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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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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陶在吗?”我问。

“之俊,我也正找你。你父亲病了。”

我不以为意。

可以想象得到,父亲他老人家披着那件团花织锦外套,头发梳得油光水滑,靠在床上咳嗽两声,要求吃川贝炖生梨的样子。

“有没有看医生?”

“你去瞧瞧他,广东女人说得吞吞吐吐,我也搞不清楚。”

“这几天我真走不开,大后天我要跟华之杰大队去开会。”

“他说你两个月没去过,你总得抽空。”

“好,我这就去。”

“明天吧,今日陶陶带朋友来吃饭,阿一做了些拿手菜在这里。”

“谁,乔其奥?何必请他。”

“不是乔其奥,陶陶同他拆开了,你不知道?”

嗄?我的下巴要掉下来,打得火热,一下子搁冰水里了,前几天我不是还见过他们?

“那么她现在同什么人走?”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导演。”

“谁?导演不也是个女孩子?”

“一字之差,”母亲笑,“这位是文艺青年。”

我哭丧着脸,“一天到晚换未来女婿,这种刺激受不了,这个人可不可靠?”

“你要人家做女婿,人家还未必答应呢!小朋友志同道合,走在一起,有什么稀奇?”

“我来,我马上来。”

不是她的女儿,她说得特别轻松。

我赶到娘家,只见那文艺青年早已坐在客厅当贵宾。

我瞪着他研究。

只见他剃平顶头,圆圆面孔,配一副圆圆的玳瑁眼镜,穿小领子白衬衫,灰色打折裤,小白袜,缚带皮鞋,腕上戴只五彩米奇老鼠手表,约二十七八年纪,真看不出,这么年轻就是一片之主。

“妈妈,”陶陶说,“他是许宗华导演。”

我连忙说:“你好你好。”

许导演很讶异地站起来,“这么年轻的妈妈。”

这句话开头听还有点欢喜,听熟了只觉老土,我也不以为意。

我向母亲看过去,意思是:就是他?

母亲点点头。

这小子能养妻活儿?他打扮得徐志摩那样,但有没有徐之才气?况且这个年头,才气又租不租得起两房一厅?他一年拍多少套片?每片酬劳若干?

在这一刹那,所有丈母娘会考虑到的问题都涌进我的脑海,我头皮发麻。

一个人,无论多清高多超逸,把你放在哪个位置,你就会进入哪个框框,我虽然还有资格申请做十大杰出青年,但我另一身份是陶陶的母亲,我身不由主地关怀女儿的幸福。

陶陶怎么搞的?为什么她不去跟身份正统一点的男孩子走,譬如说:教师、医生、公务员?

好不容易去旧迎新,又是这样的货色。

懊恼之余,脸如玄铁。

我发觉陶陶的装扮完全变了,以前女阿飞的流气消失无踪,现在她步入电影角色,不知从什么地方(很可能是外婆那里)找来那么多五四时期的配件,如走入时光隧道,与这位导演先生衬到绝。

母亲推我一下,“怎么呆笃笃的,坐下来吃呀,这只冬瓜鸭很合节令。”

我坐在电影小子旁边,深觉生女儿没前途,还是生儿子好,这样鬼括过的文弱书生都有我陶陶去钟意他,简直没有天理。

陶陶有点不悦,当然,她一定在想:我的母亲太难侍候,什么样的人她都不喜欢。

为着表示爱屋及乌,我夹了一块鸭腿给那小子。

陶陶面色稍霁。

你看看这是什么年代,做母亲的要看女儿面色做人。

我还得找题材来同姓许的说话。

许导演是广东人吧?怎么想到拍上海故事?是流行的缘故?别闹笑话,有现成的顾问在这里。记住三十年前的旗袍全部原身出袖,只有上年纪才剪短发。

鞋子是做好鞋面才夹上鞋底,祖宗的像决不会挂在客堂间。

说得唇焦舌燥。

然而看得出他是那种主观很强、自以为是的人,很难听从别人的意见。

我终于问:“陶陶有什么优点?说来听听。”

我女儿抢先说:“我长得美。”

我白她一眼。

导演马上说:“陶陶可爱。”

浮面的爱。我知道我太苛求,但爱一个人,不能单因为对方似只洋娃娃。

我暗暗叹口气,也吃不下饭,只喝半碗汤。

叶伯伯是对的,我应该走开一下,去到不同的环境,放开怀抱。

我很快告辞。坐在他们中央,像个陌生人,话不投机。

我去看父亲。

他的情况比我想象中严重得多。

不但躺在床上,头发胡须都好久没剃,花斑斑。眼袋很大,尤其惊人的是两腮赤肿,手碰上去是滚烫的。

“有没有看医生?”我失声问。

“医生说是扁桃腺发炎。”

“不会,”我说,“哪有这么严重?这要看专科。”

继母很为难,把我拉到一旁,细细声说:“钱他自己捏着不肯拿出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我连忙到客厅坐下,开出张现金支票,“明天就送院,一个礼拜都没有退烧,怎么可以拖下去!”语气中很有责怪之意。

继母讪讪地不出声。

两个弟弟坐在桌前写功课,也低着头不语。发育中的男孩子永远手大脚大,与小小的头不成比例,他们也是这样,只穿着底衫与牛仔裤,球鞋又脏又旧,如烂脚似的。他们各架副近视眼镜,两颊上都是青春痘。

忽然之间我替父亲难受,这么一大把年纪,还拖着两个十多岁的儿子,仅余的钱,不知用来养老还是用来作育英才。

继母对父亲说:“之俊来看你。”

父亲睁开双眼,“之俊……”他喉头浑浊。

我很心痛,“你早就该把我叫来。”

“不过一点点喉咙痛。”

“之俊让你明日进院。”继母说。

“钱太多了呀。”他挣扎着还不肯。

“我这两天要出门,”我哄他,“没闲来看你,怕没人照顾。”

他冷笑连连,“一屋都是人,不过你说得对,我是没人照顾。”他伸出手来握住我的手。

我怕继母多心,“他们要上课。你几时听过男孩子懂得服侍病人的。”

继母这些年来也练得老皮老肉,根本也费事多心,干脆呆着一张脸,假装什么都没听见。

父亲依依不舍地问:“你要到什么地方去?”

他的手如一只熨斗,我隐隐觉得不妥。

“我立刻替你安排专科,明早你一定要进院,事不宜迟。”

“你怕什么?”父亲还不信邪。

“你要休息,我明早与你联络。”

“之俊,留下来陪我说几句话,我闷得慌。”

我挤出微笑,“有什么苦要诉?”

继母不知该退出去还是该旁听,站在一旁一副尴尬相。

终于她搭讪地喃喃自语:“我去看看白木耳炖好没有。”

但是她并没有离开,我觉得她人影幢幢地靠在门外,不知想偷听些什么。

“之俊,我还有些金子。”

我微笑,“这与我有什么关系呢?”

“你说,该不该把两个孩子送出去?”

我故意提高声线,好让继母释疑,“那自然是要的。”

他黯然,“送他们出去也不管用,庸才即是庸才。”

我笑,“真的,我们都是庸才。”

“之俊,我不是说你。”

“爸,你要多疼他们。”

他不响。

过很久,他说:“我很后悔。”

后悔什么,再婚,在晚年生孩子,还是与母亲分手?

“你母亲,是我把她逼到叶成秋那里去的。”

“多年前的事了,爸。那一位也陪你熬了这些年,你这样说不公平。”我替爸爸拉上被子,“快快睡觉,我真的要回去了。”

说完不理三七二十一,便站起来替他关上房门。

继母躲在门角,见我出来,也不避嫌,立刻说:“之俊,只有你明白我这些年来吃的苦。”双眼都红了。

我仍然微笑,“要送他们两个出去念大学呢,还不快快加把劲用功,打算去哪里?依我看,加拿大学费略为便宜一点。”

两个弟弟露出惊喜的样子来。

我拍拍他们肩膀,“父亲是唠叨一点,心里疼你们,嘴里说不出。”

叶成秋与父亲同年,今日看来,他比叶成秋要老一倍。男人没有事业支撑,立刻溃不成军。我叹息。

他们送我到楼下。我又叮嘱几句才回家。

我与父亲的感情并不深,是到最近这几年,他才主动拉紧我。开头新娶广东女人,又一连生下两个男孩子,也就把我们母女丢在脑后。

十年后他莫名其妙又厌恶后妻与儿子,父亲的感情自私、幼稚、不负责任。

但他还是我父亲。生命最尴尬是这点。

第二天我百忙中替他找到医生,命弟弟送他进去。

弟弟向我诉苦,说父亲逼着他们去买新鲜橘子来榨汁,不肯吃现成的橘子汁。

他与母亲一般的疙瘩。也不晓得这是不是上海人的特性,也许这样说是不公平的,叶成秋就不介意喝罐头果汁。

出发那日我拖着行李匆匆赶到飞机场,别人都比我早到,也比我轻松。

酒店管理科一组全是女将,仍然窄裙高跟鞋,宁死不屈,好气概。电机工程师如蜜蜂般包围她们,煞是好看。

世球叫我,“之俊,这边。”

我才如大梦初醒,向我的助手打招呼,挽起袋子去排队。

他特别照顾我,悄声问:“都齐了?”

我点点头。

飞机在虹桥机场降落,我心有点激动:回到故乡了。随即哑然失笑,我只在故乡耽过半年,在襁褓中便离开江苏,有什么感情可言,除非是祖先的遗传因子召唤我,否则与到伦敦或巴黎有什么分别。

下飞机第一个印象是热。

我们不是不能忍受热,但到底岛上的热与内陆的热又不一样。等车的一刻便件件衣服湿得透明,贴在身上,热得你叫,热得你跳。

第二便是蝉鸣的惊心动魄,一路上“喳”——拖长声音叫,我抬起头眯起眼睛,明知找不到也似受蝉之魔法呼召,像是可以去到极乐之土。

女士们面孔上都泛起一层油,脂粉褪掉一半,比较见真功夫,都立刻买了扇子努力地扇。

冷气旅行车立刻驶至,我依依不舍地登车。

那蝉声还犹自可,空气中的浓香又是什么花朵发出来的?既不像白兰又不是玉簪。

我贪婪地深呼吸。

“香?”世球坐在我身边。

我点头。

“桂花。”

我一时没想到。鼎鼎大名的桂花,传说中香得把人的意志力黏成一团的桂花。

我把头靠在车窗上。这个地方我是来过的,莫非在梦中曾经到过这里。

车子往大东饭店要个多小时,世球在那里吹嘘:“我到全世界都要住市中心。”

女士们立刻投以倾慕神色,我暗暗好笑。也难为他,这个领队不好做,虽然叶伯伯已搭通天地线,也还得世球一统江湖。

他见我笑,便解嘲说:“最不合作的是你,之俊。”

我不去理他,心中很矛盾,看样子大东饭店一定时髦得不得了,绝不会勾起什么怀旧之幽思。

我不是不喜欢住豪华旅舍,只是先几年经济情形有所不逮,往欧洲旅行只得住小旅馆,窗门往往对着后巷,在潮湿的夏季傍晚,水手在廉价路边咖啡座喝啤酒,看到我倚窗呆望,往往会好心地吹口哨引我一笑。

就是在那个时候,爱上小旅馆风情,特别有亲切感,连淋浴都成了奢侈,另付五块钱租用莲蓬头一次,带着私人浴巾及香皂进去,不能每天都洗,花费不起。

我喜欢看窗外月色,喜欢在没空气调节的房间辗转反侧,喜欢享受异国风情较为低层的一面。

当然欧洲再热也热不到什么地方去。

冷气车门一开,热浪如吹发器中的热风般扑上来,逼得我们透不过气来。

几位工程师哗然,纷纷发表意见。

我用手摸摸后颈,一汪汗。

世球笑道:“我父亲说,真正热的时候,躺在席子上睡着了,第二天起身一看,席子上会有一个湿的人形,全是汗浸的。”

女士们都笑:“罗伦斯最夸张。”

如果是叶伯伯说的,一定全是真的,我相信。

我们在旅舍安顿下来,淋浴后我站在窗前眺望那著名的黄浦江。

除却里奥热内庐之外,世界大城市总算都到过了。

世球敲门进来,我转头。

“别动。”他拿着照相机,一按快门,摩打转动,卡拉卡拉一连数声。

“干什么?”

“之俊,”世球坐下来,“你永远像受惊的小鹿。”

“因为你是一只狼。”我笑答。

“我觉得你与这里的环境配合到极点。”

“这是歌颂,还是侮辱?”

“你太多心了。”

我不去回答他。

“今天晚上我们有应酬,先吃饭后跳舞。”

我服了他,就像一些人,在游艇上也要搓麻将,世球永远有心情玩,玩玩玩玩。

“同什么人吃饭?”

“当然是这里的工作人员。”

“跳舞我就不去了。”

“随你,”他耸耸肩,“反正我手下猛将如云。”

我既好气又好笑,他的口气如舞女大班。

我忽然问:“我们在这三天内会不会有空当?”

“你想购物?”他愕然。

“我想逛逛。”

“我与你同去。”他自告奋勇。

“这么热,你与你的猛将在室内喝咖啡吧。”

“之俊,我早说过,我们有缘,你躲不过我。”

当夜我们在中菜厅设宴请客。标准的沪菜,做得十分精致。坐在我身边的是一位上了年纪的上海籍女士,五十余岁,仍然保持着身材,很健谈,而且聪慧,她是早期毕业的建筑师,很谦和地表示愿意向我们学习。

她肩上搭着一方手织的小披风,那种绒线已经不多见,约二十年前我也看母亲穿过,俗称丝光绒线,在颜色毛线中央一条银线织成,贪其好看,当然有点老土,不过在这个时候见到,却很温馨。

女士很好奇,不住问我一般生活情形,乘什么车住多大地方做什么工作。我从来没有这么老实过,一一作答,并且抱怨自己吃得很差,不是没时间吃就是没心情吃。

世球见我这么健谈,非常讶异。

临散席时,女士说:“你不像她们。”用嘴呶呶我其余的女同事。

我乐了。真没想到她会那么天真,不是不像我母亲的,经过那么多劫难沧桑,都是我们所不敢问的,仍然会为一点点小事发表意见,直言不讳。

我笑:“她们时髦。”

她忽然说:“不,你才时髦潇洒,她们太刻意做作。”

赞美的话谁不爱听,我一点不觉肉麻,照单全收,笑吟吟地回到楼上房间去,心想,上海人到底有眼光。

我喝着侍役冲的香片茶,把明天开会的资料取出又温习一遍,在房中自言自语。

扭开电视机,正在听新闻,忽然之间咚的一声,冷气机停顿。室内不到十分钟便燠热起来,侍役来拍门通知正在赶修,心静自然凉,我当然无所谓,但是世球他们跳得身热心热,恐怕要泡在浴缸里才能睡得着。

侍役替我把窗户开了一线,我总算欣赏到江南夏之夜的滋味,躺在床上不自觉入梦。

隔很久听见大队回来,抱怨着笑着,又有人来敲我房门,一定是世球,我转个身,不去应他,又憩睡。

早上七时我被自己带来的闹钟唤醒,不知身在何处,但觉全身骨头痛,呻吟着问上主:我是否可以不起来呢?而冷气已经修好了。

世球比我还要早。他真有本事。

他悄声在我耳边说:“同你一起生活过,才知道你是清教徒。”

这人的嘴巴就是这样子,叫好事之徒拾了去,又是头条新闻。

一大行人准时抵达会场。

会议室宽大柔和舒适,是战前的房子,用料与设计都不是今日可以看得见的了,桃木的门框历年来吸饱了腊,亮晶晶,地板以狭长条柚木拼成,上面铺着小张地毯,沙发上蒙着白布套子。

我抬头打量天花板,吊灯电线出口处有圆型玫瑰花纹图案,正是我最喜爱的细节。

我在端详这间屋子,世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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