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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晨曦忍住笑,也低声说:“放心,上帝是宽容的,不会因为你不信仰他就惩罚你。另外,偷偷告诉你,我也不信基督。”
“啊?那我们来这里干吗?”
“等着抢礼物。”
“什么?”她不解,但他却不肯再往下说,还待再问,却见有几人回头来看,当下噤声,不敢再发出声音。
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捱了三个小时,当十二点的钟声响起,众人都在手划十字庆祝耶稣诞生时,叶晨曦一拉她的手,低声说:
“快跟我来!”
他拉着她从侧门跑出去,只见外面放了一株很大的圣诞树,上面挂满了灯泡和包装得非常漂亮的盒子,叶晨曦一个纵身,摘下树顶的那个盒子,他刚把那盒子递给顾萌,只听哗啦一声,里面冲出很多人来,个个伸长了手去树上抢东西—
叶晨曦护着她挤出人群,顾萌回首,看见这壮观的一幕,又是惊奇又是好笑:“这是干吗?”
“圣诞树上的礼物是教堂为信徒们准备的,一过十二点,就可以随便拿,所以大家都在抢礼物:据说得过上帝的祝福,拿到这些东西的人会有好运。”
哇。这么神奇?顾萌兴奋得跳了起来。叶晨曦扬扬眉毛:
“不拆开看看吗?”
“好轻,不知道里面是什么。”
“我想,挂在最上面的,应该是最好的吧。”
两颗脑袋瓜凑在一起拆礼物,漂亮的包装纸撕开,里面是个精致的小盒子,打开盒盖,两人面面相觑。
“糖?”
叶晨曦摸摸鼻子苦笑道:“看来我弄错了,挂在最上面的东西反而是最普通的吧。”
三颗糖果,用丝线扎着,倒是非常非常地好看。
顾萌眼珠一转,剥开其中一颗放人自己的嘴巴,再剥开一颗给叶晨曦:“张嘴。”
“我不喜欢吃糖,你全部吃掉好了。”
顾萌眼睛一横,沉声说:“张——嘴——”
叶晨曦无奈,只好含住了那颗糖。
“你一颗,我一颗,这才公平嘛。”
“那还有一颗呢?”
顾萌眯起眼睛,笑得比春花还要灿烂:“这一颗放起来,当作纪念。”
叶晨曦扬眉,没表示反对。
“叶晨曦,明年圣诞节我们还来这抢礼物好不好?”
“好啊。”
“还抢圣诞树顶的礼物好不好?”
“好。”
“如果是糖你还要吃哦!”
“好,好,好。我的大小姐,你说什么都好——”
两人渐渐走远,圣诞树上的礼物已被一抢而空,惟独那些七彩缤纷的灯泡还在闪烁,那般的喜气洋洋,充满幸福。
第十三章
元旦,顾双城的结婚日。
顾萌在房间里听着妈妈的唠叨,觉得好辛苦。难道孕妇都是如此多话?抑或是,这位前妻依旧难忘旧情?她一直以为爸爸妈妈的那次离婚里,是爸爸的介意多一点,因为妈妈不久后就另嫁叶叔叔了,而且过得挺幸福的。可现在看来,好像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只听她一会挑剔李阿姨眼睛太小,一会挑剔李阿姨没有气质,说穿了,无非就是想证明她自己比她好。顾萌听得只想打瞌睡…幸好这时,救星到了。一身黑色礼服的叶晨曦推门而入,微笑着说:“妈妈,外面开始了,不出来和大家一起拍照吗?”
“拍就拍,什么了不起:”妈妈说着袅袅地走了出去,顾萌望着她的背影,压低了声音说:“叶晨曦,我们要不要告诉她?”
叶晨曦忍着笑回答:“如果你觉得说了她不会气得直跳脚,而间接导致影响这场婚礼的话,你但说无妨。”
顾萌权衡再三,还是决定明智地不予说破。
谁知她的好心并没有得到预期的效果,因为就在新郎新娘开始拍照,而宾客们也纷纷端着酒杯参与留影时,妈妈昔日的一位同事忽然大惊小怪地叫了起来:“天啊,明烟,真的是你吗!”
沈明烟被她的反应弄得莫名其妙:“当然是我,怎么了?”
“天啊,天啊!你怎么变得这么……”
顾萌下意识地缩起了肩膀,然而那个很不幸的字眼还是非常清晰地传人了众人耳中——“胖!”
是的,胖。不知道妈妈自己有没有发觉,才短短一个多月而已,她起码重了二十斤,尤其和身材苗条体形纤纤的新娘李素心一对比,更加显得臃肿。
回头,看见妈妈一张脸果然是非常难看的苍白,当下连忙走过去拉她的手说:“哎呀,我妈妈哪里胖啦,这叫福气,有喜的人嘛,福气点是应该的……”
“哇……”沈女士接受不了这样的打击,不顾形象地大哭起来。所有人的目光都朝这边转了过来,顾萌只觉汗如雨下,这回丢人可丢大了……
由于前妻不知是故意还是真的无法接受自己已经变胖的事实而放声大哭的情形,重旧情的新郎只好放下妻子过来劝慰她,最后直到顾萌实在看不下去,火速拨了电话给因有重要会议而无法来参加婚礼的叶叔叔,汇报了这一突发状况。二十分钟后,叶叔叔一脸阴沉地出现在现场,并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带走了那个麻烦的孕妇,婚礼才得以继续举行下去。
身为两个已经成年但辈分最低的孩子——顾萌和叶晨曦交换一个眼神,不约而同地松了口气。终于送走了那尊菩萨,否则还不知道会搞出什么样的笑话来。
这就是元旦婚礼上所发生的一场乌龙,事后无论想起几次,都会笑到肚子痛。
惟一的遗憾是居然没有看见季大哥和他的漂亮女友汪澜,后来从季扬口中得知,原来这对聚少离多的情侣终于有机会排到相同的假期,到美丽的西双版纳旅游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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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事情到此还是没有结束。
某日,正在尽情享受寒假的两个小情人听到门铃声,去开门时,赫然发现外面站着一个笑得很像天使但其实不折不扣是个恶魔的绿衣少女——某叶。
某叶笑眯眯地看着完全怔住的两人,从包包里取出一叠稿子,用甜得能腻死人的声音说:“因为上次诺亚方舟获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并且轰动得连校外媒体都注意到了这出话剧,所以我决定再接再励,推出该戏的现代欢快版,以幸福为基调,以大团圆做结局。咳咳,我觉得你们两个具有不错的素质,所以特地提拔你们担任本剧的男女主角,怎么样?快感激我吧。”
顾萌和叶晨曦双双对视一眼,一个抛掉了手里的薯片,一个抛掉了手里的游戏操纵器,纷纷倒在了地上。
某叶扬着手里的剧本,完全无视二人的抗议,兴奋地说: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对继兄妹,是欢喜冤家型的爱情故事。男孩子很臭屁,明明心里爱得要死,但嘴上还老是打击女孩子;女孩子有点大条,长得也不像个女生,却偏偏敏感得要命,总之这两个角色都不太成熟,比较孩子气,但是很可爱哦……”
等等,人呢?那两家伙死哪去了?她叶大编剧话还没讲完呢!
“叶晨曦,顾萌,你,你们别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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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过去的很多天后,顾萌写了封E—Mail给逃回美国避难的叶晨曦。
“我的英雄: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由于叶某人的不务正业,十门功课里被当了八门,被老师找去彻底地谈了一次心,警告她如果补考还不及格就要被退学。所以接下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她都必须在自习室里埋头苦读,再也没精力来逼迫我们和整个社团了。嘎嘎……
妈妈的预产期定在7月上旬,她现在的心情非常非常不好,平均三天就要哭一次,怨恨叶叔叔让她怀孕,还不让她堕胎,害她变成了个大胖子。虽然她这样说是有点无理取闹,不过看到她的模样时我也觉得她挺值得同情的。说起来这还是我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知道,原来妈妈是可以胖成这个样子的。然后我就不禁想到,妈妈是这样的体质,那么我将来会不会也这样?好恐怖,想想就害怕。叶晨曦,如果,我是说如果,我们以后结婚的话,不要生小孩好不好?我对所有的小动物,包括小孩真的是没有一点点的爱心啊,叹……
对了,我昨天在街上碰到汪姐姐了,她还是那副很潇洒的样子,看着就让人觉得好舒服。那样刚柔并济的一个人,以前我以为只有小说里才能看得到呢,比如《绝代双骄》里的那个苏樱,如果我能像她,就好了,我可千万千万不要变得和妈妈一样啊。
另外,你也许不知道,哇哈哈哈,我现在可是玩《死亡阴影》的高手了哦,不必借用任何游戏修改器,就洗刷了你在排行榜上的所有记录。几乎里面所有的关卡都已通关,但玩得最多的,还是诺亚方舟。因为那是你教我玩的第一个游戏嘛,虽然你非常不负责任地没有教完,就像你那次非常不负责任地跑掉,丢我一个人在国内,但我大人很有大量,也就不跟你计较啦、话说回来,你当初到底是怎么和叶大串通好安排的那个惊喜?我到现在都没想明白啊。偏偏你们都不肯讲,吊人胃口,生气。
下面谈点正经事,我已经向Univ。of Michigan—Ann Arbor投递了申请书,如果成功的话,可就跟你在同面国旗下了,届时还请你多多照顾。不过PrincetonUniv真的是太偏远了,简直是深山老林,你确定你不想转校吗?哦,忘了你超级崇拜爱因斯坦,难怪当初你会选考那个大学。
最后,你一定要想我哦,一定一定要想我,不许乱看 MM,和那些金发女郎们少来往。小毅都告诉我了,说你最近跟校篮球队的啦啦队队长那个叫什么T娜的打得火热,这笔账我会记下的,迟早跟你算。夜深人静,就此搁笔(虽然我用的是键盘……)。
My hero,good night。
PS:你问我为什么用‘我的英雄’来称呼你,怎么你猜不出原因吗?笨蛋!就不告诉你,自己慢慢猜吧。
NO。1玩家:顾萌“
按动鼠标,E—Mail发送成功,顾萌托腮想了想,关掉了 QQ。桌面上海洋蓝蓝,依旧是那两只海豚,依旧是单调到没有其他快捷方式的桌面,骷髅披着蓝色头巾,看上去却觉得好是亲切。
这是叶晨曦的房间,叶晨曦的电脑,叶晨曦最喜欢的游戏。
然而现在的游戏里,全是她更新后的记录。
点击骷髅进入游戏,黑龙族,地下城,她的英雄耿纳,有一双非常黑非常黑的眼睛。
她选择了他啊。她选择他,做了她的英雄。
这就是她称呼叶晨曦“我的英雄”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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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旁的书桌上,排放着一组照片——
第一张,一个看似小男孩实则小女孩的孩子抱着个布娃娃,甜甜地望着镜头。
她的身后,爸爸和妈妈分别立着,齐着肩膀,却并不靠近、
只是两张脸上,都没有太疏冷的表情。
何其干净。
那是一滴水,落入人间,没有感染到尘世的任何杂色与污染,径自地保持着剔透的纯洁。
十三岁,留影于父母离异的那个夏天。
第二张,绿柳拂风的堤坝上,身穿白色薄毛衣的帅气少女骑着脚踏车笑意盈盈。短发飘逸,眉毛轻轻地扬起,眼睛明亮得像能滴出水来。
何其快乐。
那是一朵花,含枝半绽,新蕊才只冒出了点头,羽瓣便已开始热情地期待盛开。
十五岁,留影于高一出游的那个春天。
第三张,校际运动会上,主席台后的俊朗少女托着腮仰首看天一脸无聊。红色的运动服放任主人以慵懒的姿势坐着,台上的扩音话筒和三色奖牌凌乱地叠放着,似乎不知该归依何处。
何其茫然。
那是一只鸟,展翅待飞,却发现世界有很多它所不明白和不理解的规律,因而觉得畏缩。
十七岁,留影于高三运动会的那个秋天。
最后一张,深秋下午的广场上,两人面对面地站着。
但见他似笑非笑,眸底却有丝丝温柔;而另一侧的她,又甜蜜又羞涩又有那么点点的娇嗔蛮横。
这一张的标题叫做——
幸福。
十八岁,他爱她,她爱他。
何其幸福。
后记
一、关于懂事
一直认为,任性并不是缺点。事实上,我喜欢任性的女孩子,她们像带刺的玫瑰,开放得格外妖娆,爱上她们的美丽,也必将忍受她们的尖锐,然而,无力抵挡。
但是,任性不代表无知,不代表恶毒。于是我对朋友说,这一次,我要写一个懂事的女孩。
这是一个新尝试。
描述对爸爸妈妈的爱,体谅他们,宁愿委屈自己,这样的懂事,何其令人怜惜。
二、关于成长的烦恼
如果问我最喜欢哪个学习阶段,我的答案是高中。
在那三年里,我透支了青春的快乐和无所顾忌,也品尝了成长的迷茫紊乱痛苦挣扎。经常想,如果不是曾经经历过那样的时光,我的性格不会变成现在这样。
何其重要的三年,再回首,那简直是人生中的转折点。
很多很多烦恼,学业、家庭、父母关系、生活,以及朦胧的初恋。
然而我毕竟不是文中的顾萌,她有一颗大而化之的心,在遇到悲伤时会自动形成保护层,将自己围起来,把伤害减至最低,然后忽略不计:而我不能够、我清晰地记得那段时光里的每个细节,并因此而觉得惊悸不安。
所以,好羡慕她。
三、关于喜欢一个人,以及被人喜欢
曾经觉得爱一个人很美好,可以那样全身心投入地去爱他,爱情多神奇,让两个原本陌生完全没有联系的人变得亲密,息息相关。
再后来,便开始受伤,开始胆怯,想着原来爱人,不及被爱幸福。
如果成熟是以勇敢为代价,你愿不愿意接受?
而成长了的人们,毕竟是回不去了。因为我们已经回不去,所以只能借由笔下的人物去达成心愿。愿她幸福,愿她的爱情永恒,愿她永远那么简单纯粹,不再逃避。
四、关于诺亚方舟
我喜欢英雄无敌之死亡阴影,这几乎是我最喜欢的游戏,百玩不厌。而且里面的名字,有很多都好美,只是几个字的纯粹组合,便看上去充满了传奇。后来有朋友跟我说《恐怖宠物店》里 D伯爵的宠物店就叫这个名字,惊讶,继而感慨,特此声明,和那部漫画没有关系。我的故事灵感,只源自那款New World … puting公司的经典游戏。
五、关于校园爱情
算起来,这是我写的第三部校园爱情故事。但这一部与其说感情的交集发生在校园,不如说是发生在主角的家里。只是因为朝夕相处,才会有更多细节可以描述、另外,我承认此文有小小的恶搞成分在内,比如那个客串多场戏且威风凛凛的某叶……怎么?你还没猜出她是谁吗?不会吧?真的猜不出来?再想想,哈!
六、关于配角
我喜欢我的配角们,以至于我从来不舍得为了彰显主角而压
制他们,比如为了衬托主角的美好而丑化主角。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故事,谁是谁的主角,谁又是谁的配角?
七、最后
完稿时夏天刚刚来到,外面的阳光明媚得像是新生。
如果这真的是一场新生,愿曾经,和过去的一切安好。
人生是场不断抛弃的过程,我们在抛弃中学会珍惜和获取,无法回头。
祝成长中的女孩子们幸福。
叶迷于柳絮消弭时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