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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笑着摇头,深邃的眼神比酒窝更吸引人沉沦。他凝视黎璃,直言不讳道:“这个电话其实并不长,不信你查通话记录,决不会超过两分钟。”顿了顿,潘文辉笑眯眯接下去说,“黎璃,说谎的时候,每一秒钟都很难熬。”
一针见血!她动了动嘴唇,放弃辩解。
潘文辉斜睨沉默的黎璃,孩子气的笑容忽然显出几分诡谲。
烧开后的汤料表面升起白雾,袅袅弥散,她的鼻尖沁出了薄汗,本是热气腾腾黎璃却猛地打了个寒颤。她有奇怪的直觉,这个男人就像面前沸腾的火锅汤底,看不透底下究竟藏了多少东西。
“我可不可以理解为,这是你的经验之谈?”她不甘示弱回敬。
潘文辉耸耸肩,拿起她放在桌边的红玫瑰。“黎璃,爱情就像玫瑰花,很美丽但是有刺。人生差不多也是这样。”他别有深意微微一笑,在她愕然的注视下将花扔进不锈钢锅,潇洒地拍了拍手。
黎璃心里一哆嗦,隐隐有不好的预感一闪而过。速度太快,她抓不住。
被裴尚轩的电话一搅和,黎璃和潘文辉的约会不欢而散。他客气地询问是否有荣幸送她回家,嘴上彬彬有礼,但神情相比之前却生疏了几分。
那个从她围巾旁变出红玫瑰的男子,仿佛是别人。黎璃微微摇头,淡然一笑。
黎璃没料到再度听说潘文辉这个名字,居然是和一桩诈骗案联系在一起,而被骗的当事人正是裴尚轩。
骗局并不复杂,潘文辉借口公司需要添置一批品牌笔记本电脑,找裴尚轩合作。他还带了自称IT经理的男人到裴尚轩的铺子谈价钱。
裴尚轩向来重友情讲义气,对潘文辉介绍的生意深信不疑。他进了一百多台Sony笔记本电脑,交给了潘文辉。然后潘文辉带着这批货一去不复返,而他所说的公司根本就查无此人。
黎璃接到电话听说此事后立刻请假,叫了出租车用最快的速度赶到裴家。裴尚轩的父母沮丧地坐在客厅里,她没看到他。
“叔叔阿姨,尚轩呢?”她惶恐,生怕自己晚来一步他已做了傻事。电话里裴母泣不成声,直说“怕他过不了这一关”,害她一路提心吊胆。
“他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吃不喝一天了。”裴母摇头叹息,“小璃,你去劝劝他。钱财身外物,上当就上当,当作花钱买教训,下次再赚回来就是了。”
黎璃连忙点头,安慰两位长辈自己会尽力说服他重新振作。她朝他的房间走去,想着他走过的这些年,心中凄楚。她应该早点给裴尚轩提个醒,潘文辉并不像外表那样和善可亲。这个有单边酒窝的男人,笑起来像个天真的孩子,实则心计深沉。可惜事到如今,已经太晚了。
她责备自己为何要为了一个无关紧要的电话同他赌气,裴尚轩本是她生命里最重要的朋友,可她竟为了其他男人和他生气,没有及时提醒他小心谨慎。
他的房门只是虚掩,轻轻一推就开了。黎璃在门外先为自己鼓劲,若是连她都忍不住情绪沮丧,还怎么去鼓励他。
她推门入内,被眼前惊险的场面吓得差点尖叫。裴尚轩坐在窗台上,像是随时都可能摔下楼去的样子。
他一动不动,浑然不觉有人接近。黎璃松了口气,至少他不像准备自杀,寻死觅活的人对外界异常敏感,绝不会任人走近。
她在他面前站定,这个距离即便他想跳楼,她也能及时拉住他。
“裴尚轩,我来了。”她想不出开场白,只得用这一句。听到她的声音,他抬起了头,颓唐的模样让黎璃看着心酸。
她认识他十年,头一次看到他这么沮丧,仿佛整个世界倾颓崩毁了。被朋友出卖、背叛,向来是人生之痛。
黎璃心里一激动,忘形上前抱住这个自己一直喜欢着的男人。“裴尚轩,我不会背叛你,永远不会。”并非纯然安慰,一多半是她真情流露。
裴尚轩无动于衷,默然半晌才闷声闷气开口说道:“我不相信。”
“你不相信我?”黎璃重复一遍,胸口好像被重拳击中,疼痛发闷,说不出的恶心。他不相信她,这么多年过来,他居然不相信她!
“什么朋友,都是骗人的。你一落难,每一个都躲得远远的装作不认识。”他不顾她的感受,继续说下去:“我再也不会相信了,没什么值得相信了!友情这玩意儿,一钱不值。”
黎璃突然出手,拳头飞上那张俊脸,带着狠绝的味道。他被这一拳揍偏了头,歪向一边。“裴尚轩,你混蛋!”有时候真的不想再管这个不识好歹的笨蛋,冲动、任性像脱缰野马,肆无忌惮践踏着关心他的人。可是她放不开,特别是现在。
裴尚轩回过头,目光从她脸上掠过,异常明显的排斥。嘴角勾起微笑的弧度,他的声音里含有一丝金属的冰冷:“是,我就是他妈的混蛋,你快点滚吧。”
从他嘴里蹦出的“滚”字让黎璃顿时一阵天旋地转,她踉跄后退了半步,勉强站稳。“裴尚轩,我哪里对不起你,你要这样对我?”双唇抖颤,她的眼泪再也忍不住了。
裴尚轩心头一颤,本能地想上前像过去那样将她搂在怀中安慰。身形微动,他硬生生阻住,害她流泪的正是自己伤人的话,他根本没有立场去安慰她。冷冷淡淡别转视线,他眺望窗外阴沉的天色。
他不肯看她,仿佛她和那些欺骗他,在他落难时甩手而去的人一样。黎璃瞥见桌上的刀片,一个箭步窜过去捏在手里。
“裴尚轩你这个笨蛋好好听着,黎璃一辈子都会是你的朋友,永远不会背叛你。”他意兴阑珊送上一瞥,脑子里还在想着再说些什么话让她知难而退,眼前的情形让他触电般弹起身体,飞扑到黎璃身前。
“你才是笨蛋!”他夺下她手里带血的刀片,拉着她就往门外跑,嘴里乱七八糟嚷着:“妈,快找红药水,快点!爸,老爸,家里还有没有邦迪?”
她拉住了他,裴尚轩回头。黎璃的左手掌被刀片割了一条长长的口子,血肉模糊。
“你,现在可以相信我吗?”她一字一句,满怀期待望着他的眼睛。
裴尚轩从小到大鲜少有流泪的记忆,即使小时候被父亲用藤条教训,即使当年他被送进少教所,他都没有掉过一滴眼泪。但此刻,他抱着黎璃,像个受了委屈的孩子那样嘶声恸哭。
裴尚轩不敢告诉黎璃自己欠了二十万,以黎璃的个性一定会想方设法替他分担债务。在他最倒霉的时候,她没有像其他人那样离他而去已是最大的支持,于情于理他都不能将黎璃卷进来。
晚上他送受伤的黎璃回去,回到家后父母在客厅等他,问他将来有何打算。上当受骗既已成事实,再后悔也追不回损失,还不如考虑现实的问题比较实在。
他的库存全都抵押给了别人,过几天就有人来收店,没办法再经营下去。除了父母和一个不离不弃的朋友,他一无所有。
父亲在进卧室前说了最后一句话:“大难临头夫妻各自飞的都不少,黎璃这个孩子很难得。”
裴尚轩当然明白黎璃是个好女孩。正因为太好,对比出了他的不堪,让他自惭形秽。他私底下甚至固执地认为黎璃这样心肠柔软的女孩应该成为某个男人的初恋,而不是交给劣迹斑斑的自己。
锋利的刀片划开她的掌心,鲜血淋漓触目惊心。那一刻他希望时间能回到过去,还一个清清白白品行高尚学历与她相当的裴尚轩,让他有资格爱她。
他走错了方向,只能站在远处送上给她的祝福——能让你幸福的人,一定会出现。
黎璃的手被纱布裹了一层又一层,伤口很深,光止血就用去半天。她没想到自己竟然那么用力,可见人在情急之中便顾不得其他了,当时她脑子里只有弑血为盟这个念头,除此以外一片空白。
她感觉不到疼痛,皆因心里的痛楚更胜于肉体。裴尚轩对她的否定比以往岁月中任何一次都刺骨冰寒,她可以忍受他说“不喜欢丑八怪”,那是无法辩驳的事实,连家人都不觉得她好看;她可以忍受他身边不断来去的漂亮女生,在心底自我安慰那至少证明他还没有找到真爱;她无可救药地喜欢着他,就为了十四岁那年他在寒风中替她擦亮的火柴,那一点点温暖令她义无反顾。
在没有人喜欢自己的年少,是裴尚轩第一个向她伸出了友情的双手。
最初的爱,即便隔着最远的距离,依然清晰。一九九四年柳千仁毁了黎璃的清白,她偏执地认定自己的恋慕再没有资格袒露在日光下。二零零零年她用鲜血重复了誓言:如果我们不能相爱,那么就做永不背叛的朋友。
直到后来他们才明白,爱就是爱了,不需要资格。所谓的“资格”只是掩盖自己怯懦的一个借口,黎璃和裴尚轩真正害怕的是被拒绝。
店铺被人收去的那天,裴尚轩在电脑城外伫立良久。大衣口袋里的手机拼命响铃,他任性的当做没听到。
父母把准备给他结婚的房子转手卖了,二零零零年的房价是上海楼市飙升前最后的低点,算上这笔钱统统还债后,他仍有近五万元的债务。
漕溪北路人来人往,以太平洋电脑广场、美罗城、六百、太平洋百货、港汇、东方商厦共同构筑起徐家汇商圈,这里是上海另一处名利场。
他想起黎璃在遥远的过去眺望着浦江对岸一幢幢拔地而起的高楼对自己说:“裴尚轩,我们不可避免会和这个城市一样变得冷酷吧?”
当年他有听没有懂,现在却深有感触。城市经济的发展不止改变了生活,还有人的思想。成王败寇,曾经围绕在他身边的人教会了他这句话。
“笨蛋,我就知道你在这。”身旁传来熟悉的声音,他的嘴角浮现一抹笑痕,沉甸甸压在心上的失落忽然就空了。当初说会变得冷酷的人,却是唯一未变得那个。
裴尚轩从衣袋里掏出手机,十个未接电话都来自同一个号码。他笑笑,抬手揉她的短发:“我没事的,请事假不划算。”
黎璃满不在乎咧嘴一笑,手肘朝他胸口顶去,“你今后的人生从这里起步,我怎么放心得下你这个笨蛋?”
他握住她的手,摊开掌心。那道伤疤很长,斜向切过生命线、事业线、爱情线,像是把一生分成了左岸右岸。黎璃从他的眼神中读出了惭愧,不自然地笑言:“万一有天我们失散了,等到白发苍苍脸和身材都变形走样的时候,凭这个伤疤你就能认出我了。”
他没说话,仰望徐家汇上空缓慢移动的广告飞艇,有飞翔的鸟掠过天空。深远的目光投注于黎璃脸上,他的笑容明亮干净。
“我没告诉你,春天我单独去过一次那块湿地,真的看到那一年我最喜欢的一只鸟,它飞回来了。”他摸着她的头发,呢喃道:“所以我一定能认出你,不管你变成什么模样。”
她猛然鼻子发酸,原来他未曾忘却
整整一年,裴尚轩都在拼命赚钱。他白天送快递,晚上在KTV做服务生,每天只睡四个小时。黎璃向公司总务处的负责人推荐了裴尚轩所在的快递公司,他来取了一次快递后,午饭时间她就听到前台接待小姐在热烈讨论“很帅的快递员”,黎璃不动声色闷头吃饭。
他是个英俊的男人,英俊到不容忽视。
黎璃把自己的悲剧归咎于自不量力爱上了一个英俊男子,他们站在一起的画面没有美感,这个认知一度让黎璃挫败,在一九九四年之前是唯一使她却步的理由。后来发生的事情取而代之成为主要矛盾,但骨子里她仍自卑。
外表仍然是现实世界评判人的标准之一,哪怕是把“人不可貌相”这句话倒背如流。
她在很小的时候便已了解,自己这一生都不可能成为美女,连被人夸奖一句“漂亮”的机会都不会有。
二零零一年三月,黎璃收到汪晓峰的结婚请柬。她看着请帖内侧贴着的新人婚纱小照,新郎嘴边显眼的黑痣都透着幸福二字。
毕业后他们各散西东,偶尔会吃一顿饭叙叙旧。试用期刚过两个月,汪晓峰就得到去德国培训的机会,一走便是半年。他约她去酒吧庆祝新千年,另一个理由就是践行,但黎璃因为裴尚轩的缘故推脱了。
他不以为意,回国时仍给她带了一瓶香水作为礼物,据说是在科隆市的香水博物馆买的。琉璃制作的香水瓶五光十色,黎璃爱不释手。汪晓峰见她这么喜欢,得意洋洋笑了。
“它和你很像。”他盯着瓶子说道,“要经过千锤百炼,大家才知道好处。”
黎璃心里微微一动,镇定地翻了个白眼:“千锤百炼,干脆再加一句‘永不磨损’得了。”
他哈哈大笑,手上拿的薯条在番茄酱里胡乱戳着,一边说道:“黎璃,你这丫头真是个怪人,明明看得通透居然还要做死心眼,无聊。”
“有聊无聊,都是我自己的事。”明白汪晓峰在暗示什么,她啐了一口,继而埋怨他把番茄酱弄得一塌糊涂转了话题。
这是他们最近一次见面,没想到仅仅半年他竟然要结婚了。
黎璃没空出席婚礼,提前一周约汪晓峰见面送上礼金。他嘴上说着“不好意思”之类的客套话,收红包的手却一点都不慢,飞快地收进西服内侧口袋。
“瞧你这虚伪的样子。”黎璃揶揄,往他的咖啡里扔了两颗方糖,“甜死你这口是心非的男人。”
汪晓峰笑嘻嘻挑着眉毛喝了一口咖啡,“口是心非总比视而不见好。”自从知晓黎璃的秘密后,他就以揭她伤疤为乐。原先是出于好心,希望某一天能起到当头棒喝的效果,但天长日久的恋慕岂是说放手便能轻易转身的?久而久之,黎璃的单恋和他找不到女朋友的事成为两人互相的玩笑。
黎璃不甘示弱,尽管他马上要告别单身汉生活,她依旧能找到糗他的话:“说起来你这个‘妇女之友’居然找到了老婆,我可真是大吃一惊。”
他收起嬉皮笑脸,指着脸上的黑痣一本正经说明:“因为她是第一个说我这颗痣性感的女人。”
她差点把嘴里的红茶喷出来,这算什么理由。“拜托,要是早几年我这么说了,难不成下礼拜站你旁边的人就是我了?”
他看了她好一会儿,才笑了笑半真半假道:“你不说我也喜欢。”
她不问真伪,问了也改变不了什么。倒是汪晓峰的临别赠言她记在了心上。
他说:“黎璃,不管是谁,总会在一个人眼里独一无二。”
裴尚轩是黎璃眼里独一无二的那个人,漫长的十五年,她只看到了他。
汪晓峰摆结婚喜酒那天,黎璃陪同Paul出席在国际会展中心召开的上海外资企业家座谈会。随着越来越多外企进驻上海,市政府每年都会同企业代表见面恳谈,同时颁发对上海经济发展最有贡献奖项。
黎璃在宴会上意外地遇到了柳千仁,他们几乎是同时看到彼此。她目睹柳千仁勾起漂亮的嘴角挑衅一笑,接着他向身旁诸人微笑颔首说了几句话,之后离开他们朝她走来。
她没有逃开,虽然有一刹那她想立刻回到Paul身边去,就算是听男人谈论汽车也比和他面对面来得有趣,但黎璃最终选择留在原地。他是她最可怕的噩梦,她不能逃。
柳千仁从美国寄回来的照片和信件,黎璃一次都没看过。乍然相逢,她不自觉比较记忆中表情阴郁的男子同眼前的他。
柳千仁以前很瘦,是那种被大学室友戏称为“竹竿”的身材。漂亮的五官,总是讥诮冷笑的表情,加上纤瘦的外形,怎么看怎么阴森。他去了美国几年,身材健壮了很多,把身上那套手工不错的西装穿得异常有型。
他也在看她,柳之贤寄来的照片中黎璃出现的频率并不多,最后一张便是她的毕业照,穿着黑色的学士服,嘴唇抿得死紧,一脸严肃。他对比着离开上海前所见的她,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