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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爱厨房-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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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后来,他和她先后离开了小山村出外上大学,毕业时又共同分配到南方混成了这个城市的成功人士。他们一个是成功的职业经理人,一个是一家港资大公司的CEO,像这样花开两枝并蒂发展的夫妻实在是不多,在外人眼里是很优秀的组合。但是实际情况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 
他一直飞,她一直忙,连个度假也很难凑到一块。每天的交流也就止于 
冰箱上,他们习惯有什么事情或者要和对方说什么话都是拿个冰箱贴压张字条了事。要不是周围压力催他们赶快制造下一代,他们才想起不仅仅是八百年没有做过爱做的事,也几乎有八百年没在家吃过饭了。他们彼此最熟悉的是在晚上,共同的歉意眼神,说腻了的一句“抱歉,我累了”,然后就习惯性地背对背躺在一张没有温度的床上。 
所以,他和她都受不了对方的冷漠,要分手了。 
他和她没有去往常去的高级会所或咖啡厅,却不约而同地走进一家叫“妈妈菜馆”的大排挡。菜牌上所有菜似曾相识,特别是那道“雪豆煲猪手”。他们就点了“雪豆煲猪手”。 “雪豆煲猪手”上来了,果然是“白豆炖猪蹄”。虽然白豆叫了雪豆,猪蹄叫了猪手,甚至连炖都变成了煲,但其实什么都没变。就象他们一样。尽管坐拥华庭名车,讲着连本地人都难以分辨的广州话,但他和她的某一部分还是当年小山村里的他和她。只是时间太久,他们忘了。 
他夹起一块煲得最烂的猪手塞进她嘴里。 
她细细咀嚼完后说,有妈妈的味道。 
两双泪眼相碰了。 
其实,人不能一直朝前看的,某些时候有必要朝后看一看,看清楚自己的位置更不容易迷失方向。他们在“雪豆煲猪手”里看到了自己,被约定俗成害惨了的自己。没有性又如何,但幸好,他们也发现彼此仍相爱。 
感谢“雪豆煲猪手”。   
27酗蚝   
说H结婚了,是个比他小10多岁的小女孩。W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还不太相信自己的耳朵,以他对H的了解,这已经属于一个爆炸性新闻。每次他想起H,就想起他遥远的20岁的青葱岁月。 
他20岁的时候真还是一个很纯洁的男孩,看上去嫩嫩的样子。他去高中同学工作的酒店里玩,就看见了H。H喜欢待在男更衣室里,坐在那里看男员工们换衣。眼睛灼灼的,说话的口气却很傲慢。后来,W知道原来那个怪怪的男人竟然是这个酒店的老总。 
H见W来玩的次数多了,也就跟他慢慢地熟悉了起来,渐渐就到了称兄道弟的地步。W在H的指导下第一次学会了喝轩尼诗XO,也在H的带领下第一次见识什么是真正的上流生活。 
在W看来,H最大手笔的倒不是有私人飞机、玩帆船、到美国大峡谷蹦极一类,而是他每天至少要生吃一打蚝,而这些蚝全部来自澳洲的深海。很少能看到像H那样酗生蚝的人。H告诉他,蚝是世界上最催情的食物,能让男人保持旺盛的活力。男人对它那种神秘的热爱不亚于“万艾可”。 
也是在H那里,W知道了原来拿破仑和拜伦公爵都是酗蚝之人,尤其是拿破仑,一直宣称“生蚝是我征服敌人和女人的最佳利器”。于是W决定像H那样,很虔诚地把这两个顶尖的风流人物当成可参照的标本,然后也开始跟着H一起吃生蚝。 
但是他慢慢也嗅出了一些不对的味道。 
至少他真的感到了他的高中同学与H那种难以言状的暧昧,但是两个男人在一起能够怎样呢?他那个时候单纯得很,根本没有想到其他。 
后来有一天H约W去他的 
别墅游泳,W去了。W在游泳池里游泳的时候,H就一直在岸上拿一种看猎物的眼神看他,他被看得很心慌。游泳完了他去了H指定的浴室冲凉,还没冲完H就进来了。H说是进来帮他搓背的,但是W看到他的眼睛分明就志不在此。然后H的手就开始大胆起来了。W还是很坚决地拍开了他的手。但是H没有收手,仍然笑嘻嘻地看他,一点也没生气。H说,只要W和他好,以后W毕业以后就不愁找不到好工作,如果W能力不够胜任那份工作也没关系,他会付给一些相等的金钱回报。W顿时明白他的同学为什么连大学也没上就能捞到一个好职位了。他一向以为这种交易只在男与女之间进行,但是这一刻他才发现这世界变了,没有想到有一天自己也会站到这个交易的临界上。 
所以他飞也似的跑开了,连生蚝也不敢吃了。 
很多年后,在得知H结婚的那个傍晚,老婆刚好端上了一道铁板黑椒蚝仔。那是老婆刚刚实验的新菜,虽然只是本地产的蚝仔,而不是那些昂贵的澳洲深海山岩蚝。他多少也知道老婆的“菜下之意”。他不由得和自己的老婆聊起了那个遥远的往事。谈完之后他就在想他那个高中同学,不知道算不算看得很开?再想想自己,如果不是20岁,是在吃了很多苦又受了累,明白了要想生存得好一些是多么不容易之后,他是不是也会象他的同学一样接受了H提出的条件? 
这一刻,他庆幸自己没有酗蚝。   
28比汤更危险   
她们是一对仙女。小玉第一次见到双成时说。 
双成一想也对,白居易在《长恨歌》里那一句“转教小玉报双成”,说的就是两个住在蓬莱岛上的仙女。 
那一年,她们结成了终身的死党,刚好是书中老说的“二八芳华”。 
20年之后,她们远涉重洋聚到了一起,两个人说的都是那一年的种种,也包括那一年她们同时遇见的一个男人。 
如果可以,她们现在希望永远不要再碰到那个男人。 
那是一个被老天派来对付涉世未深的无知女孩的男人。当她们完全成长的时候才知道,那个男人之所以厉害是因为他既是人中之龙,也是人中之魔。 
她们认识他的时候,他已经是一个成名的画家,住在一个叫“紫藤园”的大房子里。她们是被紫藤园那一架深粉浅粉的蔷薇吸引过去的,推开花园那扇虚掩的雕花大门,就在花丛中看到了正在写生的嘉慈,然后她们就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那一年的暑假是一段极度混乱和甜蜜的日子。她们完全和嘉慈厮混在一起。嘉慈不仅让她们做模特,教她们画画,甚至教她们插花、品红酒和烹饪。嘉慈曾经很骄傲地宣称,经过他手的女孩以后一定会是世界上最优秀的女孩。然后小玉和双成同时爱上了这个年近50的男人。 
嘉慈最喜欢花上一整天的时间做一道叫“高汤浸冬瓜”的菜,用最慢最慢的速度。这道菜最初的灵感源自 
川菜中的极品——“开水白菜”。他之所以喜欢是因为这道菜看起来简单,其实工序复杂得会让人叫救命。而这道菜做得好与不好的关键就在于熬那一锅高汤上。不仅众多的原料要求新鲜,而且要求有超级的耐心把这些原料煲成一锅极精致极鲜美极危险的高汤。 
这汤真的危险,以至20年后她们还会觉得余味绕在齿间舌上。 
第一次尝到它时,两个白纸样的女孩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如此美好得让人想流泪的食物,普通的词汇已经不足以形容它锐利而又祥和的味道……那天,为了这一碗汤,他们三个人喝完了整整一瓶巴黎之恋汽酒。然后醉了。 
隔日的早晨,小玉和双成是同时醒的。她们隔着嘉慈交换了一下眼神,就知道已经发生了什么事。浅浅的阳光打在三具罗衫半解的身体上,说不出的肉欲弥漫的意味。两个刚刚成人的女孩似乎有点受不了彼此眼里的那种陌生,终于胆怯了、退缩了,逃走了。 
她们再也没去过紫藤园。 
等她们再到紫藤园的时候,已经是20年后。园子已经废了,蔷薇也没有了,到处是蔓生的野草。那个男人也不在了。她俩站在挂着“出售”牌的园子前,心里也跟着荒凉。 
这些年她们虽然没有再见嘉慈,但是一直照着嘉慈所说的“全世界最优秀的女孩”去做。小玉如今待在巴黎,是一位拿到牌照的品酒师;而双成则一直待在纽约,已经在艺术圈混得小有名气。 
小玉说,现在想想那道叫“高汤浸冬瓜”的菜,很像我们三人的关系。嘉慈就是那碗复杂得不得了的汤,而我们就是那些本身无味却独有清香的冬瓜。没有我们,嘉慈的高汤作用就得不到发挥;但是没有了高汤的调教和提味,我们永远只能是平庸的配角。 
双成说,你知道吗?这些年我最大的梦想就是能煲一锅超过嘉慈手艺的高汤。   
29入骨(1)   
多年前,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保持一种远距离的亲密关系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就男人和女人本身而言,这种关系好像是都不可能接受的命运安排。 
因为一旦接受,就意味着同时要接受入骨的痛苦和甜蜜。而入骨则是一种无法企及也无法言说的程度,个中滋味只有当事人自己才清楚。 
子夜本来是文希的初恋情人,是文希今世惟一爱过的女人。只是这个凡世总有点奇怪,相爱的人往往不能最终在一起。有时候就是这样,明明是有缘分的,但还是会错过,而且往往在一转身,一眨眼。所以不想再彼此错失的两个人最后很坚决地选择了这种远距离亲密关系。 
选择远距离亲密关系,首先要彻底放弃长相厮守的观念,然后要有不干扰不打搅对方生活,保证彼此的独立性为原则。就因为这种关系实际上建立就非常难,或者可以说根本就是自己故意设置的障碍,目的就是为了能够让两个人去珍惜身体和心灵的这种慰籍,从而达到双重的圆满。 
如果有一方开始动摇,这种关系势必结束。 
文希和子夜都没有想到就这样一不小心就坚持了10年。他们每年只见一次,每次都约在除他们两个居住城市以外的其他城市,在一起的日子就三天。但是在这三天里,他们像真正的情人一样待在一起;过了三天,他们很平静地回到自己的城市,又变成了日常生活里的好男人好女人。那种最原生态的欲望在这种关系里只能算是对一年来想念和等待的一种补偿,他们需要的是保持激情的春药和青春长驻的不老药。在三天里他们有可能是天真无邪的孩子和浑然忘我的欲望动物;但是三天以后,一切的道德和伦常都回到原位,他们要收拾心情对自己的妻子或丈夫加倍地关心,要回到自己熟悉的城市里去好好爱护自己那个很幸福的家庭。 
文希回到家的时候,一进门就闻到妻在做陈皮骨。妻总絮絮叨叨地说她要花至少4小时甚至更多的时间,用九制陈皮和花雕酒来腌制这些小排骨,所以最后陈皮和酒的味道已经深入到了骨髓。每听到或者想到“深入骨髓”四个字的时候,文希的心脏都要紧缩一下。 
他现在站在厨房中央,听任整个屋子都弥漫了一大把芸香科特有的香味。那是他很熟悉的味道,也是他很喜欢的味道。抓了一把陈皮放在鼻端,他想起了在成为陈皮前那甜蜜的果实,是怎样在枝头飘溢着凡俗和美好的芳香。而他一生离不开的两个女人,她们的皮肤深处竟然都散发着这种凡俗而美好的味道。 
如果可以,文希希望这个秘密最好能够埋藏一辈子。 
相信不相信有时候一个秘密都会让人永葆青春?但是事实上确实是这样,有人会为这个秘密笑,为这个秘密流泪,为这个秘密终身想念和等待,即使是时间老去,你仍然能够看到这个始终在 
青春期的秘密依然生动。 
30你的吻有海洋的味道 
000年以前,淡云没有看到过海。 
她读海子的诗,读到那一句“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时,心里就禁不住潮湿得一塌糊涂。 
一个生活在内陆的女孩,却偏偏有一颗海洋的心。 
不过,她对海洋的认识不是在梦里,就是在海鲜餐馆那里。一个月里,她总会把自己那点可怜巴巴的薪水奉献到海鲜餐馆里。那些昂贵的龙虾啊羔蟹啊,她也点不起,她只能把享乐集中在那些很便宜的小海鲜上。 
她就在那个时候认识了花甲,一种遍体网状花纹的小贝类。除了那些小蚬、血蚶之外,最价廉物美的就是它了。 
淡云吃过了才知晓,贝类的肉和其他动物的肉吃起来有太大的区别,尤其是海贝。海贝的肉可能是所有肉类中质地最密实鲜嫩的了,既不涩口又有嚼头,而且还有很强势的鲜度和营养价值。 
每次吃花甲的时候,淡云都感觉海离自己特别近。花甲在舌尖上停留的时候,海洋的味道几乎是从七窍里蒸腾出来的,海洋就在前面了,蓝滢滢地一片,咫尺之遥。淡云常常会坏坏地想,那些嗑药的人眼前出现的幻觉也不过如此吧。 
她忘了“嗑花甲”也一样会上瘾。千禧年来临之前,她带着一种末世的恐慌和期待,匆匆辞了工南下,终于在异乡的沙滩上迎来了新世纪的第一天。 
那一天真是她的幸运日,她不仅见到了她梦寐以求的海洋,而且还在满天喜悦的烟花底下见到了她一直在等待的人。他给了她一个有点野蛮但很温情的吻,给她的一生缄上了誓约的封印。 
他不仅教淡云慢慢习惯这个海边小城,更教淡云怎么去挑选她最喜欢的花甲。淡云永远记得他的解说特别言简意赅,但是字字都中要害。他说,花甲是经典贝类,长在干净的沙滩,肚子里的东西是绿色的味道好,壳的颜色淡说明生长区域水清,可以放心吃。这东西容易死,可以挑活的买,炒这玩意不需要放盐,本身已经够味道的了,豆豉炒最好,打汤也不错。肉质脆嫩。不一定要大的,小的也好吃。还有,炒得肉脱壳才算熟。淡云听了,当金科玉律一样暗暗记在心里。 
现在淡云已经能吃到很多品类的海鲜,龙虾和羔蟹都时有机会尝到。她只是觉得龙虾肉太粗,羔蟹太肥腻,两者虽然贵到飞起,但是并不属于鲜美好吃一类。只有花甲,她日日从市场买回来,怎么也吃不腻。 
淡云的老公曾经问她为什么这样专情? 
淡云回答的时候正在用香熏炉的慢火煮花甲做主角的“锅仔浸丝瓜”。她的回答是反诘句,那你应该问一下我为什么会爱上你? 
他只好问,那是为什么? 
她说,那是因为你的吻,和花甲一样,有海洋的味道。   
31爱与乡愁   
光中在他的诗里说,小时候,乡愁是一张小小的邮票…… 
对绿绿而言,乡愁是一段小小的腊肠。 
同居密友青衣总是笑她馋,还没到春节就眼巴巴地盼望着妈妈寄腊肠过来,其实他哪知道她根本不是嘴馋,而是心馋——馋一切和故乡沾边的东西。出来太久了,乡愁已经不再浮于表面,而是深入骨髓。平时看起来波澜不惊,实际上动不动就开始汹涌个无休无止。 
这些,她都无法说给不是异乡人的青衣听。 
对了,青衣不是她普通意义上的男友,只是真正的同居(分别同居于一个套间的两个房间)+密友=异性合租而已。 
本来绿绿和青衣的缘分也就到此为止的,如果青衣没有不小心吃掉绿绿珍藏的腊肠的话。 
青衣从来没有看见过一向看起来很温柔的绿绿,生起气来竟然这么凶猛得像个小老虎。粉拳个个都很实在地招呼在他的身上,还真的生疼。 
也不过就是一个庆祝他可以去巴黎 
留学的PARTY,他只是忘形了些,在公共冰箱里拿酒和零食时看到了她放在保鲜盒里的腊肠,不知道为什么嘴就跟着咽口水了。他把腊肠从厨房里一端出来,那紫红油亮的椭圆形薄片散发着扑鼻的腊香,分明有一段烟熏火燎的岁月沉淀在里头。好多人都欢呼起来。有人拍着他肩说,这样纯手工的腊肠恐怕快要失传了吧?你在哪里搞到的?青衣这才想起这些腊肠的珍贵,渐渐地有点后怕。就算他已经做足负荆请罪的充分准备,还是被绿绿这样猛烈的反应吓住了。 
最后没了章法的青衣只得把张牙舞爪的绿绿镇压在了公共 
客厅的沙发上。这一“镇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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