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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世绘--情人啊-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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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奇怪爱是如何发生的?莫名其妙两人就走到一起,谁也再舍不得离开谁。然后对方一个眼神,自己也就明白了意思。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想念不舍,想他身上的味道,我都不敢相信自己怎么能这样喜欢一个不是我自己的人,有时这种感觉让我生气。我太爱他了!这样的文字若是给他人瞧见,多半以为我不大正常呢。我爱不舍,这种爱可以让我生也可让我死,我心甘情愿用我所有的一切包括我的肉体来献祭于这份爱。生本来并没有多大意义,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只有爱才会让生命华丽,如诗如乐如歌如颂。    
    俗世是晨露,然身既生于斯,为其形役,为其所惑,多也难免。唯有源于爱的生命智慧才会让每一天都晶莹。可惜不舍性情淡泊,可也无法斗过利欲之诱。早时,他说人生其实是无奈两字,我则说是无常。无奈是苦笑,是因为物的诱惑;无常是坦然,是不悲不喜。我相信不舍总有一天会明白这些。得或失,并不能是自己把握得了,只有用无常的心眼去看,才会让心灵安然。    
    爸爸前些天去出差,今天就来了三个电话,一定是想家了,妈妈接电话时流了眼泪,在我记忆里,妈妈第一次像个女人,我仿佛更理解妈妈了,有些责备自己过去对我的不敬。一夜夫妻百日恩,人非草木,日久生情,也许我把爸妈的关系想得太糟了些。    
    今冬的雪下得很迟,薄薄一层就把人们对初雪的渴盼给打发了。没有漫天飞舞的雪是有些不过瘾,但照在大床上的冬日软软的阳光却让人舒服得不愿起来。我和不舍的幸福就像阳光充满房间,不舍是生命赐于我最好的礼物。平静、温馨、和谐,让我都近似于得意。不舍叫我“小得意”,每次低下头看我,柔和的目光都让我感觉不能呼吸,我对他报以微笑,他的牙齿真白,闪闪的,很好看。婚姻之妙比恋爱更为绚丽,因为它真实,每天醒来,伸手就能触及。晨曦微亮,不舍还在酣睡,他的面容是如此安静,我的心在他呼吸声中慢慢熔化,我爱他。前天晚上,躺在不舍怀里说话,从晚八点一直说到凌晨一点,回忆往事,又哭又笑。我能感觉到不舍与我一般感激生命,感激神明赐我们结合的机会,给予我们现在……    
    我以为日子一直会这样过下去,桃花红了,柳枝绿了。幸福的时光比风都跑得还快,从我身边匆匆奔过,一眨眼间,我已经27岁了,又是一个冬季。生活让很多东西失去色彩,渐渐感觉越来越平淡。我又开始胡思乱想,梦好像在现实中扑了个空。我是个奇怪的人。    
    早晨上班,看到只冻死的鸽子,就在马路上,骑车过去后,始终感觉不妥,想把它放在车轧不到的地方去,于是又骑车回去,但死鸽子的样子实在很丑,我没有动它,心里不安,我的慈悲似乎是虚假的……人死的时候也很丑,没有灵的肉体就是这样。这么久来,与李雯、孙菊几乎没有再来往,有时想起来,心里很淡,好像那已经是前生的事。境遇不同使很多原本可以在一起说话的人渐渐疏远,既使在一起,也多是无话。前些日子,孙菊死了,在从教堂做礼拜回来的路上,出了车祸。是教友们帮她安葬的,听说她丈夫连来得没来。我在教堂门外站了一会儿,没有进去。魂归魂,土归土,对孙菊而言,多活一日与少活一日似乎并没有多少区别。我也看见她的儿子,正与个女孩儿携手在一起,并不显得悲伤。刘齐辞了职,女孩儿很勇敢,独自去了南方。我想她再也不会对着哲学发呆。陈自立与英雄一般也渐渐没了音讯,也许这就是生活。    
    回了家,听说楼道垃圾箱晨有个弃婴,而且爸爸对我说,早晨就已经在那儿。我想起早上那只鸽子,它们之间又有什么寓意?爸爸没有去看,我也一直不敢去看。等到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走下去时,才知道那个可怜的婴儿早就死了。没有谁打电话报警,也许都觉得没那必要,死了的婴儿就是垃圾,而垃圾车每天凌晨都会准时开来。还有几个时辰,这婴儿就会被装上垃圾车抛入那焚化炉。大家都在不痛不痒发着感慨。周围还有许多小孩,他们既不害怕也不痛心,好奇地睁着眼睛打量着这个死去的婴儿。一个女婴,五官端正,脸容并不脏,清秀得很,嘴微微张着,一只手放在胸口,另一只手高高举着,她想抓住什么?她的神态很安详。    
    周身很热,心里忽然痛起来,我无法再抑制自己,泪水悄悄滑落。我赶快别转了脸,怕别人看见我眼里的泪水,我回了房,躲在房间里哭。不舍问了我几声,我没有回答。他生气了,皱起眉头,走出房间。我想起孙菊想起鸽子想起死去的婴儿也想起不舍那位死去的女同学……我呆呆地看着天花板,上面好像有很多花朵在慢慢地旋转着下沉。    
    


第六章情人啊(53)

    53    
    吴晴当然不在家。那么久来,若想在家中遇上她,那还不如去投注站买奖票。我在床上和衣躺下,没有开灯。我喜欢被夜色抱紧,那让我感觉到有点儿温暖。摊开四肢,身体在黑暗中渐渐熔去。闭上眼,让呼吸在房间里来回踱着步。这是一个清澈透明的空间,我看见了许许多多。一只死去了的鸟在大街上不再思想;一种绝望的光芒在城市中不再悲伤;一个人在梦里东摇西晃;一杯酒上满是点点泪光;一支笔已倦极没有了翅膀;一颗心如台生锈的机器在不停地遗忘;一双眼看着天与地那渺无终极的方向;一声叹息如时间般悠长悠长;一头白发因此而在风中飞扬;一些话儿便躺在坟墓里望着漆黑的天堂;一点磷火在夜色里寂静地流淌;一片红尘却也如水花般在心头微漾,泛出清香……    
    梅泌走后不久,我也离开了单位。无论抽多少烟,我还是不能驱逐提机房里她的味道,我始终就想不明白,为什么女人的味道会渗入她们所生活过的每个角落,只能选择再次逃跑。领导没有拦我,在他眼里,单位上的每个人都属于可有可无,只要单位存在,只要他还是领导,而这对他来说就已经足够。我弄来张病假条,请他签字,他二话没说就签了,忽然想起什么,你在单位上干了多久?我说,我一毕业就分到这里来,到现在大约有七八年了。他掐掐手指,满意地笑了,辛苦工作了这么久,是应该好好歇歇,磨刀不误砍柴功,先养好身体,身体是干革命的本钱,祖国需要我们都有一个强壮的身体。    
    领导或真忘了我回到单位上才几个月的事。不过这也能理解,单位虽小,五脏皆全,需要他操心的地方实在太多。我擦擦眼圈,不让泪水流出来,领导在为我签字时,一阵风忽然从窗外吹来,掀起桌上公文,一些灰尘当然要毫不客气跑入我们的眼睛里。领导的眼圈也有点儿红了。于是我赶紧挥手向他告别,他也擦擦眼睛向我告别。这是多么感人的一幕。    
    那时,在晚上还是偶尔能遇上吴晴。我没说自己已离开了单位。我对她说,我要一万块钱。她翻了一个身问我要这么多钱干吗?我说,要去买一台电脑。她问我买电脑干啥?我说,上网。她问我上网去做什么?我说,玩。她说拿一万块钱去玩,未免太奢侈了。我说,烦。她就不吱声了。第二天,她拿了五万块钱给我,说房子归我,这五万块钱也归我,她要去外面住些日子。    
    夫妻财产一人一半。对此我没有异议。再怎么说,自结婚以后,人家天天去五家店里收钱存钱,也挺辛苦。吴晴走了,拿了些换洗衣物,她说过些日子再来拿其他的东西,问我有没有意见?我说,我们又没有离婚,这还是你的家,你随时也可回来。她抿嘴笑笑,头也不回地走了。我买了台电脑,然后天天用手指敲击键盘。这种动作,令人有点儿快活。我开始幻想着各种乱七八糟的故事。“我”是每一个故事里的主人公。“我”会御剑飞行,会口吐白烟,会凌波微步,会倒转乾坤;“我”还有一条魔裤,里面的银票永远掏不完,每一张银票都崭新笔挺,若往人脸上抽去,保证立马会起个红印;“我”长得那当然得是玉树临风,简单讲,潘安宋玉见了,都会哭爹喊娘求人把他们的眼睛弄瞎。于是,天底下的美女纷纷排着队来自动献身,甚至出现了插队加塞这种不道德的行为。许多美女便大打出手,“我”则在一边为她们呐喊加油。    
    韦小宝有七个老婆,那算什么玩意儿?某个故事里的“我”就在短短几个月里弄来了七十个老婆。可到后来,我发现他吃不消了,因为我对数字一直缺乏概念,我无法在文章中描绘出一张可以同时安顿下七十个老婆的大床,到底有多高?多长?多宽?我决定向童话书学习,不写“我”与七十个老婆在床上的那些事情,这会污染环境,会弄脏小孩子们的眼睛,我很得意地在键盘上敲出一行话——“从此,他们过着幸福无忧无虑的生活”——这句话确实太经典了。    
    那时,吴晴的相片还挂在墙壁上。有时我写累了,就站起身,来到它面前,用力地伸个懒腰,她在相片上也是这般迷人,风情万种。我常偷偷往四周打量一眼,确定没有人偷窥,便踮起脚尖。她的相片挂得较高,我老够不着她,但这难不倒我,猴子都晓得搬一把椅子来摘香蕉,我依葫芦画瓢那也是会的。我也找来把椅子,站上去,在她唇上飞快地一吻,然后心满意足地抹抹嘴。不过,有一次,可能是因为那个吻太香了,我正在仔细回味,也不知怎么搞的,重心一歪,我从椅子上跌下,摔了个狗吃屎,她在相片上笑得更开心了。我有点儿恼火,就又爬上椅子去扇她耳光。可她仍笑,一点也不理会我的愤怒。我气得都快发疯了,所以我再一次从椅子上掉下来。这一次,我四脚朝天,屁股把地板擂得山响。我放弃了这种不明智的举动,万一楼下的邻居打电话报警,那麻烦可就大了。于是,我坐回电脑旁,继续写故事。再后来,精神病院来了人,说有个叫钟情的女人,在墙壁上把我的名字乱涂乱画。问我有什么想法?我当时第一个想法就是,这侵犯了我的姓名权。可忽然又发现钟情这个名字有点儿熟悉,于是,我拼命地想,她到底是谁?    
    皇天不负苦心人,我终于想了起来。我也想起来,我并不是“我”,我只是一个叫马原的家伙。再后来,也就是现在了,我从钟情家回来,拿着她给我的一枚锁匙,躺在床上,像一大堆已经干硬的狗屎。    
    


第六章情人啊(54)

    54    
    果是因报,因是果由,因也是果,果也是因,因在果之后,果在因之前。我所以为的幸福并没有真正排遣我的寂寞,我还是一粒无根无依的尘土。有时感觉不舍离我很远,一觉醒来,忽然就会诧异身边怎么躺着这么位陌生人。他很多时候根本就听不懂我的话,也许是他太聪明,不屑于去听。不舍一再标榜自己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嫖妓。说实话,这种好就是再乘以一万倍,我也不稀罕,这样的男人满大街都是。我当初爱他,并不是因为他像只蚂蚁或老鼠般没有所谓的男人恶习,也就根本不必把它们当成可供炫耀的资本。    
    昨夜做梦,我以为寻到了我的家,可以任性,能够披头散发,允许说真话,还能脱下丝袜露出脚趾甲,最后当然还可以把自己的小心眼告诉〃他〃,而〃他〃则体谅地摸摸我脑袋说声,人之常情嘛。不舍,我在半夜里醒来,对着月亮说话,我有些怕。不舍,有时感觉自己就是个孩子,拿了个自以为是珍奇的果实,认准一个知音,以为他能理解,明白这果实的全部,便不顾一切地送去给他。可他只把它当成个苹果吃掉,漫不经心地吃,边吃边吐核,一点也没有珍惜它。不舍,你总是不愿听我的话,昨天是我们的结婚记念日,可你竟然忘记了。你忙忙碌碌地上班下班吃饭看书睡觉,你心里到底在想些啥?我情愿你骗我,哄我,给我虚伪的〃假〃,不舍,你知道吗?    
    我恨,一想到过去的一切与身边这个俗气的男人连在一起,就恨自己。也许我当初深爱的〃不舍〃早已经死了,而现在的不舍只是你的身体。其实结婚以来,我就发现你变了。只是我一直在哄自己,拿许多装腔作势的形式来哄自己,有时我能感觉到你吻我只是应付差事,你的眼中并没有柔情。不舍,我们之间什么时候有了这些虚情假意?我真的好怕,我们都小心翼翼,都怕捅破。你对我好,我相信,可为何稍一争吵,你就大发脾气,原形毕露?你在单位上再不如意,也不应该把气拿到家里撒啊,这是我们自己的家。给你买衣服,你说没品味,眼光太差;给你做饭,你又说我好笨,还不如我妈做的一半好吃。    
    不舍,我有了你的孩子,每天他都在我肚子里挣扎,我感觉到了,他想来到这个世界,我们要给他爱,你说是吗?不舍,我害怕,怕你不再爱我,也不再爱我肚子里的孩子了。不舍,我流着眼泪在写这些话,月光正轻轻擦拭着我脸上的泪花,我祈愿天上的神灵都能看见,不舍,我爱你,可我真不晓得自己能忍受到什么时候?有人说,爱也是伤害。我很害怕。    
    这或就是所谓成熟。我怀疑自己,确切说是开始了解自己——那一直确信不移,愿为之生或者去死的〃爱〃,掺有的多也是个人强烈的占有欲,我是自私的,也只在乎自己的感受。    
    日子百无聊赖,从镜里看见自己的脸,无所事事却满是疲倦。黑眼圈,眼神迟钝而且黯然,眼角还有细小难看的皱纹。这就是我吗?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不清楚不舍为何愿意娶我,此刻,我想他就是在某日弃我远去,我也丝毫不会觉得奇怪。我讨厌自己整日的胡思乱想,我不明白到底是哪种悲哀像空气一般轻轻包围着我。从〃爱〃的心情中跳出,打量自己,我是什么?我来自哪里?又将去向何处?这种鸡与蛋谁先存在的问题永无休止地折磨我。我不愿是自己,情愿是一个盲目没有思想每日看着丈夫就笑的小女人。不舍,我需要爱你,否则我会发疯的。有些慌张,我赶紧拿出脂粉香水口红,不能让不舍看见自己这模样,女为悦已者容,我得让自己漂漂亮亮。    
    不舍回了家,我盈盈站起,我想我是美的,好看的,对着镜子看了千百遍,自己应该有这份信心。走上前,微笑,一笑倾人,再笑倾城,我努力地让自己脸上每一个细胞都生动起来。却听见不舍奇怪的声音,你用口红?我点点头。口红让女人娇艳,这不好吗?我在肚里说,然后伸手想去抱他,想给他一个吻,告诉他,我有多么爱他。不舍却近乎粗鲁一把将我推开,你怀了孩子,口红含铅,对孩子不好,你不知道?不舍说的一点也不错,我还真忘了他是个医生,人却傻了,眼泪不争气地住下淌,我冲向洗手间,在把脸上所有的东西都洗得干干净净的同时,听见自己低低的哭声。不舍没有跟进来,他又遇上什么不开心事?    
    晚上,不舍告诉我,他父亲在日本有位朋友愿意做担保人,他想出国继续深造。这些天来,不舍显得忧心忡忡,原来一直是在为此事犯愁。我静静躺着,听他说话,感觉到肚子里的小宝贝正用手抵着我的肚皮,他在蹬腿。我用心感受。我没有哭。外面忽然下起了雨,点点滴滴,街灯在亮,凝眸望去,那些雨点翻着筋斗,从黑乎乎苍穹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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