃不好,须加强身体锻炼。〃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是我的同学都很义气,替我保密。李白的同事也是这样,所以李白每次换上麻布片子抹上锅灰化妆成乞丐出门以前,男同事都要捐献几口唾沫,女同事都要赞助几个脚印。尽管这是群够意思的朋友,但作为一个堂堂知识分子,居然要拆开发髻撒上一头高梁花子芦草杆去装乞丐,实在也不是个光荣的事。后来李白接到上面的调令,走出办公室的时候就说:〃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听了他这个话,同事们都很讨厌他,立刻觉得自己以前的掩护工作白干了。

 

  

  

第14节:养你们是酿屎的
 
第14节:养你们是酿屎的

知识分子的生活大概就是这样,而乞丐又不一样。在那伙人中,李白有几个特别谈得来的朋友,大家经常在一起探讨艺术问题。情景就象很多年后北京的圆明圆艺术村。而且这群乞丐朋友还曾经非常够义气地帮李白拍过他们头头的黑砖,我就爱这种黑道朋友。可惜李白不够发达后又来找乞丐朋友炫耀,说:〃大贤虎变愚不测,当年颇似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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