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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做梦也没想到自己深爱着的这个人,竟是导至父母惨死的罪魁祸首!
她恨。
她也爱。
她不知何去何从。
她的内心满是矛盾。
这是可以理解的。一个人怎么能够爱上导至自己父母惨死的仇人呢?
小白痛苦,心里满是仇恨与茫然,爱恨交织。精神几乎处在崩溃边缘。偏偏也就是这时,她意识到自己身体里有了一个躁动的小生命!那当然是王院长给她种上的——但她又怎能生下这个孩子?那样的话,她又有何面目去见九泉之下的父母?
最初,小白想到的是悄悄把孩子做掉。可是又不忍。因为孩子必竟是无辜的,因为她恨,她也爱!个中心理我这个局外人不便细说。
总之这是一段孽缘。总之那天小白给王院长写了一封信,放在了他的房间。在那封信中,她提到了自己的母亲。并声称自己就是母亲与王院长的亲生女儿!当然不是,白素素此前是查了血型的,她与王院长并没血缘关系。她之所以这么说,无非是想报仇,是想给王院长最深最重的打击!她是搞心理的,当然知道这么说会给王院长心灵上造成多大的打击!
后面的事情可想而知。那天王院长和我聊过天儿,回去之后就看到了那封信。他无法面对这个“事实”,无法面对自己与自己的女儿有了暧昧关系并有了孩子这样一个惨酷的现实,精神因之瞬间崩溃,羞恨难当之中,他烧掉那封信,踏上了不归路!
五十四, 从失败走向辉煌上
五十四,从失败走向辉煌上
我建议白素素把那个孩子拿掉。
她偏不!
她说无论如何也要生下这个孩子——她要让两代人的恩恩怨怨在这个孩子身上做个了结。
这实在是一个不可理喻的女人。她是理智的。她的理智里有一种可怕的隐藏的极深的疯狂。我问她难道你就不想想,将来你怎么去面对你的孩子,怎么去向孩子说清孩子的父亲是怎么死的?
她说这就是她要与我结婚的原因。
我说,不可能,你知道我的性格,我最讨厌受人摆布受人愚弄。但是你可以对外界去宣扬,就说你肚里的孩子是我弄出来的。我不会否认。但孩子长大后,千万可别找我来认老子。我当不起,我没卖那个力气,不是自己的劳动成果,我可不敢窃为己有……
也就是打那件事之后,我离开了白素素家。
我可怜她。没想过告发她。悲剧既然发生了,又何必让悲剧继续扩大呢?再说有些事也的确不是法律所能解决的,还是听凭良心的考问吧。
年关迫近,我准备回家了。这时家人和朋友多知道了我的窘迫,纷纷解囊。我的一篇题为《没羞》的小说也在这段时间里发表。
兜里有了钱,最先想到的是还债。于是想起袁琼。
几个月不见,袁琼几乎没认出我来。她说才几天呀,你怎么瘦成这个样子?我说瘦点不好吗,有人想瘦还瘦不下来呢。我这是独门减肥秘法,为伊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恋爱恋出来的,想不想试试……说着话还了她钱。其后缺盐少酱又闲侃一阵,就去了丁晴家。
到丁晴家时丁晴正要出门。她说你来啦?我正要找你,有你一封信,正要给我送去呢。说着递过信来。打开一看,是几位弟兄摧我回家过年的。他们说他们想我了,没我这个混世魔王大伙儿这个年就不会快乐。这更增加了我思乡的心情。当即就要去火车站买票。丁晴挽留我,让我再住几天。方正恰好不在家,去了外地一所大学讲学。正好给我让出一个窝儿!好久没碰女人了,说真的真想。再者说了,男人那杆枪也不能老闲着,不然就算不生锈,也会憋出毛病来。闲着不省,用着不费的,借个窝用用吧,不用也是它妈的白不用!于是就问丁晴这些日子感觉如何,方大王八那活是否好使?丁晴皱眉,说是有些后悔了,重新获得初恋情人,有种喝馊泔水的感觉。我无力的笑了,暗怪这女人的蠢——过期的爱情原本就是过期的啤酒,看着还在瓶里好好装着,但若真的重尝一次,却发觉早已不是当初的味道。
再者说了,在我眼里,方正本来也不能算个人物。无论外界如何吹他捧他,我都不觉得他有何高明可言。可以肯定的说,单论写字儿,他决对不如我。
成年男女在一块,天黑的就早。干柴烈火撞一起,无可避免要燃烧!不过我比往日要温存,搓她揉她吻遍了她身体的每个部分,直到呻吟声变得嘶哑难听,下边方寸之地如决堤洪水一片汪洋,这才有些控制不住自己,想上她了。哪知一瞬间她却突然翻身跨了上来,一把抓住那东西,叽的一声微响,就套了进去。她的迷乱瞬间逗起我一身的火,人也就狼也似的横冲直撞了……
男儿雄风,机枪嗒嗒嗒连番扫射,几个小时火力不减,子弹长短就是用不完……丁晴有些吃不消了。开始告饶,说是不行了,啊,啊,不行了,你还是个人嘛,怎么不倒,啊啊呀哟,难道这么多天你就没没呦,唉,娘哎——碰过姓白的女人?
轰地一声,一发炮弹打将出去,炮筒火烫,一阵轻颤,一阵微抖,战斗结束。两个人都不说话了。她只是把头埋过来,去轻吻给她带来快乐的宝贝。我却感到一种深深的失落与迷茫……
不想说话。
五十五 从失败走向辉煌 下
中
第二天丁晴帮我订了后天的车票。其后无所是事,我开始望着天花板发呆。是有些不舍了。昨日那场狂欢仿佛生命中的一场盛宴,真就给心灵打上了烙印!虽然那只是性,虽然其间没有多少爱的成份,但两个生命的交融,确确实实有着一种尽乎悲壮的辉煌……丁晴见我失魂落魄的样子,情绪也就有些低落。劝我别胡思乱想。她说你也老大不小了,应该考虑找个女人安安份份过日子了。男人不能没有女人,女人也不能没有男人,总是压抑自己的欲望,身体和心灵都是痛苦的——真的,我觉得红梅不错,比较适合你。你忘了,在公安局她曾挺身而出为你做过伪证。你想过一个女孩子家为什么要为你那么做嘛?我长嘘了口气。我说你也不错啊,我对你一直不好,但你为什么从来就没恨怪过我?是不是因为我那活儿太好使了?
“去你的,别以为那东西就你一个人有。男人多着呢,枪的海洋棍的丛林,老娘还愁找不着根棒棒用?怎么说呢?我恨你,但觉得你更可怜,同是天涯沦落人,都没找到生命中那分真爱,活的都够可怜的了——这么一想,就有些恨不起了……”
我心里一疼,知道丁晴说的虽是玩话,其间却也饱含着几分活人的无奈与尴尬。于是心头凭添一分沉重,神色一黯,无边落寞中手指轻叩桌面,不由自主唱起辛稼轩那首词:“落日楼头,断鸿声里,江南游子,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无人会,登临意……”
心就被万千愁绪笼罩起来。
泪爬了满脸。
我是一个浪子。
我没有家。
心灵里的家。
哪个女人的怀抱,才能真正安顿我的一生呢?
累了。我已厌了飘泊。我只想安安静静了此余生,只想有个疼我也被我疼着的女人,彼此点一盏心灯,相互照亮,互相温暖。
那一刻丁晴由昨日那个欲望的女人变成了一个无限温慈的母亲。她给我擦了泪。她说你真该有个家了,考虑一下红梅吧,她真是个很不错的女孩儿——说着,丁晴拿起电话,接通了红梅……
红梅来了。很是诧异的问:“真要走了?”我点了点头。红梅就不说话了,默默和丁晴帮我打点行囊。气氛很闷,良久没人说话……之后,忽听丁晴嘻嘻一笑:“小威,快来看,看红梅给你包里放了什么?”丁情摁住了红梅的手。
红梅红云遮面,神色间几分扭捏娇羞……
其实也没什么。红梅只是在我包儿里悄悄放入了两块工艺玉条。两块儿合在一起是个“心”字。此外每块上还各有四个小一点的墨字:“志在四方”和“鹏程万里!”再看玉石的另一面,两块合起来恰是一条非常灵秀的飞龙——红梅正是属龙的,76年8月26生人。是农历。上面恰好刻着红梅的生日——这不明摆着是要把她连同她的心一并送给我嘛?个它大爷的了,我激凌凌一颤!
人与人之间的相知相逢,也许就是一场极其有规律的阴差阳错。心与心的相通相许,也许就出现在生命中某个措不及防的刹那。一瞬间,我懂了她,终于鼓足勇气:“咋的,想嫁给我了?嘿嘿,要嫁你就明说。你不说我可就当是同意了,立马可就跟你领结婚证去了!”
红梅低着头,一言不发。我就有些急了,来抓她的手。她一闪,躲开了:“傻瓜,”她笑:“呆子,笨小威,死小威,我怎么能嫁给你呢?”
“怎么不能呢?我说能就能!”
“呆瓜,真是呆死了你!也不想想,天地间有我这个人嘛?我们只是你书中人物儿啊,你总不能娶文字为妻吧!”说罢,红梅与丁晴同时银铃般一声娇笑,娇躯一扭,化作一缕香风,遁去了!
我懵了!再看:一烛。一桌。一椅。几叠稿纸。满地烟蒂。眼前尽是黑压压如蚁小字。虫声啾啾。寒蝉凄窃。苍凉满目秋声秋色——我这是怎么了?难道这一切都是假的?难道我只是在说梦么?
梦。
肯定是梦了。
写字人原就是用文字编织梦幻的。
一瞬间,心就被无限虚空迷茫笼罩起来。蓦然觉着了沉溺在文字的幻觉中,是一种怎样的无奈与悲哀!
我不愿面对这个现实。我要重回梦里!我努力奋迅思绪,使自己在天低野旷里,在宇宙洪荒下,搏命似地去追索,去寻觅……
终于,我又看到了红梅和丁晴。她们衣袂飘飘,正在踏云飞行。于是我紧咬牙关,念动咒语,一个筋斗云窜到她门面前:“呔,妖精休走,老孙来也!”我一声大喝拦住二人去路。她们就笑。笑着绕树飞奔,如飞如飘,身姿轻盈,脚不沾地,银铃般的笑声回荡在林间。我追得气喘嘘嘘汗流浃背,我说:“站住,你们在不站住我可就要开枪了啊。”但她们就是不肯停下来,她们边跑边说:“我们没有理由听你的,没有理由任你在小说儿里胡作非为,我们不能惯你这坏毛病,嘻嘻……”
“行啊,胆肥啊你们,可别把我惹急了,我可有绝招儿,我可是金庸金大侠的得意弟子,假如你们再不肯停下来,我可派一批顶尖儿武林高手来收拾你们了啊——我说到做到,几笔烂字我肯定能写得出来!”
下
“快收起你那套鬼把戏吧!你说你有多无赖?回头好好看看,看看你乱七八糟究竟写了些什么……”一阵气喘,娇面生春,美眸凝睇,红梅与丁晴那起伏不定的惑人胸脯终于停在了我眼前。她们开始你一言我一语的讥笑我的小说——她们讥笑我自作多情,为了一个叫晶晶的女孩儿擦眼抹泪废话联篇,结果十几万字下来,竟连晶晶的边也没沾到!反到文字中放浪,拿些杜撰出来的女生很是流氓了一把!她们还笑我故事编的不圆,明明漏洞百出,居然还自作多情嘿嘿傻笑或是哭个天昏地暗日月无光!她们说有一次我灵感来了,手里明明捏着一管笔,却还狗转疖子似的四下去找,找不到还骂娘,甚至摔碎了一只茶杯……
我被她们说得面红耳赤,无言反驳。因为这虽是我出娘胎第一次搞小说,但提起笔的那一瞬,真就投入了,真就忘了身外还有个真实的世界,如状疯魔,三日三夜不停做画,一闷气弄出洋洋万言联篇废话。这使我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个天才。不过整理这篇文字,却用了好长时间。怪妈烦人的,因为誊清这字儿时,心里那股火早已泻去大半。这就像做爱后那种临时性阳萎,学名该叫生理上的“不应期。”反正就是那么回事儿,反正激情一旦冷却,理智就会现身,就会发觉小说中种种不能尽如人意的毛病缺点。
缺点就缺点的吧。我跟红梅她们说有缺点是正常的。没缺点才是不正常的。人类本身其实就充满一种缺憾,就不完美。因为不完美,所以才会追求完美。就像我们的祖先,他们没有狮虎的雄强,没有狼豺的坚忍,没有狐兔的狡猾,没有飞鸟的翅膀,没有羚羊麋鹿善于奔跑逃生的强健四肢,甚至连只耗子都不如,因为耗子尚且能打洞。但我们的祖先却并未因此而气妥,恰恰相反,他们不但活下来了,而且最终还成了万兽万物中的霸主。这是为什么呢?
不妨把目光遥向千百万年前。
千百万年前。这个星球上丛林茂盛,气候温热潮湿,无边无际的树木把整个大陆覆盖。那是恐龙王霸天下的时代。那时天上的飞龙,水中的鱼龙,地上的恐龙,剑齿龙等等龙的族类统治着这个世界。那时我们的祖先还非常渺小,与身高数丈、体长几十米的龙的族类跟本无从抗衡。只好常年累月栖居在树上,三孙子似的苟延残喘讨生活……再后来,第四际冰川时代来临。寒流迅速萧杀整个世界,大片大片的植物无法抵御酷寒,瞬间失去生机,恐龙的族类更因失去食物来源、无法抵御寒冷而在那场大灾难中彻底灭绝!而我们的祖先,或者说远祖,却因体型渺小,容易摄取食物,吞冰饮雪终于挺过难关。当然,这与他们身有体毛、又是恒温哺乳动物不无关系。他们是进化了的一群,但他们当时的日子并不好过。因为第四际冰川期过后,丛林已大半灭绝,代之而起的是一望无垠的草原。草原上狼奔豚突,虎跃狮吼,好一派繁荣新气象。而我们人类的远祖,这时却正面临着一场生死抉择。因为大片大片丛林的灭绝已使他们失去足够的生存空间。他们要活下去,就不得不为生存拼死苦战。而他们的敌人,自然就是我们的近亲——猿猴类灵长动物。不用问,在那场旷日持久的战争中,我们的祖先肯定是战败者!
他们敌不过那些凶猛的猿猴。
他们逐渐被赶到丛林的边缘。
他们最终不得不来到树下。用尚不能完全站直的双腿,迈出从猿到人的第一步——从失败走向辉煌的最为关键的第一步。虽然那一步极为艰辛,甚至还有些蹒跚,但那一步,却使我们与我们的近亲灵长类动物有了本质上的区别——它们曾经是胜利者,所以它们到现在还是猴子。我们败了,但我们不服输,于是我们就成了人。
是的,人!
人虽没有虎狼的雄威,但人却可以制造出棍棒刀枪。人虽没有飞鸟的翅膀,但人却能借助飞机飞船冲出地球去宇宙太空探秘……因为我们不服输;因为我们是有梦想的一群;因为在艰难困苦的环境中,我们学会了彼此照顾,相互温暖,于是才有了顶天立地大写的一个“人”字。
是的,人!
人字的结构就是相互温暖,相互支撑!
人字代表的就是坚忍不拔,绝不言败,永不服输,越摧越厉,越磨越激!比如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终成霸业;比如项王破釜沉舟,背水一战,肝胆豪气雄吞强秦;比如牧羊的苏武;比如视死如归战到最后的闻天祥;比如千千万万条平凡如你我,但却一腔热血的中华男儿——在这些人的身上,我们看到了家国民族的真正希望。
只是在某些人身上,却依然还存在着兽性。因为人毕竟是猴子变的,所以潜意识深处,就难免有一种向上爬的欲望。但他们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