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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剑歌-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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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天剑歌
  作者:章渝
  男主角:叶欢
  内容简介: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一只穿越的蝴蝶,来到了这个多姿多彩的世界。
  斟上一杯青梅酒,点燃一盏琉璃灯,行进在历史的长河中,携手与爱与被爱之间。
  说英雄,谁是英雄,看涛声云灭,看谁主沉浮。
  半卷江湖绝色谱,一曲英雄天剑歌。
  正文
  第一卷 锦瑟年华
  第一章 似水流年
  电闪雷鸣,大雨即将来临。
  一杯清茶,数本书刊,叶欢坐在阳台上,听雨。
  他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小职员,现在市图书馆内任职。
  父母早亡的他,被爷爷一手拉扯大,老人手把手教他了很多东西,也将爱看书的喜好传给了他。
  三年前,爷爷去世了,只剩下他一个人孤孤单单、没心没肺的生活着。
  一滴、两滴,大雨终于落下。
  过上几年,娶妻生子,然后如同泡沫一样的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一生,就这样的过去吗?
  似水年华,年华似水,总要有一些记忆留在其中,但是,他能做什么?
  推开窗,伸出手,感受着冰冷的雨滴,平息自己烦躁的心。
  “每人心中都有黑暗的角落,要提防里面的魔鬼。”
  这是他昨天在一本书里面看到的话。
  那又有什么关系?无论是魔鬼还是圣人,只要不枉度一生就好……
  碗口粗的雷电自天而降,正打在叶欢的手上。
  对了,他住在顶楼。
  “我在哪里?”
  当叶欢再次醒来的时候,发觉到了不对劲。
  这个环境并不是他的居所,更何况,他的身体有点异常。
  原本是四百度的近视,现在没戴眼镜,居然能清晰看到远处的景物。被雷电击中的手以前受过伤,小指不复存在,现在却完好无损,晶莹白净。
  周围的环境古香古色,一种可能,涌上了他的心头。
  “难道我穿越了?或者,移魂到了别人的身体?”
  经常看书的他,曾经梦想过这种情景,异世大陆,金戈铁马,一切从头再来……
  长长的吸了一口气,叶欢仔细观察着周围。一枚小小的玉坠子落在他身边,上面有着复杂的花纹和文字。
  醒来的时候,叶欢紧紧的握着它。几千万的彩票,不可能无故落在头上,任何事情都有其缘故,这枚玉坠子也许是重要的线索。可惜叶欢看了许久,还是一无所获。
  找到了一面铜镜,果然,那已不是他的面容。他现在是一个很英俊的小伙子,年龄大约二十岁。
  不远处的另一间密室中,一名小女孩正在笼子中哇哇大哭。小女孩只有三岁左右,看到叶欢进来,不停的叫着。“爸爸,爸爸,我好饿!”
  为什么这具身体的主人会将这么小的孩子关入笼子?
  摸索着打开房门,叶欢到了外面的世界,逛了一个时辰。
  这不是他的那个世界,景物和人群是最好的证明。
  心中除了兴奋,还有无比的惆怅。
  另一个世界上,一名叫做叶欢的人已经死了。
  再见了,他花了三年做好的帆船模型……
  再见了,变形金刚、超时空要塞F,暗黑破坏神3……
  回到了房间,叶欢呆呆的坐在那里。
  “爸爸,爸爸……”小女孩奶生生的叫唤着,全然没有发现这个人已经不是她的父亲。气味、外貌和声音都没有变化,小家伙怎么能辨别出其中的差异?
  小东西抓着叶欢的手指,脑袋不停的在叶欢的怀中拱着。
  “宝贝,爸爸考考你,你叫做什么名字?”
  “蓉蓉……我很乖,爸爸不要打我……”
  叶欢爱怜的将小家伙抱到了腿上。虽然一到这个世界就做了便宜爸爸,不过,小女孩是无辜的。
  好在叶欢以前曾经在幼儿园打过杂工,也曾经担任过小学教师。照顾小孩子并不难,只是需要耐心和爱心而已。
  时光飞逝,一转眼,叶欢在这里已经待了三个月。
  他留在宅子里,整理着主人的一切。
  首先,通过和左邻右舍的闲谈,他得知这个房间的主人是个小商人,每年有大部分时间在外地奔波,小商人的名字,居然也叫做叶欢。
  不过,叶欢并不惊奇,重生已经是最大的奇迹了。
  小女孩蓉荣,是小商人叶欢的前妻所生,但夫妻两人的籍贯都不在这里,而且小商人叶欢也没有对人谈过他妻子的事情。
  这就好,没有一大堆亲戚朋友,叶欢也不用担心身分的暴露。
  不过,有些东西并不是真的,叶欢很清楚。
  这座住宅外表上很普通,但是其中却有着不少的精密机关,地下的那几间密室,可不是普通人所能拥有的。
  可惜的是,叶欢没有得到小商人叶欢的记忆,一些记忆碎片偶尔会浮现在脑海中,只是相当的模糊,总之,现在,叶欢什么都不知道。
  房间中,叶欢发现了不少关于武功养生方面的书籍,而且,他居然能看懂上面关于经脉等东西的描述,彷佛那东西已经融入了他的血脉,就像是吃饭喝水那样的简单。
  这是一个武侠的世界?
  当叶欢一拳打在墙上以后,手中的疼痛告诉他,他不是什么武林高手,或者,他没有继承这个叶欢身上的武功。
  房间中有一份数据,上面记载了叶欢现在的身分,出生以来所经历的一切,都有着详细的记载,同时,旁边有着许多的批注。
  找了老字号的老南郭,他为我改变了容颜,这个身分完美无缺。
  数据的最后是这样的一句话。
  静静的思考了很久,叶欢决定继承这个身分。
  就算这个叶欢有仇家,但是,他已经平安的生活这么长时间,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叶欢留在这里,了解着周围的一切。
  这是一个并不存在于叶欢记忆中的世界,好在天下还算太平。
  这块土地还叫做华夏,但历史却在鸿门宴上开了一个玩笑。
  项庄舞剑的时候,脚下一滑,划开了刘邦的咽喉。
  既然错已铸成,范增举杯为号,杀刘邦随从,击其部属,十年后,项羽一统天下,立国为楚。楚立国二百年后,陷入内乱,中原征战,匈奴入侵,胡人乱华……
  历史的走向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唯一不变的,是血腥的轮回,新王朝诞生,然后,衰落,被另一个王朝替代。
  叶欢所在的国度,为大陈,太祖周立川南征北战二十年,终于结束了乱世。然大陈朝建立不到十年,太祖周立川病逝,太子广平王周治继位。
  周治性平和,在位二十年不兴土木,不好奢华,政令通行,国泰民安,但其体弱多病,朝事逐渐落入帝后明玉之手。
  神武后明玉用强硬手段扫除反对者,将朝政牢牢把握在手中。
  周立川去世前,考虑到太子并无威望,难以压制各方诸侯和门阀,于是分封诸王,将名臣大将招入京中。
  天下诸王中,以八王为首,洛阳王、渤海王、琅邪王、河间王、长沙王、楚王、赵王、东海王,这样,就算朝中有变,诸王也能在外辅助天子。
  八王控制着领地中的军权、财权、人权,等同于唐朝的节度使,就算是帝后明玉,也只能想办法慢慢削弱他们的力量。
  叶欢在河南境内的一处小城,准备过上一段时间搬到洛阳。
  来到这个时空,怎么能错过长安落日,金陵秦淮,洛阳牡丹,北国风光?
  行万里路,读万卷书,食百家美食,交十余好友,娶一温柔妻,足矣。
  既然来了,那么就适应这个时代,重新开始一段人生,开始新生活。
  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
  当打更的从面前走过之后,马玉劳狠狠的吐了一口唾沫,道:“做了这一笔,我们就去北方!”
  马玉劳和杨致远是两名独行大盗,因为做了一笔灭门案,现在被人跟踪在身后,六扇门的高手也在追捕他们。跑路需要大笔的金银,他们盯上了一个小商人的家。
  冲进去,杀光了里面的人,搜刮到一些钱物,就可以向北方去,投靠以前的兄弟。
  翻过了墙,院子中的狗已经被掺了毒药的药放翻。
  “小宝宝,告诉我,你要吃鱼还是吃肉?”
  昏黄的烛光下,叶欢用两样食物逗弄着蓉蓉。三岁的小家伙很聪明,叶欢很喜欢和她做小游戏。小家伙想了想,然后将两样东西都抓在手中。
  “你这个贪心鬼……”叶欢突然将宝宝放在床头,取出了短剑:“谁!”
  房门上有一个小机关,任何破坏或者移动门闩的举动,都会产生声音。
  望着闯进来的两名大汉,叶欢退到了一边:“两位好汉,要钱请拿,不要伤人。”
  马玉劳和杨致远相视一笑,这种知趣的主人,他们很喜欢。如果在平时,他们也许能放过这个年轻人,但现在后有追兵的情况下,怎么可能留下线索?
  “兄弟,算你命苦,我们劫财也要命。”
  话音一落,马玉劳的刀劈向了叶欢。
  刀光如雪,叶欢的嘴角出现一抹苦笑,没想到刚来这个世界,就得死的这样的胡里胡涂。
  “当!”
  钢刀被窗外飞来的短剑击飞,一个女人缓缓的走进来,掌中托着一支点燃的蜡烛,一圈一圈桔黄色的温暖光芒将房间照亮,美丽如诗。
  “我追了你们三天。”女人扬起眉毛:“一路上,你们杀了六个人,好在这一次我来的及时。”
  这是叶欢第一次见到白知霜,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女子。
  她的笑,就连身处生死边缘的叶欢都有一种心动的感觉,就像是狠狠被人迎面打了两拳。
  白知霜拔出了长剑,挥出……
  三年后。
  洛阳的城东三里处有一处茶馆,门外桃花开的正好。这儿的红茶并不稀奇,不过糕点吃起来却别有一番风味,据说那些花样从极西方流传过来,很多城里人专门到这里品尝美味。
  靠近窗户的桌子上,两名客商正在进餐。
  年长的那名客商低声的叹息着:“生意难做呀,现在到处都是关卡,一趟下来根本赚不到钱,这样还不如去种田。”
  年轻的同伴也表示赞同:“我也有这种想法,可是田赋也很重,到底不如经商赚钱快。”
  “小叶子!我来看你了!”
  门外传来了女子兴奋的叫声,一名眉目如画,细腰盈盈的女子走进了茶馆。女子的年龄不到十四岁,五官出奇的清秀柔和,明亮的眸光中有湖水荡漾,彷佛一朵含苞欲放的花。
  可是,女子的光彩全被身后的女人抢走。
  女人和小姑娘面容非常相似,却是一朵已经绽放的花。她明艳的脸庞上有着白露般的英气,身材修长矫健,柔静平和的明眸,彷佛清澈不见底的黑潭,文静中透出了英烈,彷佛是雪中的火。
  年轻的行商问道。“好漂亮的两个妮子,是店主人的家眷吗?”
  “不是,她们是一对姐妹,大姐白知霜是江湖上有名的女侠,也是白玉楼的掌门,做过不少善事,小的是她的妹妹白明雪。”年老的客商低下头,对同伴低声道:“这里的茶老板叶欢一直在追求白知霜女侠,可惜人家不喜欢他。”
  这个年代,崇尚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叶欢屡次请媒人说和不成,最后自己亲自上阵求爱,这件事早沦为了笑柄,成为了很多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房间中,叶欢将泡好的茶和点心端了上来。
  “叶子,半个月前,我和姐姐一起破了金善寺的案子。”
  叶欢点了点头,这件事情传得很广。
  洛阳府下面的谷永县,县太爷和金善寺的淫僧勾结,祸害来进香的美貌女子,进行买卖人口的勾当。事情进行了好几年,很多女子受害,因为上下包庇,所以一点风声都没有泄露。
  在偶尔的情况下,白知霜发现了其中的问题,于是,她连同洛阳府的名捕雷泰阳破了金山寺的案子,救出了数十名被囚的女子,还在后山中挖掘出了三十多具女子的骸骨。
  白知霜的脸上有一丝忧虑:“最后关头,有数名高手在重围中逃跑,那些人身分神秘,可能会牵扯到更高层的官员。”
  金善寺案发之后,谷永县相关官员全部入狱,一天后大牢失火,无一人生还。
  叶欢点了点头:“有人杀人灭口,表示这件事告一段落,只要不追查下去,就不会有事情。明雪,后面我还准备了好东西,你快去,不然被蓉蓉偷吃完,我可不管。”
  小姑娘点了点头,飞速的向着后面冲去。
  她和叶欢的女儿蓉蓉是好朋友,虽然一个十三岁,一个六岁,但两个小家伙好的蜜里调油。
  将小麻烦送走之后,叶欢对着郭天宝翻了翻白眼。
  郭天宝是一名很普通的汉子,形容起来就是四个字,“四平八稳”。
  长得四平八稳,武功练的四平八稳,处事也是四平八稳。
  他是白知霜的大师兄,两个人从小青梅竹马,然后……就一直和白知霜在一起。
  这个家伙是一个木头,一个比叶欢上辈子还要木头的木头。
  来到这个世界,叶欢知道媒妁之言失败后,亲自去追白知霜,而爱人被别人追求的时候,郭天宝还是像木头一样无动于衷。
  “天宝,你先回去。”白知霜微笑着看着叶欢:“我和叶欢坐一会。”
  郭天宝笑了笑,毫不在意,他甚至没有对叶欢说什么,就这样放心的离去。
  三年前,白知霜在最危险的时候救了叶欢的命,打动了叶欢的心。
  于是,叶欢打听到她的情况,搬到了洛阳,开了一间糕点店铺,开始追求她。
  他成了白玉楼的记名弟子,他得到了和她相处的机会,他发现她身上能打动自己的地方越来越多。
  可惜,世上的事情,如意的很少。
  壶中的水咕嘟嘟的翻腾起来,叶欢的心情也是七上八下。
  凝视着白知霜绝美的面颊,叶欢沉默了许久,慢慢的说道:“听说你准备和郭天宝……”
  前不久,绸缎店老板说,郭天宝到他那里买了一些结婚用的东西,其中的意味不言而喻。
  “是的,我准备嫁人。”白知霜笑着,她凝视着叶欢,眉目间的柔媚让叶欢为之心痛:“谢谢你这些日子里对我的好,可是,我已经和大师兄定下了盟约……叶欢,你为什么不留意明雪呢?她是一名好姑娘。”
  “可是,我喜欢的是你!”叶欢整个人站起了身体,大声的说着:“鱼和熊掌,我只喜欢你!”
  白知霜轻轻的喝了一口茶,表情依旧是那样的沉稳。“可是,我并不喜欢你呀。”
  “你说,我哪里差了!”叶欢怒吼着:“我能赚钱,会包容你的一切,如果我愿意,甚至可以出仕,知霜,我懂很多很多的东西,告诉我,你为什么不喜欢我?”
  为什么不喜欢他呢?白知霜微微的叹息了一声。
  叶欢是一个好男人,他身上有许多的优点。就像这个茶店,他用那些味美的点心抓住了自己的胃,让她每一次行侠仗义回来,都会忍不住来品尝那些松软香甜的糕点。
  他很温柔体贴,没有别的男子的骄横。
  他花钱的时候非常大方,这个茶馆一年下来收入非常可观。
  他甚至会吟诗作对,非常的高明,只是不喜欢外露,才华不为人所知。
  但是,她还是不能接受他。
  本想说一些场面话让,可是,看着他那发红的眼睛,微微的沉吟了一下,她一字一句的说道。“我不喜欢你,因为你和我不是一样的人,太阴沉,太现实。”
  她缓缓的转动着茶杯,声音不高,却清晰的传入了叶欢的耳中:“这不是缺点,但是,却不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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