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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吗?”见他点头,她兴奋又道:“跟你说,那个设计师人气超旺的,我在三个礼拜前就得预约……”
听著她开始谈论某个美发师,顾正棠发动了车子,黑眸中浮现淡淡笑意。
女人真是种奇特的生物,连剪头发这种小事也爱大作文章。
其实,木兰就是木兰,在他眼中就是一个样子,发型已不重要。
可是瞧著那张兴致盎然的脸庞,他又觉得,如果这么点小事能让她高兴,就算她明天把头发染成绿的,他可能也不在乎。
“对了,”木兰想起一事。“下下礼拜六中午我有个大学同学的聚餐,可以携伴,你要不要去?”
“我又不认识你同学。”
“去了就会认识啊。”
“组里刚完成两套新的应用软体,还没测试,客户下个月就要,如果测试发现什么需要修改的地方,很可能接下来的几个周末都要加班。”他是一家资讯公司的软体专案经理,带领著一个负责设计软体、编写程式的七人小组。
“噢……”木兰泄气。良玉还说什么只要她希望他去,他就会出席,才怪哩!“那就算了,我就跟主办人报一个名额。”
“我不是很擅长交际,你自己去会玩得比较愉快。”
顾正棠在红灯前停住车子,发现木兰沉默不语,不禁纳闷。
他想了想,问:“你希望我去?”
“也还好……”明显口是心非的答案。每年她都只报一个名额,然后看著老同学介绍自己的伴侣,她也不是想炫耀什么,只是希望今年她也能成为“携伴参加”的人之一罢了。
他沉吟片刻,说:“你报两个名额吧。”
“没关系,我自己去就好了。”听起来那么勉强,还是算了,她江木兰可不需要施舍。
“反正你报两个名额就是了。”顾正棠好笑地瞥她一眼。她知不知道自己现在的模样很像一个闹别扭的小孩?
认识不到两星期,他便发现木兰跟他想像中的“明理且睿智”的江小姐出入颇大,接下来的相处更是证实了他的看法。
她的思想模式与他大相迳庭,一点都不理性,还满脑子令人费解的女性逻辑——如果那些奇奇怪怪的道理也算逻辑的话。
她有时颇孩子气,别看她那一副时髦、干练的都会OL模样,私底下却是HelloKitty的忠实拥护者,小到手机吊饰,大到家里的床单、抱枕,全都是那只可笑大头猫的图样,连他都幸运地得到一条HelloKitty的领带和一套DearDaniel的睡衣。
除此之外,她也很情绪化,每每观看那些洒狗血的韩剧,都会哭得乱七八糟,跟她说那是骗人的,还会惹来一个大白眼。
以上种种,属于他向来排斥的女性特质,按理说他早早就会取消两人当初的协议,可是不知怎么地,他发现自己并没预期中那般反感,退出的念头一次也没萌生过,反而觉得这样也没什么不好。
或许他真的是独身太久了,许多原本以为自己无法容忍的事,在不知不觉中,竟接纳了。
所以,他任由她在同居的第一个月中,尽数毁掉他一整柜的旧衣服,看著她洋洋得意,自以为做得神不知鬼不觉。
所以,他让她随喜好打理他的穿著,即使那些时髦光鲜的衣服总是让公司里的同事误以为他要出门相亲。
所以,他每天回到家,不管肚子饿不饿、食物合不合口味,他都会把她准备的晚餐吃光,尽管实际上他是出了名的挑嘴。
同居了半年,他简单、平静的日子早在不知道什么时候完全走样,从没想到自己的生活会被入侵得如此彻底,他算是见识到女人的威力了。
可是,有她在,真的……没什么不好。
顾正棠又睇了眼正在打量商家橱窗的木兰,沉默地继续开车,完全没意识到自己的眼中,盛著满满的纵容与宠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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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会当天。
同学会的地点在一家五星级饭店里,主办人包下了一间贵宾厅,餐点也由饭店负责,采自助式。
已经接近一点,所有参加者都端著食物跟饮料,三三两两地各自聚集在一起谈天。
木兰跟两个交情不错的同学聊了一阵子后,又回到长桌旁挑选餐点。
“怎么一个人?”冷冷的声音把木兰吓了一跳。
“要死啦,不要突然从人家背后冒出来好吗!”木兰瞪著良玉。
钱良玉仍是一身黑,黑色低领贴身上衣、黑色紧身牛仔裤,外加黑色低筒尖头靴,使得原就修长的身材看来更纤瘦,那张少有表情的脸看起来也更加白皙。
木兰联想到电影“倩影刺客”里的莎莉,赛隆,亚洲版的。
女杀手……正棠的评语还真是贴切。
要是她教书的学校的人看见她下班后的打扮,不知道会有什么感想?
“你怎么现在才来?”木兰问良玉,后者正从她的餐盘上窃取食物。
“到修车厂领车的时候跟修理工聊了一会儿。”
顺道一提,良玉的交通工具是1000cc的重型机车。
“怎么没看到顾老头?不是说他会陪你来?”
“他在公司加班,不过他说他会抽空过来一趟。”木兰下意识地又瞥瞥腕表,同时看见良玉又要朝她的餐盘伸手,眼明手快地拍了她一下。“要吃自己去拿啦!这盘是我替正棠留的。”
良玉斜她一眼。“这么贴心喔~~”
贴心?有吗?木兰微愣。
她只是看见好吃的那几样菜正迅速地减少,想也没想地就为他留了一份,这样很正常,不是吗?
“Shit!”良玉忽地低咒,木兰回过神。“珍妮佛怎么也来了?那骚包半年前不是到美国去了?”
珍妮佛当然不是姓珍名妮佛,只是以前在学校的时候她坚持要同学以英文名字喊她,现在木兰已经想不起来她的真名是什么。良玉向来讨厌珍妮佛,偏偏珍妮佛又爱向良玉挑衅,两人可谓水火不容。
此时珍妮佛正往她们这边看。
“跟她讲话会坏了我的食欲,我去洗手间,你快点打发那女人!”良玉抛下话,速速尿遁去也。
不一会儿,珍妮佛已经带著男伴来到木兰面前。
“木兰,好久不见。”珍妮佛巧笑倩兮。“我刚刚好像看到良玉,怎么一下子人就不见了?”
“我也不清楚她去哪里……”木兰装傻,赶紧转移话题。“这位是?”
“这是Jack,我的未婚夫。”珍妮佛喜孜孜地介绍。“Jack,这位是江木兰。”
“幸会。”木兰与对方握手,肚子里笑得肠子快打结。
杰克与珍妮佛……真是太神奇了!
“Jack在美国出生长大,我去纽约玩的时候遇见他,结果他三天后就向我求婚,喔呵呵呵呵~~”珍妮佛笑,杰克也笑,木兰当然只好跟著笑。
“Jack的父母都是哥伦比亚大学的教授,Jack在华尔街工作,薪水很高可是很辛苦,我常叫他不要那么卖力,可是他又是炙手可热的投资顾问,所有股票玩家都想听他的意见……”珍妮佛巴拉巴拉地继续。
很快地,木兰笑不出来了。
这女人滔滔不绝地述说著杰克的伟大事迹足足有五分钟,根本就是特地来炫耀她事业有成的ABC未婚夫,而且没有停止的趋势。
救人哪……顾正棠,你怎么还不来?
没来由地,她首先想到顾正棠,直觉就认为他有办法摆平这个喋喋不休的珍妮佛。
然后她想起那位弃她而去的死党。
死良玉!臭良玉!居然没良心地把她丢在这里应付珍妮佛!
呜~~谁来解救她?
这时,老天终于开眼了。
“抱歉,我迟到了。”一道悦耳的男声蓦地响起。
木兰狠狠地一震,心脏几乎蹦出胸口。
那带笑的声音……
“学妹,”那声音对珍妮佛说道。“不介意我带走木兰吧?”
手中捧著一盘食物,木兰呆呆地任人领到大厅里较僻静的角落。
“木兰,好久不见。”
“乔、乔风……”木兰仍处痴呆状,怔怔地望著眼前英俊非凡的男子。
十年了啊……
从未奢想过会再遇见他,刹那间,记忆如潮水般袭来——
那时,她只是个刚上大学不久的新鲜人,在良玉的怂恿之下,迷迷糊糊地加入了篮球社。天知道她虽然手长脚长的,可是对体育一窍不通,于是想说挂个名就好。
然后,她认识了社团里的乔风,一个美术系的大四生,同时也是篮球校队的中锋。
乔风,就如他的名,无论是平时或是打球,都像阵难以掌握的风,那么自由奔放,神采飞扬……自此,她的目光就不由自主地追随著他,只要有他在的地方,她便看不见其他。
而他对待她这个笨笨学妹,也与众不同。他会在半夜带她上阳明山赏星星,看夜景,也曾用辆破摩托车,带她飙了好几个小时到垦丁吹风、看海……
对一个刚脱离高中不久的菜鸟少女来说,他像个梦中的白马王子,却又活生生地触手可及。
生平首次,她初尝爱情的滋味,也明明确确地感受到爱苗在心底萌生。
但是那株幼苗,在成长茁壮之前,被斩断了。
他毕业了,出国了。身为美术系高材生的他,去了义大利学画。
从此,音讯杏然,两人断了联系。
“我记得当年你的头发比我的还短,现在长了些,你好像也长高了一点,不过人还是没变,我一眼就认出来了。”乔风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一股热气忽地涌上木兰的双颊。
当年……当年他也总爱这么做。
“木兰,这些年来……你好吗?”乔风瞅著她,专注的眼眸让木兰有些不知所措。
“好……很好……”木兰不争气地结巴了。“我……我以为你在国外……”
“上星期回来的。昨天我遇到你系上的一个学弟,才知道这个同学会,所以就厚著脸皮来了。”乔风潇洒笑著,朝她眨了眨眼。“其实我是混进来的,连费用都没付。”
“是喔……”重逢的震惊太大,木兰连语言能力也退化了。
“你知道我为什么决定回国,又为什么非来参加这个聚会不可吗?”
他的意思难道是……
木兰抬眼,对上那双炯炯有神的黑眸,心中隐约有了答案,却又不敢妄自猜测。
“为了你,木兰。”他公布答案。“为了再见到你。”
霎时,木兰红了脸,一颗心却跳动得更剧烈。
一双幽深的眸子注视著大厅角落的那对男女。
顾正棠一动也不动地伫立著。
好不容易,他才从工作中脱身,尽快赶来参加木兰的同学会,因为他承诺过她,也因为她希望他到场。
但现在他的存在,似乎已不是必要。
他听不见他们说些什么,但是他从未见过木兰眼中出现那种情绪激荡,也从未见过她这副神态,像个十六、七岁的少女,含羞带怯,手足无措。
像个……恋爱中的少女。
胸口像是被什么压住似的,沉重得令人难以忍受。
这种形容实在很不科学,也没有医学根据……可是他清清楚楚地感受到了。
感觉,来得猛,来得让他措手不及。
他想,他应该到室外透透气,或者更好地,他该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当他根本没来过这家饭店……没错,他该回到公司里,继续未完成的工作。
这样,也许他的极度不适会消失。
决定一下,他转身走向来时的电梯,叮地一声,电梯门滑开,他进入。
同一时间,走廊上的女厕门外,多出一抹黑色的身影。
钱良玉看著闭上的电梯,眼中流露浅浅困惑。
她刚刚是不是看见顾老头了?可是他怎么这么快就走了?
八成看错了吧……
木兰明明还在大厅内,他怎么可能来了又立刻离开?
第三章
一直以为,这辈子再也没机会经历那种心头小鹿乱撞的悸动。但是她错了。两天前,在同学会上遇见乔风时,体内某个沉寂已久的部分,像是苏醒了。然而,她已经有了一位同居的伴侣。所以别再想了。不该再想。木兰敛起心神,停顿多时的手指又哒哒哒地敲起电脑键盘。她得尽快打完这封e…mail,向正在广州洽公的直属上司报告业务近况,接下来还得下订单给泰国,越南两地的工厂。事情多得做不完,由不得她发呆。
“两个排骨饭,一个鳗鱼饭,李姊要一个素食便当……”佳佳的声音传来。
“我要“香加香’的鲔鱼三明治和珍珠奶茶!”同事小王喊道。
“加我一杯珍珠奶茶!”
今天轮到佳佳出门购买大伙儿的午餐,看她振笔在便条纸上记下每个人的要求,木兰分心决定想要的便当。手边有不少工作,在公司里解决午餐是最实际的选择。
桌上分机响起,她接起电话,把听筒夹在颈项间,目光回到电脑萤幕上,十指继续敲著键盘。
“喂?”
“木兰,在忙吗?”
是他!心脏登时跳漏了一拍。可恶!打错字了!
“我乔风。”温醇的嗓音仍是愉悦不减。“抱歉,我以为你会听出我的声音。”
她的确是马上听出来了。
“喔……”说实话不妥,她只好模糊应声。
“想请你吃顿午饭,你还没吃吧?”
心中警铃大作。不行!
她不应该……她不可以跟他单独出门,因为他是个太有魅力的男人。
身为女性,她知道这点。
咬了咬下唇,木兰说:“我……我吃过了。”
“这么早?”乔风的诧异勾起木兰一阵心虚。
“江姊——”佳佳的大嗓门这时传来。“你要便当还是三明治?”
噢……让她死了吧,真的会给这个缺神经的小助理害死。
木兰挥手打发佳佳,暗自呻吟。乔风一定听见了……
果然,电话中传来声声朗笑。
“你运气真差,谎话这么快就被戳破。”他揶揄她。
木兰耳根一阵热。真是糗大了。
“这么不想看见我?”乔风语中仍存笑意。
她赶紧否认。“不、不是……”
“还是你担心跟我吃顿饭,男朋友会吃醋?”
木兰愣住。同学会上,她曾向乔风婉转提起自己已有一位同居男友,也因此,当他向她要联络电话时,她只给了工作名片,而非私人手机,因为她怕他误会,也怕旁人误会。
不过……吃醋?正棠?
不,不可能。
正棠才不可能有这种不理性、不成熟的反应,他向来稳重自持,绝对讲道理,不可能胡乱吃飞醋。
何况他……并不爱她。
一股窒闷油然升起,她强迫自己忽视这份恼人的感觉。
“他没那么小心眼。”木兰考虑之后说。“我只是有点忙。”
“忙到连吃饭时间都没有?木兰,多年不见,难道你连叙旧的机会也不给我?”
木兰一时无语。她是不是反应过度了?乔风只是想跟老朋友叙叙旧罢了。
去或不去?见或不见?木兰在心中挣扎。
就算当不成情人,难道他们不能是朋友?体内一个声音哄诱道。
“我没有很多时间。”她听见自己说:“你现在在哪里?”
“就在你的办公大楼外,我到对街的咖啡店等你。”他顿了顿,接著道:“我会等到你出现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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