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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身俏新娘(终于赖上你了)-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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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开……」
随著一阵响彻云霄、杂乱无章的童声尖叫,一匹快马自街角疾冲而来,马背上驭著一个倒楣的、东倒西歪的娇小人影,两手死命捉紧马鬃,无力再挣扎,听天由命的伏在马背上,长发和轻快的衣裙迎风飞舞……天灵灵地灵灵,只求别把她摔下去踩成肉泥。
只见那褐色健马一张凶暴快疯的脸,口吐白沫,直冲向楚少玦;他们这边,眼见就快撞上人,楚少玦;飞掌让两位姑娘「飘」进屋内,而倒楣的人和马马上就要去亲吻巷底的围墙做「贴壁画」了。忽然间,一阵剧烈的震动既强烈又温和,荡醒了半昏状态下的风蝶影。说是强烈,因怒马四蹄疾踏,令马背上的人起伏若奔浪;说是温和,怒马蹄动实如不动,只是原地踏地而已,不久,逐渐怒气消磨,因为遇到了克星。
睁开一双惊悸中犹带困惑的眼,风蝶影瞧见了教她一生永难磨灭的历史性一幕—;—;一位如天神降临的青年站立马前,姿势谈不上威武,仿佛是很不经意的伸出一只手臂,就这麽抵住了马头,驯服了烈马,也攻占了她的心。在那一刹那,她深切体悟到,这才叫真潇洒!
没有卖弄,知晓自己的功力若干,洞彻对方的极限在哪,就刚刚好,尽力而为。
街头巷尾的喧闹声不能进入她的耳朵,对自己引起的骚动或破坏全视而不见,此时此刻,世间的一切对她都不重要,引不起她的注意。重要的只有他!
「好棒!」她听不见自已的声音,只是喉头滚动一下,接著,整个人离开了马背,悬空而起,却是教那个「好棒」的男人抱在双臂上。
接触到一具陌生的、温热的、厚实的男性胸膛,生平第一次,她感觉到空前的虚弱:原来她并不是那麽天不怕地不怕,她也会害怕,需要人家保护,她终也尝受到身陷险境的恐惧滋味了。她扬起睫毛,在满眼水雾的弥漫下,仰视著陌生男子的下巴和挺出的鼻梁,不曾从这样的角度看一个男人,还真是好看,充满了力与美。
啊,她怎能如此不知羞的盯著男人看!风蝶影竟然害羞了,脸色由惊白转为桃红,半合著眼睑,感觉自己被安置於一张靠背椅上,听见好好听的男人声音说:「这位姑娘受了惊吓,且拿一碗温水来。」
话是对曹敏娟说的,骄傲的她竟乖乖的服从命令,很快取来温开水,楚少玦;拿出两粒丹九,让容小千喂她眼下。
生平最讨厌吃药,只要一见药碗扭头就跑,病得跑不动时乾脆装昏倒,几次折腾下来,便立志养壮身子以避免再闻到药味的风蝶影姑娘,原可以很骄傲的说:「我不是病西施,是南北朝民歌里代父从军的花木兰。」但现在,现代花木兰却迫不及待的把药丸子吞下,以病西施的娇软口气说:「原来你是大夫,给我吃的什麽药啊?」
「宁神丹。」
楚少玦;不再理她,埋首为容老爹抓药。
「哦!」她拉长声音哦了一句,可是人家却没反应。外头有人在探头探脑,她自知闯下的乱子不小,收拾起来挺累的,乾脆装病人再休息一下。
「你是这里的大夫?这家药铺子是你的?」用她乳臭未乾的童音,自编自导自摇头的说:「不对,不对,一点都不像。」
「为什麽不像?」曹敏娟诘问。害她方才偷高兴了一下。
「这家乡下药铺和他搭配在一起,就像是……」她这时已猜测到曹敏娟的身分和她有点露骨的奢望,嘿嘿嘿,可好玩了。「就像是*鸦巢生凤*般的突兀、可笑,须知『冰炭不同炉』,什麽锅配什麽盖,怎麽看也搭不上一块嘛!」
「你……」曹敏娟也是读过两本书的,哪有听不出人家在指著和尚笑秃驴的道理。偏偏书念得没人家多,要用时却想不出几句更苛薄的毒言利语好反击回去。
风蝶影更得意了,「炮读诗书」毕竟不同凡响哟!
「*饭送给饥人,话说给知人*,我不过是实话实说,完全是一番好意。自幼,家父便一直教训我『宁可不识字,不可不识人』,这位大夫分明是人中龙凤,气宇非凡,总不会龙困浅滩,落难到这等田地吧!」
曹敏娟从来没受过这种气,在本村内,他们也是受人尊重的上等人家,做的又是独门生意,所以她家来心高气傲,受不得委屈的,今日倒教外人给欺了。
「蓬门蔽户容不下贵客,你们请吧!」她明白地下逐客令。
「不要,我现在走不动。姑娘若有急事,请便啊!」
「你听不懂吗?此地是我家产业,该走的是你。」
「嘻嘻,原来是恼羞成怒。你应该知道「请神容易送神难」,要我走,行,雇顶轿子送我回去。」她「颜如美玉雕琢,笑若异花初开」,却严重缺乏世俗美女应具备的娴雅温柔、意质兰心,秀外而不慧中。她笑起来迷死人,话出口却可气死人。乡下地方哪来的轿子?
吴音娇软带童稚,世上闲愁尚未知,红颜好命多厚福,闭门坐大我独尊—;—;这正是楚少玦;对风蝶影的第一印象,竟使得对美女视而不见的他不得不对她重新打量一番。什麽样的爹娘竟养出这款女儿?
小蝶一直在偷偷注视他,见他终於抬眼看著她,深深的看著她,她忍不住冲他一笑,心里逐渐涌起一阵难言的、刻骨铭心般的喜悦。
吕洞宾曾道:「茫茫宇宙人无数,几个男儿是丈夫?」
眼前这一个男人就是!
再也没有人,风蝶影在内心告诉自己,没有人会比得上他的俊伟,他的鹤立鸡群!
祖奶奶说过,看人先观眼。
他的眼睛是深黑的,冷静的,甚至像寒泉一样冰冷的,但,不自觉地偶然会透出一抹清寂与萧索,愈发攫住她的心,想去了解他的孤寂,安慰他的心灵。
她冲著他甜甜一笑,笑容是很适合她的,把她生动活泼的脸蛋更亲得意气飞扬。—;—;决定了,这个男人就是她命中的那匹「良马」!管他伯乐不伯乐,神驹难再得,段拂那只傻驴可以下台一鞠躬了。
猎夫第二步:先下手为强,教他离不开你身旁。
虽然她不明白自已突如其来的傻念头为何如此强烈,甚至连对方姓啥名谁这等最基本的事都一无所知,却那麽渴望能永远陪伴在他身旁,像一首唐诗所描述的那样:「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啊,莫非是冥冥中已前生注定?
「一定是的。」小蝶是那麽笃定地相信,不知不觉脱口而出。
「这小姑娘是怎麽回事?」楚少玦;暗自嘀咕。他看见了一个小怪物,一个小叛逆者!她有一股千金小姐特有的娇气,衣著珠饰也印证了这个事实,她应该是位大家闺秀,但其言行举止却像极了鸽群里的猫—;—;一个小破坏者。
她的的确确、彻头彻尾是个危险的小东西!他敢下此定论。
「小怪物」通常离经叛道,「小叛逆者」必然先做了再考虑後果,而「破坏者」才不管你接受不接受,「危险的小东西」就这麽理所当然的要把你拖下水,还由不得你说不。
爱情它说来就来,几时饶得过有缘人?小蝶分毫不知他的内心正赶著建筑防御工事,正准备抗拒她。她没具备和他一样饱经世故、洞烛世事的锐眼,此刻,除了那份在她心里莽动的感情之外,她几乎无法看清任何事情了,只觉得一波令她眼花缭乱的巨浪把她卷了去,卷向有缘人,卷向那个他!
「这位姊姊,」坐而言不如起而行,风蝶影是个行动派,柿子先捡软的捏,遂讨好的向容小千请教。「你可识得这位大夫。」容小千有点受宠若惊,忙道:「可不是,楚大夫是我爹的救命恩人呢!」
「也姓楚?这麽巧。」小蝶征了怔,不由再次估量楚少玦;的身分,最後摇了摇头。在她顽固的小脑袋瓜里,叫什麽「公子」的全是跟段拂一个样,一副讨人厌的死相。
「他不会是白云公子。」她喃喃自语。「管他呢,只要他能医好爹的病,又教爹喜欢上他,管他姓楚还是姓别的。」那厢,楚少玦;很快将她踢出脑海,把药材包好交给容小千,容小千千恩万谢地走了,临行前不忘再次央求他跑一趟叶庄。他尚未答应,被踢出脑海的童音又自动钻入。她什麽时候贴近他身旁来了?
「叶庄?那是什麽地方?」小蝶兴致勃勃的问他。「真是孤陋寡闻!」曹敏娟逮著机会,在一旁迎风放火的说:「叶老爷是我们村里最了不起的人物,富甲一方,连县太爷都得巴结他。他住的地方就叫叶庄,在那儿出人的可都是些有头有脸的知名人士,不是什麽人都进得去。」
「被一个九品芝麻官巴结便不可一世地抖了起来,看来这位叶老爷也没啥了不起。」风蝶影不屑地嗤之以鼻。
「你好大胆子,不怕叶老爷派人把你抓起来送衙门?」曹敏娟猫哭耗子的劝道:「瞧你模样,大概来历不小,但常言道*强龙不压地头蛇*,还是谨言慎行方能保平安。」
风蝶影这时突然想起一件事来,为求得真相,勉强附和她。
「你说得我好不惶恐,真是有眼不识泰山。不知叶老爷大名,又是干什麽的?」
「叶老爷名无求,却是个求名得名、求利得利的硬角色,植林、种田、养鱼、畜牧,方圆百里四、五村的村人有一半要靠他过活,若没有他,不知有多少人要活活饿死了。」容小千在一旁听得刺耳,忍不住道:「就因如此,他可以要风得风、要雨得两,这才赢得『村老虎』的绰号。」
「村老虎?这不是说他吃人不吐骨头吗?」风蝶影咋舌道。
「容小千,」曹敏娟非常严肃地指责她。「你怎敢毁谤曹老爷的声誉?他可曾欺到你爹头上?你们父女俩在村里住得厌了是不是?」
容小千充满戒心的看著她,争辩道:「曹姑娘,令尊被请去曹庄三天了,都没有一点消息,你竟还无关痛痒?」
「我担心什麽?家父医术高明,被请去叶庄也不是头一次。」曹敏娟轻松的说:「据家父诊断,叶老爷根本没什麽病,只是籍个名目找家父去聊聊罢了。」话中有话,流动的眼波中闪动几许羞涩与得意。
没想到这位饱食终日的千金小姐完全不知民间疾苦,容小千自问穷归穷,可穷得有骨气,不免瞧她不起,口没遮拦的讽刺道:「原来你有作人家姨太太的嗜好,可不知是排名第三十八,还是已排到四十九去了?」
「你说什麽?」
容小千扮个鬼脸,哼了一声,转身出去了。
「哇,十分精采耶!」风蝶影为容小千鼓掌欢送,连楚少玦;也忍不住会心一笑,气得曹大小姐破口大骂下逐客令。
「走就走,神气什麽?」她可不懂什麽叫忍气吞声,马上反击。「不怪你暗恋村老虎,『母老虎』合该配公老虎嘛!」
「你再胡说……」眼看有人在门口指指点点,曹敏娟都快气哭了。
风蝶影还要再说,楚少玦;一对秋星般的寒眸望向她,她马上鸣金收兵。本来嘛,凡事需适可而止,只是她常常忘了而已。
走出药铺,那匹可怜的马正被人围攻,指著马鼻骂主人。原来她不信邪,在前村市集里看中意这匹烈性甚强的马,马贩子说她骑不来,她丢下银子骑了就跑,一路而来也没出啥岔子,听说叶家村住了位高明大夫,於是骑马入村来,谁知烈马突然发起性子横冲直撞,撞倒了张三的面饼摊子,踢翻了李四的水果摊儿,吓哭了张嫂的心肝宝贝,骇得汪婆将一块上好的猪肉抖手掉落泥沟里……把一个平静的村子搅乱得鸡飞狗走、东家骂西家叫,不讨回公道怎行?
风蝶影顾著办「正事」,取出几块碎银将人打发了去,牵了她的倒楣马,半分不耽搁的追上了她内定的「长期饭票」。
「哎,你等等嘛,楚大哥。」她改口改得可顺了。
虽说童音亲切可爱,楚少玦;依然听得鸡皮疙瘩全冒上来。
「你跟著我做什麽?」
「你不是要去叶庄吗?正好我们同路。」
他眼中露出质疑之色。
「真的呀!」在他的眼光下,她非但不瑟缩,更迫切的找话来说服他。「我爹生了一场怪病,找来许多大夫都诊断不出病因,看著母亲每日以泪洗面,我怎麽也待不住,求人不如求已,就自个儿跑出来寻良医。听人说这里有位很高明的大夫,姓曹,我就来啦!不巧,他给人请去叶庄,而你也要去叶庄,我正好和你一起去,亲眼瞧一瞧是曹大夫的医术高明,还是楚大哥较好?那麽,我爹就有救了。」
楚少玦;左右看不到一条清澈的溪水,没处洗耳朵,筒直难受得很。自幼及长,不曾有人亲密的黏在他身旁,这小姑娘没被他的冷淡吓得却步,还左一句「楚大哥」右一句「楚大哥」,怎麽她不嫌肉麻吗?
「楚大哥,你怎麽不说话?」小蝶很体贴的代他回答:「我明白没有人喜欢被比较,像我,最讨厌长辈们拿我和洞春姊作比较,一味要我多学学她,哼,全是一些小鼻子小眼睛的三姑六婆!没水准外加没眼光,看不出我的优点有一马车那麽多!你们当大夫的也是同行相忌的吧?我可没有看轻你年纪轻的意思,只是想多见识一下,增广见闻罢了。」
「姑娘……」
「我叫风蝶影,小名叫小蝶,不许叫我蝶儿,那是我最讨厌的。」
又一个「最讨厌」,她的小世界中有多少个「最」呢?还有,她竟敢打断他的话。
「风姑娘……」
「叫我小蝶吧!楚大哥。」又来了。
他忍耐的轻咳一下。「我不是你的大哥。」
「我知道啊!所以我在『大哥』之上加个『楚』姓,以示区别。江湖儿女不兴忸怩之态,你不会在乎我这样尊称你吧?」
该死的,她竟先开口堵住他的话头。
堂堂七尺男儿岂能教小姑娘取笑你忸怩!
改弦易辙。「你今年贵庚?十五?十六?」
「你眼光不好,我十七岁了。」小姑娘就怕被人说小。
「十七也罢,十六也罢,叫我大哥不成体统,叫大叔吧!」
「大叔?!」风蝶影诧异得双眼发光,乐得上上下下一再打量他,嗯,真是愈看会满意。「你凭哪一点作我大叔?一没胡子,二没皱纹,小腹也没挺出,怎能叫大叔呢?不行,不行!这一叫我可理亏了,你是最佳丈夫人选呢!」
楚少玦;听得右脚伴上左脚—;—;差点跌跤!
生平第一次,他被吓住了,被一个乳臭未乾的小姑娘的话给吓住。
「你疯了!」
「我没疯,我是在抬举你呢!」
小蝶儿兴奋得两颊红扑扑,追不及待地想要展翅飞向他。
「我,风蝶影向上苍宣告:决定要跟著你!」
他掉头就走。他需要服两颗宁神丹,或者找一条乾净的河流(小溪的水不够洗),不然乾脆开一帖哑药强灌她喝下去,教她从此不能再胡说八道……
最後,他什麽也没做。
只是不断地提醒自已:那是一个小疯子!无药可救的小疯子!
他不曾救过她,当然更是从来也不认识她。
很好,就这麽办。
他洒开大步,愈行愈远。
第三章
    「我有一匹小烈马,天天骑著它,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著去赶集,我手里拿著小皮鞭,我心里正得意,不知怎麽哗啦啦啦啦,我遇见了一个你!」歌喉不甚高明,就用吓死人的音量来补充。「不知怎麽哗啦啦啦啦,我遇见了一个你,哈!我遇见了一个你,哈!我遇见了一个你,哈!我……」
「闭嘴!」
楚少玦;再也冷静不了,恨不能将耳朵塞住。
「原来你听得见啊?不早说,害我唱这麽大声,现在口好渴哦!」风蝶影倒来嗔怪他。「人家唱作俱佳,大珠小珠落玉盘,你听见了也没鼓掌,也不大声叫好,害我以为你耳朵失灵,愈唱愈大声,真是辛苦。」
唱作俱佳?大珠小珠落玉盘?哈,她真是味著良心说瞎话!楚少玦;这位堂堂君子遇见「疯小蝶」,险些把教养抛在一边,恨不得把她捉起来先打一顿屁股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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