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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游历-第1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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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将它们给偷运走(我永远没有办法记住每件家具和它们所在的地方,当然飞濂和伊格努的房间里的家具例外,他们的房间里的家具还附加了和实验室里的墙壁一样强大的防御性魔法阵),所以在它们不起眼的地方都施了个小小的咒。就是那种触发后脸会变成酱紫色,四肢变成兰色的那一种。很有趣不是?!
由于定居在莱德卡德大陆的薇薇安娜森林这个有‘妖兽胜地’之称的地带,所以没有结界什么的其实也没有什么,反正还没有什么妖兽有那个胆子敢骚扰我,但是没有脑子的白痴人类就不敢保证了,这就使得设立个结界就不得不为之了!
以居所为中心半径为1公里的结界,在圆周的五等分处用石头制作了五个头朝外伏地而坐的貔貅,每个貔貅的背部都刻下了具有永久性质的水系的高级魔法阵。这样五个貔貅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水系结界,而且由于离水系灵兽的居所不远的缘故,使得结界无形中受到了灵兽的保护。为了让自己获得宁静,我更是不惜血本的在每个貔貅的额前镶入一块高级别的幻魔晶,来掩饰结界的存在。
结界里,我将原先结界里的所有植物全部移植到了结界外,在结界内种上了从各地各族收集来的各种树木花草和药材。在水系结界的保护和作用下,每一种植物都生长得很好,每个季节你都会嗅到花香,看到绿叶。在我长期的收集之下,只要是你能够说出名来的植物,在这里你都可以找得到。你没有听说过的奇花异草,也可以在这里见到。这就是我的花园被各族称之为奇迹的——‘卡维西娅(创世女神)的礼物’。
至于我的宝贝飞濂,已经可以幻化成人的他,无论是外表还是实际心理,都还是个4岁的小男孩,还是个格外喜爱淘气调皮的小男孩。喜欢与植物打交道的他大部分的时候都在‘卡维西娅的礼物’里消磨时间,除去和我外出串门子的外,他还特别喜欢恶整薇薇安娜森林里的妖兽们,弄得整个薇薇安娜森林鸡飞狗走的。遇到了他,那些冒险者真不知道应该说是‘福星高找’,还是‘灾星降世’。不过,那个时候就是森林里妖兽们的狂欢了。
平日里被折磨得苦不堪言的他们,看到那些除了骚扰得他们不得安宁,还以猎杀他们同伴为乐的冒险者被疯狂的折磨得死去活来的,那个高兴呀!整个森林里立刻就闹开了锅。被恶整过的冒险者很少又再卷土重来的,但是没有多久,还会有不怕死的家伙又跑来送死的,于是飞濂就会又有新的恶整对象了,妖兽们的派对就又开始了。简直就没完没了了,被吵得苦不堪言的我无奈之下只好在结界中溶入一个具有隔除噪音的魔法。
为什么要定居在这里呢?!原因其实是很简单的,让我们先从莱德卡德这片大陆的地理现状说起吧!
莱德卡德大陆上的居民不同于其他大陆的情况,憨厚的兽人,优雅的精灵,强悍的矮人,体形庞大的龙才是这个大陆的原住和主要居民。人类,不过是外来移民而已。
不过呢,这些原住居民大多固定的居住在某处,仅有少数的四处游居往来于其他大陆。像以‘美的代言人’而闻名的精灵一族(不是元素精灵,而是身材高佻的那一种)只是深居于芙恬蕾森林里,只有少数不同种族的个别人才被允许进入,而他们自己,除非必要决不会迈出森林半步。兽人则分成几个部落散居在多雷德山脉一带,不过,他们到是很喜欢四处旅游就是了。值得一提的是他们的力气真是大得有些离谱了!可以像蚂蚁一般的可以搬动自身N倍重的东西,很可怕不是?!矮人族同精灵族差不多,深居于锡非罗山区,想见他们也不是件很容易的事情。至于龙族,属于群居动物的它们,住在四面环水的莱丽斯群岛,也有性格怪异的跑到其他大陆定居的现象出现就是了。人类,当然也包括我在内,大多散居在大陆的各处。
选择薇薇安娜森林作为定居点,其实是经过了多重考虑的。薇薇安娜森林背靠水系灵兽珏泱的居所泠洛湖。离精灵族的居住的芙恬蕾森林,骑马的话需要五天的路程。离矮人族的锡非罗山区,用走的也就是六天的路程。离龙族居住的莱丽斯群岛需要走上将近十天半个月。至于离脚成最远的兽人族居住的多雷德山脉则需要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当然,要是使用魔法阵去的话,时间相对而言要短很多。
也就是说,这儿是离各个原住居民族群相对而言最近的地方。如果没有那些不知死活的人类来到这里找麻烦的话(原住族群都是秉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原则生活着的,不喜欢外出找麻烦),可以说薇薇安娜森林简直是个完美的居住地。至于为什么要离原住族群的住地这么近呢?!当然是为了方便日后到各族串门子联络感情提供咯!
人嘛!有了住,自然就要考虑到吃。‘民以食为天’,我的衣食住行虽然一向是由召唤出来的侍仆负责,但是呢,‘巧妇难为无米之炊’。食物,还是要我自己去购买的,所以呢,时不时的到各处去串门子成了必然。带着飞濂和我的那个性格怪异的僵尸伊格努,开始了名为联络感情,实为收购粮食和顺便白吃白喝的串门子大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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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茫森林
更新时间2005…8…5 14:02:00  字数:32

 迷茫森林在我的想象中大概就是这个模样的!
大家喜欢不?!点击察看图片链接:迷茫森林


飞濂
更新时间2005…8…5 14:07:00  字数:44

 这个是飞濂真正的样子;
很漂亮的哦!
不过;好像同我写的有些出入就是了!点击察看图片链接:飞濂


作者与主角的对话答疑(一)
更新时间2005…5…22 20:52:00  字数:1666

 阡雪:大家好!我是本书的作者。(鞠躬!下文简称作者雪。)
纤雪:大家好!我是本书的主角。(鞠躬!下文简称主角雪。)我一直好奇;为什么你的笔名是阡雪还要给你的主角起个和你相似的名字!
作者雪:因为觉得方便呀!
主角雪:哪里方便啦?!(真是个不负责任的家伙!)有看客问起;为什么我这个主角要姓千流呢?!这是个日本的姓氏吗?!还是你是哈日迷?!
作者雪:因为之前有看过月光草的《少年游》;觉得里面的主角千流辰夜这个名字很酷;一直希望有一天自己可以用上这个名字。可是第一次写书的主角就是女孩子;叫这个名字不是很合适;所以只用了姓而已。这个姓应该不是日本的姓氏。虽然我最近沉迷于日剧当中;但是可以保证我的文章里绝对不会出现日本姓氏的。(你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抗日人士;我哪里敢写个日本人来自找麻烦。)
主角雪:有看客怀疑你要抄袭南方玫瑰的《亡灵圣魔导》中的情节。举例说明:同样是从森林里出来的;同样是刚出森林就遇到了不该管的麻烦。暂时就只找到这些;其他的等我找到了再说。这个你要怎么回答。(你要是不给我个合理的答案我就吵得你晚上不能睡觉!)
作者雪:因为森林里比较好练习嘛!至于后面你说的那个麻烦;的确是有相似的地方;可是不也没有成为同伴嘛!(不就有不同点了吗?!)至于同伴;也没有出现什么精灵一类的高级货吗?!一般的冒险队伍里面有剑士、盗贼什么的也是很正常的;而且你的那个冒险团队也就那么几个人而已。不一样的啦!(因为我是南方玫瑰的忠实书迷;要是有那么一点点相似的地方也是可以理解的嘛!)
主角雪:你写的那个格理特·;莱蒙德是什么意思?!
作者雪:没什么意思呀!
主角雪:真的没有别的什么意思?!那";后来才发觉当时我的行为是多么的幼稚,不禁感叹我还真不是一般的无聊,居然想出了这么一个以为既伤害到他的自尊有给他留下一个记号的破主意,让我以后在他的面前总是被他嘲笑";这断话是什么意思?!还";以后";!!!!!!!!!!!!!!!!!!!难道我以后还会常常见到他不成?!
作者雪:以后的事谁知道!
主角雪:你就知道!听说你已经把第一部;第二部;第三部;第四部的框架给构思好了!
作者雪:你听谁在那里乱说!不要听信谣言!(一定是那天同ST那个家伙讨论细节的时候被这个死丫头给听到了。反正只要我咬定青山不放松;她也拿我没有办法。)
主角雪:我不要什么男主角!
作者雪:知道了!真是罗嗦!(有给美男在身边养眼有什么不好?!真是呆!)
主角雪:不要老是沉迷于漫画;动画;日剧;还有游戏里;多写些文赶快更新!
作者雪:我哪里有沉迷在那些东西里?!ST借我的<;仙剑奇侠传>;都没有装上来完;你在哪里乱说些什么?!况且;写文这种事情是需要灵感的。不知道就不要乱说话!
主角雪:你写的文里面怎么有这么多的乱七八糟的感想?!尤其是关于岚麟的那一段感想。你怎么可以这么写?!
作者雪:因为那段时间看了一本书;讲到了人类大肆捕杀野生动物;觉得很气愤;可是也很无奈;所以写了那么一段感想。
主角雪:那么你会写有人死掉吗?!
作者雪:人总要死的。
主角雪:为什么你要写蜘蛛那一段?!好恶心的!
作者雪:写那一篇文的前一个晚上在家里玩游戏的时候;看到了一只有巴掌大的蜘蛛。吓死我了!于是写了出来。
主角雪:你写的人物一般都只是出现一次的;对吗?!
作者雪:有的是;有的不是。像刚出森林遇到的那些人;以后还是会遇到的;当时他们的出现只是为了后面故事的发展做铺垫而已。看了看表;时间也不早了;今天的对话就这样吧!各位看客要是有什么疑问;请发表书评;我会在下一次的对话中为你们解答的。那么;大家再见了!(鞠躬)你也回去吧!纤雪。(怎么感觉像是在同自己说话?!真是自作孽不可违呀!)
主角雪:那就再见了!各位!下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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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栏目的存在问题
更新时间2005…7…18 16:27:00  字数:364

 
这是这次投票的结果:
完全有必要 百分比:23。45%  
完全没有必要 百分比:35。85%  
无所谓 百分比:18。6%  
参加只是为了增加积分 百分比:22。1% 
看了结果后;想必大家都发现认为";完全没有必要 ";的人还是占了不少的一部分;但是鉴于";完全有必要 ";+";完全有必要";>;";完全没有要";;故觉得本栏目依旧有存在的必要。在此阡雪感谢大家对<;异世游历>;的支持!谢谢了!
第二期的<;作者答疑>;正在筹备之中;各位看客有什么疑问需要作者回答的;请在留言区留言;问题将会在<;作者答疑>;给予回答。 



作者与主角的对话答疑(二)
更新时间2006…1…27 16:43:00  字数:2342

 本次对话是在一个比较宽敞且明亮,空气还相当之好的克姆莱拉的一个角落里进行的,参与对话的包括了众多的出场人物和我们好吃懒做,不,是很好相处的作者。
作者雪:大家好!在此新年到来之际,我要预祝各位读者狗年:分分秒秒平平安安!昭昭暮暮开开心心!日日夜夜健健康康!岁岁年年潇潇洒洒!
其他出场人物(异口同声):永永远远快快乐乐!时时刻刻风风光光!生生世世顺顺当当!当然还有继续支持我们《异世游历》。
作者雪:接着,我们先来看看之前的几次投票的结果吧!项目名称:鉴于与某书相识之故;提出删改的意愿。得出的结果是:希望重新修改过的占24。68%,不希望删改的占43。26%,还有32。06%的是无意义的投票。下一个项目的名称:关于巴克斯的性别问题。得出的结果是:同意变成女生,同德卡·;格格西蕤有个美好的结果的占27。11%,不变;偶喜欢耽美;偶要YY的占45。27%,当然还有27。61%的表示他们是无意义投票。项目名称:关于第一部分的结局讨论。得出的结果是:以主角的死为完结占17。18%,以主角找到了心爱之人为完结的占33。92%,以主角成为一代名人为完结的占15。86%,还有33。04%表示不知道完结为何物。最后一个项目名称为:关于岚曜与纤雪的感情问题。得出的结果是:67。93%的希望他能同纤雪有个好的结局,15。14%希望他与纤雪的感情以悲剧收尾,当然还有16。93%为无意义的投票。现在,有什么问题的,就可以提出来了。
主角雪:感觉你弄这些投票出来完全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反正你也不会去参考它们。
作者雪:你乱说什么?!我提出投票,就是要看看各位读者的意见呀!当然是需要最终结果做为参考的啦!
主角雪:难道不是吗?!无论是希望删改还是不希望删改,你最后还不是不打算删改了的吗?!而且从一开始,你也就没有删改本文的打算,不是吗?!
作者雪:胡说!你知道什么?!我只是不希望删改罢了!但是要是读者们强烈要求删改的话,我还是会考虑的,但是删改后的内容,我可不感保证就是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每次改文,得出来的都不是一样的内容。况且说了,不希望删改的不是占了大多数吗?!我这也是顺应大家的意见嘛!
巴克斯:OK!那换我提问,纤雪你有问题等会儿再说!作者大人呀!你有没有搞错呀?现在喜欢耽美的人如此的多,你提出这个问题来说,岂不是白问?!我不喜欢男人呀!
作者雪:你的恋情有个好的结局你有什么不满?!同德卡·;格格西蕤由于什么不好的地方吗?!你对他也不是没有感觉的不是吗?!如果他爱你,根本就不会在乎你的性别。我都不担心了,你还有什么好担心的?!你不喜欢男人?!那又怎么样?!什么叫日久生情知道不?!
巴克斯:你这人怎么这样的?!还有没有天理呀?!你怎么都不估计一下别人的感受呀?!作者无良哟!你自己喜欢耽美就算了,为什么还要将我拉下水呀!55555……
德卡·;格格西蕤在一旁劝道:你就节哀顺便吧!谁叫你摊上了这么一个作者呢?!
作者雪:作者和读者们决定的事情哪里轮得到你插嘴的份,给我一边呆去!换下一个人。
岚曜:作者,你好!我很纳闷,我整天都在忙些什么呀?!你为什么老是不让我呆在纤雪的身边呢?!还有,你可不可以少写一些让她受伤的的经历呀?!我心痛呀!你要是心情不好,随便拿一个人来虐我都没有意见,但是,她可是我的女朋友呀!你老是让她受伤还老是让她结交一些永远让我不安心的朋友,是不是看我不顺眼呀?!
作者雪:岚曜,你是一个很有礼貌的人,不,是魔族。我整篇文里最喜欢的就是你这个角色,你知道吗?!你是我最喜欢的各类角色的综合体。可是,我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塑造你这个人物形象,所以,只好通过让你少出场来维持这种状况。我真的很抱歉呀!你心疼纤雪这个没有良心的丫头干什么?!她是你的,是跑不了的事实。还有就是,她可是主角呀!无论我再怎么去虐她,可是我总还是要维持“主角是不灭”的这一事实,所以你不用担心,就她那特殊的体质,想死也不见得是件容易的事情。
尼格拉斯:大家好!我也有好一阵子没有出场了。我想问一声,我们这个队伍要什么时候才能再次在一起呀?!还是你就打算这样一直拖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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