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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梦-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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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臣现在和杰杰在一个学校,他告诉我这一消息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让他帮我把杰杰看好了,有任何动静立即向我报告不得有误。不过现在,已经没有必要了,因为我已不想知道关于杰杰的任何事情。人总要向前看,眼睛又不长在后脑勺上。
第四章
    那天早上,大概十点还不到,我睡得最高兴的时候,一个接一个的电话让我很抓狂。先是方巧约我逛街,然后是陈冬娜约我吃饭,再然后是我一个朋友的姐姐的男朋友让我去看他们乐队的演出。问了时间,我就安排好了:和二嫂去逛街,再带着二嫂去跟陈冬娜她们吃饭,晚上去看演出——带上她们一起去,人多才热闹。我就是聪明,很快就把事情搞定了。
方巧自从成为我二嫂以后,长得越来越漂亮了,本来就漂亮,再被恋爱滋润一下,每个笑容都那么幸福,走在她旁边我是那个自卑啊。而且她买衣服和我一样有品位了,不愧是我们家的人,被我教育得那么优秀。
都说男人陪女人逛街是最累的,其实我觉得女人陪女人逛街也很累,就算是我教出来的,也有差距,虽然青菜萝卜各有所爱,可也差得太远了吧?我那可是自认为的设计师的眼光,可我说这件好看,她非说另一件好。女人哪,怎么悟性那么差呀?不对,我应该脸红了,对于别人好像我也是这样。
逛得差不多的时候,我让她和我一起去找陈冬娜她们,还走在路上,陈冬娜的电话就来了:“快点来啦,大小姐,就差你了!”
“她们都到了?”
“废话!”
“那么快?我也马上到了。”
“你快点来啊!”最后她又补充了一句。
这女人真够罗嗦的,“快点”来,这不已经来ING了吗?然后转头告诉方巧:“得,今晚咱有得疯了。那群女人,够你受的!”她很淑女地笑笑,让我突然觉得怪异。是啊,一群“疯女人”(包括我在内)中间有那么一个大气不出,笑容淑女的,怎么看怎么不习惯——是人的都不习惯。
还没见陈冬娜,就听见她的声音了,我那时侯在街头,估计她在街尾,她那嗓门又尖又咋,旁边还有几个好一点的,但也够要命的。所以跟她们在一起的时候我也要很咋,不然绝对是被打击得没有发言权。去之前我已经交代好了方巧,只要感觉跟她们很熟就好了,不讲话会被她们视为异类的。今天是陈冬娜请客,大概她发了什么财了,她没说,管它呢,有饭吃就OK了!
见到她们之后,先是一个一个顺着拥抱,然后一个一个介绍给方巧认识,最后郑重地介绍了我家二嫂。她们都夸她漂亮,把她夸得不好意思。我拉了她一下,果然冰雪聪明,她知道装也要装得从容大方,勇敢地接受别人的表扬。我想起一会儿还要看演出,于是问:“娜娜,还有谁来吗?”
“没有了。走,进去吧!”说着,陈冬娜拉着我们一起进去了。
“我说娜娜,你是不是发财了?”没等我想起来问呢,就有人先帮我问了。
“请你们吃饭也不行啦?非得发财才能请啊?耍大牌吗?”
“我们本来就大牌!”我们的口号喊得特别响亮,不少人转过来,用眼光向我们表示了他们的不满。
吃饭的时候,我们没有老实的,方巧也挺随和,和她们一会儿就玩开了,还不亦乐乎。尽管身临其境,但我一直都想不通,我们为什么就那么疯得起来呢?或许这就叫女人的天性。这女人不疯是不正常的,男人疯也是不正常的。这是我们小学老师说的话,现在我都觉得很精辟。
饭饱之后,我们就一路又唱又跳地去看演出了。旁边的人都以为我们喝多了,其实我们滴酒未沾,我们自认为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花朵是不喝酒的。只是没办法,我们就这风格。
演出还没有开始我们就到了,不过人已经很多了。他们还是小有名气的,有那么一些小女生很是喜欢他们,不管懂不懂摇滚,长得帅就行,真是没品位。在我看来,他们不过如此(怎么说我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但他们到是挺有才华,自己写歌,这一点我很欣赏。我想走到前面去,但最大问题是,在我前面的,是人的都不让开我,我们的人又有点多。多亏方巧提醒我,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电话,她真是越来越聪明了,以后我当明星了让她当我助理。给那个大哥打了电话,他说他出来接我,我还真有面子。不过出来接我以及我的大部队的是我朋友的姐姐,她带我们到了后台,我算是见到了那些让小姑娘门迷得要死要活的帅哥们,我是没什么感觉,陈冬娜也见怪不怪,我看方巧倒有点走神,我不得不替我二哥哥保卫家园,免得后院起火。
演出很顺利,我喜欢他们的音乐,就像我喜欢Bonjovi一样,是那种刚刚好的音乐。不是港台音乐有点做作的抄袭,也不是太过分的死亡金属,那种自杀式的一般情况下我受不了,但晚上做作业的时候听,倍儿精神。我也可以接受视觉音乐,但不是热爱至极,偶尔听听X—JAPAN,彩虹之类的。彩虹虽然不是绝对的视觉乐队,但主唱HYDE作为男人长得比女人都漂亮,就跟韩国那个李俊基似的,但比李俊基更有巨星风范。我觉得视觉要看现场,光听没什么意思,看那些比女人还漂亮的男人show,确实不错。这个年头真正懂摇滚的人很少,我知道的也就这么点,但我到觉得真够为难那些为了看帅哥而听摇滚的人,还得边看边不懂装懂。
演出结束之后已经快十一点了,可他们余温未尽,决定去庆功宴,我肯定没问题,玩通宵我妈也不会说什么。我问方巧怎么样,我可不敢带着她到处去玩,出了什么问题我不好向我二哥哥交代,于是她给她妈妈打电话,我给二哥哥打电话,这次轮到我交申请了,我问他要不要过来一起玩,他说不用,交给我就行了,那边方巧的妈妈也没说什么。
疯了一个晚上,我又饿了,陈冬娜说我像个小猪,都长成圆的了还吃,可我觉得猪的生活才是享受。所以那个庆功宴我得多吃点,通宵啊,不多补点那才对不起自己呢!他们说吃完了去酒吧喝酒,我到不反对,那几个丫头不喜欢,说想去唱歌,我立刻告诉她们人家可才唱了三小时呢,还唱?于是,大家都去喝酒了。
因为我喜欢摇滚乐,所以在酒吧里我一直和那些人在讨论有关摇滚的话题,后来又来了两个他们的朋友,应该也是玩摇滚的,穿得跟丐帮弟子似的,可能这就叫另类吧?说着说着其中一个“丐帮弟子”来了一句:“原来现在女生中还真有会听的,我以为你也凑热闹呢!”这句话让我有点一口气上不来,那家伙都沦落到“丐帮”了还那么种族歧视。
我喜欢和他们讨论关于摇滚的话题,虽然乐器方面我是一窍不通,但总比和一群只知道某某某长得特别帅的人在一起讨论好多了。在我看来,欧美音乐是用来听的,港台音乐是纯粹看明星的。我并不排斥那些长得帅的,相反的,要是在路上见到陈冠稀我会比谁都激动,我觉得帅也是一种资本,只是我不喜欢把帅的艺术和音乐艺术扯上关系,视觉和听觉是两种概念。谁说长得帅的一定唱歌好,那贝克汉姆为什么不唱歌?如果按很多人只以视觉而定论的人的观念推理下去就是:让贝克汉姆出唱片、拍电影和让陈冠稀上场踢球与原来相比也没什么区别,因为他们都很帅。
我们聊得正开心,方巧突然拉拉我,小心得跟做贼似的说:“你看那边!”
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天啊!她怎么也会在这儿,我怎么招她了?”
“你叫那么大干嘛?门夹着你啦?”陈冬娜听见我的尖叫她也受不了了。
“娜娜,那边!”我指给她看。
“啊?不会吧!代嘉佳!”陈冬娜特惊讶,声音比我还恐怖,她更像被门夹了。本来酒吧里有点黑,我不敢肯定是她,但陈冬娜这一叫,我就确定了。
“你们……受什么刺激了?”旁边的人对我们一惊一咋的不太满意。
“见鬼了。”我说。
“是撞妖精了!”陈冬娜补充。
话还没有说完,代嘉佳就走过来了,面带微笑:“哎呀!你们怎么会在这里?程逸雪、娜娜你们认识吗?”
“逸雪,走,去厕所!”不等我反应陈冬娜已经拉着我走了,而我手上拉着方巧,所以也一块儿带上了。
“你干嘛那么不给她面子?我以后可难做人!”我一边走一边跟陈冬娜讲。
“你怎么是越来越傻啊?小幸福的日子过多了吧?她会真心对你?”她的解释令我有些飘飘然,一个女孩子有那么害怕吗?
我们绕了一圈刚准备回去,对面走过来两个人,我越看越眼熟,那个高一点的长得挺帅的,我问方巧:“那两个人怎么这么熟啊?”
方巧看了看,又看了看我,说:“你喝多了吧?那不是你哥吗?高奇和张潇!”
“哦!啊?完了完了……他们看见我出来玩又要教育我了!”我一时间头脑发麻,他们教育人可不给面子,那么多朋友在,被他们批评两句我这脸往哪儿搁啊?
既然走到面前了,我也大大方方的,我们那么多人一起,还怕抢劫吗?还不知道谁抢谁呢!令我很意外的是他们说话很不自然,问他们和谁一起来,只说是几个朋友。我也没想什么,就和他们Bye…Bye了,今晚互不干涉内政。后来我才发现不对了,我回来以后看见代嘉佳旁边有很多人的同时也看见了高奇和张潇,我告诉方巧,还好我拉住了她,不然她摔桌子下面去了。我就想不通,他们俩什么时候和代嘉佳那么好啊?晚上还一起去酒吧,我一直愣是没看出来!
从酒吧出来,我心里就一直不爽,但那么多人在,我也没有发泄出来,何况不用我发泄,有一个人已经比我更气愤了,陈冬娜直叫今晚倒霉,我那点小心思和她比,真就不算什么了。方巧却觉得我是受了天大的委屈,尽管我一直告诉她说我没什么事,但她还是一个劲地安慰我,想想觉得有点可笑,我算什么呀?人家一起出来玩,我不高兴个啥呀?从任何逻辑学角度推理都说不通啊!
他们决定去网吧,我没有反对,平时我肯定要抗议的,只是现在这半夜三更的,除了网吧我看也没地儿可去。我在QQ里给高奇留言:
你不用解释今晚的事,我相信你有你的理由。我原以为童话故事会有一个至少我们认为是完美的结局,现在看来童话永远只是一个童话,它和现实的差距比我想像中大多了!
我没有把QQ关掉,尽管我知道,这个时候,没有熟人还会上来和我聊天,但我还是抱有一点点希望。然后我就玩游戏,好多认识的人一起玩游戏就是好,用我爸的话说就是:闲得发慌了,就约几个熟人上网打群架,反正又打不死人,还可以过过打架的瘾。
突然我的QQ直叫唤,我正打架呢,吓死我了。我看见是高奇的留言:
童话故事里有五个孩子,他们一起成长,他们不会分开,这是他们永远的promise,但并不代表,各自不可以拥有自己的故事。只要他们愿意,任何事情都不可能也不可以影响他们的感情。
我让方巧过来看,她看得一脸郁闷,然后总结了一句话:“哎,世事难料啊!”
我说这不废话吗?于是,我把那边“打架”的事先放下了,就和高奇聊天:
“我并不是不允许你们拥有自己的故事,我只希望不要破坏到我们。”
“会吗?”
“会,直觉告诉我的。”
“直觉?很多东西要尝试过才知道!”
“但愿你们是对的。有什么事还是像以前一样,我会做你们避风避浪的港湾。”
“也只有你喽,到时候可别逃哦。你现在在……?”
“网吧。你呢?”
“我在家。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回家?再过一会儿天亮了。”
“那就天亮再回去喽,好多朋友都在走不了的。”
“那好,天亮后就赶紧回家,睡一觉,乖乖的。”
“哦,知道了!”
以前总听他们对我说“乖,听话”,会觉得心里很温暖,做小孩子很简单,只要快快乐乐地生活就好了。虽然我夜会遇到困难、挫折,毕竟成长的过程中总会经历风雨,可每当我遇到暴风雨的时候,总有人站出来,为我挡风遮雨,与其说我是他们避风避浪的港湾,不如说他们才是我温暖的家。但就在今晚,我突然觉得家没有了,我成了一个漂泊而无依无靠的孤儿,手里有一把钥匙,但已经找不到家在哪里了。
从网吧出来以后,我没有直接回家,而是把方巧送了回去,然后给叶铭毅打了电话,我只是想告诉他,我已经把他那宝贝媳妇送回去了。他问我在哪儿,我说在方巧家大门口,他让我等他,他要来找我,送我回家,顺便有事跟我讲。我说不用了,有什么事电话里讲就可以了,可他不听我的,说了一大堆让我不得不等他的理由。
过了大概十分钟他就来了,见到他我突然觉得很亲切,他打了辆车送我回去。
“高奇早上打电话给我了!”看来他这一大早的对我那么好是有人指使的,我就说,他啥时候那么那么体贴?不过他的开门见山到令我很意外,但是我真的很累了,属于特困人群也没太在意。
“哦,他说什么?”我很平淡。
“你们的酒吧奇遇!”他有点讽刺地笑笑。
“是吗?”我并没有因为他的讽刺而生气,只是我太想睡觉了,昨天早上就是这时候起床的,都搭进我24小时了,得补24小时回来。所以在车上我就睡着了,睡得那个香啊,连梦都不做,但我有感觉,在我还没有完全睡着的时候,他把外衣盖在我身上。
他叫醒我的时候,已经到我家楼下了,我发现我是靠在他身上睡的,我就说怎么那么好睡,那可是真人皮沙发,我问他要不要上去,他说不用了,让我好好休息,明天还要上学,然后就回去了。我到家之后就像猪一样,倒在床上睡着了。
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我看见客厅的灯亮着,就出去找吃的。我爸我妈都回来了,这到挺难得的,我说我饿了,我妈马上就去厨房拿吃的给我。然后坐在沙发上边吃东西边和他们一起看周星驰,笑得特别开心。我很少觉得在家那么温暖,因为我爸我妈老是不在家,久而久之也就麻木了。吃饱喝足之后,看了会儿电视,洗了个澡,我又接着睡去了,明天得上课了。
当闹钟响的时候,我又该起床了,我最反感的就是这个。我听一个在伦敦留学的朋友说,那边上学是如何轻松,那边的中学生活是多么丰富,听得我抓狂,我们这边除了作业什么也没有,而且作业已经是丰富得够吓死人了。一切梳洗完毕,背上书包,我大踏步地向车站走去,上了车我又向学校驶去。
校园的生活就是这样了,精彩的时候,会五彩缤纷,无聊的时候就什么也没有。那天看见高奇他们和代嘉佳在一起之后,我也没提这件事了,大家心里都明白。只是每天放学之后,我就不再和他们一起回家了,因为他们中间除了方巧之外,又多了一个人——代嘉佳。其实也就是高奇和张潇他们两个常陪着她,刘辉和叶铭毅都不太喜欢她,渐渐地刘辉也不跟他们在一起了,他说如果他也像他们那样,我会更不开心的,我不开心,他自己也会难过。每天放学之后,叶铭毅总是和方巧先走,代嘉佳实在要方巧陪她的时候,方巧也会和她在一起。每天晚上,方巧总要打电话给我,汇报一天下来的事情,结束后都不忘安慰我两句。我本来自认为是很坚强的,人干嘛不活得骄傲一点呢?但看见他们对她那么好,对我却总是爱理不理,我怎么都觉得别扭。
星期五的班会,班主任告诉我们,下周一去春游,让我们星期六星期天准备准备。多数人挺高兴的,但并不是因为春游本身,而是可以明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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