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主动与志强疏远,志强很了解,倒也没有什么怨言。大概很久之前,他便知道他不过是一个填空档的人物,没有什么作为,他也没有太多的诚意来负起这个担子。
我并没有把「我的过去」告诉陆,我觉得男女双方根本没有必要过份坦白,过去的事已属过去,并不重要。最重要是将来,将来一切事情开心见诚,才是必要的。
女人向男人坦白过去,不外是博取对方的一句「我原谅你」,现在我又没什么要原谅的,我根本就很心安理得。
琉璃听到我有新男朋友,十分诧异,她说:「本来那个纱厂小开是不错的……」
她坚持要见一见陆,要请我们吃饭。
那日她打扮得时髦之至,自己开着发拉利跑车来赴约。
我们吃一顿饭花了三小时,听着琉璃演说。她那串闪烁的钻石耳环晃个不停,令我们眼花缭乱。
饭吃完大家在饭店门口分手。
陆一直沉默着。
他一向不大喜欢说话。
后来他说:「你怎么会认识这样的一个朋友?」
我说:「她以前不是这样的。」
陆后来就没提过琉璃。
琉璃却特地约我出来,说及她的观后感。
「他长得很不错,我很为你高兴。比志强胜过几倍,你这样一个好人,应该嫁个好丈夫。老实说我很羡慕。我看穿了,钱多也没用,够花便算了。」
我觉得惭愧。
琉璃还是可爱的人,我与陆在背后并没有说她什么好话,她却真心一致的颂祝我们。
「你们什么时候结婚?」她问。
「先订婚。」我说。
「打算同居吗?」她问。
「你知道的,我最反对同居。」我答。
「以后你可好了,」她拉着我的手,「我们更无见面的机会了。」
「琉璃,你知道你是永远受欢迎的。」我说。
「陆先生对我并无好感。」她苦笑,「我这个人,以前并没有必要鉴貌辨色,看别人的眼睛鼻子,故此一直糊里糊涂的活得极度开心,后来人穷志短,渐渐变得很敏感,人家一不高兴,我马上知道。」
「现在有谁敢嫌你?」我强笑地安慰她。
琉璃叹口气,「人家又不问我借,也不向我赊,为什么不能对我不满?」
「快结婚吧,」我说:「你要找对象是很容易的。」
「不容易。」她说。
我不想再谈论下去,免得剌伤她的心。
「陆先生有没有送什么礼物?」
「没有。」我说。
「你想要什么我送你。」她说。
我知道这次势不能拒绝她,况且也送得有名有目,我刚巧看见她脖子上挂着一串小小的钻石链子,於是说:「你送这条链子给我吧,反正这种玩意你一整个抽屉都是,而我却一件也没有。」
「这个?」琉璃失望,「我想送你一套睡房家私。」
「不用,」我说:「你别跟我客气,你别看我,我也顶会使小性子,那些重头正经东西,让他去买,我情愿要可爱的小装饰品。」
「那么我送串好点的。」她抢着说。
「不用,就这条便好,」我笑,「天天可以戴。」
「耳环与戒指都是一套的,你拿去吧。」她把手上的东西都除下来给我。
我笑说:「你看看,这跟洗劫有什么不同呢?」
她也笑了。
琉璃后来告诉我,她打算到外国去生活。
我很赞成。只有如此,她才会忘记过去不愉快的生活。
她耸耸肩,「我现在是个暴发户,在香港根本无法生存!上等人看不起我,我又看不起下等人,还是到外国去,重头开始的好,也许再读个硕士。」
我点头,「这次去什么地方?」
「纽约。」
这次与琉璃谈话,仿佛又恢复了以前的气氛。
我并没有把她送的手饰戴出来,怕惹人注目,不大方便,琉璃在我们结婚之前动身到纽约去。
我去送她飞机,她哭诉:「我就是不舍得你一个人。」
我也哭了。
她又说:「祝你们快快乐乐的白头偕老。」
我与陆看着她上飞机。
陆诧异的说:「她是个虚伪自大的人,但对你,却是真感情。」
我说:「我们是患难之交。」
我始终没有把结识琉璃过程说出来,陆也不问,因他很尊重我的私生活。
我没有说出来,那时我在报上刊登招租广告:「欢迎单人高职女士……」,她来看房间,我们一见如故,知道她经济拮据,故此减价租房间给她。
她与我调换着衣服穿,两个人一起留在公寓看电视、找男朋友、诉苦、储钱到菲律宾旅行……
……翻报纸看聘请广告,去应徵工作,受老板的气,伤心痛哭等等。
我们共渡的日子太多,一共七百多个,挤在一层六百多尺的公寓中,卿需怜我我怜卿的岁月。
我们看清了多少人情冷暖,遭过多少的白眼。我们也学会了苦中作乐……心苦嘴不苦。
这一切一切,我想我与她都不会忘记。
琉璃在这两年中长大、成熟。
后来她父亲又在商场上站起来,她的心理不平衡很久,现在又缓和下来。
而我,我也上了岸,陆某不是超人,可是他可以照顾我有馀。
我也舍不得她。
琉璃自纽约寄来明信片,很短,但每个月有一封,几行字内看得出她最近的生活相当愉快。
过年的时候有一张是:「我遇见了他。」
我为她雀跃。
以前我们的年过得寂寞非凡,今年两个人都热热闹闹,人的命运根本是最难预测的。
我俩的将来,远比想像中的美满,感谢上天。
没到半年,她也结婚了。
寄来一大叠婚照。
陆看了,奇怪的说:「你这个朋友怎么越看越顺眼,我第一次见她,只觉得她嚣张讨厌。」
我说:「相由心生,她现在很快乐。」
「是,她看上去既美丽又快乐,而且身上的珠宝也都除下了。」
我细细一看,照片上的琉璃果然什么也没戴,当然只除了一只婚戒。
「如果她回来,」陆说:「我们请她吃饭。」
「是,陆,我们一定要见她。」
琉璃并没有回来。
春天时她的明信片上写:「我怀孕了。」
我与陆都为她高兴。
陆说:「不如我们也搬到美国去,那里地广人稀,可以多多生养孩子。」
我白他一眼说:「你当我是只母猪。」
我想琉璃与我的故事是到此为止了。
当然还有很多很多是值得记述的,不过那些已经是我们生活的第二部分,不包括在这个故事内。
之后,我们将为人妻人母,生活健康而愉快。
我与她的少女时代都已属过去。
似水流年。
亦舒《五月与十二月》
五月与十二月
妈妈说:「周伯伯请吃饭,换条裙子,跟着一块儿去。」
我说我不要去。
「为什么?」妈很烦恼。「你老不听我的话。」
「我不喜欢拜客。」
「我说什么你不听什么。」妈妈说:「我们就像敌人似的。」
「妈妈——」我很难过。
妈妈一声不响的走进房间。
我想一想,自动进房去换上裙子,脱掉牛仔裤。还在脖子上加一条珍珠项链。你别说,看上去还真是笨里笨气的,我朝镜子扮个鬼脸。
「妈妈。」我出现在妈妈面前。
她一抬头,看到我的样子,马上心花怒放。
「呵小宝!你看你多漂亮,完全跟小天使一样。」
我才不要做小天使。
「来,妈跟你梳梳头。」
「妈妈,我已经十八岁了,当然你知道在你十八岁的时候,你已经怀了我。」我告诉妈妈,「我是个大人,我自己懂得梳头。」
「何必扫妈妈的兴呢?」她说:「给妈妈享受多些权利。」
我坐下来,把梳子交给她。
「周伯伯将会做你的监护人。」她替我梳头。
「我的监护人?」我说:「我不需要监护人。」
「要的,到底伦敦是个完全陌生的城市。」妈妈说:「这次去,你已是大学生,」她对牢镜子顾盼一下,「我老了。」
「女人一开口就是:我老了。不外是想别人说:不不,你还没有老。」我说:「老,当然,人人都会老,谁跟嫦娥都没交情,谁又服了长春不老药?」
「好了好了,车就来接啦。」
「谁都知道我穿牛仔裤最好看。」我说:「你们偏都要我穿裙子。」
「准备妥当没有?!」爹问:「等坏周仲年了。」
「干吗挑一个糟老头子给我做监护人?那种典型唐人街里走出来的弓腰哈背的老头儿,太乏味。」
我们一家三口出门。
但是周仲年并不是一个唐人街的老头子。
他当然已经老了,年纪比爹爹大一截,我想他有五十岁,头发斑白,身裁高而瘦,笑容动人。我可以写保单你没见过如此漂亮的男人。
母亲说:「仲年,这是我们家小宝。下星期动身去伦敦,地址与学校都已经交给你了。」
「自然自然,」他礼貌地为我拉开椅子,「我明天就回伦敦,你放心,我会看顾小宝,有什么人敢动她脑筋,我打断他的腿。」他向我眨眨眼。
每个人都当我是小孩子,我如果每次抗议我不是小孩,更显得我幼稚。我不出声。
当然我不是孩子,身体不是,思想也不是。
菜式很好,气氛也比我想像中为高。一整个晚上我留意着周仲年。他年轻的时候是怎样子的?早年的留学生,风度翩翩,二十年代的上海,十里洋场,他是张爱玲笔下的浪子。早期浅水湾的月光下,沙滩印下他浪漫的脚步。
他活在一个多姿多彩的年代。近年极端的商业化社会,日子平凡而踏实,枯燥无味,对他来说,可能是太厌倦大闷烦。
我代他想得很多。
而他怎么说?他说:「小孩子们必然不喜欢吃上海菜,所以不说话,是不是?还是我们大人之间的对白太单调?」
他不止以为我是个孩子,简直把我当低能儿童。
十八岁与五十岁,等于人家口中说的五月与十二月。
十二月有什么?有圣诞节——无限的礼物。他们说,所以你可以常常看到十二月拖着五月走。
当然我这个五月不是那样的女孩子。
没多久我抵达英国,周仲年派女秘书来接我,替我安排在他家中住,陪我入学,替我买日用品。史密斯太太是个中年妇人,胸围非常伟大,人非常和蔼。据她说,周仲年在伦敦的生意做得很大,可是他本人多数留在苏黎世,我直到深秋才看到他。
他的房子很大,装修古典而美丽。
我说:「周先生一定是抢劫过一间银行,不然怎会负担得起这么好的生活。」
史密斯太太说:「不,他抢了两间。」
我们大笑。
周仲年回来那天,我在打网球。对手是一个男同学,金发蓝眼,叫克里斯多弗。
他在下午回来,穿着芝麻呢的上装,掠皮背心。司机替他把行本拿进屋子,我远远看见,马上迎过去。
「小宝。」他拥抱我一下。
我们通过很多电话,故此已经颇为熟络。
我的男同学很快识趣地告辞,我与周便闲话家常。
「你胖了。」周打量我:「伦敦的水土适合你。」
「是的,」我笑:「胖五磅。」
「厨子说你顶赞赏他的菜式。」周说。
「是的,在这里住得很高兴,恐怕对你来说,是相当的不方便吧?」我很礼貌。
「不会的,我一年更多只有四个月在伦敦。」他说。
「这么大的屋子。」我笑笑,「才几个人住。」
「改天与你打网球。」他说:「现在只有我陪你,史密斯太太要渡假去。」
我们一起吃晚餐。
他依然很强壮很潇洒很漂亮,而且他不再把我当小孩子了。我们说很多话,他很关心我。像周仲年这种有资格有能力的男人,很直接给我安全感,他自然知道体贴女孩子,令女孩子安全舒适。
这次他回伦敦,要逗留三个月。
我们成为极好的朋友,无所不谈。因为避免叫他周「伯伯」,所以我一向只是「喂」他,他从不介意,异常明白我的心理。我不想用「伯伯」两个字把他与我隔开。
有空的时候我们常在园子散步,打网球,或到海德公园骑马。不知不觉,感情激增,压抑在心中。他不错已经五十岁,但是心境与样子都年轻。我一点也不介意与他出外吃饭看剧。作为他的女伴。
他只要人在伦敦,总是用很多时间陪我。
三个月的时间过得很快。
我问:「这次你上哪儿去?」
「杜苏道夫。」他笑道。
「杜苏道夫有什么好东西可以带给我?」我问。
「机器、铲泥机要不要?」他笑问。
「把你的玫瑰园铲掉!」我孩子气地恐吓他。
周仲年走了以后我深深觉得寂寞。他温柔的语气,他的万般呵护……很奇怪,我没有再约会男同学,忽然之间,我的心有所归属,再也没有空档给其他的人。
我独自在园子徘徊,问自己:这是可能的吗?他比我的父亲还大。
男同学克里斯多弗非常妒忌,因为我不肯与他约会。
他说:「你不是爱上了那老头子吧?他实在太老,简直是活着的历史,太过份了,卅多岁的中年人是合适的,但是他!他的肌肉一定像棉絮,他的口气腐臭——」
我没待克里斯多弗说完,给了他一记耳光。我不容许别人侮辱周仲年。
下雪了。
周自杜苏道夫寄来明信片。这么忙的人,还给我寄明信片,我把它们秘密地藏在抽屉里。
日与夜,我心中的影子永远是他。
寂寞地我日日去上学放学。
有一日下大雪,放学,我穿大衣戴帽子,围上围巾出门,看到一辆「摩根」在校门口,我的心一跳。
车门打开,一个人走出来,我定睛一看,果然是周。我奔过去,不由自主地拥抱他,头埋在他怀内,快乐地叫嚷:「你回来了你回来了!」
他抱住我。「我想念你,小宝。」他低声说。
我的眼睛润湿起来,呵,我的感情并不是单方面的。
但是我们这可怜的环境,我们之间的年龄差别,都叫我为难,也叫他难以应付,社会不会原谅他,他年纪比我大上那么许多,人们会怎么想?他做着那么大的生意,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他的名誉呢,他的地位呢?
但是感情要发生就发生,压抑不住,我们很自然的在一起。我一点也不觉得他老,他也不觉得我小。周说:「你并不是那种碰一碰就咭咭笑的小女孩子,你很成熟。」他怜爱地拍拍我的头,感激地:「然而我真是老了。」
我说过,我并不觉得他老,而且我很为他吃醋,有时到他办公室去,他与女秘书谈笑,我很不高兴,甚至是史密斯太太,我也不乐意。
我会说:「乖一点,别对女人轻佻。」很生气地。
他会笑得很厉害。我觉得很刺激。我这么看重他,老认为他会勾引到全世界的女人,而他却不紧张我。
他常常问:「克里斯多弗呢?怎么不上我们家来打网球?请他来玩,还有其他的同学,反正你一个人没事儿。」
他可不怕别人会把我抢走。
我心中很不服气,可是我知道他对我好。
周有空的时候会凝视我,我时常被他看得心花怒放,如果他不喜欢我,又怎么会看我?
我问:「为什么老看着我?」
「因为你的青春,现在我才知道年轻有多么好,看你的皮肤光洁滑腻,像一个婴儿似的,你的眼睛如此明澄,我实在伯看到它们,仿佛随时要审判我,你的嘴唇鲜红透明,小宝,我从你的青春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