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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雷千行,今年十五岁……”雷千行又象背书一般,开始说起自己的简历,最后还要补充两句:“我来这儿是看病的,至于睡多久?这事不好说,我一般只要睡二十分钟就够了,这段时间比较累,就睡得多些。不好意思啊。”说完脸还红了。
雷千行长得只能算是周整,还谈不到帅气,可他那张稍显稚嫩的小脸,涨得通红,让人看了就想笑,对可爱的人或者物。女性都更缺乏抵抗力,张月影更是如此。
本来笑得极为开心。可听到雷千行是来看病地,张月影立时紧张起来:“小雷。你身体哪儿不舒服,我带你去看医生。飘香,你要帮我,请最好的医生。”
陆飘香看到张月影急成这样,不由的好笑,这算什么事啊,雷千行是来找陆家的,跟张月影可没半点关系,她急什么?再说了。她都没弄清情况。雷千行根本就没病,否则直接去医院就好。跑这儿来干嘛。
轻轻拍了拍张月影的手说道:“别着急,没事的。陆飞扬正在想办法治他的病,你没看到他在客厅里发呆嘛,正是在想着治病的方法。”张月影只是普通人,她知道陆飘香是变异人的事情,却没有象普通人那样恐惧,这也是两人能成为闺中秘友的原因之一。
可关于雷千行地事情,她不知道应不应该告诉张月影,这类事情,一扯上就容易引起麻烦。雷千行以后会怎么样,陆飘香还不知道,这样的人,不可能在平间自由生活的,除非他没被人发现,只要发现,至少也需要备案留档。
象他这样,没有背景的孩子,被国家收到某个部门之中,可能性最大。当年如果不是爷爷的身份,再加上自己没有战斗能力,怕也早被某个部门强行带走了。在这方面,是没有道理和法律可讲的。
张月影一脸惊讶地问道:“四爷会治病?这可新鲜了,要说他会杀人我信,治病这事,还是找……”说到这里,张月影就反应过来了,不去医院,跑到陆传平这儿,能治什么病?
“你……小雷,告诉姐姐你得了什么病。”张月影转头问道。
雷千行无奈的指了指桌上地面包机,就这一会的功夫,面包机里地面包已经全都焦糊了,好在他自己极为小心,没有去碰触,否则陆飘香就需要再去买一台面包机了。
打开面包机,看到里面焦脆漆黑的面包片,再回过头看一眼雷千行,她知道自己猜对了,又是个怪人。
“小雷,你这样多久了?控制不了吗?”
“有三年多了吧,开始的时候还没这样,现在破坏性越来越强了,如果能控制,我也不会到这儿来求医了。”雷千行无奈的说道,这种能力,给他带来了太多的困扰。不仅是别人的,也有家人的。
其实姑父为人是很不错的,对他也不坏,可自己破坏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姑父看他地脸色才会越来越差。他不怨恨姑父,又不是亲父母,能待他到这个份上,他已经很感激姑爷了,至少把他养到这么大,有些自立能力了。这回张月影信了,这些怪人里面,四爷是她见过能力最强地,如果是治这样的病,还真没有谁能比陆飞扬更强。
“飘香,你知道我不懂这些,你认为怎么治比较好?”张月影问道,对雷千行地事,居然比对张家的事情还要关心。
陆飘香轻松的说道:“其实也没什么问题,只是身体的生物电压过高,电流强度也是极高的,他本人是不会有事的,只要能学会如何控制电力就好。爷爷刚才睡前和我说过,就算什么都不管,也没什么问题,随着时间推移,他慢慢就能控制好自己的能力。”
这要从进化人的身体情况说起,张月影只是外普通人,对她说多了没用。可又担心她不放心,同时也是解释给雷千行听,因此说的就多些。作为陆传平的孙女儿兼助手,对进化人的事情,陆飘香了解的远比常人多得多,就算是进化人自己,也不会比他们爷孙两知道的更多。
进化人在小的时候,一般都看不出来,只是身体比普通的孩子更健康,头脑显得更聪明,稍稍有点早熟,学习知识的速度比较快。除此之外,与普通的孩子没什么两样。
随着年纪不断增长,才会慢慢的开始变化。变化的时间不一定,有些孩子在四五岁的时候,就开始变化,有些则长到十几岁才知道自己不同。
一般来说,孩子对自己身体的变化并不敏感,有些事情,他们会想当然的认为,是正常的事情。可在外人眼里,就极不正常了。
当被人发现的时候,孩子开始感觉到自己的不同,怕被人别人,怕看到别人拿他们当怪物看,这时候就会开始有意识的隐藏自己的能力。
通常孩子对自己的能力,控制力比较弱,时不时的会发生点状况,就象雷千行一样,一不小心就会弄坏电器,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陆飘香还记得,自己能力出现的比较早,那时候她才只有不到六岁,没事的时候,就把手脚变成各种形状,她认为这很正常,也很好玩。
可当她看到其他小朋友被吓得哇哇大哭,幼稚园老师当场晕倒之后,知道这种能力不能在别人眼前出现,之后就收敛了许多,又转到其它幼稚园。即使这样,也时不时的弄出点事情来,好在她刻意收敛,能力又不象雷千行这样容易暴露。
等到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对于身体的控制,已经能作到相对自如了,虽远不如现在这样,可以随意变化出各种开状,只是不在其他人面前变形,还是可以作到的。
这样的经历,几乎每个进化人都遇到过,也都有自己的小心思。陆飘香的运气不错,她的爷爷陆传平正好是研究这个科目的,等陆飘香毕业后,直接进入实验室,成为他的助手,即是一大助力,又是出于保护孙女的想法,正好是两全齐美了。
“真的没事?”张月影担心的问道,她是不懂,可看着雷千行她心中就喜欢,这个小弟弟看着实在招人疼,如果真的身体有问题,只有能力范围内,她不介意出钱出力,为他治病。
象雷千行这样的孩子,三年来一直过着看人白眼的生活,对这种关心最是敏感,嘴里虽然不说,心里却暖洋洋的。在路家镇,除了姑姑,还有谁这样关系他?连姑姑的女儿,雷千行的唐妹看他都不顺眼,出门都不肯说他是自己的哥哥。
陆飘香笑了笑,张月影的爱心倒是不少,可惜谁来关心她啊,张家已经混到如今这个地步,她居然还有心情关心别人?
正文 第一百九十三章 价值
更新时间:2009…5…8 10:02:26 本章字数:3552
雷千行真的很能吃,还好张月影已经吃完了,余下的饭菜,全都让这个十五岁的少年包下了。他这个年纪,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能吃些也没什么奇怪的,可相距不过两个小时,能吃下这么多东西,也让陆飘香吃惊不小。
“雷千行,跟我走。”陆飞扬一脸愁容的走进餐厅说道,说完头也不回的向外走去。想了几个小时,他也没能想通,看来能量转化这种事情,想急也急不来。
可雷千行这小子如果不能快速的控制身体,这样的日子,不仅他过得难受,也会给身边的人带来困扰。还是先带他去警备一区比较好,反正那里的设备,就算坏掉,也会有人出钱,或者再送来一套,总比在陆传平家破坏要强得多,这的东西,可是别人资助的,陆传平可折腾不起。
雷千行看了陆飞扬一眼,没动地方,他感觉和这两位姐姐在一起更舒服些,特别是后来的漂亮姐姐,对他极好。
“快去,他会帮你的,等治好了病,回到这儿来,我在这儿等你。”张月影一边说,一边拿出钱包,取出一只银行卡,塞给雷千行:“会用吧?如果有用钱的地方,先从这张卡里取,里面的钱应该足够你用的。”说完,又小声将卡的秘密告诉雷千行。
明知道拿别人的东西是不对的,何况是钱,可握着手里地卡。雷千行就是不愿意还回去,这是漂亮姐姐给他的,他想要。
“好,我去了,要等我哟。”说完还有些不放心的看了一眼陆飘香,其实这个姐姐也不错,身上还带着香味呢,可看起来就不如漂亮姐姐人好,显得有些冷。
雷千行站起身走出陆家,坐到霸王龙的副驾驶位置上。他居住的路家镇。经济虽然不发达,也算不上贫困地区,车自然没少见。好坏还是能分得清的。上车后东看西瞧。却不敢乱摸。也说不清为什么,看到陆飞扬第一眼的时候,对这个青年人就有些害怕。他更愿意和张月影在一起,感觉很舒服。
陆飞扬的小院已经建成了。给他打发时间的实验小楼也快要竣工,里面的设备也安装了大半。这座小楼,基本是上按照章雨地规划设计的,电子类实验室就占了大半。陆飞扬学的是刑侦,可惜以后用不上,他对名都地课业也放松了许多,倒是电子学方面,受到小丑和萧筱地影响,有些兴趣。
“你先在这儿呆着。冰箱里有喝的。自己动手,房间里的饮料你随便喝。”陆飞扬说完。转身去找阳光,他发现自己越来越信赖三位大佬,只要有解决不了地问题,最先想的到就是回到这儿找阳光。
陆飞扬离开小院去求教不提,雷千行在客厅里打起转来,这样地房子他从没住过。姑姑家的条件算是不错的,三室两厅,每个人都能分到属于自己的房间,可比起这儿。一楼的客厅,都有上百平了。
翻开冰箱,里面的饮料不少,不过雷千行都不爱喝,他宁愿喝白水,也比这些甜腻腻的东西强。忽然看到在角落里有一个大柜子,上面放着许多瓶子。
这些东西他当然知道,是酒嘛,虽然没喝过,但总是见过的。酒瓶上的标志,有国文地,也有外文地,雷千行的外语水平还不错,可以轻松看懂。
“雷司令?这不是路家镇鸿儒酒店地镇店之宝吗?”鸿儒酒店是路家镇最大、最豪华的一间酒店,在这家酒店里,据说有一瓶三十多年历史的雷司令,号称葡萄酒之王。在葡萄酒中,算是极好的一种了。
轻手轻脚,拿起柜子上的雷司令,一尺半高的大瓶子很重,翻过瓶底,看下面的年份。。。。。雷司令算是高档进口酒,用来装酒的瓶子都很有讲究。年份不是写在标签上的,而是在制造酒瓶的时候,直接熔筑在瓶底,想要更改是不可能的。
至于里面是不是真酒,这更容易判断了,雷司令采用的是一次性酒瓶,开口之后,会把瓶口部位破坏掉,想要作假极难。
“哇,二零五六年?”雷千行数着手指数,怎么算这瓶酒都有六十多年的历史了,比鸿儒酒店那瓶要长出一倍的时间。这不会是假酒吧?翻来覆去看了好一会,也没看出假来。
想起陆飞扬走时候说的话,只要这房间里的饮料,自己可以随便喝,那这瓶雷司令算不算啊。他才十五岁,平时有姑姑照看着,肯定是不让他喝酒的。就算过年过节,也不让他喝,理由是他年纪太小。
雷千行知道姑姑养大自己不容易,为了自己,还经常和姑父生气,因此平日在家的时候,行事极为小心,生怕给姑姑带来麻烦。象抽烟喝酒,在这类在姑姑眼中,是坏孩子的行为,他是绝对不敢去碰的。
心中有一个声音,在不停的催促着他,手听的酒瓶,带着无穷的诱惑力。孩子就是这样,你越是不让他去作的,他心中越是充满着好奇心。雷千行此时就是如此,何况陆飞扬还说过随便喝呢。
雷千行内心在不断的挣扎着,他没钱,能跑到上京市,已经花光了他所有的积蓄,鸿儒酒店那瓶雷司令,可是标价三十万,一年一万块啊,这瓶可是有六十多年历史,把他卖了都买不起。
可是……正犹豫着,瓶口发出砰的一声轻响,酒被打开了,房间里立时充满了一股葡萄酒的甜香。雷千行差点松手,真是见鬼了,这该死的病,早不发作晚不发作,这时候又来病了。
陆飞扬问的不是太多,不知道雷千行的具体情况。平时雷千行的破坏力,对电器比较多,可有的时候,一些与电无关的东西,同样可以破坏,只是这样的事情极少,连他自己也没太在意。
一咬牙,喝了。反正已经开瓶了,雷司令开瓶之后,是装不回去的,虽然提供有一个备用瓶塞,可以将喝剩的酒塞住,以供下回继续饮用,可毕竟已经打开了,想要恢复原状肯定是不可能了。
“最多我卖身给你好了,扫地作饭我都会。”雷千行堵气似的说道,在柜子里找了一个漂亮的玻璃杯,抱着雷司令走到沙发边,给自己满满的倒上一杯。
学着大人的样子,轻轻的抿了一口,发现没有他想象中那样甜,酒中带着一点点的酸涩,等他慢慢吞咽下去之后,那股酸涩的味道,又转变成说不出的清香。吐出的气,也带着浓浓的酒香。
酒水化成一条线,顺着食道,流淌到胃中,全身暖暖的,脸有些发热,身体象是飘了起来,果然比饮料好喝多了。
每一杯酒,雷千行花了足有十分钟才喝完,感觉好极了,飘飘欲仙。第二杯就快得多了,不到两分钟就喝完了,接着越喝越快,不到四十分钟,整瓶雷司令都下到肚子里。
全身象火在燃烧一般的滚烫,可雷千行却觉得很舒服,胃里有强烈的饱涨感,四肢放松到极至,身上每一根神经,每一块肌肉,似乎都兴奋的想要跳舞,这样的感觉,他从没有过。
头脑还算清楚,看东西也不晃动,拿起空空的瓶子,上下看了好一会:“奇怪啊,这瓶子应该能装不少酒,我都喝下去了?”比子比自己的肚子,没有明显的变化,这些酒都喝到哪儿去了?
雷司令的瓶子的确不小,足有一尺半高,而且还很粗,里面的酒如果全倒出来,至少顶得上小半脸洗瓶了,这么多的液体,居然都装到自己的肚子里,雷千行感觉不可思议,就算他比较能吃,也吃不下这么大体积的食物。
放下酒瓶,走到酒柜前,挑三捡四,又找出一瓶葡萄酒,是国外进口的,按上面的标签说明,应该是产自于巴罗蒂酒庄二零六九年的葡萄酒,比起先前的雷司令,年头差了一点点,也算是不错了,只是雷千行从没听说过这家酒庄。
很奇怪的葡萄酒,一般的酒,都是有商标、品牌的,象雷司令就是它的品牌。可现在手中这瓶,好象只标明了出产地、日期,还有一连串的电子码,除此之外,没有牌子,居然是个杂牌酒。
“这样也好,至少这瓶不会太贵,反正已经这样了,我喝。”雷千行心里还是有些负担。这瓶虽然没是杂牌葡萄酒,可毕竟也有些年头,应该也不会太便宜。
不管这些了,反正六十万他也还不起,再加上一两万有区别吗?随手打开塞子,倒满一杯,继续喝,酒可真是好东西,可姑姑为什么不让喝呢?真是太奇怪了。
雷千行的想法,如果让真正的好酒之人知道,非杀了他不可。这可是巴罗蒂酒庄出产的,二零六九年的葡萄酒啊,这是属于有价无市的酒类。雷司令已经算是高档葡萄酒了,可只要你花得起钱,总还能买到。
巴罗蒂酒庄出产的葡萄酒,数量本就比较少,每一瓶都是极为珍贵的,何况二零六九年出产的酒质特别出色,现存于世的数量已经极少了,能看到酒瓶都算是运气。能喝上一小杯,已经是绝大的享受了,象雷千行这样放开量喝的,怕是当世再也找不出第二个人来。
正文 第一百九十四章 跑路
更新时间:2009…5…8 17:39:09 本章字数:3522
说起来这瓶酒还是阳光的宝贝,可三位大佬都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