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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个外行人,或者刻薄地说,像个土老冒。
我不禁感慨中国教育制度的闭塞和中国硕士博士群体的单纯可爱。
因为冯睿的一些言行举止,这些天下来,我对他的印象不是太好,甚至可以说比较反感。所以我有意无意地疏远他,避免和他走得太近。我相信他也能感觉得到,毕竟他也是个聪明人,用他的话来说,是个敏感的人。
※※※
甫入必胜客,还未坐定,冯睿就做了一件让我跌破眼镜的事,虽然我并不戴眼镜。
“你这个是干吗用的?”冯睿一招手把最靠近我们的waiter招了过来,举起盘子里的叉子一本正经地问。
“先生,这是用来切匹萨的。”必胜客里的waiter训练有素,回答得彬彬有礼。
“哦,是吗?你们怎么没有早点告诉我,我不知道啊,我以为是给我剃胡子的,我刚刚用这把刀剃胡子了哦。”冯睿很认真地看着那个waiter,严肃地说,严肃到没有人以为他在说谎。
天啊,我听得眼珠子都快要掉下来了。
我一直坐在冯睿对面,从进来开始没看见他拿那把刀剃过胡子。
我瞪大了眼睛,看看冯睿,又看看笪贤音,再看看waiter,前两者都无动于衷,好象这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而后者几乎和我一样吃惊,脸上的表情忽红忽白,但出于职业礼貌仍然极力掩饰。
我敢打赌他自出道以来从来没有见过象冯睿这样难缠的客人。
他求助似的看看我,看看笪贤音。
我犹在惊诧中,而笪贤音波澜不惊,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那我去给您换一副新的刀叉吧。”在我和笪贤音都没有任何反应的情况下,那个waiter终于绝望了,不再看我们,却挤出了这么一句话,然后转身就去拿刀叉,他走得那么快,似乎不愿意再在我们面前多站一秒,又似乎站在我们面前是件多么痛苦的事。
“你们的刀叉不快啊,我剃胡子都剃不动。”冯睿不依不饶地对着waiter的背影喊了一句,那个waiter后背明显一僵,走得更快了。
“你这是干什么?”我再不能保持缄默了,压低了声音问冯睿。老天爷呀,长这么大,我可从来没有这么丢人过。这一刻我宁可我不认识他。
“不干什么,好玩。”冯睿歪着嘴一笑。这时我才发现冯睿不但长得那个比较什么来的,连笑起来嘴都是歪的。
一瞬间,我又想起了英俊迷人的沈定坚,风度翩翩的宋卓然,俊朗挺拔的程枫……,哀叹啊,上帝有时候也是很不公平的。
我彻底没有言语了,很挫败的看着笪贤音,笪贤音对这种事似乎早就习以为常了,轻轻“哼”了一声,“冯睿这人就是这样,你以后慢慢就会习惯的。”
以后?!还有以后吗?!
※※※
这要是搁以前,我早就拍案而起一怒而去了。
真是岂有此理,难道这样戏弄waiter很有意思很好玩吗?
但这次我没有。
首先,我在人屋檐下不好意思发作,总算我也是个冰雪聪明的人物,知道识时务者为俊杰;其次,自从和沈定坚的情变之后,我变得亦正亦邪,就像射雕里面的黄药师,喜怒无常,好恶由心。
在我过去二十几年的生活中,遇见的都是诸如沈定坚宋卓然程枫之类的绅士男人,个个比赛似的小资,从来没有遇见过象冯睿这样故作粗鲁的男人。
这点倒是让我有些刮目相看。
※※※
接下来的日子,我对冯睿有了更多更直观的了解。
说起来,冯睿如果不是因为长得太丑,其实也是个不错的男人,善良、细心、周到、踏实……
他自认很聪明,所以也很自负。
极度的自负。
有时候自负和自卑是一对孪生兄弟,我不知道他究竟是自负多一点还是自卑多一点。毕竟长成他那样,还要摆出一副目空一切的架式是不太容易的,需要很强的心理承受能力。
说到他的聪明,我并不以为然,无非就是读到了博士嘛,按照中国的教育体制,整个儿一科举制度的改版,能选拔出什么人才呢?只要肯持之以恒的考试,谁不能读博读硕呀?
我也考过研,专业成绩都很好,就是英语过不去,每次分数线都和我作对,我考53分,分数线就55分;我考55分,分数线就58分……,活活气死我。只能叹一声时也命也,也许我真不是读研的命。
但我是学法律的,我们法律的研究生英语线是58分,而冯睿他们工科的英语线才40多分,中国教育部选才之不公可见一斑。
40多分也能读研吗?除了叹息一声之外,我真不知道该汗颜自己还是鄙视别人。
※※※
除此之外,冯睿最自豪的还有他的记忆力和对古诗词的博览以及一些逻辑思维能力。
这些也许是聪明的体现之一。
但在我眼里都不算什么。
说到记忆力,我从小就是有名的过目不忘,在大学,我更是名满全校,曾经一夜看完一本法律书,第二天考试得了八十八分。要知道法律书可是本本都像字典那么厚,我硬是一夜之间背得滴水不漏,使得点名想要抓我补考的老师失望而回。这需要何等功力啊?就凭这份功力我相信就算胜不了冯睿但也决不至于落败的,只是我们没有正式比拼过。
而对古诗词的造诣我就更加当仁不让了,本身我就是一个古诗词的原创作者,若生在宋代,绝对和李清照有得一拼,可惜又是时也命也,我生错了年代。
逻辑思维能力是学法律者必备的,这个我也不需要多说了。
所以我从来不觉得冯睿有多聪明,虽然他常常自信满满,自负得无以复加。我只是不想打击他,所以我什么也不说。
撇开这些,冯睿真的是个好人。
我从来就不想伤害好人,至少我从来不会有意去伤害好人,但刀剑无眼,非我所愿的误伤就不在我的控制范围之内了。
※※※
也许那段时间真的是太寂寞了,也许是沈定坚的教训告诉我帅哥并不可靠。那段时间我居然着了魔似的对冯睿产生了奇怪的依赖,奇怪到我自己都无法解释为什么。
凭心而论,冯睿的确是我见过的相对比较有思想的男人。
可惜思想不能当饭吃。
我已经是个才女了,且并不认为有多少男人的思想是可取的。
虽然常常伪装作小鸟依人状,但我骨子里是个极度大女子主义者,当然除了对沈定坚之外。
正是这种小鸟依人和依赖最终导致了冯睿后来对我的迷恋,也注定了我们之间一场友谊的终结。
终结也就终结了吧,不可惜也不遗憾。
这么说也许有点残酷,但却是事实。
只能说寂寞叫我犯了错……
我是个对感情不负责任的人,这点我从头至尾都没有否认过。
人的一生要擦肩而过多少人?能记住的又有几个?
于我,能记住的只有沈定坚而已,其他的都是云烟,云烟,云烟……
当我的马蹄声响起,我只是匆匆的过客,不是你所期待的归人……
第十二章
“我的微笑
纸蝴蝶般脆弱
在你身后轻轻绽放
然后撕裂了
片片破碎……
我的泪
流星般划过
滴在你的掌心
灼伤了我的爱情
却温暖不了你的眼睛……
这次我是真的去远行
忘了吧
你无处不在的影子,影子……”
※※※
也许因为地处盆地,也许因为气候潮湿,成都是个烟雾弥漫的城市,有点象伦敦,终年不见日光。
来了成都之后,我才终于明白蜀犬为何要吠日,不怪蜀犬孤陋寡闻,只怪太阳在成都实在是个稀罕物。
阴沉沉的天,湿漉漉的空气,没有阳光的城市……
这点于我倒是很相宜。
本来我就不是热爱阳光的人,如果可以我宁可生活在阴冷潮湿的地洞。
也许我真是个吸血鬼,常常面色苍白嘴唇猩红,看见太阳就会莫名晕眩和厌恶……
虽然我常常告诉大家我是一个吸血女鬼,可是没有人相信。
可我的确是,至少在思想上是。
※※※
在上海,繁华的街头,人来人往。
来来往往的人群啊,无非就是为名为利。
在这个城市却不一样。
如果说上海是贴了金粉标签的虚伪小资城市,成都则是从骨子里媚到外面的真正资产阶级女郎。
在这个城市里,从大老板到小车夫,每个人的心态都很好。街头巷尾,到处可见捧着茶盏或者围着麻将桌一坐就是一天的人们。
这些倒也罢了。
成都人还有一大怪,就是可以为了一顿美食在风里嗑着瓜子排队等上一两个小时而毫不焦躁,君不见冷锅鱼和各式名火锅店门口都排着足以绕店三圈的长队,那么长的队伍里却不见有一个人急躁不耐烦……,这在惜时如金的上海是不可想象的。
这种发自内心的悠闲与宁静着实令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所可望不可及却又艳羡不已。
※※※
我在成都晃荡的时候,是我这辈子最悠闲的日子,每天逛着走来走去,还有品不完的美味小吃,满街都是让人垂涎的火锅味和川菜香,想不食指大动都不行,可怜坚持一年的减肥计划就此付诸东流……
在成都当然不仅仅是吃。
冯睿还带我去认识了不少朋友。
说起来冯睿的朋友个个都稀奇古怪,显然我也不是省油的灯,绝对古灵精怪难缠得很。用冯睿的话来说就是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他从不和没有任何专长的人交朋友。
这句话说来很有功利性,我颇反感。
当然也不能怪他,这个世界谁不为自己打算?谁又不功利呢?面对领导老总的时候我也巴不得能博得青睐,从此平步青云呢。只是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原则,我交朋友从来是随意的,只要意气相投就好了。但长这么大,真正的朋友好像也就只有朵朵。
※※※
冯睿的朋友来来往往,我看了一个又一个,对其他人我都没什么印象了,除了周瑾。
第一次见周瑾是冯睿请了我们两个人一起吃饭,我正坐在沙发上,冯睿说周瑾来了。我抬头一看,迎面走来一个娇小微黑的女子,所谓娇小,当然和我一米六八的身高没法比,虽然不是很漂亮,但却很有味道。
据说是个女硕士,我想在硕士女人的群体中,她绝对算个美女了。
照例的微笑寒暄点头之后落座。
我这个人第六感很灵验的。
我第一眼就觉得周瑾和冯睿之间一定有什么,虽然表面上看不出来,他们之间却似乎有着一层说不出来的尴尬。第二眼我肯定周瑾是个聪明女子,至少在很多情感方面和我一样冰雪聪明,只是她不想象我这么放纵和张狂。
撇开冯睿,我和周瑾大有一见如故的快意,几乎要纵酒而舞击节而歌。
但冯睿和周瑾的那层隐约的尴尬却妨碍了我们的尽兴,只要有冯睿在场,周瑾说话就会吞吞吐吐欲言又止。
他们之间似乎有太多秘密,这就是七十年代人的性格,不够直率和坦白。
我是八十年代的人,热爱的就是为所欲为喜怒随心,讨厌的就是鬼鬼祟祟阴阳怪气。冯睿的人不坏,可我不知道为什么他总喜欢把一件简单的事变得很复杂,他总是有很多不能对这个说不能对那个说的事,而往往他又盯着我非要告诉我一个又一个的秘密,不管我爱不爱听,然后要我答应不要告诉这个不要告诉那个,而所谓的秘密在我看来都是芝麻绿豆的p事,这样做人难道不累吗?
也许这就是时代之间的差别。
我八十年代的朋友都和我一样放肆坦白的可爱,事无不可对人言;而我七十年代的朋友,哪怕是七十年代末的都含蓄内敛,有中国人传统的中庸美德。
隔了一个时代就是隔了一个沟壑,无法逾越……
※※※
由于我和冯睿一度接触频繁,所有人都觉得我和他之间会有故事。
而我亦是不懂得掌握感情的人,常常一闪神的恍惚就忘了自己身在何处,又在爱着谁,我很容易投入一段感情,又很容易抽身而出。
只是爱情除外,只是沈定坚除外。
沈定坚是我一辈子无法醒来的迷梦,而我并不认为所有的感情都是爱情。
我可以对很多人都有感情,但我这辈子恐怕只能爱一个人。
自古文人都多情,我大小也是一才女。
多情有理,花心无罪。
※※※
没有了沈定坚,其实和谁恋爱都是一样的,我并不挑剔,但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再和谁修成正果。
只是和冯睿的交往里面,我宁可和他打电话,也不怎么想见面。
虽然我们是现实的朋友,却用着类似网络的方式延续感情,周瑾这么评论我们。
我想想也是对的。
一方面,我太寂寞,青春那么长,孤单的日子又那么多,我不尽情挥霍又该怎么办?另一方面,冯睿也是真的挺喜欢我,对我好得不得了,一时间让我混淆了感激和感情之间的区别。
现代男女啊,就喜欢玩些边缘的感情游戏,暧昧而充满粉红色……
※※※
于我也许是游戏,于冯睿肯定是无比认真的。
冯睿二十八岁了,却从来没有谈过女朋友,属于那种感情经历简单的男人。
坦白说,我不喜欢这种男人,觉得他们太笨拙太木讷,甚至把世界想的过于简单美好。
然而残酷的是,世界却永远不象他们所想的那么简单美好。
他们最终会失望会颓废会脆弱会受伤,倒霉的就是他身边的女人了,要象救火车忙着去灭火一样忙着去安慰他幼小的心灵。
多么令人恶心的一件事……
我可以是任何人,唯一不愿意做个救火的消防员。
这种男人需要慢慢调教,也许岁月和经历会让他成长,好的女人比如说我和朵朵也会令他们成长……
可惜我是个没有耐心的人……
※※※
朵朵和我相反,朵朵就喜欢单纯的男人,最好是没有拍过拖的,她认为这种男人老实可靠。
这个年代老实可靠有什么用?搞定那种难搞定的男人才有挑战性。
可朵朵说爱情不是挑战,是生活。
这是我和朵朵的唯一分歧。
只是,我还有爱情吗?我只记得沈定坚转身而去的那一刻,我的爱情就死了,剩下的只有无穷无尽的回忆,回忆……
接下来的日子,我也许还会说“我爱你。”,可是我真的还懂爱这个字吗?
※※※
在我和冯睿有越走越近的苗头开始,他的朋友们就纷纷打电话给我,名为探听一下情况,实为叮嘱我,要我好好对他,不要伤害他。尤其是一个和冯睿一起长大的现在在北京的哥们儿更是打了n个电话,关心之情溢于言表。
北京那哥们儿叫邢星,我管他叫星星。
星星的声音很好听,和程枫一样,光是声音就可以做个少女杀手。所以我也乐于和星星打若干个电话讨论关于冯睿的事。
“你一定要好好对冯睿,不要伤害他,他以前没谈过恋爱,一旦受伤,会很严重的。你想想,28年没动过心的人动心了,再伤心了,会是什么样子?”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