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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待在这里伴着顼卿,他才能感觉到完全的自在。
这里有他们当年的回忆,那甜蜜而椎心的回忆在他眼前一幕幕飘落,历久弥新,他没有一刻忘记;但是时光却不曾停留,顼卿的时间停了,他的却还不断地往前走,他走在这个没有他的世间好久、好久了。
好痛苦!
“顼卿”
他将脸枕在碑石上,低低地唤着心爱的人,胸口发烫、眼眶发热,但是他再也流不出泪、哀号不出口了。
“顼卿,我们生错时代了,倘若我们生在现下,说不定就可以像我的侄子那般幸福,能够深情相拥,能够挣得开俗世的枷锁。”他呜咽似的喃着,将脸靠在碑石上,仿佛是偎在邵顼卿怀里。
一个人的孤寂快要把他击垮了,忍耐了十年,仿佛已经到了极限。
他很累,真的很累,却找不到一个可以真切包容他的人,除了顼卿以外,其他人他都不要。
“顼卿,你知道我那个傻侄子的脾性就跟当年的我一样吗?”也不管身边只是一块冰冷的碑石,他仍像十年前那般与他闲聊着。“这群年轻人真可爱,那个傻气的安之凤居然还自喻成梁山伯与祝英台,硬是要欺上迅羽。梁祝的下场一点都不好,真不知道那个傻孩子怎会爱上那戏码……”
他厌恶那种被世俗压迫的恋情,却对墓开化蝶的戏码极为羡煞;他一直等着这墓头可以为他打开,但是他等了十年,好遥远、好漫长的十年,仿佛要耗尽他的生命似的。
“顼卿,你质疑我对你的爱吗?否则你为何不愿邀我化蝶?还是因为那只是一个神话,根本就没有那种事……”
若不是答应爹不再喝酒,说不准他已经醉死在酒缸里。现实的人生太残酷,倘若不用一点酒麻醉过分清醒的脑袋,清醒的时候总会让他不自觉地想自残,活着便成了最折磨人的煎熬。
“化蝶也好,双飞也罢,我还在等着你的鸳鸯契,你要到什么时候才打算履行这分契约?”
鸳鸯契啊鸳鸯契,这是顼卿订下的盟约,当初他还觉得好笑,现下却徒留空洞的契约供他吊慰。
曾经想过要忘了他,但他却麻醉不了自己、欺骗不了自己。
“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他坐直了身子,桀骜的眸子里是教人不舍的悲恻,口中仍喃喃自语着:“今年花落颜色改,明年花开谁复在……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他是个武人,是个只懂得习武的粗人,向来瞧不惯文人的矫揉造作,但是他偏爱上了顼卿,愿意与他共研学问诗词。
但是现在只剩他一人……
好累,这样漫长的人生,到底要到什么时候才耗得尽?
他在等着坟开同枢、化蝶双飞……
第二章
冷风飒飒,牵动凤凰山上赏景人潮的袖角乌丝,尽管煦日微现,仍稍嫌寒意,走在山径上的人潮,莫不缩颈遮面,惟有闲步在山径上直往山下小镇走的宇文逆天昂藏挺拔,似乎无觉寒意。
或许是武人之质比常人更壮实了些,寒意对他而言,仿似不存在一般。
他眯起勾魂的旭眸,垂下浓密如扇的眼睫挡去凛冽的风,任由单薄的衣袍和冠起的乌发在风中飘扬,仍是执意往山下走,一步急过一步,仿佛在逃,逃出心底的恶魔。
昨儿个的梦太真,令他心神不宁地亟欲逃离那个充满邵顼卿气息的地方,甚至踏出了十年来不曾离开的凤凰山。
一直待在那个地方,太痛苦了。
他永远无法原谅自己竟松开了手,竟然没能救他,亏他习了一身武艺,竟然连个人都救不了……
深深的愧疚纠缠着他,他痛苦地度日如年,而这样的日子才过了十年。
宇文逆天仿若游魂似的徒步走下山,空洞无神的魁眼失焦地瞪视着山脚下繁华的市集,看着熙来攘往的人潮,无意识地勾起淡淡的笑,脚步不曾停歇,然而他却不知道停留的地方在哪里。
能够让他停下脚步的地方,到底在哪里?
不知不觉中走出了吆喝声不断的市集,走进了胡同尾,他冷漠的眸角瞥见三两个少年正把一个少年围在一隅拳打脚踢的,倒在地上的少年看起来狼狈至极,不仅脸已挂彩,就连身上破旧的衣袍也已经有多处被撕裂。
他仍是走着,对于周遭的事情视若无睹;他只是停不下脚步,然而那群少年却挡住了他的去路。
“喂,滚开!”带头的一名少年怒扬着眉,恶声恶气地道。
宇文逆天没有答话,只是静静地瞅着他。他无意干涉,更没有兴趣介入,只是偏巧走到这儿来,希望他们能挪个地方罢了。
“你挡到我的路了。”他的嗓音是冻入人心底的冷。
“嘎?”少年闻言不禁挑高了眉,很标准的地痞流氓样,只是他还太年轻了些。在横眼扫视过宇文逆天单薄的装扮和无神的双眸后,他笑得更狂妄。“喂,他说要咱们走开,你们说该怎么做?”
另外两个少年将那名被踢得狼狈不堪的少年推开,晃到宇文逆天面前,不怀好意地上下打量着他的穿着。
“这家伙不错,身上的东西还挺值钱的。”其中一个指着宇文逆天腰间所系的缎带白玉说。
“那咱们该怎么做?”带头的少年笑问。
“那当然是……抢!”仿若已经失了王法,三两个尚未及弱冠之年的少年,一鼓作气地冲至宇文逆天周身,两人抓手,一人则动手扯着他腰间的缎带。
宇文逆天微蹩起眉,膀子一收,随即将擒住他双手的少年震出几丈外,而正对着他腰上缎带下手的少年不禁傻住,瞪着一双眼,手仍挂在他腰上,却忘了自个儿到底是要逃,还是继续努力以赴。
宇文逆天轻挑起眉,一把揪起他的衣领,将他整个提高地面。
然他身上的衣袍禁不起他这么一扯,刷的一声,只余一块破布残余在他手中,而少年人已掉落在地上,颤巍巍地直往一旁退,口中还念念有词:
“大侠饶命、大侠饶命……”相当经典的求饶方式和台词。
宇文逆天连睐他一眼也没有,径自再往前走,然走不到几步,又有一道身影挡在他面前。这一次,他的眉峰已不悦地拢起。
“谢谢这位大哥的救命之恩,小弟寻千佾没齿难忘。”
宇文逆天眯眼一睇,发觉原来是之前被打得鼻青脸肿的少年;他一身残破,手中仍抱着誓死护卫的书,不知怎地,他突然发觉他有点眼熟。
他紧抿着唇,不发一语地推开他,再次往前走。
他原意便不是要救他,不过是几个孩子碍到他的路罢了;救他是无意,更不需要他的感谢。
“这位大哥,外头天寒地冻的,你只穿了这么一件衣袍在外头走,难道你不冷吗?”寻千佾跟在他身后,担忧不已地扯着他随风飘扬的衣角。
咦,这么瘦的人怎会有那么大的力气?
“滚!”他的声音冷到了极点,眼睛仍直视着前方,在陌生的街道上走着,只为逃出欲控制自个儿心神的心魔。
“可大哥你……”唉,再怎么说,他好歹也是他的救命恩人,他总得表现出一点诚意请他到家里坐坐,至少让他奉上一杯热茶,是不?瞧他走得那么快,也不可怜他是个被打得遍体鳞伤的伤患。
一般行侠仗义的大侠,不都是古道热肠的吗?他怎么这么冷?
寻千佾不解地跟在他身后,偏着头喃喃自语,没注意到眼前挺拔的身形已停下脚步。他撞在他背脊上的这一下可结实得很,甚至怀疑自个儿的鼻子是否歪掉了;倘若是在关外,他这引以为傲的挺鼻子可真要掉了。
宇文逆天侧首蹩眉,原是想要斥退寻千佾,孰知一见到他的脸,尽管淤血肿胀得有点看不清真面目,但当他的视线落在他手中所捧的书时,登时明白自个儿为何会觉得他有点眼熟了。
“你是那个老躲在书院外的小子?”倘若他没记错,他手中那本书应该是仕振赠予他的。
“嘿,小弟我今年已经一十有八了,不是个小子,而是个大人,别叫我小子,我可是有名有姓的。”寻千佾有点不悦地挑起飞扬的浓眉开口同他理论,却不小心扯动唇边的伤口,痛得他哪牙咧嘴,呻吟了几声。
啤,每个人都把他当成孩子看待,也不想想他已经长大,都可以娶老婆了!
“倘若你是个大人,怎会打不赢那三个弱不禁风的孩子?”宇文逆天嗤笑。“瞧,脸也挂彩了,连衣袍都破了。”
不是刻意与他交谈,而是突地停下脚步之后,他便不想再走了,仿佛这里便是他该停歇的地方了,而在他心底苦苦折磨他的心魔似乎也已离开,冷风袭来压根儿都不冷,他甚至感觉到舒畅。
这是他第一次如此快速地恢复正常,亦是他第一次往山下走。
“他们有三个人耶!而且又不是君子之辈,无所不用其极地想抢我手中的书,双手难敌猴众,挂彩是正常的;而我身上的衣袍……”寻千佾突地停住,有点腼腆地搔了搔头发道:“衣袍原本便是破的,不是被他们扯裂的,而这种破旧的衣袍更不在他们抢夺的范围之内。”
唉,都怪娘,都要她替他补补了,她总是忘记,害他今儿个这么糗。
“是吗?”他轻扬起嘴角,登时对他起了兴趣。“你喜欢念书?”
自己是多久以前便见过他的,已不太记得了,只记得自己曾经看过他数次,也听仕振提过他数次,而今儿个倒是头一次面对面地详视他;可惜的是,他脸上的伤太严重了,几乎看不出原本的面貌。
若是淤血一退,他的容貌应是极为清秀才是。
“当然。”经他这么一提,寻千佾才想起他方才提到了书院。“你是书院里的夫子吗?要不然怎么会知道我常晃到书院去?”
瞧他的装扮,不用猜也知道他绝对不是什么富家公子哥儿的命,遂只能利用卖完柴后的时间晃到凤凰山上去,只为了听听夫子们到底在教些什么,而那些硕儒到底又学到了些什么。
“我是……”
一阵强风突地刮过来,冻得寻千佾直打哆嗦,宇文逆天见状,扯开腰间的束带便打算把袍子递给他。
“不用、不用,我压根儿不觉得冷。”只是快冻昏了。
可再怎么冷也不能拿他的衣物啊!他脱掉了这件衣袍,里头只剩一件单衣,走在街上不消一刻便会冻死的;而他的衣袍里好歹也塞了一些烂棉絮,应该还可以挡一挡寒风。
“可你……”知他性子高傲,宇文逆天也不正面戳破,转而建议:“不如咱们找个地方歇歇吧!”
“唉,瞧我这什么脑袋,我要你停下脚步便是为了请你到我家坐坐,虽说我家是破旧了点,但我同你保证,绝对会比站在街上暖和,而且我还可以请你喝杯热茶以示我的感谢,只希望大哥别嫌弃才是。”他说得极热情,倾尽一切的感激。
宇文逆天只是淡淡地笑道:“你带路吧!”
“往这儿来吧!”见他答允,寻千佾不禁咧嘴笑着,尽管痛得令他蹩眉,他仍是喳呼了一整路。
“这位好心的大哥,我同你说,我家里就只有我和我娘两人,虽然寒怆了点,倒还过得去。而且我告诉你,我娘长得可称得上绝艳,听说以往在京城里还是数一数二的大美人,但她却未婚生下我,遂只好带着我远离京城,到这小镇里卖菜糊口,我娘她啊……”
听着他辞噪的话语,宇文逆天不仅不觉得烦,反倒还觉得兴味十足。
已经有多久不曾有人在他面前如此放肆了?嗯,实在是太久了,他也记不得了。
两人从山脚下的胡同晃到另一头的胡同里,远离人烟,放眼看去,只有几幢以简单的茅草搭盖而成的屋子。
寻千佾拉着宇文逆天直往家里闯,然才踏进门槛,却听到里头响起了斥责声,今寻千佾瞬即一僵。
“你这个杀千刀的笨儿子,今儿个又给老娘死到哪里去了?”寻婉儿双手叉在腰上,像个茶壶般劈头便骂。“明知道今儿个老娘要到另一个市集卖菜,你的手脚倒挺快的,一溜烟就让老娘找不到人,老娘今儿个就剁下你的双脚,看你还能鬼混到哪儿去;以为长得比老娘高了,老娘便拿你莫可奈何吗?”
如雷贯耳的斥骂像滔滔不绝的江河直往他耳中倾泻,他连忙冲进屋内。
“娘,别骂了,今儿个咱们有客人。”呜,别再丢他的脸了。
“客人?咱们这破房子何时来过客人?你这个笨儿子连找个借口都懒,随意诓我几句,真以为我会傻得相信?倘若我信了你,就同你姓,”寻婉儿仍是不客气地吼着,宛若泼妇骂街,手上助势的刀更闪烁着刺眼的光芒。
“娘,我说真的!”他忙不迭地解释,双手直抓着她握刀的手。
“在哪儿?”她拔尖声音问道,气得上气不接下气。“倘若你真是诓我,咱们娘儿俩今儿个可有新玩意儿可以玩了!”
“在那里!”寻千佾简直是无脸见人了。呜,有娘如斯,不如遮眼蔽耳跳江去。
寻婉儿顺着他所指的方同看去,果真见到一抹颀长的身影,手上力道一松,闪动光芒的刀随即掉落在寻千佾紧急闪躲过的脚边。
她凑近他,暗斥道:“你这个死孩子,话也不说清楚,真有客人来了你还不快些解释,岂不是存心让人看咱们娘儿俩的笑话!”
“我早就说了。”他无辜地嘟呐了句。
寻婉儿的拳头不客气地落在他头上,听见他的痛呼声比往常大了些,立刻又把他揪了过来,仔细地盯着瞧。
“咦,又挨揍了?真浪费我给你生了张漂亮的脸。”她这儿子怎会这么笨,一点都不像他爹,更不像她,他到底是打哪里蹦出来的?不过那些人也真够狠的,偏往他这一张漂亮的脸上打,仿佛存心毁了她宝贝儿子的脸似的。
“他们三个打我一个,挨揍是再自然不过了。”他不服气地吼:“倘若你再给我多生几个弟弟,成为我的得力助手,我也不会被打得这么凄惨!脸长得漂亮有什么用,我又不会因此比较会打架!”
喀!他反倒怪起她来了。
“你爹都死了,要我找谁生去?”话落,她又手痒地拍了下他的头。
听,多响亮的声音,冲着这声音,她便改不了这个恶习。
“娘,别玩了,有客人!”闷哼一声,他不禁再次提醒她。“方才就是这位大哥救我的,你要谢谢他。”呜,他不敢回头看他,简直丢死人了。
经他这么一提,寻婉儿才突地想起这个再次被她遗忘的客人。堆起满脸勾魂摄魄的笑,她笑盈盈地道:“真是对不住,让您看笑话了,请赶紧进来。”全都是笨儿子害得她忘了还有客人,净在别人面前干些丢脸的事儿。
“嫂子客气了。”宇文逆天有礼的一笑,踏入屋内。
他环视简陋的屋内,里头就这么一张缺脚再补强的四方桌,再配上两把胡乱钉上的椅子,不难理解寻千佾为何会偷偷摸摸地出现在书院外,每每露出羡慕的神情。
他定是极爱念书的人,因为倘若是他,老早把书一丢,先保住命再说;不过倒是少有人能把他打得抱头鼠窜,除了他爹。
“这儿简单得很,还请您别嫌弃。”寻婉儿立即奉上一杯热腾腾的茶,示意他在椅子上落座。
这男人她不曾见过,双眼看似无神,实则精烁得很,看来并非是等闲之辈,不过至少还算是个好人。毕竟他救了她的宝贝儿子,还唤她一声嫂子,嘴巴可真是甜,她最爱听这些甜死人不偿命的话了。
算算,已经有十多年没人这么唤她了。长得漂亮又如何?一旦生了孩子,找上门来的,全都是一群长得很欠扁的富商文土,她连看都不想看一眼。
“不,此处淡雅清幽,何来嫌弃之有!”宇文逆天笑得淡然却真诚。
“听公子的谈吐温文尔雅,必是读书人了?”真是怪了,他倘若是个读书人,怎有法子打跑那群该死的坏孩子?
“是读过几年书,亦习了几年武,故身子骨较强健。”一个念头在他的心底慢慢成形,却仍不知可不可行。“我瞧千佾倒是对书本挺有兴趣,有意思让他到书院念书,他日若考取功名,嫂子也不用再如此辛劳,为了三餐奔波,不知嫂子意下如何?”
这么做一来算是报答他适时让他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