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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信不信呗,管那么多干啥?再说这里也不错,风吹不到,雨淋不到,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又有这么多儿子孝顺着,说心里话,我还真不乐意出去呢。”
“那你就在这儿呆着吧,懒得理你,我走了。”
“别呀,刚让你走你不走,这会儿我想说话了,咋你又要走呢?你这不是成心挠我痒痒嘛?”
“去你大爷的,没功夫跟你闲磨牙,你说你算个什么人啊!”
“你说呢?”
“我看你跟本就不算个人!”
“一百分,总算有人把我当神看了,死了也不屈了。”
“你有完没完,能不能说点正经的?”
“说管个屁用,我说我没干坏事,谁信啊!”
“我信。我相信以你的为人,还不至于干出伤天害理的事来。再说你外表虽然大大咧咧,总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但实际上你胆儿不大,你决对不敢去砸银行的!”
“去你大爷的吧。你这是瞧不起我,砸银行怎么了?我就砸了,人也是我杀的,我顶天立地,敢做敢为,我啥事不敢干了?”
“你浑蛋!都什么时候了你还逞强?”丁晴骂出脏话:“你简直就是头猪,你再他妈扯淡我可不管你了!”
“谁他妈稀罕,滚。”我骂她。
“什么东西,”她瞪眼:“承认自己胆儿小,不敢做坏事并不他妈丢人,懂吗?你英雄、你胆儿大不该表现在做坏事业上——你纯脆是个傻B,是个笨蛋,你他妈跟本就分清该在什么时候逞英豪……”
我见丁晴气成那样儿,反倒乐了:“嘿嘿,我跟你逗呢,我就是想看看你是不是真的关心我。”
“狗才关心你呢!”
“咋了,咋了,你这是咋了,怎么几天不见,我那些粗话你都学到手了?”
“滚一边去,有那耍贫嘴的劲儿你到去跟警察交待清楚啊!”
“我才懒得理他们呢。”
“当别人就爱理你么!”
……
就这么连说带逗着,我大至上跟丁晴讲了一下我的事。告诉她一个雨夜,我曾去邮局给一个朋友寄过两张照片——就是报纸上登出的那两张。当时醉了,也记不清照片寄没寄出去……肯定是没有,不然那两张照片也就不会出现在打人现场了!打人的事并不算太大,再者说了,那多少也算是扶危济困除暴安良吧?问题是如何洗脱砸银行和入室抢劫轮奸幼女的罪行。
还好,丁晴带来了那张报纸。照上面的日期一对,银行被抢那天我刚好去了青春弄潮编辑部,并碰上胡主编送丁晴下楼。随后,从编辑部出来,我去了一家旱冰场,并认识一女的,蒙丫一顿饭,还恶作剧给警察打了个110……
至于入室抢劫那天,我则跟丁晴整夜在一起了——不但在一起,而且还整了些成年男女常做的俗乐儿……
既弄清了这些,丁晴也就长出了口气。她说没事了,以后警察若问你,你就照直说。我在外边也帮你想想办法,看看能不能帮你找到那天雨夜被你救过的女孩,以及那天在冰场里被你吭过的姑娘,你说你,唉,你究竟算个什么人啊!!!
……
丁晴走没多久,来了几个警察,一辆警车,把和我同室的难友带走了。可能是移交检察机关或法院吧?法律上的事儿我还真不大清楚。总之那人临走时什么也没带,把一应用具全留给了我。他拉着我的手,他说:“兄弟,出去了可要好好活着,咱兄弟俩在一块儿呆这几天,也是一种缘分。我多半是死定了,没啥,都去他妈的吧,我看你这人还不赖,假如你当我是朋友,往后出去了,抽空帮我照顾一下我的老婆孩儿,我在九泉之下也谢谢你了……”
话未说完,他已语不成声!我知道他并非怕死,而是舍不得离开这个世界,舍不得自己挚爱的亲人!我拍了拍他的肩:“大哥,你就放心去吧。无论别人怎么看,无论法院怎么判,我都敬你是条汉子。虽然那件事你做的过了点儿,但于情于理,都说得过去。撂我,肯定也会那么干——都去他妈的吧,活,咱就活他个顶天立地!死,咱就死他个昂首挺胸,大义凛然!!!怕啥,脑袋掉了碗大个疤,二十年后,还是响响当当一条好汉——是无缘,若有,来生就让咱哥儿俩从一个女人的肚子里掉出来——咱未来的妈若有出息,子宫就长大点儿,让咱们是一对双胞胎,到时候若再发生类似吃枪子的事,我替你去死……”
他笑了。他紧紧的拥抱我:“兄弟,有你这句话就够了。但你给我记好了,往后可别再意气用事了——遇事要冷静,能忍则忍……”
我连连点头,但却说不出话。是声音在咽喉处梗住了;眼泪,却在那一瞬间夺眶而出!倒不是与他有着多深的友情,而是因为我非常清楚,他这一去,对于他的家庭,他的爱人和子女,将是多大一种悲剧!”
唉,人啊,人啊……
三十 别样滋味
三十别样滋味
那男人走后就再没回来。
一连两天,没人理我。
我被一种无边的孤独、颓废、和忧伤情绪完全笼罩住了,脑海里不断的想些貌似深刻其实却很无聊的问题。比如人为什么活着,生与死,爱与恨,短暂与永恒等等……
想了很多,却没答案。这种屁事儿任谁也给不出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我当然也是越想越心灰,甚至觉得还不如干脆拿根绳子勒死自己算了!
正当我心情败坏到极点时,红梅来了。她怯怯地望着我。她问:“你会怪我嘛?”
我摇了摇头。随后她剥了枚桔子,从门缝中递过来。我便张开嘴,连同她的手指一并咬住了!她痛得泪花儿在眼里直打转儿。“你恨我,”她说:“我知道你恨我——那天我应该站在你这一边的。”
“我恨你干嘛,我谁也不恨,”我松开口。她的手指被咬出了血,于是我对着她的手指吹口凉气儿:“别哭呵,吹吹就不疼了——还疼嘛?”
她摇摇头,笑笑。
“对不起呵,我也是怕你把我忘了,才狠狠咬你一口,好让你永远记着。因为人不像其它动物,比方说狗,但凡你给狗一点的好儿,哪怕过了十年八年,它还会记着你,再见你时还不忘摇尾巴。但人不行啊,人是只记仇不记好儿的,比如上次我给你买了根冰棍儿,你吃罢眨眼也许就忘了,但我若狠狠咬你一口,说不定你就会记我一辈子——明白嘛,我要你永远记着我!”
“你为什么要说这些?”她不解。
“万一哪天我若突然不在了呢。我总不能白活一回吧,总希望能有人把我记下把我怀念吧?哪怕是想起我来恨得咬牙切齿呢,也总比被人忘了强吧?”说这些时,我不由自主想起晶晶;或者说,也正因为我心里使终有个她,才会说出这样的话!
但红梅却错会了我的意思,大概以为我会被判死刑,忽然问:“你会死吗?”
“会,当然会啦,”我故意吓她,用手一比:“枪子儿从这儿钻进去,掀开后脑勺,然后从眼睛里飞出来,红的是血,白的是脑浆子,能淌一脸!不信到时候你去看就知道了,人刚死那会儿,浑身肌肉先要抽搐一阵子,然后才抻直,慢慢变僵,眼睛呢,则是这样儿,对,就这样儿”——我把眼睛往上一翻!
“你”——她吓呆了!
我大笑:“呵呵,看把你吓的,我逗你玩儿呢!”
“但我……”
“好了,好了,屁事儿没有,我是谁呀,能那么轻易就死?再者说了,就冲你今天来看我,我也得好好活下去不是,真的,你能来我就很开心了,我……”
我又开始了没完没了的瞎侃。我不能不说话。因为很多时候,只有在跟人说话时,我才能感觉到自己还活着!至于说得什么,到不重要!
只是红梅并没呆多久。号子里那种郁闷的气氛对她来说,也许是种无形的压力。
很快,她就走了。
而我,则因她的离去,再次陷入深深的无聊与空虚之中——“妈的,如果有个老婆,那该多好”——我忽然想结婚,忽然想把她留下来,跟她说:“妈的,不然你把眼睛一闭,嫁给我得了!”
但她的足音却已渐渐去远。
那是一种只有在号子里狭窄的走廊里才能听到的足音,渐行渐远,渐渐于耳畔消失……于是,心头便越发的空茫……
忽然间想哭,但我却突然大笑!
三十一 小马 小马
三十一小马小马
想下周冲一下榜试试。所以近日内对后面章节做了一下调整。由此,便给老读者:北京冬老,大疯,满身花影,墨鸦,不幸的狼,抬头望天,等诸多最早看到这本书的朋友带来一些麻烦,特此致歉。
☆☆☆接上章正文
号子里的岁月非常孤寂难熬。红梅走后,我开始展读丁晴前几天给我带来的那几封来信。已读了很多遍,信纸都快翻烂了!
父亲的信很短,只说家里一切都好,让我别惦记着;还说出门在外让我礼貌待人,少招惹些是非;之后又说并不巴望我长多大出息,只盼我能平安,千万别吸毒别染艾滋病什么的……这样的信若在平时,我是连一遍也懒的看的。但这时,却觉得字里行间充满一种无私亲情,让我想家。
哥们儿的信就更短,只一句话:“孙子赶紧蒙个妞儿回家过年啊,我们可人手一个B,就差你丫的了!”
与那些哥们儿比,小马儿就好些。她的信比较长,也比较好看:
“小威:
我们有儿子了。大胖小子,八斤半。别误会,我们是指我和我先生!
我是在三个月前生儿子的。歇了一个月,就又回学校教书了。先生不在家,儿子由他奶奶看着。我每天带着儿子的“干粮袋子,”奔波于学校与儿子之间,也就没时间给你写信……”
小马的信总是那么轻松,幽默,富于情趣。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她并不漂亮,但天生有一种性灵。我们彼此欣赏,相知多年,但却从没走到谈情说爱那一步。因为她是那种天性淡泊,与世无争,甘愿过平凡生活的女人。而我却无法容忍自己的平凡——假如注定要平平淡淡了此一生,那我宁愿选择死亡!
是的,死亡!
我宁可自杀也不要去做一个普通人。我打小就渴望去过一种轰轰烈烈的生活——哪怕生命短暂,只要耀目,只要辉煌,便是流星的一闪,昙花的一现,对我来说已经足够!
但小马却不同。她甘于平淡,总能在平凡的生活里寻到许多做人的乐趣。所以我欣赏她,甚至有些羡慕她。因为我做不到她那样儿。但我为什么做不到呢?很多时候,我常会这样问自己。
我回答不了这个问题!
继续读小马的信。信里她大略说了一下自己的生育过程,然后讲婴儿出生后的第一声啼哭,睁开眼睛后第一缕微笑,以及婴儿的眼睛,心跳,呼息,以及一天换几次尿片儿等等……字里行间,透着一个女人初为人母的新鲜与幸福!
读着那信,不知不觉间就生出几分嫉妒。恨不能自己也做一回女人;或是立马找个女人,生个儿子,当上几天爸爸,也好良久良久去端详婴儿粉嘟噜儿的小脸儿,微微翕动的脉搏,忽闪忽闪的鼻翼以及小小地心跳,也能把胡子拉茬的脸去贴近一个崭新的生命,剌痒出他叽叽嘎嘎的笑声——但是我儿子他妈,我的爱情鸟又他妈去了哪儿呢!
接着看下面的文字。才知道曾被我戏称做山西巴婆的李小燕终于没能抗住艾滋病毒的扩散……而那位被我一包草珊瑚含片儿打动芳心的影星周倩玉,前不久则与一位年青导演结婚;此外是小安子跟刘教授同居;苦苦追求过小马的程哥拿到了硕士文凭;梳小辫的男生李奇因斗殴被判十年大刑……
以上那些人都是我和小马从前的同学。我曾与他们同在一所“野鸡学校”念过几天作家班。当时大伙儿心气儿都挺高的,都觉得自己差不多就是鲁迅、巴金、沈从文了!不过给我们讲课的那些先生似乎更牛B。因为据说那都是国内或国际上非常著名的专家、学者、权威,或是大号作家,特号诗人什么的……还别说,其中有些先生还真有诗人气质,讲课讲到动情处,鼻涕一把泪一把的不说,居然还能当众用袖口抹一把鼻涕眼泪,梗着个公鸡脖子疯狂叫嚣,说什么除他之外所有的中国文人都是婊子……另外也有玩儿深沉的,蔫头耷耳大谈康德、尼采、卡夫卡或是什么终极关怀,说一句话差不多要喘三口气儿,似乎全人类的重担都撂他一人身上了,简直就跟一根儿刚射了精的屌似的……
在那所学校里,我只呆了几个月。除了跟那些讲康德、黑格尔的专家学者们学会装孙子之外,我还盯梢儿了几个靓妹子。说盯梢儿,是因为那时我刚顶着一脑袋高粱花子进城,满脑子自卑,只要见个母的就脸红……当时我的那些同学都比我牛B,一个个神气活现,差不多都跟刚出水儿的鱼似的。因此我特嫉妒他们,甚至在背地里赌咒发誓,说是:“孙子们你们给我等着,咱到要看看了,看看最终谁是狼,谁能踏平文坛,独领风骚八万年!”——我又说:“狗日的苍天,睁开你的狗眼好好看看,看看我是谁?你他妈若敢阻止我成为古往今来天下第一大文人,我就诅咒你塌下来,把所有认字儿的人都砸成臭狗屎!”
我就是在那段日子里认识小马儿的。她当时总是淡淡的,不似其它同学那么招摇,所以我们成了朋友。
继续读小马的信。“……小威,你的字儿真好,活泼灵动,自成一格,就像当年你在学校的路上踢着石子旁若无人在人丛中穿行,有些潇洒,有些任性,也有些孤独!我始终不明白你,你为什么总能无视别人的看法儿,只顾按照自己的意志朝前走!你是任性和古怪的。还记得那次吗,咱们一块儿去郊游。你拿了一根木棍儿挑起衣服当旗子,天是那么冷,你却头也不回只管朝山上跑。当时天已黄昏,日头将落未落,我们唤你回来,你却听不到。结果那天我们都回来了,只有你,走得太远,迷了路,在山中听了一夜狼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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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下周冲一下榜试试。所以近日内对后面章节做了一下调整。由此,便给老读者:北京冬老,大疯,满身花影,墨鸦,不幸的狼,抬头望天,等诸多最早看到这本书的朋友带来一些麻烦,特此致歉。
三十二 重获自由
三十二重获自由
小马的信又把我带回了从前。我想起在那个遥远的年代,我所写的像月光一样清洁明丽的诗句;想起我在风中走成的一篇篇散文……那时的我虽有些少年的羞涩,但多可爱呀!
而现在我却已沦为一个囚徒,被关在牢中,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既使被放出去,也是无家可归——我不愿去想这些,不愿去面对我一生的挚爱已远遁异国它乡的事实,我宁愿被永远的就这么囚禁下去。他妈的谁也别放我出去,谁放我出去谁就是孙子……
牢门一响,居然有个警察来唤我了。说是领导要找我问话,若真没事儿就可以放我自由。
我说:“不必了,我啥也不想说,我在这儿住惯了,我不走,哪儿我都不去!”
“当这是啥地儿,养老院啊?”警察瞪眼。
“嘿嘿,真让你说着了,我还真想在你们这里养老呢……”话虽这么说,但我还是被迫上了公堂。
还是那位熊猫一样可爱的胖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