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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哪!”除此之外我已经不会说别的了。套一句阿陈的话——“先不论软件开发成功与否”——先不论软件开发成功与否,单是沈曹可以提出这样的大胆设想已经让我崇拜到无以复加了。这样的异想天开,裴子俊打破了头也不会想出一条半条来,他最大的想象力就是如果我可以生在古代,一定去考武状元。
咦,慢着,如果软件开发成功,子俊岂非真的可以上景阳岗打虎了?那么如果他打败了,被老虎吃掉,还会回到今天来吗?
阿陈捅捅老板又指指我,挤眉弄眼地学我的发呆样子,吃吃地笑,活脱脱一副白相人德性。这个阿陈,为了讨老板高兴,真是怎么肉麻都不怕。这么好演技,又娘娘腔,干嘛不唱戏去?
但是我顾不得理会他们,只是盯着沈曹问:“那么依你说,人们可以借这个软件随意穿棱时空,那么她在彼时彼地发生的一切事情是真的还是假的?如果她回到从前去做了某些事情,而那些事是已经发生过的,那么她就算改变了历史又怎么样呢?就好像一个人已经死了,我跑回去阻止她死,难道她能重新活过来吗?”
“这就属于哲学领域的问题了。”沈曹答,“我们所处的空间是重合的,宇宙里同时有几个空间时间在并行,就是说,这个你在不同的时空里有不同的形象和作为,如果你改变了历史,那么虽然在这个时空里有些事情已经发生过了,可是在另一个时空它将沿着你改变的方向做另一种发展。”
“这个论调我好像听过,是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是吗?他认为时间和空间一样,都是相对的,人如果能够超越光速,就可以去往过去未来。那么不同的时间地点就有了不同的我。当这个我在上海吃螃蟹的时候,另一个我还在苏州河里摸螃蟹呢,是这样的吗?”
我怎么也想不明白
“差不多。”沈曹点头赞许。
“不过我怎么也想不明白。我就是我了,怎么会有好几个?比如我昨天看到一本书没来得及买,今天后悔了,可是再去书店的时候发现已经卖完了。难道我能退回到昨天去再买一本?”
“不是没有这种可能。但是事情发生的时候,已经记录在另一个时空了,你的今天还是这样过。但是你在另一个时空里的今天便被改变了。”沈曹侃侃而谈,“这就好像你在网上发文件,今天发了一个帖子,明天你修改后发在另一个论坛上了。那么这个论坛里的帖子虽然已成定局,但另外一个论坛的帖子却以不同的面貌重新出现。发生了的固然已经发生,改变着的却依然在改变。
换言之,这个时空的历史是能动的而不是被动的,这样说,你明白吗?“
“我好像明白,又好像不明白。”我甩一下头发,仍然执著地回到起点去,“那么你可以帮我见到张爱玲吗?”
这一次,连沈曹也忍不住,和老板、阿陈一起放声大笑起来。
夜已经很深了。
上海的初秋,闷而湿热,风从窗户里吹进来,粘粘的,好像抓一把可以攥出水来。
五十年前的上海秋天,也是这样的热么?
我在梦中对沈曹说:“你那么神通广大,带我回到五十年前好不好?”
“那时的张爱玲,已经很不快乐。”沈曹建议,“不如去到六十年前。她和胡兰成初相遇的时候,又刚刚写出《倾城之恋》和《金锁记》,事业爱情两得意,那段日子,是她一生中的亮点。”
“但是如果不是胡兰成,张爱玲的悲剧就都重写了。”我悠然神往,“如果真的可以去到六十年前,我会去劝她不要跟他在一起。”
“如果让我选择回到过去,我就不要去那么远。我只去到十年前,要比裴子俊更早认识你,改写你的爱情史。”
我大窘,怦然心动,怆恻感伤,竟然难过得醒了过来。原来是个梦。
可是心“嘭嘭”跳得又急又响,梦里的一切,就好像真的一样,沈曹的眼神深情如许,所有的对白言犹在耳,荡气回肠。嘿!只不过见了一面,竟然梦见人家向自己求爱。难道,我已经爱上了他?
忽然听得耳畔有细细叹息声,蓦然回身,竟见一个梳着爱司头的女子端坐在自己床畔,那身上穿着的,宽袍大袖,不知是寝衣还是锦袍,只依稀看得出大镶大滚的鲜艳的阔边刺绣,额头广洁如清风朗月,双眸冷郁却如暗夜寒星,略带抑郁,欲语还休。那派头风度,胡兰成赞美过的“天然妙目,正大仙容”,既熟悉又陌生,她是谁?
我的眼睛忽然就湿了:“你终于来了。”
“不要找我。”她低语,站起,款款走至窗前。风拂动她的发丝,栩栩如生。
此刻的她,究竟是生还是死?
“为什么?”
“历史不可改变,天机不可泄露。打破宇宙平衡的人,会遭天谴。”
“天谴?”我一愣,“你是说沈曹?他会有不测?”
然而她已经不再答我,顾自迎向窗子,风吹起她的长发,有看不见的波澜暗涌,雷声隐隐。她的袖子扬起,可以清晰地看到织锦袖边上云卷云舒的如意花纹。
“别走!”我向前一迎,惊醒过来,又是一个梦。
就在这时候,门忽然被敲响了。
门开处,赫然站着湿淋淋的沈曹。
“外面下雨了吗?”我捏捏自己的面孔,“或者是我自己在做梦?”
“我刚才梦到了你,就想赶来看你。”沈曹身上往下滴着水,眼神凄苦而狂热,仿佛有火在燃烧,“锦盒,我想起来了,我见过你!我想起在什么时候见过你了!”
“是吗?什么时候?”
再次将我惊醒过来
他正欲回答,一阵电话铃响再次将我惊醒过来,发现自己仍然躺在床上,湿淋淋一身是汗。
而旁边,电话铃仍在一声递一声地尖叫。
我取过放在耳边:“喂?”
“锦?”对方是个陌生的男声,明明带着笑,却无端地有些哽咽。
我竖起寒毛:“你是哪位?”
“沈曹,今天刚和你见过面的……我想起来了,其实我们以前就见过。”
我几乎要尖叫,又是梦?!恨不得将听筒抛出去砸个粉碎,逼自己醒过来。但是手不听使唤,耳边的听筒仍然传递来沈曹微哑的声音:“我刚才做了一个梦,梦见你。我想问你,我们可不可以见个面?”
“见面?”我在梦里问,“这个时候?”
“可以吗?”
有什么不可以呢?反正是梦。既然是梦,就顺遂自己的心,放纵一回吧。
我迅速报出自己的住址:“我等你,你要喝什么茶?”
唉,不论是什么茶,也许我根本不会等到水沸茶香,梦就已经醒了。
古有黄梁梦熟,今天我来煮一壶龙井等着梦醒吧。不知道梦醒时,茶凉否?
我洗过脸又换了衣裳,在屋子里走来走去,仍然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咬一下嘴唇,是疼的。可是,梦里我也会疼哦。刚才梦见张爱玲,她幽怨的眼神,眼神里冷郁的魅惑,让我的心都揪紧了,还有沈曹的电话,和这之前的湿淋淋的他,说着一模一样的话,如果现在是清醒的话,那么刚才的梦岂非也是真实?可他明明没有来,窗外也明明没有下雨。
我呻吟起来,觉得再不做些什么,自己就快疯了。
“随手泡”里的水很快沸了。我关了电源,等它凉下来。
龙井是要用八十度水冲泡的,过热就闷熟了,如果水温冷了,而沈曹还没有来,那么这一切就是真的而不是梦。因为梦里都是顺心如意的,只有生活的真实才处处与人做对。
就在这时门铃响了。这么说,真的是梦?
我的心还在犹豫着要不要开门要不要相信,可是我的腿已经将我带到门前,而且手不从心地拉开了销。
门外站着沈曹,眼神凄苦而炙热,仿佛有火在燃烧。可是他的身上,是干的。
我忍不住就伸出手去在他胳膊上摸了一把:“你是真的还是假的?”
“是真的。”他居然这样回答,“不是做梦。”
“不是梦?”
“刚才是梦,但现在这个我是真的。”他拉着我的手走进来,恍惚地一笑,“你果然备了茶。”
与此同时他发现了那本摄影集:“你买了这个?”他看着我,眼睛闪亮,“你没有告诉我,你有这个。”
“我在超市碰到它。”我说,那是真正的“碰到”,我翻看张爱玲,一转身,碰落这本书,然后半是自愿半是被迫地买下它,承认了这份缘。一切都是注定。
坐在茶案前,他熟练地将杯盏一一烫过,观音入宫,重洗仙颜,高山流水,春风拂面,片刻将茶冲定,反客为主,斟一杯放在我面前:“请。”
“请。”我做个手势,三龙护鼎,三口为品,将茶慢慢地饮了,一股暖流直冲肺腑,茶香袅袅,沁人心脾。这么说,不是梦了?
我看定他:“刚才,我梦见你。”
“我知道。我也梦到你。所以,我想见你。”
“这是怎么回事?”
“我说不清。不过,刚才我试验新软件,催眠自己,去了十年前的中央美院,看到你在校园里走……”
“你去了杭州美专?”我惊讶,“你怎么知道我是杭州美院的?”
走路的姿势如履薄冰
“我不知道。事实上,我也是美院的。只不过,比你大了四届,你入校的时候,我已经毕业了。那次回校是应校长邀请去拍几张片子,在校长室的窗口看到你,觉得你的姿势态度都不像一个现代人,遗世独立,孑孓独行,非常有韵味,就拿出相机抢拍了一张照片。但是我追下楼的时候,你已经不见了……”
他说着从口袋里取出一张镶在雕花银相框里的照片来:“我怕你不信,特意把它找了出来。”
照片中的女孩只有一个侧影,但是一眼已经看出那是我。长裙,长发,怀里抱着一摞书,侧歪了头在踽踽地走,身形瘦削,恍若脚不沾尘。
读书时同学常常笑我这个走路的姿势如履薄冰,又好像披枷带锁。
但是现在沈曹说:遗世独立,非常有韵味。
什么叫知己。就是擦肩而过时已经读懂对方的眼神脚步,哪里需要十年相处?
“送给你。”他说,“算是迟了十年的见面礼。”
“送给我?”我接过来,忍不住按在胸前,深吸一口气,眼睛不自已地湿了。
这一刻,他和我,都明白在我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
爱情。是的,在我与裴子俊近十年的马拉松恋爱之后,我终于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我渴望中的爱情。
可是,来得何其迟?迟了十年。
梦中的沈曹说过:“如果让我选择回到过去,我只去到十年前,要比裴子俊更早认识你,改写你的爱情史。”
却原来,十年前他真的见过我的。可是,却失之交臂……
泪流下来,我再也分不清什么是现实什么是梦。风仍然粘湿,但我已经不觉得热,心底里,是说不出的一种隐隐欢喜和深深凄苦……
醒来时天已经大亮了,鸟儿在窗外叫得正欢,有花香随风送进来,是个万里无云的艳阳天。
我伸个懒腰,走到窗前,看到茶几上的银相框,忽然愣住了——有小天使轻盈地飞在相框右角,弯弓巧射,一箭双心对穿而过,造型十分趣致可爱。
记忆一点点浮上来。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
昨天晚上,我曾经在这里同一个人谈了很久,品茶,聊天,甚至流泪……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那一切,是真的么?
太阳穴一跳一跳地疼起来,心若忧若喜,七上八下。我问自己,到底希望昨晚的一切是梦还是真?如果是真,要不要继续下去?如果是梦,要不要让它成真?
可是如何对子俊交代?难道对他说:对不起,你走的这几天,我认识了一个人,后来发现我其实十年前就见过他,所以我们……怎么说得出口?
而且,我对沈曹又了解多少呢?他是一个成功的摄影师,设计师,是个天才,毕业于杭州美专,十年前曾和我有过半面之缘,以后或许会同我们公司合作——除此之外,我知道他多少?他的家庭,他的兴趣爱好,他的经历,他有没有女朋友,谈过几次恋爱,他的爱情观与婚姻观,他是不是真的爱我……这些,我了解吗?
我望向镜子。镜子里是红粉绯绯的一张桃花面,眉眼盈盈,欲嗔还喜,所谓春风得意就是这个样子吧?
理智还在趑趄不前,心却早已飞出去,不由自己。
相框下有一张纸条,我拾起来,看到龙飞凤舞的一行字:
——我们能有几个十年经得起蹉跎?看着你梦中的泪痕,我决定让往事重来,再也不可错过。静安寺Always Cafe等。
静安寺?那不是张爱玲住过的地方?
沈曹,他竟如此知我心意。这样的约会,又怎忍得住不去?
手按在咖啡馆门柄上的一刹,心已经“蓬”地飞散了。
“每天下午,在阳光里我会挑一个靠窗的位置,喝咖啡,看着外面的世界。”
这句话,分明是张爱玲文章中的句子,如今竟被拿来做店招牌广告语了。
沈曹,他是带我来寻梦,亦是造梦。
我再一次迷失。
是下午茶时间,但是咖啡馆里客人了了。沈曹占着一个靠窗的座位在朝我微笑,微微欠身,替我把椅子拉开了,待我站定,又轻轻推送几分——不要小看了这些个细节,有时候女人的心,就在那分寸之间起了波澜。
“当年,这个咖啡馆或者应该叫做起士林。”他开口,声音亦如梦中,有种磁性的不真实,“如果你的位子上坐着张爱玲,那么现在我的位子上,该是胡兰成。”
片刻间烟消云散
“不,应该是苏青,或者炎樱。”我恍惚地笑,心里暖洋洋地,莫名地便有几分醉意,在《双声》里,张爱玲记录下了她与炎樱大量的对话,妙语如珠,妙趣横生,那些对话,是与咖啡店密不可分的。
“每次张爱玲和炎樱来这里,都会叫两份奶油蛋糕,再另外要一份奶油。”
“哦,那不是会发胖?”沈曹笑起来,“都说张爱玲是现代‘小资’的祖宗,可是‘小资’们却是绝对不吃奶油的,说怕卡路里。”
一句话,又将时光拉了回来。
我终于有了几分真实感,这才抬起头细细打量店里设置,无非是精雕细刻的做旧,四壁挂着仿的陈逸飞的画,清宫后妃的黑白照片,当然也少不了上海老月历画儿——唯其时刻提醒着人们怀旧,我反而更清楚地记起了这是在21世纪,是五十年后的今天,奥维斯,毕竟不是起士林。
就算把淮海路的路牌重新恢复成霞飞路,就算重建那些白俄和犹太人开的旧式的咖啡馆,一模一样地复制那些灯光明亮的窗子,那些垂着流苏的帷幔和鲜花,音乐和舞池,我们又真的可以回到过去吗?咖啡的香味已经失真,法国梧桐新长的叶子不是去年落下的那一枚,不管什么样的餐牌,都变不成时光倒流的返乡证。
咖啡端上来了,是牛奶,不是奶油。我又忍不住微笑一下,低下头用小勺慢慢地搅拌着,看牛奶和糖和咖啡慢慢交融,再也混沌不清。
不相识的男女偶然相遇从陌生而结合,也是一份牛奶与一杯咖啡的因缘吧?各自为政时黑是黑白是白,一旦同杯共融,便立刻浑然一体,再也分解不开。
谁能将牛奶从一杯调好的奶香咖啡里重新提出?
“你什么时候回国的?”我问,“在国外过得好吗?”
大抵不相识的男女初次约会都是这样开场白的吧?然而我们已经是第三次见面。也许有些话题始终不可回避,只得把事情颠倒了来做。
他点燃一支烟,烟迷了眼睛,他隔着烟望回从前:“在国外,一直怀念祖国的姑娘。明知道其实现在全世界的华人都差不多,可是总觉得记忆里的祖国姑娘是不一样的,黄黄的可爱的扁面孔,粗黑油厚的大辫子,冬天煨个手炉,夏天执把团扇,闺房百宝盒里,”他抬头看我一眼,“……藏着烂银镶珐琅的蟹八件。”
我的脸蓦地热起来,想不理,怕他误会我默认;待要顶回一句,人家又没指名道姓,岂不成了自做多情?只得顾左右而言他:“《金锁记》里的童世舫,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