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枭-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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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达心中歉意。这怎么了,这有什么不对嘛?我是男人我喜欢女人,这很正常,甚至可以说是天经地义。但晶晶却不这么认为,总是动不动就横吃飞醋,就跟我做了什么对不起她的事似的!至于嘛?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大伙都说五讲四美三热爱,我觉得最可爱的就是那些青春可人的女孩子。如果坐在公车上,如果我面前站着一位风烛残年的老太太,和一位风姿绰约美少女,我想我肯定愿意起身给美女让座。当然,如果她能把我让出的座位让给一旁的老人,我会觉得她更可爱。虽然我也希望她能坐下,希望她那美丽诱人的屁股能去亲近我残存在车坐上的余温,但她若真的坐下了,我会恶心,会觉得她只是虚有其表,驴粪蛋子外面光——男人也是怪的,怪起来比女人还怪。

    比如那年。那年我的一个叫杏儿的姐们儿胃病,要做手术。他男人是个极大方极讲义气的主儿,时不时跟人吹嘘今儿借给了这个朋友几千,明儿又借给那个哥们儿几万。但杏儿有了病,要交两千块钱住院费时,他却舍不得钱了。于是杏儿的病一拖再拖,耽误了一个多月。等我见到杏儿时,她已面无人色,印堂发青,我一连唤了她几声,处在半昏迷状态中的她竟连眼睛也没睁开。我只好放下给她带来的水果,悄悄退了出来。一上大街,眼泪就涌了出来。随后我去找一个叫洁的女孩儿,给杏儿借钱看病。在洁面前我破口大骂杏儿的男人。我说妈的老婆都快病死了,丫却还在外边穷大方,杏儿这病若好不了,我非杀了丫的不可!洁就怪我多管闲事。说是人家的老婆,和尚不急太监急——你操哪门子闲心啊?想想也是!但却不能不管。东拼西凑好不容易借到两千块钱,临到要给杏儿交住院费了,却又心生犹豫,怎么想怎么觉得不对劲。因为我是男人,我了解男人。我知道如果我这么做了,对杏的男人无异于一种侮辱。甚至会让他心生猜忌,觉得我跟杏儿怎么怎么了似的!操,我若想跟杏儿如何,又哪里轮得到他丫的?问题是我不想要,问题是我只当杏儿是朋友,问题是当初杏儿向我表白感情时,我婉言谢绝了。于是杏才嫁了这样一个男人——一个在外边大手大脚尽情挥霍,到了家里却照顾不好自己老婆的东西!

    因为杏儿的病,我当时急得手足无措,直想杀人。甚至因此恨怪起全天下所有男人。既是顶天立地的汉子,怎么就不去关心照顾好自己的老婆呢?连这点最起码的事都做不到,还算什么男子汉大丈夫?

    后来我也恋爱了。也有了一个可爱起来让人心花怒放,可恨起来让人咬牙切齿的女友,这才知道要照顾好一个女人,要让女人时时刻刻都开心绝非易事。甚至比它妈的布什竞选总统还难!

    自从跟晶晶好上之后,心就总是慌慌的。总怕愧对她,总想尽量对她好些。但却做不到,常常毫没来由的惹她生气。这才知道女人和男人一样,原是不好懂的。

    表面看来,男人就像一望无际的大海,苍劲,浩瀚,阔大而又一览无余,其实每一滴海水里,却都有着一段不为人知的温情和故事。

    表面看来,女人像江南的小桥流水,九曲回肠,缠绵,细致,温柔无限,其实那每一脉细流里,却都潜藏着一种无坚不摧的力量。那以坚定和强项著称的男人碰上女人,不是一次新生,就是一次死亡!

    什么是爱?真难说清。电影,电视,以及文学作品里一见衷情或是缠绵悱恻的故事见多了。但看了那么多,还是搞不懂男女之间,到底是因为什么才会相爱、才会走到一起的?

    有人说是爱是缘分;也有人说爱是两性间的需要与互补;甚至有人说爱情那玩艺儿跟本就不存在,只不过是华丽睡袍下暗生的虮虱罢了。对这些,我也不大懂,最多是一知半解。总之在生活中,我至今没撞上过类似于艺术作品中的那种爱情故事,所以到目前为止,也就写不出一个完完整整,有情节,有高潮,曲折动人的爱情故事。

    我只是想:或者,两性间的关系其实在简单不过;或者,爱与不爱之间,只取决于生命中的某一刹那;或者男生是铁,女生是磁,当然,不同的磁,会吸引不同的铁……说不清,总之大江南北,长城内外,我去过不少地方,见识过的女人数以万计。但十几年下来,有印象,称的上朋友的却不过十来个。因此我知道自己不是博爱主义者。连千分之一都不到,能叫博爱吗?说不清,我只是觉得在我心里,有一把无形的尺子。当我走在熙熙攘攘万头攒动的人群中时,偶尔我的眼睛会一亮,发出异彩。因为我的眼睛这时发现了一个人。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不知道她的身份,不知道她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但我却会盲目而认真的相信,那个人很可能就会成为我的朋友。

    既然那么想了,有机缘的话,我就不会失之交臂。即使当时我的臂弯里正挽着一个女人,我还是忍不住要回头,忍不住要想,可惜了,那么好的一个女人,无缘结识实在可惜!至于怎么个好法,我却说不出来。那只是一种朦胧的感觉。也许我的眼睛是善于发现美的那种眼睛吧?也许世间大多数男人都生着那样一双眼睛,只是羞于承认罢了。因为通常情况下,那种眼光常被称为色或淫!

    但我却不这么想。

    我有一句名言:

    “一个只爱自己老婆的男人绝对不是一个好男人。”我不想为这句话引经据典,也不想讲出太多残酷的真实。相信大多数成年男女都会相信这是事实。而事实就是真理。当然,这句话也是要有所补充的,那就是:“一个不知道怎样爱自己老婆的男人,绝对不是一个好男人!”

    ☆☆☆小威新书<我不坏你别爱>正在冲榜;下面是其联接。有兴趣的朋友请给个支持。又及;由于小说<枭>订阅量太小;而我又想靠卖字为生;所以近期内上传速度会慢些。能说的是;我爱我的这本书!我不会让它太监的。我会一点点认真把它做好。我甚至希望将来把它写成有史以来最吊的书。但这是网络;网络上能欣赏的动本书的也只寥寥这几个书友;只好说天才常寂寞了!

    狂人小威留字。

    下边是我另一本书的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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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九 谈情说爱上
    五十九谈情说爱上

    谈情说爱

    可悲的是,无论是我,还是其它男人,我们都不知道怎样才能使自己的老婆一生眉开眼笑。所以在女人眼里,我们男人才不是好东西!但天地良心,我们这些男子汉臭豆腐,又有几个当真愿意自己不是东西呢?

    有人把女人比做老师或学校。我想这个比喻不太恰当。应该把女人比做最愚蠢的老师、最差劲儿的学校!因为我们这些最不是东西的男人,都是女人调教出来的——我们不是东西,这该怪她们不会调理,这是她们女人们的失职!关我们男人什么事呀?

    现在来说一下我和晶晶:

    我与晶晶是在一次闲侃中相爱的。在此之前,我们就认识。但并无深交。她只知道我是个四海为家的浪子,只知道我会写诗。也许是因为好奇,一个偶然的机会,她要看我的字儿。我就给了她一本几年前就已写好的诗集。

    诗集题名《刀客》。

    笔名:杀手!

    当我递给她诗集的那一瞬间,我就有一种不祥的预感,知道她会因那些诗而爱上我。因为我的诗虽说不上有多棒,但却灵动飞扬,变化万千,就像一个喜怒无常的孩子,依着自己的本性在文字中去哭去笑,天马行空,自在随心……而且那些诗只是写给我自己和有限的几个朋友看的,没想过用它来换钱或发表。曾有编辑向我约过稿,说是短诗每首三十元,长诗另议。但我却说:“不卖!”这到并不是因为我想装孙子假清高,而是因为那位编辑一开始就不该跟我先谈钱。这让我觉得受了侮辱,心血与性灵书就的文字,又岂是三十块钱所能买来的?

    老婆总是别人的好。儿子总是自己的好。我把我的诗当成自己的儿子,我爱它,也知道在别人眼里,它也会很可爱。

    果然,晶晶读了那些诗,就喜欢上我了。那天她送还诗集,一脸的崇拜与天真,直夸那些诗真好,真是太好了。我说,是嘛?是诗好,还是人好啊?她说文如其人,诗好,当然人也赖不到哪儿去。我乐,提议去打会儿乒乓球。乒乓球是我最爱的一种体育运动。晶晶也喜欢。于是我们就去了她学校的体育活动中心。很不凑巧,那天球室关门,没得玩儿。于是她就说,不然咱到你小屋里去聊会儿天儿吧,我最喜欢听你说话了,你说话的声音很好听,听你说话简直是一种享受。

    就这样我们又回到了我的小屋。真就昏天黑地神侃起来。我跟她聊我的那帮哥们儿,侃国际形势,国内政治,讲人性,谈道德、历史、气功、哲学、巫术、乃至性解放什么的——我这人虽然没上过学,但杂七杂八的书却读了一点,虽是一直半解,但侃一个还没走出校门的大学生却也绰绰有余。

    时间不知不觉间过去了,我与她之间始终隔着一米左右距离。在心理学上,这个距离比较适合初初相识的异性男女。这不会让对方感到危险。事实也恰是如此,她很快听的入了迷。我也是越说越来劲,渐渐心潮澎湃,手舞足蹈,挥着胳膊或握着拳头在小屋里走来走去,说到动情处时,甚至眼里泪光闪闪的……

    那天她听我侃了一夜。一夜的即兴神侃,天上地下无所不及,触类旁通无所不包。倘若当时录下音,稍加整理,站在艺术的角度,那就是一篇妙绝天下、顶尖级意识流新锐小说。站在军事的角度,则极有可能引发第三次世界大战。作为政治宣言,说不定就能帮助老布什连任美国总统。而作为一部哲学,它也几乎囊括了古今中外所有哲学思潮……

    总之晶晶是听呆了!直到天亮,直到阳光透窗而入,她才说了句:“怎么天就亮了?该走了。”于是我把她送出门。望着她飘然而去的背影,看着她性感而健康的屁股在视野里扭动,突然感到下体一沉,极其强烈的产生一种冲动。真是怪了,整整一夜的神侃,我就不曾想过她可以做我的性伙伴,但当她走远,望着她的背影,我却突然有了心动。于是在那一瞬间,在我注意到她性感的屁股的那一瞬间,我就爱上她了。假如那也能称之为爱的话。

    之后睡了一天。天黑时睁开眼,第一个感觉就是下体的张扬与蓬勃。这使我非常想要女人。于是就给晶晶打电话,叫她来一起吃晚饭。她欣然同意了,说是这就来。于是一切就在那一瞬间决定了——我决定要向她求爱,并且我肯定她不会拒绝。于是在她临来前的那段时间里,激情澎湃中我给她写了九首诗,折成了九只船。

    九首诗,九只船,是求她留下来,求她别走,求她用她的孤独来治疗我的寂寞的。我做事一向就是这么简单,这么直接。我从不认为爱一个人还要去动多少心思力气。爱就是爱,两点之间线段最短,爱了就直说,就直接发动攻势,告诉她爱她,想要她。

    她来了,打开九支船,看到九首诗,瞬间心领神会。但她有些怕,吃罢饭不到十一点光景就要走。这让我颇为失望,却没强留她。径直把她送了出去。下一个高坡时,路滑,我很自然的伸出手来牵她。她把手一伸,抓住了我的手。也许是因为紧张,她的手有些僵硬。我说:“怎么这么硬!”

    她说:“嫌硬你撒手。”

    我说:“休想,手抓到了,人也就是我的了。”

    她笑,她说:“握握手并不代表什么的,如今大学里的女生,都很开放的。”说这些话时,她目不转睛凝望我。路灯昏黄,但她的眸子里却有一种眩目的闪光,水水的,媚媚的,让人心动——心脏暴然收缩,通身一紧,手上轻轻一带,一个动人娇躯便已投入怀抱。

    那一夜,特开心,一对相爱的男女都玩儿疯了。不过不是肉体的交锋,而是两颗心灵的真实碰撞。我们在大街上拥抱,大笑,我们可着劲儿的呦喝:“我们相爱了!”然后就在大街上玩起背蚂蚱。她背我一段,我背她一段,疯疯颠颠,一直把她送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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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 谈情说爱下
    六十谈情说爱下

    相爱的日子,真好。

    不过也有遗憾。那就是自始至终,都没睡过她。不是不想睡,也不是没机会。好多次都是挤在一张床上的,而且彼此都需要。但我们把爱看的太重,表面上虽有些荒唐,底里却都有一颗相对保守的心。我们都觉得应该把那个幸福的初夜留在结婚的那天晚上。她是处女。我是童男。我们就那样固执的坚持着所谓的贞操。那实在是一种煎熬。至少对我是。我受不了。内心澎湃的情欲常常让我心烦意乱,跟条疯狗似的动不动就想发脾气。她的情绪也有些不稳定,大概也是情欲闹的。但我们当时却没意识到这一点。或者说意识到了,但却没勇气迈出男女间最为亲近的那一步。总之我们拌嘴或闹别扭的次数越来越频繁,心也就渐产生隔阂,终至走到今天这一步!

    坦白的说这是一种遗憾。两个人在相爱时候没有融为一体,到有了矛盾,就没机会了。因为爱情总短暂。像花,开过,瞬间就凋零。

    凋零,也是一种美。

    只要曾经爱过。

    只要爱是真的。

    我宁愿相信爱是真的。

    宁愿相信是我误解了她。

    宁愿否认爱情的基础是建立在谎言与欺骗之上的!

    因为我明白,在这个世间,一个女人受了骗,大不了骂几句男人没有一个是好东西,并自艾自叹一番命运不好,凄凄哀哀一阵子,也不过去了。但作为一个男人,特别是像我这种有激情有头脑的男人,被爱欺骗之后,却会想到很多。

    我会想,在这世间,如果连爱都是假的,那还有什么是真的?我还能去相信什么?我因此怀疑一切,怀疑这个世界上是否还有真诚可言。我甚至觉得这世界就是一个虚妄不实的梦境。而我,只不过是上帝撒尿时无意间溅起的一个水泡,瞬间就会破碎。我有些厌倦人生。如果人与人之间只是一笔赤裸裸的交易,一切的价值都只能用金钱和权利来衡量,那么普天下的女人只适合全部嫁给一个男人。那就是皇帝。因为普天下的权利金钱和土地,都是皇帝老儿一个人的——这世上也只有他,才配拥有所有女人。

    我会想,如果情人间只是一笔隐隐约约的权钱交易,那么也就谈不上什么爱情。找个老婆,也就只等于一次性雇佣了一个永久性妓女。爱情是否存在?是不是只是文人捏造出来的一种骗局?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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