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古色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流星·蝴蝶·剑-第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但就在十几年前,她还一无所有,连一套完整的衣服都没有,只能让一些无赖贪婪的眼睛在她身上裸露的部分搜索。
  那时无论谁只要给她一套衣服,就可以在她身上得到一切。
  现在她却已几乎拥有一切。
  她眼睛越亮的时候,酒意越浓。
  骰子声不停地响,赌注越来越大,脸上的汗也越来越多。
  看着他们的脸,她忽然觉得很可笑,这些平日道貌岸然的男人遇到赌和女人,就变成一群狗,一群猪,一群猪和狗的混种。
  她想吐。
  那边有人在喊:“这次我坐庄,老板娘要不要过来押一注?”
  她过去,随随便便押了张银票。坐庄的人是个镖局的镖主,还开着几家饭庄,平时总喜欢在她面前卖弄他那又粗又壮的身体,和手上那块汉玉戒指,表示他不但有钱,还有人。
  她当然知道他在打她的主意。
  庄家掷出的点子是“十一”,他笑了露出了满嘴饿狗般的黄板牙。
  她随随便便地拈起骰子,一掷,掷了一个“四红”。
  庄家虽然笑得已有点勉强,却还在笑,可是当他看到她押下的银票上写着“五万两整”的时候,他的脸就变得比牙齿更黄更黑了。
  她笑了笑,道:“这是闹着玩的,算不得认真,宋三爷身上若是不方便就学两声狗叫,让大家乐一乐,这次赌的就算是狗叫。”
  为了五万两银子,相信很多人都愿意学狗叫。
  但她已轻轻推开门,悄悄溜了出去,她生怕自己会当场吐出来。
  曙色已临,广大的园林,在曙光中显得更加神秘。
  她沿着小径走,走出了这一片美丽的园林,就到了山脚下的木屋,推开门,就看到了半醉的孟星魂。
  她悄悄走过去,向他伸出了手……
  孟星魂并没有睡着,也没有醉,他只是不愿意太清楚。
  听到脚步声,他张开眼,就看到了她的手。
  无论谁都不能不承认这是双极美丽的手,只不过略嫌太大了些,正显示出这双手的主人那种倔强的性格。
  现在看到这双手的人,绝不会相信这双手曾经在结了霜的地下挖过番薯,在几十尺深的废矿穴下挖过煤。
  她凝视着他,轻轻拿起了他胸膛上的酒樽,道:“你不该喝酒的。”
  她的声音虽温柔,却带着种命令的方式。
  她的确可以命令他。
  “高老大”并不是大哥,是大姐。他的生命就是这双手给他的,在当时说来,那块又冷又硬的馒头实在比世上所有的黄金都珍贵。
  那时正是战乱饥灾最严重的时候,你随时可以在路旁看到饿死的人。饿死人并不奇怪,能活下来才真是怪事。
  没有家,没有父母,什么都没有,一个六岁大的孩子居然活了下去,不仅是怪事,而是奇迹。
  奇迹就是高老大造成的。
  她造了四个奇迹——有四个孩子跟着她,最小的才五岁,而她自己,也不过只是十三岁的孩子罢了。
  为了养活这四个孩子,为了养活她自己,她几乎做过任何事情。
  她偷,她抢,她骗,她甚至出卖过自己。
  她十四岁的时候就被一个屠夫用两斤肥肉换去了童贞,她始终没有忘记那张压在她脸上淌着口水的脸。
  十五年后,她找到那屠夫,将一柄三尺长的刀从他嘴里刺了下去。
  初升的阳光温柔地洒满了窗纸。
  她走过去,拉起窗帘。她不喜欢阳光,因为在阳光下已可看到她眼角的皱纹。
  孟星魂忽然道:“你是来催我的?”
  高大姐笑了笑,道:“你从来用不着我催,也从来没有让我失望。”
  孟星魂道:“但这次……”
  高大姐道:“这次怎么样?”
  孟星魂道:“这次我不去行不行?”
  高大姐猝然转身,盯着他,道:“为什么?你怕孙玉伯?”
  孟星魂没有回答,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如何回答,他得先问自己:“我是不是怕?不是。”
  一个人若连死都不怕,还怕什么!
  那只是一种厌倦,一种已深入骨髓、渗透血液的厌倦,厌倦了杀人,厌倦了流血,厌倦了这种永远见不到阳光的生活。
  这种生活岂非正如妓女一样?
  他前面只有一条路,后面却有条鞭子。过了很久,他才回答道:“我只是不想去。”
  高大姐美丽的笑容忽然凝结成冰,道:“不行,你非去不可。”
  她走得更近了些,又道:“你知道,石群在西北,小何人了京,暂时都回不来。何况,这件事只有你能做,只有你才能对付孙玉伯。”
  孟星魂道:“叶翔呢?”
  高大姐冷笑道:“叶翔?他现在只能抱抱孩子。”
  孟星魂道:“他以前做过的。”
  高大姐道:“以前是以前。”
  她脸色渐渐和缓下来,柔声道:“我已经给过他三次机会,我不能再让他令我失望一次。”
  孟星魂脸上没有表情,一点表情也没有,但他右边的眼角却在不停地跳动,每次他感觉到伤心和愤怒时,就会这样。
  他和石群、小何、叶翔,都是被高大姐养大的孩子。叶翔本是他们中的领袖,他不但年纪最大,也最聪明,最坚强!
  但现在……
  高大姐叹息了一声,忽然在他身旁坐下,躺下,道:“不要跟我争了,我已经累得很……”
  她的手慢慢地伸过去,握着了他的手,缓缓接着道:“我知道你也累得很,但生活就是这样子的,我们要活下去,就不能停下来。”
  活下去?谁能在乎活下去!
  但人生中总有些事是你不能不在乎的。
  孟星魂闭起眼睛,道:“你若一定要我去,我就去。”
  高大姐的手握得更紧,道:“我知道你绝不会令我失望。”
  她的手柔软而温暖。从他六岁开始,这双手就常常握着他的手。她是他的朋友,他的长姐,也是他的母亲。
  但现在,他忽然发觉了这只手带来了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情感。
  他张开眼,瞧着她的手,然后慢慢地从手上向上移动,终于看到了她的面庞,她的眼睛。
  她的眼睛清澈而明亮,但她的脸,却是呆呆痴痴的。阳光已被厚厚的帘子隔在窗外,灯光也已熄灭。
  他忽然觉得她就像是个陌生人,一个陌生而美丽的女人。
  她也在看着他,过了很久,才轻轻叹息,道:“你已经不是个孩子了。”
  他不是,他十三岁的时候已不再是个孩子。
  高大姐道:“我知道你找过很多女人呢!”
  孟星魂道:“很多。”
  高大姐道:“你有没有喜欢过她们?”
  孟星魂道:“没有。”
  高大姐道:“你若不喜欢她们,她们就无法令你满足,一个人若永远不能满足就会觉得厌倦。”
  她笑了笑,笑得那么温柔,那么妩媚,道:“也许,你根本还不懂得女人,还不知道一个女人能给男人多么大的鼓舞。”孟星魂没有说话,他的喉头上下移动。
  他看着她。
  她站了起来,慢慢地站了起来,姿态是那么柔和优美。
  她的手放上衣纽,衣纽解开……
  忽然间,她就已完全赤裸,她的腰还很细,胸还很挺,腿依然修长而结实,皮肤依然像缎子般发光。
  她绝不像是个青春已逝去的女人。
  站在这熹微朦胧的晨光中,她看来依然像是个春天的女神。
  她在看着他。
  忽然间,他觉得一种无法形容的冲动,连咽喉都似已堵塞,在这一瞬间,他已忘却过去,忘却将来,甚至连现在都已忘却了。
  她慢慢地俯向他,声音温柔而遥远,轻轻地道:“你若懂得女人,就不会再厌倦,我要教你懂得……”
  她的呼吸温柔如春风,带着种令人心醉的香甜。
  她也许已醉了,但酒已化作了香甜。
  虽然青春已逝去,但她依然是个不可抗拒的女人。
  孟星魂在秋日已带着寒意的晨风中猛奔,就像是一只中了箭的野兽。
  他奔跑的时候,眼泪突然流落。
  他想,他要,可是他不能接受,无论谁都不知道他想得多么厉害,可是他不能接受。
  他第一次冲动是在十三岁的时候,那时他们还在流浪,有一天睡在别人的谷仓里,是夏天,谷仓里又闷又热,半夜他被热醒,无意中发现她正在角落里用冷水在冲洗。
  月光从谷仓顶上的小窗照下来,照着她赤裸裸的、发着光的胴体,她的手在自己的胸膛上轻揉,咽喉里发出一声声梦呓般的呻吟。
  然后她身子突然痉挛,整个人都似已虚脱。
  就在这时,他觉得自己小腹中像是燃起了一团火,他咬紧牙,闭起眼睛,汗水已湿透了衣服。
  自从那时开始,他每一次冲动的时候,都不由自主会想到她,想到她那只在胸膛上轻揉的手,想到她那痉挛发抖的腿。
  每次事后他都会有种犯罪的感觉,拼命禁止自己去想,他甚至在身上偷偷藏着根针,每次只要一想到,就用针刺自己的腿。
  他年纪越大,腿上的针眼越多,直到他真正有了女人的时候。
  但他只要一闭起眼睛,还是忍不住要将别的女人当作她。
  他永远想不到有一天能真正得到她。
  他的确想,的确要,可是他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
  他从木屋中冲出来的时候,她脸上那种表情就如被人重重掴了一耳光,对一个女人来说,世界上简直没有比这更大的侮辱。
  他也知道她心里的感觉,但却非拒绝不可。
  她永远是他的姐姐,是他的母亲,也是他的朋友。他不能破坏她在他心目中的这种地位,因为这地位永远没有别人能代替。
  林中的树叶已开始凋落。
  他奔人树林,停下,紧紧拥抱着面前的一棵树,用粗糙的树皮摩擦自己的脸,只觉得脸是湿的,却不知是血还是泪?
  阳光已升起,林外的庭园美丽如画。三千里内,再也找不出第二个如此美丽的庭园,同时更不会找到比这里更迷人的地方。
  各种不同的人,从各种不同的地方到这里来,就像是苍蝇见到了肉上的血,就算在这里花光了最后一分银子,也不会觉得冤枉。
  因为这里是“快活林”。
  在这里,你不但可以买得到最醇的酒,最好的女人,还可以买到连你自己都认为永远无法实现的梦想。
  只要你够慷慨,在这里你甚至可以买到别人的命!
  这里绝没有钱买不到的东西,也绝没有不用钱就可以得到的东西,到这里来,就得准备花钱。
  没有人能例外,连孟星魂都不能例外。
  因为这里的主人就是高寄萍高老大。将近二十年艰苦、贫穷的流浪生活,教会了她一件事:“亲生子也不如手边钱”。世上绝没有任何事比钱更重要的。
  没有人能说她不对。因为她从贫穷中得到的教训,比刀割在自己的肉上还痛苦,还要真实。
  小桥旁的屋子里,正有几个人走出来,手捞着身旁少女的腰,一面打着呵欠,一面讨论着方才的战局。
  一场通宵达旦的豪赌,有时甚至比一场白刃相见的生死搏斗更刺激,更令人疲倦。
  孟星魂认得最先走出来的一个人姓秦,是鲁东最大世家的这一代主人,年纪已大得足够做他身旁少女的祖父。
  但他身体还是保养得很好,精力还是很充沛,所以每年秋天,他都要到这里来住一段日子。
  孟星魂忽然想:“要买孙玉伯性命的人并不多,是不是他?”
  要买人性命的代价当然很大,够资格买孙玉伯性命的人并不多,以前孟星魂杀人的时候,从不想知道买主是谁,但这次,他忽然有了好奇心。
  姓秦的这一夜显然颇有所获,笑的声音还很大,可是他的笑声突然间停顿了,因为小桥上正有个人从那边走了过去。
  这人的身材高大,很魁伟,穿着件淡青色的长袍,花白的头发挽了个发髻,手里叮当作响,像是握着两枚铁胆。
  孟星魂看不到他的脸,只能看到秦护花的脸。
  秦护花在武林中的地位并不低,已可与当代任何门派的掌门人分庭抗礼,但他看到了这个人,脸上的神色立刻变得很恭谨,闪身在桥畔躬身行礼。
  这人只点了点头,随意寒喧了两句,就昂然走了过去。
  孟星魂真想过去看看这人是谁,但却不能。
  在这里,他只不过是个永远不能见到天日的幽魂,既没有名,也没有姓,既不能去相识别人,也不能让别人认得他。
  因为高老大认为根本就不能让江湖中知道有他这么样一个人存在。
  他这一生就是为了杀人而活着,也必将为了杀人而死。
  他若想活得长些,就绝不能有情感,绝不能有朋友,也绝不能有自己的生活。
  他的生命根本就不属于自己。
  第二回  枭雄之搏
  孟星魂忽然觉得连这棵树都比他强些,这棵树至少还有它自己的生命,至少还能自己站得很直。
  他推开树,站直,树上突然垂下了一只手,手里有酒一樽。
  一个低沉嘶哑的声音道:“这么早就清醒了,可不是件好事,赶快来喝一杯。”
  孟星魂低着头,接着酒樽。
  他用不着抬头去看,也知道树上的人是谁,就算他听不出这已日渐嘶哑的声音,也可以认得出这只手。
  手很大,大而薄,表示他无论握什么都可以握得很紧,尤其是握剑的时候,任何人都休想将他掌中的剑击落。
  但这只手已有很久很久未曾握剑了。
  他手里的剑已被他自己击落。
  “叶翔杀人……永远不会失手……”
  高老大一直对他很有信心,他自己对自己也有信心,可是现在,他却仿佛连这只酒樽都握不住。
  他手臂上有条很长很深的创口,那是他最后一次去杀人的时候留下来的。
  那人叫杨玉麟,并不能算是个很了不起的人物,叶翔杀过的人,无论哪一个都比他厉害得多。
  高老大要他去杀这个人,只不过是想恢复他的信心,因为他已失败过两次。
  谁知他这次又失败了。
  杨玉麟几乎一刀砍断了他的手。
  从此以后,他没有再去杀过人。从此以后,他没有一天不喝得烂醉如泥。
  酒苦而辣,孟星魂只喝了一口,就不禁皱起了眉。
  叶翔道:“这不是好酒,我知道你喝不惯的,但无论多坏的酒,总比没有酒好。”
  他忽然笑了笑,道:“高老大还肯让我喝这样的酒,已经算很对得起我了,其实像我这样的人,现在只配喝马尿。”
  孟星魂没有说话,他不知道该说什么。
  叶翔已从树上滑了下来,倚着树干,带着微笑,瞧着孟星魂。
  孟星魂却不去瞧他。
  以前见过他的人,谁也想不到他会变得这么厉害。
  他本是个很英俊、很坚强的人,全身都带着劲,带着逼人的锋芒,就好像一把磨得雪亮的刀。
  但现在,刀已生锈,他英俊的脸上的肌肉已渐渐松弛,渐渐下垂,眼睛已变得暗淡无光,肚子开始向外凸出,连声音都变得嘶哑起来。
  接过酒樽,仰首喝下一大口,叶翔忽然叹了一口气道:“现在我们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少,我并不怪你。你就算看不起我,也是应该的,若不是你,我已死在杨玉麟手上。”
  高老大最后一次叫他去杀人的时候,已对他不再信任,所以就要孟星魂在后面跟着去。
  从那一次起,孟星魂就完全取代了他的地位。
  叶翔又笑了笑,道:“其实那次我早就知道你会在后面跟着来的,所以我……”
  孟星魂忽然打断了他的话,道:“那次我根本就不应该去的。”
  叶翔道:“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