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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你的头!靠,拿我们当实验品啊……!♂♀★←※$◆……”
刘老头在更猛烈的“马杀鸡”中,声音渐小,终于两腿一蹬……(白千里:死了?)哦……不,还剩一口气……
(刘松:嘿嘿嘿……活着真好……)
(刘松念广告词:生活调味品,香港加加酱油……)
(作者的尸体被拖出来,观众要鞭尸……)
“别打了,问问这东西是谁做出来的,也许发明它的人有办法把它弄下来呢。”阿海道。
“对,对,谁发明的这鬼玩意?”
“呃,国防科技研究所,一级研究员──Doctor可林吨……”
“靠,快死了还拽英文,你以为我听不懂啊,‘多可特’就是‘医生’的意思!!嘿嘿嘿。”
叫上蕾,我们六人上了一架直升飞机,目标──北京!去找那个可林吨“医生”去也!
临走之前,我写了一首诗,挂在刘老头的脖子上。
(星无限:还记得我的情诗吗?嘿嘿~~)
诗云:
富贵可以淫;
贫贱更要移;
威武能不屈?
第二十章 边境狼烟
直升机飞到了北京,但是──
“老大,国防科技研究所在哪啊?”小飞问。
“呃──不知道……”
“扑通。”地上倒了一片。我们总不能在大街上随便抓个人来问吧。而且国防科技研究所属于保密单位,一般人也不知道在哪。
无奈之下,我们飞回十四军营地,加油,再起飞。机上多了个裹着棉被、不停打喷嚏的乘客──刘老头。
两小时后,我们在国防科技研究所见到了可林吨“医生”。他身穿白大褂,戴一副金边眼镜。出乎意料的是他年纪并不大,和我们差不多。一见刘老头,这小子屁颠屁颠的跑上来:
“刘将军!您好啊,欢迎光临指导!”
“啊嘁──”
“刘将军,您感冒了?要不要试试我们的新药?”
(作者:卡──进广告!)
(广告:关键时刻,怎能感冒──海王银得菲!)
(观众:又强迫我们中奖……)
见这小子对刘老头象春风一样温暖,对我们却象秋风扫落叶一样冰冷无情,我微微示意冰棒。冰棒大步走到他面前,两人立刻王八看绿豆──对上眼了!
冰过来,冰过去;冰过来,冰过去;冰过来,冰过去;冰过来,冰过去。
(观众:靠,有完没完!)
(作者:……我也在等他们冰出结果来啊……)
为了不让观众久等,我只好出马。对付可林吨,我使出了来问死机的必杀技──风情万种。可林吨终于忍受不了,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不,牛仔裤下。
(可林吨:你能想象一个“铁皮人”在你面前扭来扭去吗?想不恶心都难!!!当然,如果是后面那个女的,我勉强可以考虑,嘿嘿)
(星无限:嘿嘿,名花有主,你就死心吧!哈哈哈!)
(可林吨:我决定横刀夺爱!)
(星无限:休想!)
(♂♀☆▲★○”℃$→……省略山崩、地震、海啸场面描写一万字。)
(杨蕾:怎么没人问问我的意见啊……)
(白千里、阿海、小飞同声:嫁给我好吗?)
(星无限:吼──那是我的台词!!!)
终于,在研究所差不多被拆完的时候,消防队及时赶到,冷水浇头下,总算让火暴的场面得以降温。
站在废墟上,我们提出了此行的问题:这鬼战甲能不能脱掉?
“理论上说,是可以的。”可林吨慢条斯理。
“理论上?”
“是的,分子感应钛合金的材料是在钛合金中加入一种生物蛋白质,它能够作用于人的皮肤,与之融合为一。只要能够暂时使这种蛋白不发生作用,战甲就可以脱下来。”
“怎么让这种蛋白质暂时失去作用?”
“不知道,我们还在实验阶段。等我们的研究有了结果,我再通知你们。现在嘛……嘿嘿嘿……”
从可林吨的贼笑中,我们知道,想要脱掉这战甲,暂时是不可能的了。
回到十四军指挥部,我们得知鹰翔国不甘心失败,在边境集结了十万大军,仍由瓦尔切统率。我的心情立刻沉重起来。上次瓦尔切之败,可以说完全是轻敌加运气不好,而我则是侥幸得胜。目前,十四军三万人,加上增援而来、驻扎在旁的二十一集团军五万人,我军也仅八万。瓦尔切手握十万精兵,掌握绝对优势,定会稳扎稳打,再不轻敌躁进。我军无险可守,二十一军又不是我统一指挥,难免发生调动不灵,形势不容乐观。
正在我忧心忡忡之时,国防部给我吃了颗定心丸。原二十一军指挥官上调军事委员会任职,二十一军与十四军交我统一指挥。我知道,这道命令中,定有刘老头和王强将军的大力支持。除了爱情,还有什么能比信任更让人感动呢?热泪,凝在双目之中。我,星无限,定不辜负你们的信任!
(星无限的心里话:嘿嘿,请他们去地中海果然是正确的选择!)
当晚,我召开军事会议,研判敌人进攻的路线,决定我方的作战计划。会议结束后,我命令:全军进入一级战备状态;派出大批侦察兵监视各战略要地;全力修筑防御工事。众人领命而去。战云,再次笼罩着这片土地……
侦察兵的报告不断传来。瓦尔切以两万机械化部队为先锋,整个大军缓缓东进。沿途不断派小部队劫夺周围村落的粮食。我立即知晓,瓦尔切准备和我军来一场持久战,而且其粮草必定不足。立即找来白千里,命他率领两千人游弋于周围村落,遇上敌人小股劫粮部队则灭之,务须不使一人漏网。看着白千里坚定的眼神,我知道,他定可胜任愉快。
再命冰棒、小飞,各领五千人马,轮流骚扰敌军大部队。敌若派出小股部队应战,则灭之;若派出大部队,则撤退。命阿海率领五千士兵,穿插到敌人后方,袭击其补给线。
瓦尔切最近头很疼。虽说胜败乃兵家常事,但败在一个无名小卒的手里,使他的地位大不如前。这次还是立下军令状方得以继续统兵。准备稳扎稳打的瓦尔切深知十万大军深入别国作战,粮草补给最关键。一方面,他要求国内的补给必须跟上;另一方面,不断派出百人队到周围村落抢夺粮食。
但是,最近派出的几个百人队都是有去无回,后方的补给则一个星期没见到影子了。周围还不时有些“跳蚤”来偷袭。常常是扎营做饭时,某个方向上就会烟尘大起,仿佛敌人大部队来袭,待士兵急忙丢掉锅碗瓢盆拿起钢枪,却又没了下文。刚一解除武装,冷枪“嗖嗖”而来。让瓦尔切军士兵哭笑不得的是:烧火士兵高高撅起的屁股是敌人的最爱!若派出小股部队前去查看,则象“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若派大部队,等你开到时,敌人早已逃之夭夭,连根狗毛都找不到。
(瓦尔切:靠,星无限,你小子够狠!)
(星无限:嘿嘿~)
相比之下,我就轻松多了。每天陪着杨蕾品茗、散步、下棋,美人在侧,乐不思蜀。两军官兵多次在我面前游行示威,但在我使出上天下地、举世无双、古往今来、所向无敌的天下第一神功──厚脸皮神功后,纷纷举白旗,大叫:“KAO,I服了YOU!”如果可以,我真希望这日子能够持续下去,直到天长地久……
可瓦尔切毕竟不是平庸之辈。不久,消息传来。瓦尔切也在各个方向派出了数千人的巡逻队伍,并与我军发生了几次遭遇战,我军伤亡较大。再三考虑后,我撤回了在外的部队,全力修筑防御工事。
这一仗看来满艰苦的嘛,我在心里苦笑。
第二十一章 痛!至强的绝招!
指挥部。柔和的灯光下,坐在椅子上的我深情地注视着蕾。能和她在一起,真是我这辈子最最幸福的事。白千里他们巡逻去了,这里成了我们的两人世界。蕾的茶道很好,看着她为我烧水泡茶的忙碌身影,纷纷扰扰的心就这么定了下来。如果现在你问我的心愿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你,我愿时间永远停止在这一刻!
轻轻啜了两口,试试温度,蕾把泡好的茶放在我手里。满溢清香的茶,载着许多深情、许多甜蜜,我一口就灌了下去,浑忘了蕾叮嘱的:茶要慢慢品。抬起头,尴尬地朝端起另一杯茶的蕾笑笑。温热的茶下肚,我忽然发觉不对!一道阴冷冰寒的感觉迅速袭遍全身,肌肉麻痹了,我不能移动,甚至连话都说不出来。好烈的毒!真气自动运转起来,阻止麻痹的感觉进一步扩散。
但在我的眼前,蕾,正把茶放到口边!眼睁睁看着那致命的毒茶被蕾喝下,我目眦欲裂,却连动一动小指头都不能!我深深感到自己的无力,我更痛恨自己的无能!
“砰!”茶杯跌在地上,摔得粉碎。蕾的手向我伸着,美丽的大眼睛里,有痛苦、有哀怨,然而最后,全都变成了深情!她倒在地上的一刹那,我分明的看到,她唇边出现的一抹微笑!
爱,就这么离我而去!
战争,是人类卑劣行为之一,我一向如此认为。但我真没想到,被我视为对手的瓦尔切竟也如此卑鄙!他不配做一个军人!
我忧!我哀!我怒!我痛!!!
修炼“七情心法”后,我的情感一直保持一种微妙的平衡,但此时,剧烈的情感波动使平衡打破了。体内肝、胃、肺、脾放出强烈的血红光芒,真气大盛,毒素眨眼间逼聚舌尖,一口咬破,毒素随黑血排出体外。此时,我周身萦绕着血雾似的真气,连太阳真气和明月真气的金银光芒都被掩盖。蕾已经停止了呼吸,毒素使她的脸冰冷而僵硬。
瓦尔切!戴上钛金头盔,双眼闪烁着诡异的红芒,滔天的杀意在我心里狂涌。
二十里外,瓦尔切军大营。
忽然狂风大作,乌云四合,隐有雷电闪耀。
十万瓦尔切军士兵的面前,出现了诡异的一幕。一个全身闪烁着乌黑金属光泽的人,一步一步走来,鲜红如血的双眸,仿佛带着远古的诅咒,欲择人而噬。虽然只有一个人,但十万士兵却心惊胆颤,几乎想要跪地膜拜。
瓦尔切最早从这情景中惊醒过来,他狂吼:“开枪,快开枪!”
如梦初醒的士兵们立即开始射击。我的盔甲隐隐泛出血红的光芒,仿佛从地狱而来的复仇魔神。子弹打在灌注真气的盔甲上,完全没有效果,有的甚至会反弹回去。
“杀!”冰冷不含任何感情的声音从我嘴边逸出。
我冲入敌人营内,双手不停地挥斩,带起串串血花,一时间,人仰马翻,当者披靡。我的目标直指重重保护中的瓦尔切!
敌军士兵一队队地冲上来,而我,仿佛不知疲倦地砍杀。每前进一步,都有几十上百人丧命。眼见瓦尔切还在几百米外,我愤怒了!
“炼狱怒号!”
随着我的吼声,磨盘大小的血红真气凝聚在我双掌之间。猛地一甩,周围十几米内的敌人皆成肉糜!
这还是人吗?敌人目瞪口呆地看着我,战场突然安静下来。
毫不理会敌人的反应,我仍旧步步朝瓦尔切前进。
我进一步,敌人退一步;我进一步,敌人退一步。终于,有人发一声喊,冲了上来。面对海潮一样的敌人,我没有畏惧,飞舞的双手就是来自地狱的锁链,一个个生命就这样消逝。不一会儿,我的身边就堆起了小山似的尸体。血腥的杀戮仍旧继续,只要瓦尔切没死,杀戮就不会结束。
刀枪不入的我在敌人眼里成了怪物,无论什么武器,都被阻挡在血红的盔甲之外。随着时间的流逝,死去的敌人愈来愈多,人人心头都泛起一种无力感。反正我上去也是送死!慢慢的,有少数敌人开始逃跑了,后来,越来越多的敌人开始逃跑,最后,简直所有的敌人都逃跑了。只有少数士兵保护着瓦尔切且战且走。而我,是决不会放过他的!
“你还有什么遗言吗?”杀掉最后一个护卫的士兵,我用英语对颤抖的瓦尔切冷冷的说。
“你动手吧……”瓦尔切低下了头。
站在高岗之上,凛冽的寒风吹拂着我的头发。杀死了瓦尔切,我应该算为蕾报了仇吧,可我的心为什么还是空荡荡的呢?当痛过去之后,当恨都已消逝,还有什么能填补我的心灵……
是役,后世称为──“失去爱人的痛”。星无限一人击溃敌十万大军后神秘失踪。
第二十二章 保镖
三年来,我游历各国。下意识中,我似乎在逃避什么,但我不愿深想,虽然梦里还有那曾经热爱的土地、刻骨铭心的人。为了生活,我也接一些临时性的工作,比如:寻找丢失的小猫、打假拳的拳手、保镖什么的。为免有人得知我的身份,钛金战甲外我套上了衣服、鞋子、手套,幸亏战甲又轻又薄,头盔则放在背包里。
正值春夏之交。走在阿斯那的街道上,阳光晒得人暖洋洋的。这里很少人来,显得非常僻静。
今天是我二十四岁的生日,我决定为自己买些生日礼物。阿斯那是菲吉国的首都,以冶炼、锻造技术著称。英语是其通用语。两个星期前我来到这里,住在市郊的一所小旅馆里。这里铸造的刀、剑世界有名。武神刀法、武神剑法我早已练成,正缺趁手的兵器。
距离旅馆不远,就有一家武器店。一走进去,热情的老板立刻迎了上来。
“您有什么需要?”
“我想看看刀、剑……”
“好的,这边请……”
店里东侧,摆满了各种式样的刀、剑。拿起一把雪亮的长刀,挥舞了两下,刃锋切割空气,发出“呜呜”的鸣声,可知其锋利了。
“这把什么价钱?”
“五百塔。”“塔”是菲吉国的货币,五百塔大约相当于二百多美元。
“呃──”
我的心里立刻打起了小算盘,我还有二百七十三美圆,旅馆住一天要二十五美元……哇,买了这把刀我岂不是要露宿街头?
正当我犹豫时,外面传来一阵喧哗!
“什么人,竟敢……啊──”一声惨叫,声音嘎然而止。
意念微动,我已经闪身街上,手里抱着那把长刀。
只见──
五个男子手持刀剑,正围攻一个穿西装的粗犷汉子。旁边倒着两个西装男,应该是粗犷男子的保镖,眼看是不能活了。
莫非碰上黑帮恩怨?思索间,粗犷汉子狼狈躲过一把剑,见我抱刀站于一旁,急忙高声呼救。
看他西装几乎成为碎布条,身上多处渗出血迹,显然支持不下去了。反正我挺看不惯恃强凌弱、以多欺少的,就救他一次吧。
身形微闪,我欺入战圈,长刀一划,将攻势尽数接下。粗犷男子退到一旁,不住喘息。
显然没想到有人插手,那五个男子稍楞了一下。但我所表现出来的敌意够明显了,他们也不答话,挥刀扬剑就攻了上来。
一式“八方风雨”,在我面前涌起一堵刀墙。“铮铮”急响后,来人全被震退。再不给他们机会,我身化清风,妙到颠毫地切入五人中的空隙。五人大惊,急欲挥刀抵御,但哪还来得及,每人胸口都被我击中。
“砰”地一声,五人倒在地上,却仅仅只发出一声,可见我速度之快。不过我并未下杀手,仅用刀柄问候了一下他们的胸,他们也只不过断个几根骨头,十天半个月下不了床罢了。
粗犷男子上来,握着我的手千恩万谢。通过他的叙述,我才了解这是怎么回事。
粗犷男子名叫达加,是阿斯那三大帮会之一“风云会”的首领。最近,“风云会”与三大帮会中的另一帮“暗云帮”争夺地盘,发生了冲突。没想到“暗云帮”居然请杀手来对付他。刚才那五人就是杀手。
点点头,我对黑帮之间的仇杀没有兴趣,正欲离开。忽然有人在扯我的袖子,回头一看,武器店老板正站在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