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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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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见杨之俊终于放开心中大石。”他取笑我。

他与他父亲长得相像,倘若叶成秋不是同母亲有那种关系,我的反应是否相反?

那简直是一定的。

客观地看,叶成秋年纪又不很大,风度才华不在话下,他不算最富有,但是舍得花,钱用在刀口上,他舒服,跟他的人也舒服。

性情好、风趣、智慧。即使再过十年,他还是个理想的男人,打着灯笼没处找。

在我心目中,男人如果没有一点像叶成秋,就不值得多看一眼。

但是自小我没有从长辈以外的角度去看过他,他是像神明一般的人物,我一点亵渎的念头都没有,把他当一个普通人看待,已是大大的不敬。

我的脑筋生锈,转不过来。

跟一个男人走,唯一的可能,是因我心身都爱上了他。

不,我没有学乖,我心仍然向往不切实际、愚蠢且浪漫的爱情生活。

我也爱叶成秋,但是完全不同的一回事。

世球在这时拍拍我的肩膀,“之俊,你又堕入你那隐秘的小天地里去了。”

他离开我的房间。

我没有时间再自思自想,投入工作。

陶陶与英氏吃完饭,上来看我。

她穿着成套的丝绒紧身上衣,窄裙,绿宝大耳坠配衣服颜色,七厘米高细跟鞋子,头发盘成二十年代那种辫子髻。

我没想到她会打扮得这么隆重。

也好,让老乡开开眼界。

她的化妆极浓,但年轻的皮肤吸紧面粉,只觉油光水滑,如剥壳鸡蛋,看在我眼中,但觉心旷神怡。

我说:“像颗明星。”

“我确是明星。”她说。

“说了些什么?”我问。

“他们很客气,有罗伦斯在,场面总是热闹的。”

“英太太话很多吧。”

陶陶微笑,“是,直到罗伦斯告诉她,他在美国出生,并且在加州核桃溪有一大块地皮,一直不知用来盖什么好。”

我很感激世球。

“他……怎么样?”我说。

“一直说不信我是陶陶。他以为我还是小女孩,他知道我有十八岁,但没有联想到我会是这个样子。”

我点点头。

“妈妈,你有没有发觉,我现在叫杨桃,如果跟他的姓,便是樱桃。”她笑。

我倒是一呆。

她伸出腿,踢掉鞋子,把耳环除下,解下头发,拿我的面霜下妆。

“还说些什么?”

“他那双眼睛一直红,又仿佛有痰卡在喉咙,一言难尽的样子,相当的婆妈,但看得出他不是坏人,我婉拒他的好意,因为罗伦斯说,将来到世界任何一个城市去住都不成问题,他会帮我。”

罗伦斯这,罗伦斯那。

“他将会在本市住一年,我答应有空去看他。”

就这样,就这样解决我十多年来之难题。

她取我的睡衣换上,不知自什么地方翻出一本书,看了起来。

我已经有一段长时期没看见她这么用功,她一边翻阅,一边兴奋地同我说:“妈妈,你可知道圆明三园的来历?”

嘎?

“玄烨——这便是康熙,鹿鼎记中小桂子的好友小玄子,”她解释,“玄烨最初把明代的清华园改建为畅春园,其后在畅春园北修了一座圆明园给还未登位的胤祯,到了胤祯(雍正)登位之后,便把圆明园扩建,索性把家搬到园中,每年御驾驻园达十个月之久,因此,圆明园一开头便是一个‘朝廷’,不是闲来到此一游的花园。”

她把资料朗读出来,我一时不解其意;不过听得津津有味。

“……即以小说《红楼梦》的故事而论,大观园并不是专供游玩而建造的,兴建的原因是为了接待皇妃元春回家省亲,因此整个布局就以满足举行欢迎和庆祝仪式的需要而展开,南京清江宁织造府的旧园‘商园’有人说就是大观园的模式。”

“噫,好有趣,请读下去。”

“毁于英国人与法国人的圆明三园显然就是一座园林式的皇宫,所谓三园是指圆明园、长春园与绩春园,成倒‘品’字形组合在一起,该园始于康熙,兴于雍正,盛于乾隆。”

“这本书是哪里借来的?”

“据说圆明园中有四十景,但并不是四十组不同的建筑群,有趣的问题在于如何将众多不同风格和功能的元素和谐地组织在一起,园中有园,区之中有局。”

唔。

“妈妈,你听听这四十个景的名称多美妙,正门叫出入贤良门、殿叫正大光明殿、花园叫深柳读书处,还有一处地方叫坦坦荡荡,抽象一点的有天宇空明、山高水长,多稼如云、映水兰香、上下天光、菇古通今、澡身浴德……我想破脑袋都不知是些什么景处。”

我笑,“那自然。”忽然我灵光一现,“这本书是叶世球借给你的。”

“是呀。”

“他怎么会对圆明园发生那么大的兴趣?”

“因为罗伦斯说圆明三园是一个存在于十八世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真正的花园城市。十九世纪英国人有过建立花园城市之梦想,但他们只不过是纸上谈兵。”

“那又怎样。”

“他将建议复修圆明园。”

“我不相信!”

“他已搜集了成千上万有关圆明三园的资料。”

“这是一项一百年的工程。”

“不,罗伦斯说,约十六年够了。”

我起了疑心。

我问:“这一切与你有什么关系?”

陶陶不响。

山雨欲来风满楼。

过很久,她说:“罗伦斯叫我跟着他。”

“他,叫你跟着他?”我站起来。

“是。”

“多久?十六年?”

“当然不是。”

吓!我不相信双耳,叶世球像足他老子。

竟叫陶陶随他去办事,好让他身边有个人,旅途中不愁寂寞。

我不答应他就来问陶陶。

我问:“他向你求婚?”

“没有。”

“你打算与他同居?”

“妈妈,镇静些,我们只是朋友。”

“朋友?”

“是,就像乔其奥及许宗华一样,我同罗伦斯是朋友。”

“呵是,纯洁的朋友。”

“妈妈,你不需要这样讽刺。”

我像斗败的公鸡,颓然倒在沙发上。

我问:“你已决定了?”

“是。”

“往后的日子,绝不后悔?”

“我不认为事态会严重得要后悔的地步。”

说得也对,现在是什么时代,更大的恐惧都会来临,说不定哪一日陶陶会因剧情所需,做一个为艺术牺牲的玉女明星。

“你的三套新戏呢?”

“来回走着拍,总会有空档。”

“你爱叶世球吗?”

她点点头。

我心中略为好过一点。

“他也爱你?”

陶陶又点点头。

我不服气,“他懂什么叫爱?”

陶陶嗤一声笑出来,“他一直说你看不起他。”

“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

“罗伦斯是个很好很好的人,”陶陶一本正经告诉我,“他真的关心我。”

我忍不住问:“这是几时开始的事?”

“记得吗,一日开派对,我在这里第一次碰到罗伦斯。”

我记得。

“后来他约会你?”

“不是,我有事去找他,我需要一个成熟的朋友。”

我叹口气,这是欠缺父爱的后遗症。

陶陶拉起我的手,“你不动气?”

我?我只有出的气都没进的气了。

我说:“罗伦斯著名有爱无类,女人只要有身份证,都可以排队。”

“每个人都有缺点。”陶陶微笑。

陶陶已不能回头,她并不打算做一个平凡幸福的普通女人,她抱定主意投奔名气海,无论在感情及事业上,都要求充满刺激。

她选择错误?并不见得,每一种生活方式都需要付出代价。

我接受事实。

“罗伦斯说,他怕你会追杀他。”

老实说,陶陶同他走,我放心过她同乔其奥。

也许母亲也这么想吧,也许母亲也认为我跟叶成秋并不太坏。

母亲与女儿的想法往往有很大的距离。

“妈妈,你看上去很不开心。”

“陶陶,我一直都是这样子。”

“我希望你振作起来。”

“去睡吧。”

她打个呵欠,进房间去。

叶世球,如果你令她伤心,我誓死取你首级。

我替她收拾桌面的杂物,一副耳环沉甸甸地,看仔细了,镶工珍贵无比,竟是真货,怕不是叶世球进贡给她的。

大概对她动了真感情,但愿浪子也有阴沟里翻船的一天。

第二日我若无其事同世球开了一上午的会。

他约我午饭,我推掉,给他看自备的三文治。

他取过一半吃起来。

我知道他有话说。

“之俊。”

真难得,我以为他要开口叫我妈。

“之俊,陶陶跟你说过?”

“说了。”

“WELL?”他很盼望地整个人往我倾来。

“你就是为了玩,玩玩玩玩玩,这个城市每件玩意被你玩到残,又到别的地方去玩更新鲜的。”

“之俊,我这个人一直给你这种印象,也是我的错,我不怪你。”他仍然笑嘻嘻。

“陶陶只有十八岁,摧残儿童。”

“她是一个很成熟的女孩子。”

“也还是只有十八岁。”

“感情也分年龄界限?之俊,你冬烘、头巾气、猥琐、狷介、固执、永远住在牛角尖里。”

他瞪着我,我瞪着他。

“说完了?”我问他。

他叹口气,“我与陶陶都不想你不高兴。”

“你不觉得滑稽?追一个女人追到一半忽然跑去追她的女儿?”

他不敢搭嘴。

“你会娶陶陶吗?”

他转过头去。

“还不是玩!”

“将来也许会。”

“也许会。”我学着他的口气,“也许不会,世事还有第三个可能?陶陶咎由自取,不过叶世球,你良心可要放当中。”

他晃着头笑:“之俊,你口气似足八十岁老娘。”

“你几时再上去?”

“下星期。陶陶有没有把我的计划告诉你?”

“我知道,”我刺他,“你想拿诺贝尔建筑奖。”

“那设计妙不妙?”他兴奋地问。

我不予置评。

“之俊,我们在西湖租了一间房子,设备非常齐全。之俊,秋季,可以泛舟采菱角,你难道不向往?”

我摇摇头,也难怪陶陶与他这么融洽,他们两人的心态一模一样。

我说:“你们去吧,去探讨美丽新世界。”

“谢谢你,之俊。”

世球拉起我的手,亲吻了一下。

他双眼闪烁着喜悦的光芒,在这一刹那,我相信他爱陶陶。

陶陶不比我,她心上没有枷锁,她可不在乎此人是否同她母亲有过不寻常关系。

这一代才是真正自由的新女性。

我吃完剩余那一半的三文治,与助手商讨下一次会议的事项。

内地来了四位见习建筑师,暂驻华之杰,不支薪水,但求吸收。

我们谈论室内装修,他们也来旁听,态度非常谦逊,人非常精灵,客气得不像话,称呼中那个你字是带着心的您:“打扰您了”、“叫您抽空”、“请问您”等等,令我这个落伍的人听着很舒服。

会议完毕已经华灯初上。

这个时候,中年女人的面色最难看,累了一天,粉都补不上去,等到回家,洗把脸,冲个浴,血液流通,又还好些。

我背着手袋,在走廊等电梯,靠在冰房的瓷砖墙上,瞌着眼。

“之俊。”

是英念智,他找上来了。

因为结已解开,我就没那么讨厌他。

他今日看上去也比往日略为讨好,挂着微笑,他到底也是个有学问的人,懂得进退。

“上哪里去?”他问。

“去探望家父。”

“有时间喝杯咖啡?”

我点点头。

他很觉安慰。

进了电梯,他说:“陶陶同你小时候一个样子。”

我苍凉地笑了。说真的也是,都被比大我们许多的男人所吸引。

“真没想到她那么好看,”他侧头想一想,很向往,“整个人像一颗发光的宝石。”

我说:“那日她浓妆,平时也不过是个小女孩。”

“之俊,多谢你为我养育这么可爱的女儿。”

我立刻说:“这个女儿,不是为你养育的。”

他沉默一会儿,“之俊,我又说错话,对不起。”

我与他步出电梯。

他叹口气,“要你原谅我,也毕竟难一点。”

“不,我从未责怪过你,又何须原谅你?”说我古老,他比我更纠缠不清。

他也发觉这一点,尴尬地把手插入口袋中,“我笨,之俊,你别见怪。”他很怕得罪我。

我们找间好的咖啡厅坐下来。

隔壁台子坐着个女青年,牛仔裤大球衣,一只布袋挂在椅背上,相貌很平凡,声音很洪亮,正在教育她对面的小男生,那男的大约刚送完文件下班,一杯咖啡已喝干,很疲倦地看着女友,听她训导。

她正在说:“到了那边……”

我吓一跳,连忙向英某投过去一眼角色,表示要换位子。

他这次倒很机灵,跟我到另一角落去。

这次比较好,邻座是一个金发洋人与一混血女郎,那女孩美得像朵玫瑰花,两人情意绵绵的在喝白酒,看着很舒服。

女青年的声音仍传过来,不过低许多。我与英氏还不知如何开口,她已说到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但她不肯定烈士为何牺牲,问那后生,“是打日本人?是不是?是不是?”那男孩被她震呆,不知如何回答。

我想叫过去,是打慈禧,小姐。

原以为这种夸张的文艺愤怒青年已经过时消失,谁知还有孤本。

“……会不会好一点?”英念智不知说了什么。”

“嗯?”我看着他。

“把过去的不快说出来,会不会好过一点?”

“什么不快?”我反问。

“我都不知你怎么千辛万苦才把陶陶带大。”

我微笑,“看过苦情戏没有?卖肉养孤儿,陶陶就是那样大的。”

他很吃惊,“之俊,你怎么可以拿自身来开这种玩笑?”

我耸耸肩。

“我落伍了,之俊。”他不安地说。

英念智不安地说:“我不能接受这样的新潮作风。”

“我算新?陶陶认为我古老石山。”

“陶陶的确站在时代的尖端。”他亦承认,“我都没见过似她那样的女孩,只有在时装书里看过那种打扮。”

我们这一代女人所向往的,在她那一代,终于都得到了。

“那位叶世球,是她的男朋友?”

“是。”

“听说是著名的花花公子?”

“是。”

“你不担心?”

“不。”我说,“年轻女孩子,喜欢挑战,她们最怕生活沉闷。”

“看得出你们感情很好。”

“我们相爱至深。”

“之俊,我的妻子……”他似有点歉意。

“她不错,”我说,“她以你为重,她崇拜你,这是很难得的。”

他沉默,惯性地旋转茶杯。

“之俊,我欠你那么多……”

“得了得了,事过境迁,提来作甚?”

他再三地说:“说出来会好一点。”

“不,说出来并不会好一点。”

怎么搞的,这老土一定要与我上演半生缘。

“我不相信你都忘了。”

“你想知道什么?”我真佩服自己的耐性。

他又说不上来,只得长长叹一口气,从他的表情我可以看得出,他终于明白过来,许多金光灿烂的记忆,都禁不起岁月的考验,褪至灰白。

他同时也知道,我并不恨他,我们之间,已成陌路,无话可说。

愤怒女青年还在发表伟论:“我希望可以月入万五元,这样子开销才不成问题……”

全间咖啡厅都听到她的宏愿。

我说:“走吧。”

他付了账。

握过手道再见,他还想说文艺腔,我连忙拍他的肩膀,叫他休息。

我把车开到父亲那里去。

他精神不错,与儿子下棋,每子必悔,赢了骂,输了也骂,难得的是,父子同样投入,两个弟弟红着脖子同他吵,见到我,强我做公正人。

他忘记了我对于棋艺一窍不通。

我在那里喝了碗莲藕章鱼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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