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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他的命。雨伞一个右勾拳正中他的左下巴,只这一下那小子就不行了。我们一哄而上,我们这一冲,他那几个喽喽呼啦一下就散了。他们翻墙的翻墙,钻栅栏的钻栅栏,我们这边抓住几个,三、四个人围着一个拳打脚踢。
我当时逮住一个小胖子,他本来是打算翻栅栏逃跑的,结果被我拽住腰带给拉下来。另外有两个我们这边的小子,一左一右围住他,我们三个就这么居高临下的看着他。那小胖子半蹲在地上,两只手举着护着脑袋,大声喊着说:“大哥,大哥没我事儿,真的大哥,我跟着来的。”
后来我们把他揍了一顿,我记得特清楚,第一脚是我踹的,踹在他的胸口上。后来打得差不多了,就把他和另外几个没跑成的家伙拽到一起,聚成一堆,问他们:“还敢不敢来了?”
他们有的不说话,有的说不敢了,那个小胖子抱着脑袋哭。
我们就说:“什么?还敢来?!”
他们就赶紧大呼小叫说:“不敢了再也不敢了。”
然后我们就去看雨伞,他还在揍那小子,把那小子揍得趴在地上干嚎。我们把雨伞架开,我说:“行了雨伞,别揍了,再揍就揍死他了。”
雨伞被几个人架着,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他真是有点杀红了眼了。我们架着他,他还叫嚣着要宰了那小子。后来我们就把那个倒霉的小子拎起来看看,满脸都是黑的,就跟刚从煤窑里挖出来似的。鼻血也流出来了,滴嗒在衣服前襟上,连他的嘴里也流出了血,满嘴的牙齿红得就像石榴一样。
那天雨伞成名了祁又一
后来我们没有回学校,雨伞请客下馆子,作为对感谢大家出手相助的表示。饭桌上雨伞给每个人斟酒,大家都在兴奋的讲述自己或者其他某个人是如何的心狠手辣。被解救出来的那个小子给每个人敬烟,又掏出打火机给雨伞上火,点上火之后,雨伞吸了一口,烟头的火星直颤悠,我看到雨伞的手在颤抖。
在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这一次的战斗,使我们学校的小流氓们着实骄傲了一把,也使得雨伞本人成为了我们那一带小流氓们新的偶像。
第六部分
51雨伞啊祁又一
现在的雨伞早已不是那个样子了。今天,你看着眼前这位长发披肩的大学生,我告诉你说,他就是当年那个呼风唤雨的小坏蛋,你恐怕不会轻易就相信。以现在这个角度看,雨伞真是个彻头彻尾的好孩子,可是高中的时候,他为什么不喜欢各种各样的东西,却唯独喜欢带着兄弟们去打架呢?
我也曾经很乐于把自己培养成一个小坏蛋,因为那样会有人怕你,同时你自己变成了坏蛋,对别的坏蛋的恐惧感就会相应的减少。可是后来我发现这不是最好的办法,因为我不太愿意给别人带来麻烦——你多堕落都不是大问题,大问题是不要给别人添麻烦。
我眼中的雨伞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他的智商如果用来解数学题的话,一定可以做得比李琳更好,甚至比微微更好也是有可能的。我这不是瞎说,后来参加高考的时候,大家都认为他能考上联大就已经很不错了,结果他玩儿命学了三个月,最终的成绩竟然超过了重点线50多分!再加上他家里给他托人拉关系,他又有钢琴的艺术特长,最终考入了一所全国知名的顶尖院校,离我所在的大学不算远,我们现在也常常在一起玩儿。
结果是祁又一
由于雨伞对李琳同学动作粗鲁,造成李琳同学骶骨骨折外加腰部肌肉拉伤。情节严重如此,本应开除学籍,但是考虑到雨伞同学的家长,长期以来对学校工作给于了很大的支持,因此学校有关领导研究决定,给与予雨伞同学校内点名批评的处罚。望其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吸取教训,端正态度,努力……成为……做到……等等诸如此类……
那天下午,微微带着我和雨伞去了北医三院。
我们走进病房的时候,李琳正在睡觉,雨伞说先别吵醒她,于是我们三个坐了一会儿,闷闷的没人说话。我觉得没劲,就出去买可乐喝,等回来的时候李琳已经醒了。微微正和她嘻嘻哈哈地说些没用的废话,雨伞却傻乎乎地坐在一旁。
微微看我回来了,就对李琳说:“李琳,你应该向齐天道歉,人家白挨了你一顿骂。”
李琳笑着说应该,我赶紧说这有什么大不了的,咱们谁跟谁啊。也就是这个时候,我发现雨伞一直沉默着,尴尬充斥着整个病房。微微不止一次想把雨伞拉进来说话,可是雨伞不接茬,他在李琳的床边闷闷地站着,都是这小子让气氛这么尴尬,我真想抽这小子一顿。
后来就有意思了,在一点预兆都没有的情况下,李琳说:“雨伞,对不起。”
雨伞点点头,没有看李琳,他说:“没关系,你没事就好,这事儿不怪你。”
然后两边就沉默了。我简直不敢回忆那个场面,我和微微都有点犯傻,换成现在的我,大概很快就能想出些话来把气氛调动一下,绝对不会这么面面相觑着。但是当时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猜雨伞和李琳也不知道,要不然他们怎么会都不说话呢?后来微微把话题引到那场著名的战役上去,让我讲讲经过,我就添油加醋的把雨伞臭揍那个小混蛋的经过吹了一遍,这样一来气氛好了一点。
李琳出院之后没多久,她爸从外地回来了,跑到学校去大闹了一通,还在众目睽睽之下抽了雨伞一个大巴掌。被洪老太等人架开了。据说李琳她爸也跑到雨伞家里去过,想来雨伞的日子很不好过。
可是,不管我怎么问他,他什么也不对我说,面上像个没事人一样从容镇定。我知道,他这是不愿意给我添麻烦。
另外说句题外话:有传闻说,学校本来打算给胡平评个优秀班主任,可惜,因为雨伞惹是生非,这个称号泡汤了。——这个传闻的可信度很高,因为胡平为雨伞的事都疯了。
那几天,胡平见到雨伞就像见到眼中钉,肉中刺,恨不得吐出一口火来把雨伞烧死。有一次她教训我的时候,恶毒地提到了雨伞,她是这么说的:“雨伞已经堕落了,竟然打伤人家三班的女同学!你不要跟着他胡闹。这个孩子仗着家里有一点背景,公然和老师、学校唱对台戏,别人怕他,我不怕!我就是要制伏他这股歪风邪气!”
后来我把胡平这些话对雨伞说了,意在提醒他多多提防,不要往胡平的枪口上撞。
谁知雨伞告诉我说,胡平已经对他讲过类似的话了,他说:“我也不想闹了,只要她不惹我,我就和她相安无事。”
结果当天晚上放学之后,胡平把雨伞单独留下了。第二天一早,我问雨伞昨天的情况,雨伞竟然告诉我说:“我抽了丫一嘴巴。”——雨伞说这话的语气十分懊恼,而我清楚的知道,这个第三人称代词“丫”所指是谁。
我问雨伞怎么回事,雨伞不愿意说,他只说:“她说话太过分了,我一时没忍住。”
我问雨伞打算怎么办,这个事是性质问题,搞不好要被勒令退学的。雨伞说他也不知道,后来他对我说:“你别管了,这是我自己的事儿。”
我知道这事我帮不上忙,而且,雨伞也不愿意给我添麻烦,所以我没往心里去,埋头学习去了。而后果然未见胡平有什么举动,可见胡平虽然讨厌,骨子里的希望还是治病救人。要是她真把这个事抖开,雨伞可就惨大了。
新概念作文大赛祁又一
有一回语文课,我们的语文老师老阴说:有个叫“新概念”的作文比赛,赢了就能保送中文系。我当时心中一紧,看了看微微,她也正看着我,班里一片喧哗,胖子赵阵雨大喊着说:“齐天,好机会啊!”
我低下头,告诉自己:好机会啊。
那时候,我在学校的校刊上发过几个东西,文科试验班的哥们儿比自己班里的都多,大家都知道我爱写东西。更何况我对数、理、化厌倦极了,一想到大学的高数课我就头大,我多么希望去中文系,把文学当学问每天研究。
高二分班我没报文科,原因很简单,我讨厌政治和历史的程度更家严重。让我一门心思地背高中政治,还不如让我去吃大便。我对在高中学文科有一种恐惧心理,以为那种考试不叫考试,那是纯粹意志品质和记忆力的比拼。他们为了高考,把高中三年的所有教科书背得滚瓜烂熟,其疯狂程度令人不寒而栗。
我有个学文科的哥们儿,他比我大一届,是我一位朋友的哥哥。有一次聊天的时候,他问我学文还是学理?那时候正是高二第一学期,我们还没有分文理班,我就告诉他说:我们要等到高二下学期才分班。
“千万别学文,听我的没错。”这位老兄十分沮丧地从书包里抽出一本书,看了一眼封皮之后扔给我,他对我说:“你随便考,我全背下来了。”
事实情况是,他真的全背下来了。这是本历史书,黄色封皮,大开本两百多页。我考了他几个年代,此君全部对答如流,后来我又问了他一些无耻的题目,比如说:“闻一多身中几枪毙命?四行仓库有几层?卢定桥的铁链有多少条?”
他竟然一一应答,十分从容。后来我问他淮海战役从何处打响,他竟然连解放军进军路线也背出来了。
当我折服之后,此君向我展示了一下他的书包,里面塞满了大大小小的书不下二十本,还说这些都可以随便考。他告诉我说,他的成绩也就是还成,中等偏上,他们文科班里比他牛逼的牲口大有人在。最后他对我说:“我劝你,别考文科吧。”
我点点头说:“不考了,不考了。”
一年之后,还是此君,顶着北大中文系的名头跑回学校风光。大讲文科的好处——这些好处主要是相对大学理科而言。据传,在大学读理科,说不及格就不及格,对着卷子干瞪眼,一道题也不会做得零分的情况时有发生。最后的结果是,有一些聪明才智不足的同志,在大学中基本努力的学习,最后的结果依然是考试不过,每年期末忙于重修。
类似的论调我也从别人那里耳闻过,我们以前的语文老师丽丽小姐就经常提起。
丽丽小姐是师大毕业的,目前在天堂一中教语文。她上课有个特点,那就是从来不说正经事。
后来我知道,她这个特点,与师大中文系的老师们十分相象。中文系的老师也不爱讲书上的东西,而且,越是优秀的老师,就越不按书本上的东西讲。不同之处在于,诸位先生们讲的是自己的观点论调,或者干脆讲自己著作中的相关内容;而丽丽小姐不同,学校规定她讲语文课,她却不讲语文,而是讲些有意思的东西,比如:她懒散浪漫的大学生活;她和她的老公的恋爱史;还有她老公的妈,也就是丽丽小姐的婆婆;还有她老公的亲戚;以及她的老公。
我们从她的课上知道了不少东西,这些东西主要是关于丽丽小姐私人的。我个人认为,丽丽小姐窝在高中教语文实在是亏了,她如此善于自我剖析和营造气氛,应该改行当小说家,把她有趣的故事讲给更多人听,让别的语文老师来讲她。
也许正是因为丽丽小姐的才气太大了,校领导没让她带高三班。也就是说,到了高三,我们的语文老师换成经验丰富的老阴,而丽丽小姐很不幸,被发到高二年级带文科班去了——也就是小露所在的高二·5班。
说句题外话,丽丽小姐是一个十分愿意充当家庭主妇的女人,这在当今这个中国可谓奇闻,就像太平天国里的女秀才一样稀罕。
我自认为算不上沙文主义者,可是我始终认为,社会需要稳固的结构,家庭同样需要。我看过一本有关女权主义的书,书中谈论的主题是发动社会关系革命的必要性,它所要求的是,女性必须拥有所有男性的拥有。
我认为,这种观点从根本上说,就是一种女权主义者不自信的表现。男性不应该鄙夷家庭内劳动,女性同样不应该鄙夷。我们都希望有一天,家庭妇“男”的数量和家庭妇女的数量基本相当。但是照我看,由于社会习惯和妇女先天的限制,这种改变本身对社会发展没有实际好处。按照用进废退、无用不变原则,很难想象这一天在短时间内来到。
我无意冒犯女性朋友,事实上,从小学时代开始,我就自称“女性之友”——这是因为,我当时用的书包印有“中国妇联”字样。说实话,那书包是我妈给的,我自己很不喜欢,而我妈又迟迟不给我换书包,以至于我背了它整整一年。
不过我确实对女性有一种特别的亲切感,小学三年级以前,我宁可和女孩玩跳皮筋儿,而不是和男孩子一起打打闹闹。后来,我的同桌告诉我说,她喜欢我。——这使我立刻认识到,我是个男孩子,我应该有个男孩子的模样,和男孩子在一起。
如果不是我的小学同桌,没准我到现在还是个女里女气的家伙。
有一次语文课,丽丽小姐给我们展示了他老公的标准相。客观地说,还是挺帅的。丽丽小姐自己也很得意,就是那天,她再一次幸福地回忆了她和她老公的大学时光。
也就是那天,她向我们建议:男朋友,要找就找中文的,坚决杜绝体育的!女朋友,要找就找中文的,坚决杜绝艺术的!
——这一建议,据丽丽小姐自己说,乃是师大多年来的传统。现在我身在师大中文系,可以清楚地告诉诸位,丽丽小姐在说梦话!
但是当时,由于丽丽小姐的言传身教,我们这些无知而又幼稚的高中生对中文系无限向往之,为自己不幸选择了理科而捶胸顿足。因为这个传统意味着:中文系的学生是校园恋爱的焦点,孤独之人望眼欲穿的香馍馍。
除此以外,就我个人来说,中文系还意味着:看书,写小说,谈论文学,等等……干这些奢侈的事,再也不会被指责为不务正业了!这简直是天大的诱惑。
该死的日子祁又一
可我一直没抽出时间来写东西。那一段时间我过得像苦行僧一样,每天的时间是这么安排的:
晚上学习到凌晨,困了就喝咖啡,吃瓶装维生素。第二天早晨7点起床,吃下两粒鱼油,一瓶生命1号,合成维生素若干。然后刷牙洗脸穿衣服,吃姥姥做的早餐,喝下咖啡一杯,然后骑车上学——有几天我姥姥得了感冒,于是我的早餐改成自己煮的两个鸡蛋,还有路上买的汉堡包。
7:40以前到学校,抄作业(有些老师留的作业十分无聊,纯属浪费时间,所以用抄的比较划算,可以剩下时间做别的),背单词,8点钟开始上一天的课。
11:45准备好饭盒,11:50伴着下课铃声冲向食堂,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抢先打好两份饭。11:55左右,微微拎着一大壶沏好的咖啡,打着哈气一路小跑而来。我们一边喝咖啡,一边吃饭,到12:10以前午饭结束。而后我们散步二十分钟——这是我们一天内最闲的时候。12:30以前回教室上自习,直到1:30上下午第一节课。
理论上我们在4:30放学,但是事实上,我们每天放学后都要做一次小测验。星期一数学,星期二化学,星期三语文,星期四物理,星期五英语。
除了语文和物理,微微几乎每次都在我前面做完。她做完以后就跑出去,在学校的小花园里背英语,有时候也在大厅的椅子上看漫画。反正,每天我跑去找她的时候,她要不就是看英语,要不就是看漫画。有一次,题目特别难——至少对我来说特别难——我直到6点钟才做完,那时候班里已经没有几个人了。
我跑下楼去,没找到微微。
我在大厅里转了一圈,最后在楼梯旁边的角落里找到她,她正靠在暖气旁边的椅子上睡觉。微微的腿蜷在一起,大衣的每一个纽扣都系得严严实实,她的手上戴着那双点满碎花的毛线手套,她还用围巾裹住了脸,只露出闭着的眼睛。——那样子看起来像个难民,也有点像赶往东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