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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哭了,哭红了眼睛,你回去要和熊猫怎么解释?”白飞飞叹了口气,劝道。
百灵闻言渐渐止住了哭声,但还是小声啜泣着。
“要我主动去找沈浪说这件事情是不可能的。”白飞飞看她不哭了,又说。
“对不起,是我太自私,向你提了无理的要求。”百灵也觉得那件事是不可能的,说完就想起身告辞。
“但是——”这两个字使百灵燃起了一丝希望,她怔怔地看着白飞飞。
“但是,如果有机会的话,我还是会帮你的,记住,我帮的是你,但是无论会不会成功,你要谨记不要重蹈我的覆辙!”白飞飞充满诚意地忠告。
“嗯,我,我记住了,谢,谢谢!”百灵很感激白飞飞,几乎泣不成声。
结束了回忆的白飞飞,不由得苦笑,甩了甩头,似乎是想甩掉一切扰人的思绪,当然,她终有一天会甩掉的。
翌日。隆兴客栈大堂。
白飞飞他们正在吃早饭。
“星儿,你接下来要去哪里?回仙黎岛吗?”陆小凤眼里闪着精光问道。
“我——要先去朋友那里,告诉梅松竹事情解决了。”白飞飞提防地说。
“嘿嘿,那个,有空去我家玩几天呗。”陆小凤的语气有些讨好。
“呵呵,好啦,你不就是想让我去你家帮沙曼姐安胎嘛,何必拐弯抹角?”白飞飞毫不留情的揭穿了陆小凤的“阴谋”。
“哈哈,被你看穿了。”陆小凤干笑着。
沙曼无奈地摇了摇头,陆小凤,你和星儿第一天认识吗?
“紫姑娘,医术高明,也难怪陆小凤会‘算计’你,哈哈。”花满楼也开起了玩笑。
“花公子,你这是称赞我,还是取笑他?”白飞飞也笑着说。
“停!什么紫姑娘?什么花公子?你们是不是朋友啊?”陆小凤对着二人生疏的称呼很不满。
“是啊,我昨天听你们这样互相称呼,也觉得这不算是朋友间应有的称呼。”沙曼也有同感地说。
“你就和我们一样叫她星儿。”陆小凤对花满楼说完,又对白飞飞说,“你就叫他花满楼。”
“直呼其名?”白飞飞有些迟疑。
“那就叫花大哥。”沙曼又说。
“花大哥?不妥吧?要是星儿哪天见了花家大童,怎么办?”陆小凤的奇思妙想。
“陆小凤,你是不是想得太多了?”白飞飞有些哭笑不得,这都哪儿跟哪儿啊。
“不多,为了以防万一,你就叫他花七哥吧,不过,这样又显得啰嗦,干脆就七哥吧,如何?”陆小凤觉得这样称呼很不错。
“这好吗?”白飞飞实在没想到陆小凤的提议。
“花满楼,你有意见吗?”陆小凤问向花满楼。
“没有。只要星儿不嫌弃。”花满楼笑得和煦。
“怎么会?”白飞飞连忙否认,不过很意外花满楼改口了。
“还是说,你仍然介意‘七’这个字?”沙曼问得认真。
“我,当然不是,‘七’这个字古来有之,又不是专属于朱七七一个人的。对吧,七哥?”白飞飞大方地称呼了花满楼,都是江湖中人,何必太拘泥?
“这是自然。”花满楼点头回道。
“喂,喂,话说回来,星儿,你是不是也应该叫我一声‘陆大哥’?”陆小凤心中不平了。
“就你?你看你有点大哥的样子吗?来来来,大家吃早饭啊,别搭理他。”语毕,沙曼招呼着其他两人。
陆小凤看了看不愿理他的妻子,又看了看满脸笑意的白、花二人,只得一个人拖着腮帮生闷气。
白飞飞没有随陆小凤夫妻去他们家,却为沙曼开了上好的保胎药方。白飞飞的朋友在庐州城,恰逢花满楼也要到庐州花家分号办点事,所以他们与陆小凤、沙曼辞别之后,便一道来到庐州城。
庐州。
“有轻微的血腥味儿。”花满楼突然停下说。
“血腥味儿?哪儿传来的?”白飞飞知道花满楼的嗅觉绝不逊于他的听觉,因此即便自己没闻见也毫不怀疑。
“嗯,应该就在这附近。”花满楼肯定地说。
“附近?”白飞飞环视了一下周围,并无特别,只是前方稍远的地方有个被官府贴了封条的大宅。
他们来到那所大宅前。
“这里的血腥味,比刚才更强一点了。”花满楼仔细地嗅了嗅,得出结论。
“这里?公孙府?”白飞飞念了大宅大门上方匾额上的字。
“这是庐州士绅公孙羽的家,而且,我们曾从学于一位老师,没见过几回,却算是同窗。”花满楼来过庐州,这大宅的位置自然记得。
“哦?是这样。诶,看样子封条有段时间了。这里是不是有人死了?”白飞飞说着自己的猜测。
“如果有人死了,应该不止一个。”否则不会有这长久难消的血腥味儿。
正在他们满腹疑问的时候,有两个人路过此处。
“大哥,我离家才半年,这公孙家怎么贴了封条了?”清瘦的男子问旁边同行的高壮个男子。
“嘘——,小声点儿。”矮个男子谨慎的观察了一下周围,觉得没人注意他们,“官府有令,不许讨论这公孙家的灭门惨案。”
“什么?”清瘦男子吓了一跳。
“告诉你了小声点儿。走走走。”高壮男子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模样,急匆匆地把自家兄弟拉走了。
“公孙灭门惨案!”白飞飞一边复述着一边看向花满楼。
“公孙家有六十二口人。”花满楼神情很严肃。
白飞飞知道他的意思:灭门的话,即意味着这六十二个人都遇难了。
白飞飞和花满楼为了不引起他人的注意,也很快的离开公孙大宅。
两人走着走着,忽然间白飞飞停了下来。花满楼正觉得奇怪想问的时候,只听白飞飞笑着说话了,那是一种忍不住的笑意。
“前面那位姑娘请留步。”白飞飞忍笑忍得很辛苦。
闻声,前面的绯衣姑娘回过头来,表情先是有点惊讶,继而魅魅地一捋胸前长发开口了。
“姑娘,有何事?”这声音娇滴滴的,很好听。
白飞飞到底笑了出来,那种开心的大笑,在花满楼看来是新奇的,他真的很想知道,前方的这个女子到底是谁,做了什么能令白飞飞笑得如此开怀。
“哈哈,我,我怎么觉得姑娘似曾相识。哈哈”白飞飞都快笑岔气了。她明白眼前的姑娘说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都不算为过,但是知道实底的她,还是想笑。
“是吗?不过,你笑什么笑?我不美吗?”绯衣姑娘甚是不满。
“呵呵,美,美,我自愧不如。”白飞飞还是没止住笑。
“哼,那是。”绯衣姑娘得意起来。
“好啦,我不玩了,要不我恐怕会笑死。你,你这到底是——”绯衣姑娘打断了白飞飞的话。
“此处不是说话的地方,回家吧。不过,这位是——”绯衣姑娘正色问道。
“他是我朋友——花满楼。”白飞飞介绍。
“江南花家七公子?”绯衣姑娘显然听说过。
“正是在下。”花满楼从容回答。
“七哥,如果你的事不急,就随我去这位朋友家吧。我敢保证,即使他不知道那件事的真凶,能告诉我们的也比你分号的伙计多得多。”白飞飞心里清楚,花满楼和公孙羽交情虽浅,但对这件事还是较为关心的。
“方便吗?”花满楼毕竟不认识那位姑娘。
“有什么不方便?你只管去便是了。走吧。”白飞飞很少这么不客气。
此时花满楼觉得那位姑娘应该就白飞飞在庐州城里的朋友了。
“我说,那是我家,你好歹也征求一下我的意见吧。”绯衣姑娘觉得白飞飞太不把自己当回事儿了。
“这么说,你有意见?”白飞飞的语气带上了一点威胁。
“我,哪儿敢呢?”绯衣姑娘看到威胁就泄了气,实际是心里的一份纵容和宠溺。
花满楼笑着听这二人的斗嘴,似乎比白飞飞和陆小凤斗嘴时更欢快,随意。
作者有话要说:希望喜欢百灵的朋友,不要砸我,我对她的印象也挺好的,这样写只是故事情节的需要。
怜花道原委 先擒采花贼
庐州幻花居。
进了幻花居,来到后院。
一位美丽的妇人正在浇花。
“梦姨!”白飞飞亲昵的称呼。
“飞飞,你回来了?事情办完了?”说话的人正是王云梦。
“嗯,办完了。哦,对了,梦姨,这是我朋友花满楼。”白飞飞一指花满楼。
“七哥,这是梦姨,王云梦。”白飞飞又和花满楼说。
“云梦仙子?”花满楼挺惊讶。
“呵呵,什么云梦仙子,如今已是云梦老太婆了。”王云梦自嘲地笑道。
“梦姨才不老呢。”白飞飞孩子气地反驳道。
“呵呵,还是飞飞的话我爱听。”王云梦爱怜地牵着飞飞的手,自从放弃仇恨,她的母性使她也把飞飞当做了自己的孩子。
“你呀,既然回家了,就赶快去换衣服,你这副样子,我还真是看不惯。”王云梦转身对绯衣姑娘说。
“娘,您这还没过河呢,就拆桥?”绯衣姑娘的抗议声俨然是个男人发出的,那还能有谁?当然是亦邪亦正,邪魅也倜傥的“千面公子”——王怜花(注:本文中的情节皆以相关影视作品为主,但这个王怜花的长相和某些性格尽量和原著联系,不是电视剧里的不好,而是我更喜欢这个。)。
“拆了之后,再搭一座不就好了?”王云梦回答得理所当然。
“唉——,早知道就不应该答应您。”王怜花一脸无奈地去卧房换衣服去了。
“七哥,不用我说,你也知道那是谁了吧?”白飞飞问向花满楼。
“千面公子——王怜花。”花满楼猜到了。
“是了。他的模仿力厉害吧,模仿的是家里丫鬟的声音。”白飞飞解释道。
“哦,难怪,他那时说话我听出一丝非常不明显的沙哑,还以为是特有的女声。不愧是‘千面公子’。”花满楼笑道。
“快别夸他,要是让他听见,又要得意好多天了。花公子,飞飞,赶快屋里坐吧。”王云梦招呼道。
幻花居花厅。
三人在屋中落座,丫鬟给上了茶。闲聊中,才知道,梅松竹担心姚琳,昨日已经回去了。不过好在那里没有危险了,倒没什么大不了。一会儿,就到了晚饭时间,王云梦要亲自下厨,用拿手好菜来招待白飞飞和花满楼。
王云梦去张罗晚饭,只留下白、花二人。
“我哥对仪容仪表很在乎,所以慢了点儿。”白飞飞见王怜花换衣服换了很长时间还没来,便向花满楼解释。
“无碍。不过看得出他们把你视为这个家的一分子。”花满楼在听到白飞飞对那母子的称呼明白他们的关系比朋友更亲。
“的确如此。我现在真的很庆幸,快活城一战,我们都活着。”白飞飞说出了心里话。
“我也有这样的想法。”换回男装的王怜花姗姗来迟。
“你终于换完了,让我们好等。”白飞飞埋怨道。
“你刚认识我吗?”王怜花却不以为然。
“不给你说废话了,给我们说说公孙府的灭门惨案吧。”白飞飞懒得和他闲扯。
“这个嘛——官府严令禁止议论。”王怜花喝着香茶,卖起了关子。
“王兄,在下与公孙羽有同窗之宜,很希望弄清楚此事,还望告知一二。”花满楼客气地说道。
“别信他!他岂是会把官府放在眼里的人?”白飞飞知道王怜花想卖关子。
“果然是女生外向。”王怜花小声嘟囔。
“你说什么——”白飞飞说着就要着急,其实是被说得不好意思了。
“话说,公孙府被灭门是在五天前。”王怜花抢在白飞飞之前说了这么一句话。他是了解白飞飞的,很清楚怎样才能阻止白飞飞发作。
意料之中,白飞飞没发作起来,只是气冲冲地瞪着他。
这种好似兄妹之间的互动,总是能令花满楼会心一笑。
“五天前的深夜,如往常一样平静,就连更夫打更路过公孙府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然而,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再一次打更路过公孙府的更夫,竟然看见公孙家大门底下的缝隙中流出什么液体,走近一看是血,而且流出来很多。更夫一看慌了,一边跑,一边大声喊‘杀人啦!杀人了!’。没过多长时间,差不多满城的人都知道了。天亮后,官府来人调查,怎么叫门都没人应。大门外的地上已经有了大片血迹,事情的严重性可想而知。衙差们就强行打开了公孙府的大门,而后目击到的景象,实在是惨不忍睹——”王怜花停下,优雅地喝了口茶,润润嗓子,继续说,“就只是前院,横七竖八地躺着十几具尸体,血迹遍地都是。来到后院,状况更加惨烈,足有三四十具尸体,说血流成河也不为过。而不同的屋子里也还有尸体,如同院子里的人一样,都是被残忍地放血致死。”
“放血致死?”花满楼是知道公孙大宅有血腥味儿,但还是很震惊公孙一家的致命因。
“有什么深仇大恨,竟做到这种地步?”白飞飞很难想象当时的情景。
“是啊,纵使你我当初报仇时也想都没想过这种极端的办法。”还别说,王怜花挺叹服的。
“现在不是你叹服的时候。你还从官府那儿知道了什么?”白飞飞追问道。
“真不给面子!就不能问我是怎么知道的么?不可爱!”王怜花嗔怪起了白飞飞。而后者就当没看见。他只得接着说,“据说凶手分不清是一个还是多个,行凶手法干净利落,从尸体上看不出挣扎的痕迹,只是每具尸体都是瞪大了眼睛,像是受了惊吓。凶手并未留下太多的痕迹,唯有在一根柱子上印了一个血手印,是一个奇怪的血手印。”王怜花说着从衣袖里掏出一张纸,摊开一瞧,似乎是他临摹的那个血手印。
这个血手印很大,显然是男人的左手,却只有四根手指,没有小拇指,这极有可能是凶无意间印上去的。
“这件事最奇怪的地方是,不知道为什么官府就调查了一天就不查了,几十具尸体也立刻焚烧掩埋,害我连验的机会都没有。还下令严禁议论此事,违者等同凶手处斩,而且真的对一个违令者照做了。当然,也由此起到了震慑作用,现在没人敢议论此事了。至于别的,我就不知道了。”王怜花看起来把知道的全说了。
“你就没到公孙大宅去看看?”白飞飞觉得王怜花应该去过。
“呵呵,就知道瞒不过你。我事发当天晚上就去过了,没发现什么,也仅仅就是案子发生的时候应该有第三方的人在,就一个,还是个女人。”这其实,是王怜花的一个重大发现。
“意思就是,当时有目击证人!”花满楼想了一下说道。
“应该是这样。可你凭什么这么判断?”白飞飞赞同花满楼的话,转而又问王怜花。
“我是晚上去的,在一个很隐蔽的小角落里找到了这个。”说着又从衣袖里掏出了一样东西。那是一件珍珠挂件,上下两颗大珍珠,中间一个红色的如意结,红白相映很雅致。且珍珠圆润饱满,色泽荧亮,是上品。
“这也只能说明,可能有个人在那里躲藏过啊?”白飞飞问道。
“别急呀。你看这上面的字。”王怜花将挂件交给白飞飞。
白飞飞仔细一看,原来上面的珍珠刻着四个字:万事如意。下面的珍珠也刻着四个字:父赠小婉。
“首先小婉是女人的名字,再者,我捡到它的时候,还隐隐散发出女子偏爱的清香,要是那之前掉落的,不可能还这么清晰地闻得到。还有,我查过,公孙府上上下下没有名字中有‘婉’的人。”王怜花道出因由。
“也许这个小婉改名了。”白飞飞说了一个可能性。
“公孙府中的主人们没有以前叫小婉的,至于仆人倒是有可能进府之后改名字,但是,你再仔细看看这个挂件。”王怜花指了指那个挂件。
白飞飞又看了看已在花满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