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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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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忘记了我对于棋艺一窍不通。

我在那里喝了碗莲藕章鱼汤,觉得很甘香。这样的汤,打死母亲她也不会喝。

你不能说我们不坚毅,在疾病死亡阴影的笼罩下,仍然苦中作乐。

那边父亲一叠声叫我过去。

继母向两个儿子使个眼色,他们乖觉地躲开。

我蹲在父亲的身边,听他吩咐。

他问我:“陶陶怎么许久不来?”

“她那么疯,哪有停下来的一刻。”

“之俊,我是不行的了。”语调异常平静。

我喉头干涸。

“棺材本我倒还有,不必担心。”

我借故问:“吃了药没有?”

“还有些东西留给你。”

我立刻说:“我不要。”

“你到底是杨家的女儿,怎么不要?”

“给弟弟。”

他不响。

“爸,如果你真为我好,就把东西留给弟弟。”

“你不要?你已经足够,不需要我?”

“不是,只是他们比我更需要。答应我。”

他默默想很久,终于点头。

我嘘出一口气,心中放下大块石头。

这间住宅能有多大,不管他们回避在什么地方,我相信每句话都会传入他们的耳朵。

我有点支持不住,与活着的人谈他死后遗产分配问题,实在太过分,何况这人是我的父亲。

“我累了。”他说。

我告辞。

弟弟们一直送我到楼下,虽然不说什么,也看得出心中是很感激的。

夜凉如水,我拉拉衣襟。每年等我想起要置秋装的时候,铺子都大减价了。

陶陶跟世球北上,我装作看不见。

报上新闻登得很大,图文并茂,是陶陶穿着牛仔裤球鞋步出罗伦斯时摄得的,图片说明绘形绘声,陶陶在数个月间变成都市传奇女性。

英教授不知有没有后悔认回这个女儿,他满以为陶陶是个等他救济的小可怜吧,三餐不继,住在本市著名的木屋区中,生病要住公立医院排队,含着眼泪渴望父爱……

放下报纸我笑出声来。

我已把绘图室看作第二个家。什么事都在这里做,当下折好报纸,便喝手中之红茶。

自内地来见习的小钱进来问我借工具,顺便闲聊几句。

他感觉到工作的压力惊人,要学的实在太多,最难受的是寂寞。他结婚才一年,孩子出生没多久就被派下来,颇受了点相思之苦。

他形容得很好:“晚上回去,整个人像是空的,很想家人。”

孩子是女儿,因为只能生一个,颇为遗憾。

我不以为然地说:“此刻男孩与女孩还有什么分别?不比从前,怕女儿自小嫁到外姓人家去,轻易不得见面,被人虐死也不知道。现在女孩子也什么都做,又记得家里,我本人喜欢女儿。”

他冲口而出:“但儿子总是姓钱,女儿嫁出去,就不一样。”

我瞪着他:“你的姓氏那么要紧吗?”

他有点不好意思。

“你看我们这里,当权的都是女人。”

“是,真的,”小钱说,“这里女性地位真的高。”

我教育他:“越是文明的社会,女人地位越高,你要好好地疼爱女儿。”

“是是。”他唯唯诺诺。

我笑出来。

小钱借了软件讪讪地走了。

电话铃响,我接过:“杨之俊。”

“杨小姐,我代表钟斯黄乌顿公司。”对方说。

我一呆,这间公司是著名的猎头手,专替大机构拉角,挖掘行政专门人材。

“我可以为你做什么?”我问。

那边的声音极富魅力,“小姓高,希望杨小姐拨冗与我们谈谈公事。”

“公事?”

“是,我们受客人委托,指明要杨小姐帮忙。”

“可否先透露一二?”

“可以,我们了解你此刻为华之杰进行一项工程,约莫明年年中才可完工,但刚巧与我委托人的时间配合,所以要预早谈合同。”

我的心狂跃。

来了,这一刻终于来临,苦干多年,终于获得赏识,我不知如何回答,万分感慨,鼻子竟发酸。

高先生急急地说:“杨小姐下星期一有没有空?”

“有。”

“上午十时或下午三时,随杨小姐选。”

“上午我来贵公司面谈。”

“到时见。”高先生爽快地挂了电话。

我轻轻放下话筒,欢呼一声,忽然间热泪夺眶而出,心中充满说不出的快意:成功了成功了。

对我这种小人物来说,这便是山之峰,天之尖。

我伏在绘图桌上,我找到了,我终于找到了自己。这是我事业的第一步,我终于获得开步走的资格,道路无论有多少荆棘,终会走得通。

我一边开心一边饮泣,一边觉得自己傻气。

“之俊。”

我连忙擦干眼泪,转过身子。

叶成秋站在门外,脸色微愠。我站起来,“什么事,叶伯伯,工作上有问题?”

他坐下来,看着我。

我还未见过他动气,非常不安。

他问:“新发基来挖你角?”

“谁?”我瞠目。

“之俊,对我你可以坦白。”

“是新发基?我不知道,我刚收的电话,他们叫我星期一去谈话。”

“你去不去?”

“去呀!”

“之俊,你要工程,我这里有的是,你何必起二心?”他恼我。

“咦,我只是一枚微不足道的小钉子。”

“我用的人,全部都是英才。”

“每个人都知道我是黄马褂。”

“瞎说,只有你才这么想。”

“那么多设计人才都有大学文凭,你一登报真可以随便挑。”

“你是走定了?”

我不明他为何无端发作,“人家还没决定要请我呢。”

“瘦田没人耕,耕开有人争。”

“有没有我有什么不同?”

“当新发基一切条件与华之杰相同,而他们多了一个你的时候,有没有你就发生作用。”

我说:“这种机会是很微的。”

“微?那他们为什么要拉你过去?”

我不禁飘飘然。

“做生意,只怕万一,不怕一万,我不准你走。”

“叶伯伯,你不是要退休要去加国?”我问,“这里的事,何必还这么劳心?”

“我今天可没退休,之俊,无论新发基给你什么条件,回来同我商量。”

“你不退休了?”

他双手插在口袋里。

才五十多岁,正当盛年,退个鬼休。即使去到外国,怕他还是得打出更大的局面来。

他说:“你陪我走,我就退休。”

我也摊开来说:“我怎么同你走?世球与陶陶已结伴北游,他俩有什么发展,我同你就是亲家,叶伯伯,世球未来的丈母娘怎么又可能是他的继母?他们的孩子叫你祖父,叫我外婆,这个局面又怎么收拾?”

叶成秋不响。

“现在连叫我母亲陪你走都不可能了。”

他说:“任性的人往往最占便宜的,这次世球占了上风。”

“叶伯伯,请让我们维持目前的关系,直到永远。”

“世球与陶陶是不会结婚的。”

“你怎么知道?他们做事那么神化。”

“你此刻是为陶陶牺牲?”

“不,但既然陶陶与世球已经到这种地步,我们就得适可而止。”

“乘机而止。”叶成秋说。

可以那样说,是陶陶替我解了围。

我安乐地看着叶成秋,胸有成竹,咪咪嘴笑。

他诧异地说:“之俊,你不同了。”

“我不同?”

“是,你变得深思熟虑,懂得利用机会。”

“呵,成精了。”我称赞自己。

叶成秋一边点头一边说:“好,好,我可以放心。”

我笑出来。

我了无牵挂,真正开始享受生活。

星期一,我如约去到钟斯黄乌顿。

高先生是个英俊小生,对我如公主般看待,拉椅子,递香烟,无微不至,但看得出做起生意来,也必然如叶世球精明入骨。

我并没有准备对白,我打算实是求事,我说:“是新发基公司是不是?”

高先生一呆,“消息传得好快。”

我说:“是我目前的老板同我说的。”

高先生急说:“他不肯放人?”

“我与叶先生没有合同。”

高点点头,“明人眼前不打暗话,我们听说杨小姐与华之杰有特殊关系。”

我微笑。

是,他儿子追求我女儿。

“所以当我们的委托人指明要杨小姐帮忙,我们认为这件事不容易办到。”

“你们的条件好吗?”我问道。

“愿与杨小姐谈一谈。”高先生说。

“请说。”

他忍不住,“杨小姐名不虚传。”

“名?”我愕然,“我有什么名?”

“都说杨小姐做事爽朗,说一是一,说二是二。”

“这算优点?这是华之杰一贯作风。”

他很佩服,“久闻华之杰猛将如云。”

我竟与高君谈得超过一小时。

没来之前我已决心跳槽。我要证明自己,做不来至多重作冯妇,再去替客人找金色瓷盆。

他们的条件很好,公司十分礼待于我,最难应付的不外是新的人事关系,我的信条是凡事不与人争,尽其本分做好工作。

使我惊异的是工程不在中国任何一个城市,而是在美国三藩市。

这不由我不想起经济日报上的一段文字,作者说,中国人已买下多伦多,现在要买温哥华,已买下三藩市,此刻想收购洛杉矶,更看中纽约市皇后区,要大展鸿图。叶成秋自然也早已有这个打算。

世球回国发展,他父亲要把叶氏企业移往西方扬名,留在本市的人才,也许会成为最重要的环节。

我渐渐看通这一层关系。

这张合同我是签订了。

离开钟斯黄乌顿尚未到午饭时分,我觉得天气特别爽,阳光特别好,我今日特别年轻,心情开朗。

我一个电话,把母亲叫出来吃中饭。

她很疙瘩地叫我到嘉蒂斯订台子。

一坐下来便同我说:“看到没有,左边是霍家两个媳妇,右边是郭家姐妹。”

“是不是这样就不用叫菜了?”我笑问。

她瞅我一眼,“你最近心情大好。”

“是的。”

“你叶伯伯很生气。”

我迅速分析她这句话。气——气什么?两个可能性:一、为我拒绝他。二、为我往新发基。一已过时,他不可能气那么久,故此为二的成数比较高。

从这句话我有新发现,母亲与他又开始说话了。

我笑问:“他约会你?”

母亲支吾,“我们吃过一顿饭,还不是谈你。”

“我怎么了?”

“华之杰大把工程在外国,做生不如做熟。”

“我就是要做生。”

“他气。”

“他看不开。”

“你是他栽培的。”

“我总会报答他。”

“他说,你是不是不齿于他,要避开他。”

“绝不。”

“那一家也不过是酒店,你已做过,难道不腻?”

“他叫你做说客?”

“他不是那样的人。”

“他又对你诉苦了?”我很替母亲宽慰。

“是呀,”母亲嘲弄地说,“他现在比以前更苦,他向人求婚,居然被拒,苦也苦煞脱,没有苦水,他来找我这个老朋友作啥?”

我忍不住笑,一切恢复旧观。

她犹疑一刻,“你父亲如何?”

“不行了,”我有一丝苍凉,“数日子,在这段时间内,我会尽量陪他。”

母亲说:“他把一切委诸命运,其实操纵他命运的,是他的性格。”

“可是他仍是我父亲。”

气氛有点僵。

母亲努力改变话题:“陶陶昨日挂电话回来,我同她说,新戏后天开拍,催她回来,你猜她在什么地方?”

“火焰山。”

“别开玩笑。她在威海卫,真是,连我们没去过的地方,她都去了。”

“她很年轻,胆子大,志向远,这个时候不飞,就永远飞不起来了。”我说。

“以前你也尝试过要把她缚住。”母亲说。

我尴尬地笑。

“你有没有想过归宿的问题?”

“我的归宿,便是健康与才干。你还不明白?妈妈,一个人,终究可以信赖的,不过是他自己,能够为他扬眉吐气的,也是他自己,我要什么归宿?我已找回我自己,我就是我的归宿。”我慷慨陈词。

母亲说:“哗,我还没听过比这更激昂的讲词,你打算到哪一家妇女会去发表演说?”

“这是真的,我只有三十五岁,将来的日子长着呢。”

“啊,‘只有’三十五岁,以前我老听你说你‘已经’三十五岁。”

我厚着面皮说:“嗳,我现在的看法变了。”

“很好很好。”

我们吃完饭就走了。

妈妈羡慕郭大小姐嘴上那只粉红色的胭脂。为了讨好她,为了做人苦多乐少,为了纵容自己,我说:“马上替你去买。”

我们在门口分手,她打道回府,我去百货公司的化妆品部。

我把唇膏与腮红一只只研究,摆满玻璃柜台。

“杨小姐。”

我转过身子。

哎呀,是关太太,不,孙灵芝小姐。

我有点心虚,怕她会记仇,这个小地方,谁不知道谁的事。

但一眼看过去,只见她身光颈靓,容光焕发,穿戴合时,大白天都套着大钻戒,起码三卡拉,耀眼生花,她的皮肤比以前更白皙,眼睛更闪亮。

看样子她正得意,一个人,际遇好的时候,气量自然扩大,想来不会与我计较,我可以放心。

我连忙活泼地用手遮一遮眼,打趣地说:“这么大的一个灯泡,照得我眼睛都睁不开来。”

孙小姐被我恭维得一点芥蒂也不存。

孙小姐打我一下,“好不好?”

“托福,过得去。你呢?”

“我结婚了,在夏威夷落籍。”

“恭喜恭喜。”这是由衷的。

“我刚才在嘉蒂斯已经看见你,你同朋友在一起。”

“那是家母。”

“这么年轻,”她诧异,“这么漂亮。”她展开笑容,“令千金也是个美女。”

终归纳入正题。

我笑,“只有我夹在当中,不三不四。”

“杨小姐,你根本不打扮,来,我帮你挑一只好的颜色。”她取起柜台上的盒子。

我小心应付。

“我没想到杨陶是你的女儿,”她闲闲地说,“她同叶世球走?”

我笑着耍太极,“报上是这么说,孩子大了,我也只得装聋作哑。”

“世球最喜欢在选美会中挑女朋友。”在这一刹那,她有无限依依,声线都柔和起来,一个女人是一个女人,尚卢高达之名句。

对,记得她是檀香山皇后。

“这只颜色好。”她下了结论。

我一看,是种极浅的桃子红,搽在脸上,可能无迹可寻,但看上去一定十分娇柔。

孙灵芝说:“我买一盒。”

我说:“我要三盒。”

“三盒?”她扬起一道眉。

“我上有母亲,下有女儿。”我微笑。

“呵是。”孙小姐恍然大悟。

售货员替我把粉盒子包好,我接过,与孙灵芝道别。

我走出店铺,阳光如碎金般揉入我眼中。

我忽然发觉,女人,不论什么年纪、什么身份、什么环境、什么性情、什么命运、什么遭遇,生在一千年前,或是一千年后,都少不了这盒胭脂。

噫,胭脂是女人的灵魂呢。

我愉快地伸出手,挡住阳光,向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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