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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无上罡气入手极难,首重根骨,往往有人修炼几十年都没有入门,而蓉蓉这些年却凭借着大毅力,一点一点的着手,如今已经有所成就。
蓉蓉的资质极好,用武当清虚道长的话来说,就是五百年来难遇的奇才,而且她有大毅力,等到她十八岁之时,先天无上罡气将会水到渠成,跻身于江湖超一流高手之列,甚至……大宗师之梦也不是不可能。
富贵权势,不如一技在手,女子要在这个世上创出一片天地,就需要能凭借的东西。
蓉蓉希望成为爸爸最好的帮手,甚至,她可以反过来保护爸爸!
“鸥蔓,妳不练武吗?”
明媚的阳光照在王鸥蔓的脸上,让她美丽得如同精致的瓷娃娃一样,小姑娘坐在那里,专心的做着女红,一对鸳鸯在手帕上慢慢的织了出来。
从小,王欧蔓就用珍贵的药物易筋洗髓,同时又有内家高手替她疏通奇经八脉,所修习的至柔若水诀也是顶尖的心法,而七七四十九路回风舞柳剑,更是最上品的剑法。
但是现在,王鸥蔓除了每天修习半个时辰的内功心法之外,别的东西都完全的放弃了,而她继续练习内功的原因,只是因为至柔若水诀能够让女孩子更漂亮,皮肤更好,动作也更灵巧。
“这世上有许许多多的好东西,我不想行侠仗义,只喜欢多学一些手艺。”王欧蔓最大的梦想,就是做一个好妻子,替心爱的人做饭洗衣,如果有一个小娃娃就更好了。
前些日子,村子里李大哥的孩子满月,王鸥蔓去抱了那个小宝宝,婴儿在王鸥蔓的怀中快乐的笑着,那种感觉真如同闪电一样的击中了她,让王欧蔓久久难以释怀。
如果我有一个这样的宝宝……
王欧蔓的床头放着七只熊,那是叶欢、谢梦落,和妈妈等人送她的玩具。
白雪公主有七个小矮人,王鸥蔓有七只玩具熊,最大的那只熊叔叔,心口上有一个名字。
熊呀,我喜欢你,你会每天陪着我吗?
玲玲的梦想是什么?
这个沉默寡言的女孩子,常常陪在妈妈身边,只是安安静静的看着宁可娇处理政务。
在众人的面前,玲玲是一个乖乖女,而且有点胆小,但只有蓉蓉才知道,在玲玲的心中有多大的野心。
玲玲一直无比崇拜明玉和自己的妈妈,她认为,一个女孩子在世,重要的是要做出一番事业。
玲玲苦练武功,但更多的心思,是用在让自己拥有领导才能,宁可娇是长生帮帮主,她想比妈妈做得更好。
玲玲一直很努力的伪装着自己,除了妈妈以外,就只有蓉蓉真正的了解她。
“玲玲呀,不管妳做什么事情,都要学会隐忍,学会伪装自己……”
这是宁可娇教玲玲的。
宁可娇以前是拜火教的圣女,在那个尔虞我诈的环境中,无论是勇敢、聪慧或者幸运,都不如忍耐重要,活下去,才有机会拥有一切。
听到传来了敲门的声音,玲玲的脸上浮现出了笑容。
外面的阳光很灿烂,蓉蓉和王鸥蔓找她玩。
这一年,徐玉玲十四岁,王鸥蔓十三岁,叶香蓉十二岁。
她们是好朋友,最好的朋友,快乐每天洋溢在脸上,小姑娘们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当然,她们也会有自己的烦恼。
“妳们真的不同意我和叶老师在一起吗?”
王鸥蔓可怜巴巴的看着蓉蓉和玲玲,很是灰心。
这几天蓉蓉和玲玲集中批评王鸥蔓,告诉她,断了那个念头——想要当蓉蓉的娘,做梦吧!
不过,此时玲玲也是魂不守舍的。
远处,妈妈正在和叶叔叔喝茶,叶叔叔英俊沉稳,妈妈高贵典雅,看起来正是天生一对。
这些日子里,爷爷让妈妈放下长生帮事务,在这里照顾受伤的叶欢,爷爷真实的意图,玲玲心知肚明。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大周朝,有身分,有地位的男子可以娶一位发妻、两位平妻,所以徐长生以父亲的身分安排叶欢和宁可娇的婚礼,并不逾越。
宁可娇是当年拜火教的圣女,才貌双全,不然也不会迷倒拜火教教主,也不会让徐游宁一见钟情。
经历了岁月洗礼,宁可娇更多了高贵典雅的气质,走到哪里都是人们注意的对象。
对此,没有人考虑过玲玲的想法,也没有人征询蓉蓉和王鸥蔓的意见,大人的事,小孩子插不上嘴。
据说徐长生已经写信给谢梦落,以公公的名义告诉她这个决定。
爷爷希望妈妈嫁给叶欢,然后再生一个弟弟,徐长生作为大宗师,寿命至少还有三十年,这样一来,长生帮的问题就解决了。
玲玲并不讨厌叶老师,相反,她很喜欢待在叶老师的身边。
可是,这不是乱点鸳鸯吗?
妈妈要嫁人,小姑娘怎么能不烦恼?
至于蓉蓉……
前些天,有人来向蓉蓉提亲,而且这是今年的第三起——江湖和庙堂都说叶欢叶大侠有一个好女儿,既然这样,就先定下娃娃亲。
听到这个消息,蓉蓉被玲玲和王鸥蔓嘲笑了几天。
“真是烦恼呀……”
三个小家伙几乎同时发出了叹息,羡慕的看着不远处正在喝茶的叶欢和宁可娇。
阳光洒落在每个人的身上,一片暖洋洋的平静,大家都有自己的烦恼和快乐,三个小女孩,两个妈妈,一个父亲,命运的丝线将他们紧紧的联系在一起,永远无法分开。
大周天元三年,阳旭城中。
“想不到在这里遇到了一对极品……”
“采花蜂”蓝有才舔了舔嘴唇,刚才走入了客栈中的那对姐妹花让他怦然心动。
蓝有才是江湖中有名的淫贼,坏过无数女子的贞洁,不过,他最喜欢的还是江湖女子,内功心法让她们肌肤如玉,长时间练武让身段婀娜,在床上风味绝佳。
做淫贼最重要的不是武功高低,而是眼光和智慧。
有眼光,能分辨出什么花儿可以采;有智慧,才知道什么人不能碰,什么时候该放手,如今的蓝有才,是阳旭城中某间客栈的掌柜,做着等鱼上钩的行当。
蓝有才认出了她们的身分——江湖绝色谱中的杨氏姐妹,杨芦蔓和杨紫萱。
她们虽然已是成熟妇人,外表却和二十多岁的女子没有什么区别,其中的一人鬓角还戴着一朵白花。
戴白花的应该是杨芦蔓,杨紫萱的丈夫很久以前就死了。
借着靠近杨芦蔓和杨紫萱身边的机会,蓝有才闻到了一种很奇妙的香气,这种味道他并不陌生。
两个浪蹄子,在外面一定有了男人……
孤阴不生,独阳不长,有了男人的女人,在外观上,和那些长期寡居的独身女子有很大的区别。
她们的肌肤细腻异常,眉梢间有隐隐的春意,整个人如同成熟的水蜜桃一样,味美而多汁,通常是充分享受了男女之间的云雨之乐,才会散发出这样的味道。
蓝有才已经在饭菜中加入了无色无味的软骨散,送入客房中的蜡烛里面也加了料,他笑容满面的吩咐小二提早关门,想着杨氏姐妹的滋味,心中迫不及待的等着夜晚的到来。
官道上,两匹快马正在急速前行。
三天前,叶欢接到了梅兰芙的书信,请他务必前来一晤,同时在信中提到了杨氏姐妹。
红袖盟七姐妹中,梅兰芙是很低调的一位。
她的姐姐是红袖盟的四姐梅吟雪,梅吟雪去世后,梅兰芙顶上了姐姐的位置,但她只治病救人,不参与江湖中的争斗。
接到了梅兰芙的信件,叶欢马上放下一切,跟着信使赶到了这里。
“王先生,一路上麻烦你了。”
带领叶欢的是一位面容古朴的中年汉子,江湖中鼎鼎有名的汉水快刀王宏民:“不麻烦,梅姑娘救了我的婆姨,一直没有机会报答她,送信只是举手之劳而已……田庄就在前面,我去回禀梅姑娘。”
王宏民是个很热心的汉子,路上对梅兰芙赞不绝口,在他的口中,梅兰芙简直和观音大士一样善良美丽。
双骑过了前面的小树林后,王宏民突然“咦”了一声。
田庄门口,有几名年轻人正立在那里,同时还有十来名仆妇在不远处等着,个个怒马鲜衣,英俊不凡。
这些人是江湖中的侠少,叶欢认识其中数人,比如点苍青云剑李有形、青城派的大弟子文鑫等。
“他们是梅小姐的追求者,门口的是小姐的贴身丫鬟玉兰。”说到这里,王宏民叹了一口气:“这些人中间没几个好货,大部分都抱着别的念头。”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梅兰芙除了是个神医,又有很深的背景,谁都想抱个美娇娘,又能省个几年奋斗。
练武想要大成,钱财、名声等等不可或缺,如果有名医在身边调理,更能事半功倍,更何况以梅兰芙的江湖地位来说,娶了她,可说是一朝得手,受益无穷。
挡在田庄门口的是一名十七八岁的侍女,清丽的脸上布满了笑容,但是无论那些人怎么拜托,她都只是委婉的摇头拒绝,而那些人也不敢用强,只是好语相求。
“叶大侠,你来了!”看到叶欢到来,侍女的面容上突然浮起了惊喜的笑容:“小姐等你多时了,请跟我来。”
一瞬间,那些江湖侠少们的脸色都变得铁青。
庭院深深,青草茵茵,一别门外的熙攘,田园里面很是寂静,让人有心旷神怡的感觉。
“叶大侠,那些人的脸色变化实在是有意思呀。”王宏民没有入内,陪伴叶欢的是那名清秀的侍女:“也不看看自己的嘴脸,还好意思称自己为侠少?比起叶大侠,差得太远了!”
叶欢淡淡的笑着:“点苍青云剑李有形前些日子击杀蒙山四凶,是为一大善事,而文鑫等人也是白道中人,评价很高,我这几年已经很少在江湖中走动了。”
刚才那些江湖侠少听到了叶欢的名字,有几个甚至还发出了不屑的声音。
这些年,叶欢慢慢的淡出了江湖,虽然创办红袖学院以及著书等事,在朝野得到了极高的声誉,但是反而在江湖中,很多侠少的名号却开始慢慢的将他盖过。
江湖中几次大型的行侠仗义行动或者武林大会,叶欢都没有参加,这些行为被很多人嘲笑,以至于刚才甚至有位侠少大声的说道:“原来是谢梦落女侠的官人!”
两个人一前一后来到了客厅,已经有人去请梅兰芙,而那名清秀侍女一边替叶欢斟茶,同时替他抱不平。
“叶大侠,李有形杀了蒙山四凶,其田产却归于点苍;文鑫等人行侠仗义之前必先调查对方的武功强弱,其后还大肆宣扬……他们行侠仗义,不过是为了自己!”侍女不屑的说。
叶欢笑了笑,没有搭话。
谁人背后不说人,谁人背后无人说?
有心行善,有什么不好?做侠少总比做魔头好。
侍女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叶大侠,你的脾气为什么这样好?”
那些侠少说的还算委婉,他们下人的说法却非常过分,如果那时候不是叶欢示意,恐怕女子当场就会吵起来。
“四年前江淮大旱,叶大侠出资四十万两白银,发动黑白两道的势力,打通官方上下,让赈灾银粮有八成落在了灾民手中,但名声却落在了当地官员身上,叶大侠的善迹很少有人知道。”
将天姥瀛海图交给狐族后,狐族送给叶欢一笔金银。
后江淮大旱,叶欢没有大张旗鼓的赈灾,而是发动黑白两道的势力,秘密用这些金银买通了经手官吏,让他们不致在赈灾时中饱私囊,赈灾出力之人,还能得到一笔额外的补贴,贪心不足之人,自然会有黑道取其首级或予以惩戒。
这样一来,当地的官员们得到了好处,灾民得以保全,黑白两道得到了名声。
“这几年来,叶大侠出资在各地共建粮行六十五处,每年春秋之时平抑粮价,活人无数,当年我的父母就是死于春荒之时,那时候如果有人给一斗粮食,就不至于……”
侍女说着,眼睛红了起来。
对于老百姓来说,青黄不接之时最难熬,丰收时粮价暴跌,春荒时粮价却高涨,这一来一去,不知道有多少人因饥荒而死,多少人卖儿卖女。
叶欢开办的粮行,不过是在收粮的时候价格公道些,卖粮的时候不和那些奸商一起哄抬物价,让老百姓们可以多吃几顿饭。
他出银子,让辞去了洛阳府捕头的雷泰阳和白天星等人负责运作。
狐族的海航中,叶欢有半成干股,谢梦落也将自己的分红给了叶欢,这些钱,都投入了粮行中。
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当各地粮行的高额利润被削弱后,他们自然要反击,勾结官府,抢购粮源、统一抵制,三年来,叶欢至少已经赔了一百万两白银。
朝廷一年的赋税收入不过是一千三百万两,而这时候,蓉蓉每年只有两件新衣服,三钱银子的零花钱,而叶欢依旧在城外的平房中居住,一身青衫穿一年。
“还有,叶大侠……”
“玉兰,妳先退下。”门外传来了女子的声音,梅兰芙走入了房间中:“叶大侠的所作所为并非为了虚名,而是救人。”
梅兰芙肤如凝脂,苗条纤瘦,一身白衣,雅致朴素,细直而秀气的柳眉,长而卷翘的乌黑睫毛,使她在灵秀清纯之中多了些温婉可爱的味道,仿佛一件精美到了极点的瓷器。
“叶大侠,很抱歉,玉兰是我的贴身丫鬟,她很佩服叶大侠,所以才说出那些话。”
叶欢笑了笑,有些事情他不想宣扬,却也没有刻意隐瞒的打算。
两个人寒喧了几句后,梅兰芙毕恭毕敬的向着叶欢行礼,说道:“叶大侠,小女子这次请君前来,有事相商。”
“梅姑娘客气了,上一次神医谷相救蓉蓉以及为我诊疗之事,未曾答谢,在下……”
“不,叶大侠,你对神医谷恩重如山,这些事情只是举手之劳,不足挂齿。”
叶欢在洛阳城被周芝雍掳走之后,神医谷马上派出高手前去救援,很多人以为是看在红袖盟的面子上,但神医谷却是为了报恩。
玉兰虽然说了叶欢的一些善事,但是还有一些机密,她无法接触。
三年前,叶欢将种牛痘的方法送给了神医谷,他请求不要暴露自己的身分,但神医谷却忘不了这个恩情。
千年来,死于天花之人不计其数,甚至神医谷也有很多名医死于此症,不少神医临终前的遗言,就是在坟前烧一张治天花的药方。
神医谷凭着叶欢的药方,得到了朝廷的册封,梅兰芙的大哥成为了朝廷的子爵,神医谷的名望响彻朝野。
知道这件事的不超过十人,叶欢只是要了神医谷的一个承诺。
这些年来,叶欢做了许许多多的事情。
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那么就为这个世界的人做一些事情,帮助他们,让人们过得更好,叶欢是这样想的。
只有红袖盟中的几个高层才知道叶欢这些年到底做了什么,明玉对叶欢的评价是:无双国士,国士无双。
这也是为什么解青丝倾心于叶欢的缘故。
武功高强不算什么,重要的是叶欢年不过三十,却人情世故皆通,有坚持,有能力,能律己,不贪财,岁月沉淀下来的恩怨烟尘并没有将他侵蚀,依旧保有自己的本色。
这种好男人,到哪里去找?
当谢梦落下嫁叶欢的时候,红袖盟中很多姐妹都说是癞蛤蟆吃了天鹅肉,但是这几年下来,大家却对谢梦落的眼光佩服的五体投地。
谦谦君子,温润如玉,这几年来,叶大侠的所作所为谁不佩服?
她们武功高强,智慧超凡,但是叶欢的作为却让那些心高气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