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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见他肯定的答复,她再次紧紧拥抱他。「要加油!不要被挫折击败。」
「照顾小雪球,我会来接牠。」她迅速在他颊上印上一个告别的吻。「再见。」
她就这么地走了。
像断线的风筝一样突兀地掉进他的生命,然后又像燕子一样再度突兀地自他的生命里消失。
她带来了短暂的美好,却也让他了解他的生命里似乎留不住半点美好的东西。
「喵。」趴在窗台上的猫咪慵懒的闭起眼睛。
将佟夏森从低潮的情绪里拉出来。
他猛然一惊。
强迫自己不能再往黑暗的漩涡里跳。
他移动脚步来到透着阳光的窗前。
猫在这里,亚蓓会回来。
感觉没有科学根据。
然而亚蓓总觉得她在自己的生命里所追寻着的,一直是一种「对」的感觉。
她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它,但是在见到高雄林姓一家人的时候,那种「对」的感觉并没有出现。
尽管如此,她还是试着在林姓夫妻和另一个女儿的身上找寻血缘上的相同点。
结果他们彼此都失望了。
林太太拿着女儿三岁大时的照片出来。亚蓓跟照片中穿著蛋糕裙的小女孩没有一点相像之处。
亚蓓的眼睛比较深,眼珠接近琥珀色,而不是棕色。她的嘴比较饱满,颧骨比较高,耳翼比较薄。
最显著的一点不同是,林家失散的女儿手腕内侧有一块小胎记,而她没有。
她不是他们在找的人,他们也不是她找寻的终点。
之前在路上的兴奋与紧张似乎显得有些可笑。
不过不要紧,她安慰自己,不要放弃,未来还有很多机会,只要不放弃就一定会有结果。
与林家人互相打气告别后,亚蓓再度踏上寻找的旅程。
慢慢来,深呼吸,一次做一件事情,就可以把事情做「对」。
「我、我要买一箱猫食……」呼,说出来了。抬起头看着镜子里那个衣着整洁,浑身没有邋遢相的男人。佟夏森结束他第一百零五次的镜前练习。
小雪球饿得没力气唯描叫。
再深吸一口气后,佟夏森总算带着猫走出大门。
一路上他都视而不见的与路人擦肩而过。
当他感觉到有视线集中在他身上时,他催眠自己,那是因为他长得好看,而不是因为他头上长角。
然而催眠的效力十分薄弱,当他顶着满头大汗找到一家有卖猫食的宠物店时,他真松了一口气。目的地到了,现在他只要照本宣科的把练习的结果呈现出来就行了。
「我、我要买一箱猫食。」看,他做到了。接下来他只需要付钱、走人。
柜台后的店员笑容可掬地道:「对不起,先生,店里猫食正好缺货,只剩下几包散装的,店长去捕货了,下午才回来,你要不要留个地址?我们有外送服务。」
缺货?佟夏森两眼圆睁。
他的剧本里没有这个情节啊!
「先生?」
怎么办?心跳开始紊乱起来。
镇定镇定,镇定下来。「那、那好吧。」深呼吸。「给我那几包散装的,地址……也留一下好了,我……我要一箱。」
「好的,稍等一下。」
趁着店员转身去拿猫食时,他用力挥去额上的冷汗。
不行。这样不行。他还是会怕。
他该怎么做才能够像正常人一样处理这种再寻常不过的购物行为?
老张来探望佟夏森的时候,对他屋里的「整齐」感到十分讶异。
「发生了什么事?」有人来整理过这房子吗?还有——「你怎么那么久没写求救信给我?」要不是他在台北忙不开身,老早冲下来看看他是不是已经把自己给活活饿死了。
然而他担心的惨剧并没有发生,佟夏森还好好活在这世界上。嗯,可能稍微瘦了一点,但皮肤也黑了一点,看起来有接触一点阳光。
发生了什么事?
佟夏森不认为他能说的很清楚。
「发生了很多事。」他说。「老张,我不大记得我以前是怎么生活的了,那个时候我以为活着是一件很理所当然的事吗?」
他的眼底写满困惑。
「过去五年时间我是怎么用掉的?为什么我一点记忆也没有?」只记得很黑、很暗。而时间的指针似乎停顿了下来,直到最近这几个月才又开始走动,虽然走的还很缓慢,但他感觉到了。
「一切都要从头开始学起,从没活得这么辛苦过……」
一片静——
「老张,你怎么不说话?」
老张瞠目咋舌根本说不出话来。「森、森仔……」在他没来探望的这段期间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啊?
他、他居然承认他还活着,甚至在学习怎么活下去……
不是「死」的,他说他要活下去。他是这个意思吗?
呜呜呜……发生奇迹了?
「老张?」佟夏森看这个相识多年的老友站在那里涕泪纵横。
他皱着眉把一食面纸递给他。「用完了要买来还我。」
呜呜呜……一定是奇迹。
亚蓓明白期待奇迹出现是不切实际的。
但她仍然期待会有那么一天,奇迹降临,她找回她失去的岁月,结束这漫长的旅程,将内心深处那块没有人能够理解的空白给填补上。
时序由夏转秋。
今年春天的时候,她还在她的岛上,刚刚拒绝一个男人的戒指。那个时候她满怀希望,认为只要出发去寻找一定可以找到回家的路。
于是她从北大西洋千里迢迢地到了香港,接着,又来到台湾,从北到南彻底地走了一遭,依然没有任何结果。
原以为只要不放弃她就可以支持下去,然而她却高估了自己的毅力。
她觉得累。
花了那么多的时间和力气想要走完这趟旅程,却开始害怕这漫漫长路她只走了其中很短很短的一段。前方还有多远?她不知道。
现在她站在台湾最南端的海岬上,再过去是海,海过去是无垠无尽的天。她要怎么做才有办法像海鸟一样到达无垠的天际?
海风、海燕唤回了那些在纽芬兰的日子。她不会飞,却还是非常快乐。
当她在寻找迷失的过去时,有没有在找寻的过程里迷失了现在的自己?
伊莉莎跟她说:累了就回来。
威尔和茉莉也告诉她:累了就回来。
够不够!她问自己。费尽心思,付出这么多,够不够!
其实够了。她已经尽了力。
没有找到任何结果是有些遗憾,但是找寻的过程却代替结果填补了心中那一小块微不足道却非常重要的空白。
这是在出发之前未曾料到的。
原来重要的是过程,而不是结果。
幸运的是曾经开始,而不是不曾发生过。
她没有找到她的「家」,却已经走了一遍回家的路。
内心里因为迷路而哭泣的小女孩再也不会因为无助而哭泣。
是该结束这趟旅程的时候了。
这也是五年来第一次意识到季节的转变。
当秋天的色彩染上林称,树叶随风飘落的时候,佟夏森才惊觉原来日子已经过了那么久!
他看了屋里的小白猫一眼,纳闷地想要等到什么时候猫主人才会回来?
少年来到他屋子外面,怯生生地看着他。
他想他可能也在等着他来。「你……叫阿飞是吧?」
阿飞惊讶地张大眼睛。「是啊,我叫阿飞。」这是吉米第一次跟他说话耶。
他知道他有一点……心理上的小问题,可世上哪个人心理是完全正常的呢?照他看来那种「正常」才是不正常呢。像吉米这样二个字,酷。
「你想玩摇滚?」
「想得要命!」
佟夏森瞥了阿飞那把二手吉他一眼,从门阶上站起来。「跟我来。」往仓库走去。
阿飞乖的跟只猫没两样。他乖乖地跟在佟夏森身后。
然后他们合力拉开了仓库铁门。
佟夏森把用帆布盖着的箱子拉出来,一一打开。
从电吉他到效果器。全都拿出来,仔细地抚过一次。
往事如烟。
然后他盖上箱子,抬起头说:「这些全都给你。」
「给、给我?」阿飞吓到了。他想都没想到吉米会把他的电吉他给他。「不要,我不要。」他摇头拒绝。
「这把吉他出厂年份是有点老了,可是音色绝佳,是我用过最好的一把——」
「不是啦,我不是嫌吉他旧,我是——」吉米专用的吉他,他怎么敢「肖想」,虽然他真的很「哈」。
佟夏森松了一口气。「既然不是嫌旧,那就拿去吧。反正我再也不会用到它们了,送给你比放在这里积灰尘好。」
「啥米!」阿飞大叫。「为什么你不会再用到,你真的打算放弃音乐了吗?」
天打雷劈!「你不再写歌了吗?」他是他头号中心实歌迷啊。
对比于阿飞的大惊小怪,佟夏森显得冷静多了。「有时候,愈是心爱的东西,愈是必须放手。」
迟疑的,他拍拍少年的肩。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童话里的情节在现实里出现,记得,让你的生活变成童话,不要让童话变成现实。」
阿飞怔愣着看着他最最崇拜的偶像。什么意思啊?好……好难懂喔。
第十一章
绝对意想不到
回来了。
亚蓓站在佟夏森的白屋前,心里有一种类似近乡情怯的情怀。
他还好吗?这几个月来他还会不会被那种莫名的恐慌所纠缠?他有没有试着离开他封闭的茧,去看看外头的世界美好的」面?
正打算敲那扇门的时候,她听见从屋后旧仓库传来的吉他弦声。
心一惊。他在那里?
亚蓓绕到屋后去,果然在仓库里找到弹吉他的人。
「阿飞?!」
弦声嘎然停止。阿飞往仓库外张望,漆黑的眼睛为之一亮。「亚蓓!」
「什么意思?他走了?」亚蓓惊讶地瞪大眼。
「就是走了咩。」阿飞很无奈地耸着肩说。「前几天吉米把他房子钥匙交给我,叫我替他保管,然后就离开这里了。问他要去哪里?也不肯说。」他低下头从牛仔裤的口袋里掏出一张被塞的皱皱的便条。「喏,他说如果妳有回来,就把这个交给妳。」
亚蓓锁着眉将那张折成长条状的便条纸打开。
上面只写了几行简短的句子,阿飞好奇地凑过来看——
我的心里还是有无法襬脱的阴影
决定挟持妳的猫
「什么意思啊?都看不懂。」阿飞搔着后脑勺道。
而亚蓓懂。
佟夏森正在复原当中,为了某个理由,他离开了他安全的牢笼。
「他有没有说……他什么时候回来?」
「没有。」阿飞摇着头。「妳想他还会回来吗?」
亚蓓也摇了头。「我不知道。」她掏出笔,在纸条的背面添上一句话。「如果他有回来,你把这个交给他。」
阿飞偷偷看了一眼。
亚蓓写:不要让我等太久。
然后留下她在纽芬兰岛上的地址。
嗄?还是不懂。这两人在做什么?打哑谜呀?
亚蓓笑了一笑。她拍拍阿飞的头说:「我要回加拿大了,有空来看我。」
阿飞迫在她身后。「妳还会再回来吗?」
「可能会。」亚蓓说。很多事情现在是说不准的。未来的事,谁晓得呢?「对了,阿飞,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说你想离开小镇到台北去,那时你说这里没有机会……没有机会做什么啊?」
「喔,那件事啊,现在我不那么想了。」如果他可以在这里遇到吉米,那么他也可以在这里玩他的音乐。
现在首先要做的事是组一个团,也许哪天等他觉得自己已经够好了,那么他会试着到外面去寻找成功的机会。
吉米说,每个人都应该要有一个根,受伤的时候才可以回到那个地方慢慢痊愈,他不再那么讨厌这个小镇了,毕竟这是他成长的地方。他要从这里出发,去接近他的梦想。
看着亚蓓专注倾听的模样,让阿飞不好意思地搔着头道:「我希望有一天我可以跟吉米一样,我想唱歌给很多人听。」
亚蓓很温柔地笑了。「我期待听到你的歌。」
仰起头看着深秋洗蓝的天空。
一架飞机在高空中留下一串长长的白色烟雾。
当她还在南方决定要结束这趟旅程的时候,那时她心中有很多的感觉以及很多的言语想要倾诉。
那些私密、隐晦的情绪即使是最亲近的家人和朋友也很难理解。
那时她急奢想要返回小镇。
找到那个人。因为总觉得,如果是他的话,他可以懂。
她可以跟他分享。
她知道那是因为当人们是用时间长短与外在条件评判人与人之间的情谊时,她却遇上了另一种邂逅。
灵魂的相遇。
在第一次看见他的当下,他忧伤的灵魂与她产生了共呜。
他是她这趟旅程中最意外的收获。
第十二章
咫尺天涯
她不知道她对他有多重要。
许多惊惶的时刻,他战胜不了四面八方向他袭来的莫名恐慌,身体的感官格外敏锐时,他就会被迫地察觉到,他跟她是这么不一样的两个人。
她好象永远都知道该怎么做,像是从来没有被击败过,无论是偶尔出现在生命中的那些困惑或是横亘在道路上的坑坑洞洞。
她似乎能够分辨出对跟错,从而选择对的那个方向。
不像他总是被击败。先是被外在的力量击败,接着是被自己击败。
他们力量悬殊!他想她不会停住脚步,如果他不想办法追上前去,他会永远、彻底地追不上她。
已经很久了,不再有那种想要一件东西的强烈渴望。然而在她离开他的那一刻,他想要捉住她。
尽管知道她不会属于他,然而他仍卑微地渴望有一天可以跟她肩并肩站在一起,心中没有挥之不去的沉重苦涩。
那十分困难。
面对内心深处那块巨大的阴影令他感觉虚弱。
他没有自己以为的那样强壮。
「妳不需要我。」席斯说。初初认识亚蓓时,他被她独特的气质所吸引。亚蓓有一种能力,她很体贴,常常使身边的人感到安慰及温暖。但是她的内心却不像她的人那样容易接近,他认识她三年了,却一直无法分享她真正的感觉。
如果她能够脆弱一些,不要那么坚强,他就不会有那么严重的无力感。他觉得他不被需要,甚至时常被遗忘。
他想了解她,想融入她的生命里,却又常常感到无能为力。
妳不需要我。这是很严重的控诉了,他等着她的辩白,然而她却只说:
「对不起,席斯,我很难过让你这么痛苦。」
他不是要她道歉,他只是想要了解她,想将她纳入自己的生命中。但是她似乎永远也不明白。
「我想这枚戒指妳是不会收下来了?」他不抱希望地问。
「我真的很抱歉……」
「算了,别说了,就这样结束了吧。」他故作不在乎地道。「反正我也知道我们不适合。」追根究底,不就是这么一句话吗?
但他看起来好难过。「席斯……」
「用不着安慰我,起码以后我不用再那么常晕船了。」席斯向自嘲地笑了一笑。「不必有罪恶感,我很快会好起来。」当不成情人,当朋友的风度这一点还是有的。
他最后一次深深地以带着感情的方式凝望着她。「蓓,妳知道妳最大的缺点是什么吗?」
「我对感情的事太过漫不经心?」
「不,」他说:「在这个物质社会里,妳太常感到失落。妳要的很多东西,我给不起,也不知道该到什么地方去找?」
席斯是对的,亚蓓无法反驳。因为常常很多时候,连她自己也不确定她所要的可以在哪里找得到。
那不是金钱、权力、或是再多的时间可以换取到的。
她在寻找令她感觉失落的那个「point 」,以及发生的原因。
亚蓓和席斯分手了。
伊莉莎才刚刚先后与这两人见过面、通过电话。她觉得她成了一个超级垃圾桶,每个人都想把心事往她这里倒。
真是个有很用处的垃圾桶。她安慰自己。
走进医院时,办公室的计算机在开机状态中,电子邮件的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