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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世绘--情人啊-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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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好啊。女人是个屁,放出来,就没事了。”男人伸手又想拍我肩膀,这次我已做好充分提防,身子微微一侧,他果然令人满意地倒了下去。水泥路面很硬,他的脑袋也很硬,我听见当地一声响,我笑了,如果说女人是个屁,那脚下这个男人连个屁都没资格是。对了,我想起了他是谁,他叫钟勇,是钟情的哥哥,若有些人我们还可以愤怒地骂他们是猪是狗是畜生,那么对他这种人,称之为畜生,那些猪和狗确实会引以为耻。钟情死了。在我与吴晴离婚之前。没有谁亲自动手把绳子勒在她脖子上,她把自己弄死了,所以不会有人为她的死负责,这也包括我在内。听说她死得很难看,舌头吐得老长。我一直想去看看她,可又不敢,怕她忽然蹦起来,抱住我,再也不肯放手。我是有点儿做贼心虚,虽然我并没有真正与钟情上过床,但大家都说她临死时在墙壁上涂满了我的名字。钟情是在精神病院里死去的,医院也无法拆下那堵墙运到我家来,让我看看她的遗书。他们只是来了一趟,告诉我有这么回事,有过这么个女人,然后就消失了。    
    我曾在精神病院门口来回溜达了几次,很想进去,可又怕自己一旦走进去,就再也不能走出来。我是一个懦夫,我知道,但我始终想不通她为何要在墙壁上写我的名字?她想告诉别人,我是逼死她的凶手?就算我是黄世仁、周扒皮,她没欠我一分钱,她爸妈哥哥七大姑八大姨都没有欠过我一分钱,怎么逼?何况,有一年多时间我们根本就不曾见过面。她想告诉别人,她爱我?这可就有点儿滑稽,我们连手拉手都不曾有过,她就会爱我爱得如此疯狂?    
    我只是她曾经的雇主,她只是我曾经的雇员。我想不通,便想去她家。可城市这么大,我上哪里去找她家?我没敢迈入精神病院,但还是敢打电话到那,我问他们,是谁把钟情给埋了?她家里人在哪?那边查了一会儿,说登记的资料不太详细,只写了城东。城东那边好像有几十万人口,也算得上是茫茫人海,但有这话总比没这话强点。我问他们,医院是不是被私人承包了?做事怎么这大气魄?连病人亲属具体住址都不问清楚,就急急忙忙把病人往医院里抬,万一病人亲属不肯支付住宿费医疗费,那怎么办?那边就笑,只要他是病人,那无论如何也要把他留下来,他们是可怜被扭曲的小草,我们要给予他们春天般的温暖。再说,医生天职救人,若眼里只有一个钱字,那还配叫医生?    
    那边说话的声音很温柔,应该是个女人,我差点就爱上了这个声音,忽然觉得有点儿不对劲,医生会有这么说话的吗?万一在电话那端说话的是个男扮女装的精神病患者,那岂不是糟糕至极?我暗暗下了决心,假如对面在接听电话的千真万确是个医生,那么以后我若流鼻涕打喷嚏,都上这家医院看病拿药去。我小心问道,那你们就不用吃饭穿衣买彩电?没有钱好像是万万不能的啊。那边又笑,每一个精神病人,对社会而言都是一个不稳定的因素。这里每收留下一位病人,社会上相应就多一份安全。所以,哪怕病人亲属没有付一分钱,只要他是病人,我们就绝不放过。其实我们并不向病人收钱,反而一直是在无偿向病人提供食宿等。我们并不缺钱,我们背后是全社会的爱心。    
    这话多感人,我差点就热泪盈眶。刚想开口说什么,电话那端传来一阵嘈杂之声。”李应菊,你怎么又能跑出来?”“快把她抓住!” “电棒往她脑袋上敲啊。”“臭婊子,想拿电话砸人?你敢!”    
    ……    
    电话断了,传来一阵嘟嘟的响声。我仔细打量着手上这只话筒,然后笑起来。过了几个时辰,我继续打这个电话,打不通。但我没有灰心,下午接着打,还是打不通。第二天,我终于打通了,也如愿以偿地找到了钟情家的地址。我忽然想起那个李应菊,于是随口问道,“那个李应菊怎么疯了?好端端怎么拿电话砸人?”这句话激起了共鸣,估计接电话的刚巧就是昨天被电话砸破头的那位。他开始大声诅咒起来。我耐心地听着,然后等他怒气稍为平歇时继续问道,她原来是干什么的?    
    那边仍自气咻咻,是个臭婊子。    
    我又问,没做婊子前,是做哪行的?    
    那边把我也给骂了,你他妈的神经啊。没做婊子前,当然是准备做婊子。    
    这话说的果然有水平,我把电话轻轻挂断。    
    每个人都得死,所以每一个人活着,都是在准备死。    
    我去了钟情家。    
    


第三章情人啊(22)

    22    
    思想让人疲惫不堪,我现在愈来愈渴望单纯。无知者不仅无畏,而且幸福。在正常人眼里,白痴这种生命形式很糟糕,但在白痴自己眼里他或会觉得幸福无比,看着花开花落,他快活,他伤悲,全是发自于内心的真诚,而毋须去看他人脸色行事。可惜我不是白痴,我不敢确信他们是否真的如我所言那样。只能说是或许,只能是猜测。否则我真愿做一个白痴,做一个傻子。但有时又想,人要自杀很容易上吊抹脖子跳河吃老鼠药怎么都行,但想把自己变成与天生的傻子一样,却很难,或者说是根本就没办法。上智若愚,还只是个〃若〃字。    
    我在与身体里的另一个自己拼命打仗,站起来又坐下,很想去找不舍,哪怕不说什么,只是远远地看上一眼,那也很好。这想法是奢侈的,应该是他来找我,而不是我去找他。不管如何说,这二年我一直在守着誓言,等他,并没有在意他身边那个女孩儿。我真有些不高兴,也许男人的誓言只是嘴皮子一下快活的哆嗦。我恨他,他与那个女孩儿都已经分了手,却还不来找我。    
    我爱不舍,这种感觉真实吗?不舍又真实吗?物非物,花非花,它们只是外物在心灵上的投影罢了。真实的实质是虚空,夕阳西下,夕阳西下的背后又有什么?那个叫〃大卫〃漂亮的男孩真实吗?他来了,他又走了,只是微溅起些许涟漪,很快仍又是如镜的水面。我不知道什么是真实,客观的存在好像也不是真实,就像电影里的那些景象。它们在我眼前晃动,虽然可以触摸,但触摸不到它们的实质。川流的人群、高耸的建筑、暮霭中飘荡的旗,甚至于桌上这些金黄的橙,我手中的这枝笔……它们真实吗?    
    在妈妈眼里,我是个左挑右捡,谁也不看在眼里的怪物,那次她近乎于不耐烦的问我,你到底要什么条件的男孩才肯嫁?你说的深度究竟是在说什么?妈妈问我,我一片茫然,这一年爸妈都没有再提及不舍,也许他们认为我早已把他给忘了。我没忘,我对妈妈所说的深度应该只是借口,我忘不了他,或许他想的东西根本没有我想的多,但我就是不可救药地爱着他。女人真傻。妈妈也傻,她看不出我要的是谁。    
    今天在家里翻箱倒柜,找些小时候的衣服,想给一位同事送去,她刚生下小孩,需要些纯棉的尿布,现在市场上这种真正纯棉货已经很少,买贵的又舍不得。我就自告奋勇说自己还有些这样的旧衣服,反正自己也用不上,不如送给人家,做个人情。在这方面我可真佩服爸爸,他就能把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一直收藏到现在,这是小农习气吗?妈妈有时也笑话他根本就不像个当官的,而更像个捡破烂的。衣服多已褪色,但很柔软,有樟脑丸的香味,把它们贴在脸上,柔软的,仿佛又回到童年。    
    衣服底层夹有几张泛黄的相片,随手拿起,我吃了一惊,是爸爸与一个女人的合影,不是妈妈,竟然是小姨。他们没有手牵手,但肩并肩笑得很灿烂。我忽然一阵心虚,心砰砰乱跳,赶紧把相片塞回原处,恍恍惚惚,好像明白了一些。有些难过,小姨那时可真漂亮。    
    晚饭,我一直盯着爸爸的眼睛,想从那里面找出些东西来,但很快就失望了,也许所有的往事都早已在爸爸心底沉淀,说不准他自己也不记得这世上还有这些相片。爸爸瞧着我显然有点儿奇怪,但没说什么,在他眼里我从小到大都是个怪怪的女孩儿。刚吃过饭,门铃响了,开门一看,是爸爸的一个远方亲戚。人又黑又瘦,憨憨笑着,手里拎着只鸡。这么久,来找爸爸的人实在太多。妈妈皱起眉头,径自往里屋走去。我看见妈妈随手把茶几上那包玉溪香烟拿起来,没过多久,又从里屋走出,把一包红梅在原处轻轻放下。一包玉溪二十多块,一包红梅四块钱。    
    心隐隐地痛了下,这就是我的妈妈。    
    今天心情恶劣到极点,人不可能永远平静,更不可能完全控制自己。我与妈妈大吵一顿,她的眼里只有钱只有所谓的名声地位,她甚至用比刀子还尖锐的话语来说我,说我是个蠢得到死都没人要的死丫头。我真是觉得悲哀,一个母亲怎么可以用这样的话来说孩子?虽然我并不在乎有没有人要我。可我毕竟是她的亲生女儿呀!从小她就讨厌我,小时候我总想躺去她怀里,可她十有八九是把我一把推开,也许是她太累,在那个年代,她是工厂里的标兵,是三八红旗手。    
    我的童年似乎很苦,却记不大起来,但有个梦却一直也不能忘掉我在树下挖出好多好多五分硬币,然后开心地跑到妈妈面前大叫大嚷,我们有钱了,有新衣裳了,妈妈则毫不客气地给了我一个耳光说,你拿这些脏叶子回来干吗?    
    我不是个乖孩子,从小就不是。不讨人喜欢,天生的犟,凡事只认自己的死理,到现在仍然是这样。妈常说,像我这种脾气若是放在过去的那个年代,早也就被人打死了。人在屋檐下,焉能不低头?识时务者为俊杰,要会把握机会。妈妈的所做所为确是深得这些话的其中三味。爸爸最早是与小姨好的,可妈认准了爸爸有出息有前途,就毫不客气地把爸爸从小姨那抢过来。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件衫,何况那时的男男女女,只要是上了床,一辈子也就只能这样。作风问题大于生命。又有几个年轻男人能够拒绝得了对自己投怀送抱的女人?几千年也才有个柳下惠。我真为小姨不值。也许这样说妈妈,在女儿这角度来看,是刻薄了些;但站在人这个立场来看,我是持心公平而论。    
    我是个怪胎,老天为何要生下我?一切都在裂开,弦绷得紧紧的,似乎千钧系于一发。我再也承受不了任何压力。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神经错乱,我爱他,他不爱我。妈妈,我也爱你,我没有理由去相信你会不爱我;妈妈,你为何要这样对我说话?一切都在旋转着下坠,一切也都在迅速向天上飞。黯然消魂者,唯别而已,把冰凉的刀片放在腕动脉上轻轻划动,只需要稍一用力,鲜红的血就会从那里面若岩浆喷薄汹涌。血会是热的吗?血会是咸的吗?假如生命是个权利,那是否允许我放弃?假如生命是种义务,我是否能做一个逃兵?失之毫厘,谬之千里,一念之差,终生之错,不舍,我爱你,因为这个念头,我情愿去死。一念之惑何其苦!不舍,你为何还不来看看我?为了你,我与妈妈吵架;为了你,我真的不在意这世上的一切,包括我的生命。真不应该认识你,你是我的魔,认识你,其他男孩都面目模糊,没有色彩,与他们之间的任何交谈言语都乏然无味。    
    缄默是生命无法承受之重,人总得对某样东西说话。我在这里写着这些文字,心情略为好过,爸爸说我整天想入非非,我很想对他说幻想才是生命的意义。    
    没去上班,打电话请了病假,也没去上课,发完呆后,我蜷曲在被窝里,忽然想起婴儿在母亲肚子里也是同样一种姿态。英雄来看我,妈妈忙不迭在外屋给他递茶,看得出,妈妈很希望我嫁给这个有钱阔少,爸爸是当官的,他家是有钱的,权力与金钱从来就是完美的结合。英雄在我身边坐了好久,我没有理会。朋友,也就只是朋友,无论真朋友,好朋友,还是一般朋友,它们永远也只会是朋友。    
    


第三章情人啊(23)

    23    
    钟情在发出不要奖品,只要我单独请她吃餐饭的正式通告后,就与我拧上了。每次我来店里,她都不理不睬,嘟着嘴,自干自活。我张嘴欲说什么,她把销售记录递过来;我张嘴又欲说什么,她飞快地递来笔与纸。我瞪大眼,她抓起笔在纸上刷刷写了一行字——保持沉默,通过纸与笔或手势进行沟通,你是老板,我是员工。我只好笑了,举双手表示投降。她抿嘴乐了,继续在纸上写——那晚上去不去?我赶紧点头。我不怕自己闷成锯嘴葫芦,但着实有些担心她若与顾客同志来这手,那些人准会以为我是个残酷欺压残废人的资本家。她偷偷笑了笑,又接着写——就你与我,不准有别人。哼!!!    
    我有些犯难,但还是急忙点头,一个顾客正走入店门。大家不会笑哑巴做营业员,只会认定把哑巴请来的老板是个精神病。钟情眉开眼笑迎了上去,我喘了口粗气,思考上哪里吃饭,才是最安全?很快,钟情就做好生意,转回来,“马老板,打算带我上哪儿去吃饭?”    
    “快餐店?”    
    “那又脏又乱又没情调。”钟情扭了扭身子,甩了甩手。    
    “肯德鸡?”    
    “报纸上说,那是垃圾食品,吃了让人肥胖。”钟情转到我后边,用胸脯轻轻撞击我脊背。    
    “小酒店?”我舔了舔嘴唇,没敢动。    
    “小酒店里会有烛光晚餐吗?”    
    隔着衣服,也能充分享受到钟情那两只乳房传来的热量,我正微眯着眼,陶醉其中,听到“烛光晚餐”四字,浑身一激凌,我差点从椅子上掉下来。在餐桌上多点几根腊烛,当然用不了多少钱。我只是忽然记起,与吴晴第一次上床前,也吃过一顿香喷喷的烛光晚餐。吴晴那本日记,我烧掉了,在那晚她卖力地演出后。虽然对她的欺骗行径有点儿不大舒服,但我们毕竟已经是结发夫妻,又何必拿过去的错误来惩罚现在?吴晴在我把那本日记烧掉后,脸上又恢复了处女的那种红晕。我们都当那事根本就没有发生过,继续相敬相爱,举眉齐案。我记得当时我只是对吴晴说了一句话,我原谅她,只希望以后不会再骗我就成。    
    关于这点,吴晴倒是踏踏实实贯彻了。离婚之前,她找到我说,她不爱我了,她爱上另一个男人了。那个男人想娶她,她也想嫁给他。我问她,你为什么不骗我?为什么不随便找个理由来?为何口口声声爱不爱,肉不肉麻?她很委屈,我不骗你。我为何要骗你?若再骗你,那说明我还爱你。    
    我听得稀里糊涂。那个时候,我一听见“爱”这个字眼就恶心。吴晴与那个男人的光辉事迹,我在两人没正式摊牌之前,就有过不少耳闻。他们一星期会去几次情人酒店,会拎着大包小包走进去,然后在门上挂好“请勿打扰”,直到次日清晨才出来。我有过几次卑鄙的想法,想在他们房间装针扎摄影机,然后把他们的床上活动翻拍成DVD,大量销售。我之所以没把握好这个发财良机,不是因为酒店服务员有多么高尚的敬业精神,也不是说市面上买不到那种摄影机,而是我很清楚,贩卖淫秽光盘,够得上判刑坐牢。我更不想因此干上勒索那一行当。那个男人听说是从南方来的包工头,很有钱,可他的钱不应该与我有任何关系。我是男人,我是马原。要是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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