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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米八零〃终于走了,我如释重负,爸妈现在没有理由可以怪我,像他那样好的条件完全可以找到比我好百倍的女孩儿。他默默地对我笑了笑,他父母已经给他安排了一个更好条件的女孩儿,他当然不能拒绝。〃一米零八〃送来一个刻有我名字的戒指,听雨花,24K足金。我收下来然后扔入抽屉深处。接受人家的礼物是对人家的尊重,我也买了套西装送还给他。OK,就这样,两相抵消。
新年钟声悠悠敲响,在那一刻,心里头想的全是五个字——我爱你,不舍。天上若真有神明,他们知道我的虔诚。不舍,我只希望你快乐。看天天不语,问花花满泪,一束束腊梅在雪花中飞舞。这个世上冰清玉骨的还会有谁?驿外断桥边,寂寞开无主。已是黄昏独自愁,更着风和雨。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零落成尘碾作尘,只有香如故。
今天在公交车上,有个陌生男孩轻轻拍了拍我肩膀,我瞪圆了眼,一脸不屑。现在想来,是我做得过分,也许人家只想与我说两句话,或说声新年好。也罢,过去的事都算了。以后待人接物,要更多谦和,不要认为自己是个在别人眼里条件还不错的女孩儿,就可以眼高于顶目空一切。人有聪明愚笨之分,但更多是机缘使然。
路很滑,很多人在不停摔跤,最后还是得靠自己爬起来。一个人更易保持身体的平衡,而两个情侣之间的牵手反而更误事,不过,他们似乎很陶醉于这种一起跌倒然后再分头爬起来的感觉,这让我有些心痛。婚姻也许就是只守候于爱情旁边张口血盆大口的野兽。一日的锅碗瓢盆交响曲或会觉得新鲜,几十年如一日下来,那就是不堪忍受的躁音。我说过愿意嫁给不舍,现在细细想来,这怕也仅仅是一种爱的手段,是因为想得到,所以许诺。城里的人想冲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这是人性,也是婚姻的实质。婚姻关系因为义务责任而牢固,而爱不应该有这些字眼,很多时候它可以是单方面傻傻的付出,而不求于回报。有时想,上帝可真会拿人类开玩笑。
很想收到不舍的贺卡,但是没有。生命的旋律经常是暗哑无声,要习惯它。我是个不愿惹事生非让人飞短流长的人,走着别人已走过的路,用缄默装饰别人眼中的〃美德〃,我恨自己,我也不想大哭大叫。我只是祈祷老天,有一日忽大发慈悲,把我与不舍都打碎,然后搅拌在一起,再重新塑出我和他,这样,他身上有我,我身上有他,这也就够了。
爱是无法以客观存在形式来体现出来,婚姻不是爱。也许正因为我深深地爱他,所以我们之间不会有任何结果。全身乏力,已精疲力尽,我把梅花一朵朵摆在桌上,一朵朵地数,我慢慢数出了结果。打开音响,听音乐,他们都很快活,不管他们心里是否快活,至少他们的声音很快活。我闭上眼睛。
歌声凝玉露,问君意何如?
天凉红尘好大雾,此刻都不哭。
佳人幽静处,衣白夜色浮。
从来都是伤情苦,日子已恍惚。
第二章情人啊(17)
17
没过两天,我就与吴情上了床。上完床的第二天,我拿起枝红笔在挂历上画勾。我仔细地数了数,从认识她到上床,总共用去31天时间。可见我与她的工作态度是端正的,工作业绩也是卓有成效的。忽然间我想起一个有趣的问题,是什么东西让我们躺在一张床上?那还是夏天,阳光大朵大朵从窗纱处飘落,顺着洁白的墙壁微微一漾,一缕缕清香便四散弥漫。我扭过头看吴晴,她正坐起来,漫不经心伸着懒腰。晨曦似水,屋里漫着一种奇异的静静的响声。她皱皱眉,冲我吐出舌头,黑色长发洒落在赤裸的胸脯上,非常非常地好看。她穿好衣服,从后面抱紧我。被子已被掀开,床单上一抹鲜红。
说实话,本来并不打算讲述我与吴晴床上的事,她都是我前妻了,又怎么可能会没有做过哪种事?刚才的叙述似乎是多此一举。但我之所以要厚着脸皮在键盘上把上面这段话敲出来,便是因为床单上这片污血。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细节。一个男人得到女人的第一次,若他没有抱着以玩弄天下女人为已任的愿望,多半会有些感动。不管现代医学多么发达,一个女人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只能有一次。它是珍贵的,不可替代的。
所以我当时声音都有了些哽咽。觉得自己对不起她,我不是处男,在她之前,我有过许多女人,因为我是马老板。我决定向她坦白。有如下几点原因:一是为减轻心中的负罪感;二是我认为既然打算娶她为妻,那么多些坦诚,应该更有利于夫妻之间的沟通;三是窃以为无情揭露自己那些风流情史,会让她明白我对她确属一片真心;四是以为她或会从中读到眼前这个男人是多么珍贵,屁股后面有着大把女人,所以干脆先下手为强早点嫁给我算了……
接下来几天,我绝不留情毫不手软地批判自己,就差把自己当成一只臭虫摁死。我不停说着话,把她说得一下哭一下笑,说得唇干舌燥,天女散花,最后她抬起头,张开盈盈泪眼,深情无限地说,马原,我相信你,我爱你的现在,不是你的过去,我理解你,明白你,也原谅你。女人的胸怀是多么博大!我差一点就要痛哭流涕。我现在当然知道自己是多么愚蠢。可当时却洋洋得意。可见愚蠢是多么富有喜剧色彩。它让我们觉得有趣,并活得乐此不疲。
没过两个月,我就与吴晴结了婚,兴高采烈地走入坟墓。这里面也有我妈一半功劳。我的名声并不大好,她一直担心我找不着老婆,邻居大婶又经常抱着那大胖小子在她眼前直晃悠,不仅眼馋心馋,连手都馋。我妈看着吴晴这般美若天仙的女子忽然降临,令她老人家蓬壁立马生辉,当然笑得合不拢嘴。吴晴那时在我妈面前可真乖呀。我妈说哪去哪,绝不打半点儿折扣,上厨房切菜做饭,帮我妈洗衣拖地……比亲生的女儿还更像一件贴心的小棉袄。我妈到今天都还在不断回味那个黄金时代。所以在结婚之后,我妈对吴晴的渐然疏远并没有丝毫责怪,只是常愤怒地看着我,认为我是一只花喜鹊,娶了媳妇忘了娘。用她的话来说是,儿子若整天想着娘,媳妇敢不想吗?
我妈说的也并非没有一点儿道理,若真打起架来,吴晴当然不是我对手,虽然她张牙舞爪的样子确实是气势汹汹。但我又怎么可能因为吴晴对我妈的疏远大打出手?再怎么说,现在是文明社会,何况万一打坏哪里,够得上伤害罪,自个还要去牢里蹲几年,那可太不划算。我知道,吴晴越来越不喜欢我妈,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这样?也许无声的回答,就是最好的回答,就如同她决定与我离婚一般。我没有继续死皮赖脸地问下去。男人多半死要命子活受罪,我也不例外,所以男人常常很贱,明明是在床前跪洗衣板,还要安慰自己是在做床上运动前的准备活动。
男人是不会说自己被女人甩了,哪怕女人甩他的那个动作再为干脆利落,他们也会在朋友身边满脸春风,打了个响指,说自己又刚玩腻了一个妞。我是过来人,对此也算是有点儿心得。后来一直觉得自己很贱,也许人都是下贱的,这道理与人都要吃喝拉撒一样。为了不让自己心里太过于难受,我翻开字典,开始查找什么是“贱”。A:价钱低;B:地位低下;C:卑鄙。我越看越伤心,但很快我又看见了第四条,于是便笑起来,原来还有D呢,只不过藏在下面呢——D:谦词,称有关自己的事物——我终于明白,我说自己贱,原来我是在自谦呢。
结婚的第二年,吴晴的一个同学找到我,是个男的,很帅,有点儿像现在电视里的当红小生。我很客气地问他,“有何贵干?”他嘿嘿直笑说,“你捡我的破鞋,有什么得意的?不就仗着钱多?钱多好牛逼哦。”我眨眨眼,想起床单上那朵花瓣样的血迹,我很开心,这应该是个神经病,我问他,“我就会仗着钱多,你咬我啊?”他仍然笑,不过笑得有点儿阴森森,令人毛骨竦然,“你不相信我?”我不耐烦了,挥挥手,示意他出去。他哈哈一笑,“小晴的字迹,你总认得吧?这个东西送给你,也算是我给你们的结婚礼物。虽然迟了一年,但愿不会让你失望。”
这是一个封面都有点儿泛黄的日记本。我漫不经心地打开,里面有一页被折叠着,我还是第一次发现吴晴的文章原来也能写得这么情深意重,温柔缠绵。里面有段话被红线勾出,是吴晴的字迹。
“那天是他生日,他说他家人都不在,希望我去陪他,我们在气氛很好的情况下发生了关系。我们两个都是第一次,所以很紧张,也一度想放弃,但是我抗拒不了。耳朵、脸颊、嘴唇、脖子,他温柔地亲吻着,我意乱情迷了。每星期都有一次甜蜜时光,我爱他,我们以身相许,将来也会共组家庭,我们要甜甜蜜蜜过一生……”
没有再看下去,啪地一声,我把日记本重重合上,脊梁骨似乎被抽去一般,牙齿缝里传来丝丝凉气,我瘫坐在椅子上,聚精会神打量着眼前这个帅哥。他的眼神充满怨毒,这让他整个人都变得非常生动。他站起身,像一条被人踩了尾巴的眼镜蛇。他一字一字说道:“恭祝两位鸳鸯戏水,白头到老。”没听清他还说了什么,只是有点儿想不通,女人的第一次原来竟然还可以有两次?闭上眼睛,我慢慢地想。
第二章情人啊(18)
18
生命并不是神的旨意,只是偶然。无数个偶然叠加在一起就成为必然。哲学有两大流派,唯物与唯心。唯物是个好学生,只相信自己眼睛看见的,但往往因为无法理解某些问题陷入困惑。唯心是个坏老师,问什么,他就给出他自以为是的答案,所谓立地成佛,只在我心,中间是不需要什么论证过程。不喜欢这个〃唯〃字,心是物,物也是心。刀没有刀锋,就不是刀;没有刀,也就没有刀锋可言。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既不神秘,也不机械,岂不更好?
我是在胡说八道,我连自己心中的痛都解决不了,我又有什么资格去回答存在与意识这个哲学上最为基本的问题?陈自立写给我的情诗都有厚厚一迭了,虽然文采欠乏,却是真情实意,只是我无法做他的读者,他也真是痴情,落花有意,流水无心,真是对不起。
孙菊为我介绍了一个基督教徒,我不想再遇上一个〃一米零八〃也就没去。有时,在经过医学院的路上,可以看见不舍与那女孩儿一起走过的身影,眼泪就不听话直往下掉。我想我应该算得上聪明,但所谓聪明人的心结多半就是个解不开的死结。聪明不是智慧。亚历山大拨出长剑,狠狠劈下。什么时候我才会有他那样真正的大智慧大果断?
我曾千百次设想,假若战争爆发,我会如何?答案却是毫不犹豫的,我会跑去他身边,不管他身边有多少个女孩儿,战争让生命随时烟飞灰灭,我能守护的只是心中的爱。日子本身并没有多少意义,有意义的或只是在日子里等待。我很矛盾,很烦,我真渴望此刻会有一场战争。战争本身的确是残忍无情,但它也是伟大的,人性所有的丑陋或是善良在战争这块试金石上会立刻彰显,无所遁形。
生命存在于有形,消逝于无形,恒足可贵的是生命本身。也许生命并不仅仅只是生物上的特性。一块石头、一堆泥巴,也可能是生命的另一种存在形式。我现在就渴望成为石头、泥巴,不再思想,不再爱,只是简单存在,也无视于风或人再或是其他什么生物把我如何厮弄,我都沉默,都不知道,当苍海桑田,便就安安静静地告别。又假若真有转世轮回,我成了条小溪,潺潺流动,天空蔚蓝,鱼儿留影,那会有多好!
我不想成为大家眼里的正常人,我爱不舍,我想跑到他身边去,可我不敢,我怕。我为什么怕?我在乎父母,在乎他,在乎这世上所有人,我不是我,我非我,我什么也不是。
头很晕,为自己开了一小瓶葡萄酒,嘴对嘴地喝,喝急了,有点儿反胃,我咳嗽起来。来到这个世上并不是我的选择,可我还是来了,我就应该是发自于本性地生长,可我又不能。我拿脑袋往墙上轻轻敲,要是爸妈看见了,他们怕是会吓傻了。想起在画苑看见的那幅谢稚柳老先生的〃忍〃字,忍字头上一把刀,老先生已经不在世,可他留下的字却深深刻入心底,我真的读得懂它。我应该与老先生是一般之人。一切尽可言,一切不必言,老先生,你用书法,我用文字,我们说的都是一回事……
噫,时间过得真快。
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转眼,我就二十三了。很多同学都挺着大肚子在街上骄傲地走来走去,有些羡慕我们。这两年追我的男孩更多了,有事没事就到单位上瞎转悠,弄得同事取笑,领导黑起脸说单位不是恋爱场所要注意影响。这真是冤枉啊,我最多就是拿他们当朋友,连给个好脸色都吝啬得很。可端人碗,服人管,我也就毫不客气把领导训我的话转达给他们听,日子这才好一点。
总是在做梦,梦与现实都快有点儿分不清,霜花、梅花、雪花、玫瑰花……希望有一天,我的梦能与另一人分享。春绿似有若无,夏雨热烈真诚,秋叶婉转缠绵,冬月寂静无声。单位上新来了位同事,长得与雕塑〃大卫〃差不多样,实在是好看,真奇怪造物主怎么会对他这么慷慨。他看了我一眼,很深地看了我一眼,那是种微妙,应该属于互相欣赏。心砰地轻轻跃动,这把我吓了一跳,还好,他只能让我跳一跳,而能让我想发了疯大叫只有他不舍。
我还是忘不了他,也忘不了他说的等四年。世事不必认真,感情更是糖纸。我把墙壁上那个〃宁静致远〃的横幅换成〃吃亏是福〃四字。福兮祸所倚,祸兮福所倚,辩证法倒确实能把人的思想拨得团团转。吃亏是福,当然要笑眯眯,这种感恩的心态怕是比那阿Q精神更要惊天地,动鬼神。耶稣也说,人家打你左脸,你又把右脸送上去,这些真好玩。我得让自己好玩些。其实祸福这二个概念本来就毫无必要,什么是祸?什么是福?有人病了,委托你于今日某时某刻务必把某份材料送到某大厦。等你赶到那儿,正欲进门,大厦倒了,你也被砖头砸了几下,差点要了命去,但你毕竟是没有死。这是祸还是福?祸福是唯心的,你以为它是,它就是;以为它不是,它就不是。
说实话,我想不舍,但我并没有愚蠢到标榜自己用情专一,相反在我眼里,为道德等等所约束的用情专一反而是愚味。用情专一,应是发自于心灵,并不指望结果会如何。这里还有个天性的问题。花开得很鲜艳,乱花渐欲迷人眼,有人既喜欢百合又喜欢玫瑰,有人喜欢这世上所有的花,还有人终生到老只爱那凌波水仙。他们都无可厚非。我当然也是无可厚非。只是夜里有时隐隐约约会想,我是不是在做戏给自己看?卡尔在《悲剧的超越》一书中说,人有奉献的欲望,在潜意识里,我是否也在渴望把自己奉献于爱的祭坛?
不敢下明确的结论,无人知我心,我也不知。那些心理学家只能根据一般原则给出似是而非的理论与建议,他们并不真正通晓世界上每一片不同叶子的不同所在处。上帝也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