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鸳鸯茶 作者:妮娜-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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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认为他们的感情是很完美无暇的,胜过那些结了婚而貌合神离的夫妇。婚姻并不能保障爱情,却把爱情转化为契约,在性质上变得庸俗而商品化。而丽莎认为除了爱情以外,她还需要一个承诺,她认为婚姻是一生的承诺。亨利则不认为如此,他说对未知的未来的任何承诺都是不现实的,而且含很多虚伪的成份,和谎言一样。美国失败率高达百分之五十婚姻并不对任何人许下什么承诺。

他们各执己见,他们的关系逐渐陷入僵局。

在玛丽亚娜的结婚纪念日的聚会后不久,丽莎搬出了亨利的家。 十年的生活使他们彼此相濡以沫,已经成为对方生活中的一部分,他们都怀念往日的温馨和慰籍。在分手后的一段时间里,尤其到了周末,丽莎仍会回亨利家。时间不知不觉流淌过去,似乎一切和以往一样。

亨利仍希望丽莎还会回到自己的身边,他想他们的分手只不过因为丽莎一时赌气。每次丽莎在周末的时候回来,他都暗自希望丽莎回心转意。但是头脑清醒的丽莎已经不再试图改变亨利了,因为她已经尝试了很久,她的自尊不允许她再提这件事。她去见亨利不过为了得到熟悉的慰籍。

一次丽莎出差从加州回西雅图的飞行途中,偶然看到航空公司的飞行杂志上的一则广告:《相见在午餐》——为工作繁忙的白领专业人士提供婚介服务的婚介公司。丽莎第二天就拨通了1…800…免费服务电话。她想:我就是再忙,也要吃饭的。

婚介公司按照丽莎的自身条件,还有她的择偶标准和要求,很快地为她安排了一系列的午餐约会。丽莎抱着试试看的念头,并没抱太大的希望。她开始约会。她见的人中不乏才貌俱佳的男人,他们事业成功,趣味高尚,生活内容丰富健康,但其中不乏婚姻上的失败者。至于那些终身制单身汉,给她的印象不是亨利的再版,就是自命不凡的人。但不论是有前轲之鉴的,还是那些到报税季节就要头痛的高薪单身贵族,他们对女人的热衷不减,但对婚姻就不轻易问津了。

正当丽莎打算放弃在精力和时间上都花费不菲的午餐约会,她见到了比她年轻八岁的脑外科医生埃瑞克。

我相信一见钟情。两人见面时的相视的目光,那种令人心悸的化学反应,相同的情趣和类似的生活经历,令他们一拍即和。埃瑞克年轻英俊,对生活充满了热情。他对丽莎直言,他约会的目的不是为做人生的游戏,那太浪费精力和时间,他要找到一位能携手一生,走完人生旅途的伴侣。





第十五章 爱无忌(1)


丽莎买了房子,她举办个庆祝乔迁之喜的晚会,请了一些朋友。我按照丽莎发来的电子请柬上的提示,找到了丽莎的新家。我怀着极大的好奇心,要来见见这个埃瑞克。

这是幢位于安皇后区在 山坡上带海景的房子。在这个街区的房子家家都有修剪整齐的草坪,草坪上花卉园艺风格独具风格。在一栋维多利亚式的小楼前,街道旁停了一溜车,一阵阵的笑语声从敞开的大门里传出来,我知道找到了地方。我穿过花园,看见屋里聚集了男男女女,他们大多数是陌生的面孔,他们衣着随便但又不乏潇洒。我故意在敞开的大门上敲敲门,有人朝我转过头来,对我招招手说:“嗨!快进来吧。” 然后又继续谈论着他们的话题。音响里播放的摇滚乐为晚会增添了喧闹气氛,我碰着周围人的肩膀和胳膊,“Excuse me!”我们互相道歉,他们立刻礼貌给我让开路,让我继续向里面走。我从客厅到了厨房,我把带来的礼物放在早餐桌上。厨房里也站满了人,三五成群地交谈着。

丽莎阿娜多姿地出现在我的面前,她向我张开双臂,热情地搂住我:“我真高兴你能来,我们有多久没见面了?都有几个‘世纪’了!”

“ 我充分理解你的时间的运作。”我朝她做个鬼脸。

她的金发已剪成时尚的短发,身穿一袭湖蓝色的及膝的小晚装 ,露出健康而富有光泽的肩膀和胳膊,耳垂上戴着两颗熠熠闪烁钻石耳钉,她的目光里透着自信和成熟。

我看着她说:“你变了。”

“我们都长大了。”她的眼睛里流露出经历人生后的睿智。

“时间过得多快!我们相识的时候才二十几岁。”我想起我刚认识她的情形,动了感情。

“是啊,我已经三十五了!”她诡秘地放低了声音,用手捂住了嘴巴。

“你喜欢喝什么?”一位高个子带眼镜的年轻人彬彬有礼地伸出一只手,向我展示桌上客人们带来的各类酒瓶子。

我对餐桌上的各种形状贴着各式商标的酒瓶一脸茫然。

“哦, 让我介绍一下,”丽莎挽着那个男子的胳膊,和他并肩站在一起,“这是艾瑞克——我至关重要的那一半。” 说完以后,她又站到我的身旁,搂着我的肩膀,娇嗔地看着埃瑞克说:“她就是我最好的朋友——锦。”

他绕过桌子高兴地向我伸出右手:“啊,丽莎对我说了很多你们以前的故事,现在终于见到你了!”

我们热情地握手:“幸会!”

他就是丽莎认识不久的男友。他们告诉我他们共同买下了这幢建在山坡上,带一百八十度海景的价值百万的新居。我吃了一惊,他们才认识了三个多月,他们已向对方充满信心地迈出了一大步。

一个中等身材,皮肤略显苍白,戴着眼镜的人站在一旁,微笑着看着我们喜形于色地交谈,等待着机会开口。

艾瑞克注意到他的欲言又止的表情,忙介绍:“噢,让我介绍一下,”他对我说:“这是丹尼斯,English Professor。”然后他看着丹尼斯说:“这是锦,专栏作家,丽莎的好朋友。”

我和他握手,说很高兴认识你之类的客套话。

他说一口悦耳的牛津英语,而且措辞很讲究,就像萧伯纳的名剧《窈窕淑女》里的语言专家希金斯教授,那是当年我学英语时刻意模仿的。来了美国十多年,我英语渐渐变成了入乡随俗的美俚语。

“你从事英国文学研究的课题是什么”我没话找话,我学的是文学,也许我们有点共同语言。在派对上,人们的话题多是无关痛痒的。



第十五章 爱无忌(2)


他的大大的蓝眼睛迷惑地看着我,似乎不明白我说什么。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是我最喜欢的……”我的话题的灵感来自他的迷人的口音。

他点了点头,用不高不低的声音是说:“这部悲剧创作于1602——1608年,是继喜剧和历史剧以后,莎氏创作的第三个阶段,它是人们最常想起的莎士比亚的作品之一,它对人性的表现最强烈,尤其在哈姆雷特意识转变后,他的痛苦演变成无比的仁慈。我们会由他联想到自己。”他观察着我的反映。

“另外,我很抱歉让你失望了,我不是英国文学教授。我来自英国,所以他们叫我English Professor(英国教授) 。我的课题是研究大脑的基因。听起来没有文学那么风雅,是吗?基因学的话题很闷,不如文学那么浪漫。”他自嘲地说着。

我恍然大悟,原来我 误会了,English Professor 是英国教授而不是英文教授。

“大脑基因也很有趣,因为我不懂,所以就更加有趣。”他也因此变得更有趣了。

“你和丽莎怎么认识的?”我问他。

丽莎说:“他是艾瑞克的邻居,但我们都很忙,平时没有来往。前几天埃瑞克搬家,我们把租来的卡车暂停在丹尼斯的停车位上,丹尼斯刚巧下班回来,我们就这样认识了。后来他也动手帮我们搬家,我们就这样成为新朋友。”

“ 我从剑桥来这快一年了,我平时忙于研究和教学,很少有时间,刚认识了艾瑞克,真可惜,他就搬走了。”他的眼里流露出淡淡的阴郁。

丽莎说:“锦是我最好的女朋友,她是位有天赋的作家。”

“你怎么认识锦?”丹尼斯问丽莎。

“噢,那是很久以前了,我还是学生,课余时间打工管理公寓,简是我的房客。后来我们又成为校友。”她说得轻描淡写。“她是极富有天赋和创造力的作家。”她的口气象个经理人向书商推荐我的作品。

丹尼斯默默地看着我,当我的目光与他相遇的时候,他的大大的蓝眼睛里含着一层汪汪的水雾。他的眼神令我不由又看了他一眼。他的样子很年轻,中等个,他的皮肤因长期在室内缺乏阳光而显得白皙细腻,甚至有些苍白,鼻子在面部的比例过长,戴着一幅高度近视眼镜,剪得短短的棕色的头发,穿着一件深绿色印着暗格的棉质衬衫,一条米色的长裤,一双球鞋。他的模样看上去不像教授而像学生。他的蓝眼睛很大,目光在镜片后很散,迷离般的,又带着淡淡的忧郁。

“艺术家都是有天赋的,他们的创作和思维方式与众不同,他们的大脑的创意具有遗传因素。” 研究基因的教授从学术的角度侃侃而谈。

在美国,你只要提笔,就戴上了“作家”的桂冠,至于成功与否,挣不挣钱,那又当别论。艺术家的头衔就更玄而又玄,从事音乐,绘画,写作的专业人才到业余爱好者和街头艺人都被尊称为“艺术家”,他们因工作具有的创意而受到人们的尊敬。有许多富有天赋和灵感的人,由于错过机遇和其它种种原因,他们的才华终生没得到权威的承认和世人的欣赏。

“艺术其实是很主观的,艺术家通过自己的眼睛观察世界,用他的独特的风格表达出来。与此同时,欣赏者也在用自己的目光去理解和欣赏。梵高是当今公认的大师,他的作品在纽约苏士比拍卖行炙手可热,可是当他在世的时候,他从来没卖出过一幅画。作品的商品价值完全因欣赏者的理解和承认而定。我主持的专栏有人看,是因为我的观点得到大多数读者的认同,其实没有什么创新和独到之处。我在谋生。”



第十五章 爱无忌(3)


我的坦率让丹尼斯吃了一惊。

“ 你似乎对现状并不满足。”他断言。“为什么不做一些富于创意的工作?不要埋没自己的天赋,不要浪费时间。”他的口气像个朋友,又像个教授。

“你怎么知道我有天赋?”我反问他,不禁笑起来。

我的笑容传染了他,他的脸上也泛起了笑容。“你自己才说过,作品的价值在于欣赏者的理解和承认,如果有人欣赏,你就有天赋。你的编辑欣赏你,你的读者欣赏你。为何不尝试写一些不同的东西?”他向我建议。

“你的工作有创意吗?”我微微仰起头,看着他。

“上帝是缔造者,我们的工作是发现上帝创造的奇迹,并用以造福人类。”他淡淡地说,脸上带着教徒的虔诚。

我吃了一惊,研究基因的科学家也相信上帝吗?那么他相信达尔文的进化论吗?我感到不可思议。

他继续说:“宇宙间万物的存在都有法则和规律,是谁定立的这些法则和规律?”

我一下答不上来,想了一下说:“那是自然法则和规律。”

“是上帝创造的法则和规律。”

我被他说得有点糊涂。

现在在美国,政治和宗教是餐桌和派对上的热门话题,但是话不投机观点相悖就会引起一场唇枪舌战。

我的母亲解放前就读于天津的教会女校,但是解放后,她变成坚定的无神论者。在我们从安徽搬回北京那一年暑假,我去舅姥爷家玩,看到书架上有一本再版的《圣经》,就借了看了。那年我上小学五年级,《圣经》里的故事我看了两遍,随后我又看了《古代希腊和罗马神话集》,我把它们都当成神化故事一样看了。

“ 你来美国工作有多久了?”我好奇地问。

“一年了。就是去年的这时候,接到了研究室主任的通知,他们对我的研究课题很感兴趣,他们正在研究的课题与我研究的课题有关,他约我来和他们会面。去年,我向美国的多所大学发出了求职申请和我的论文简历,美国的回应如此强烈很令我感到意外。”他的口气变得欣慰,表情也舒展了。“除了基因研究中心以外,我还收到了东岸和加州的几所大学的会面通知。”

“你为什么选择了这里?”我感到很奇怪地问他。

“大学和基因研究中心联手合作,进行课题研究。西岸大学也是所很优秀的大学,这里的教授 获得了诺贝尔奖。除此以外,我还有些个人的原因。”

“那么,你就留在美国吧,看来这里是出研究成果的地方。”我诚心诚意地说。

丹尼斯点头同意我的看法: “美国大学的研究经费很多,来自美国的政府的拨款和慈善团体的捐款。基因研究中心和大学联手合作,研究经费不用担心。我很喜欢在这里工作。”他的口气很满意。

“你从哪里来?”他问我。在美国这是通常人们问我最多的一个问题。

“北京。”我回答,谁都知道北京。

“我去过北京,是在去年的夏天,我已结束了在剑桥的工作,在来美国之前。”他附和着我说。突然他低下头沉默了,似乎一下陷入了对去年夏天的回忆。

“除了北京以外,你还去了哪?”我继续问他,我很在乎他对中国的印象。

“我还去了上海,黄山,广州和香港。一共两个星期。”他的眼神里流露出温情。他问我:“你看过《藏龙卧虎》吗?”

我点点头。

“你当然会看过,所有的人都看过那个电影。你记得那把宝剑掉到深水潭里的镜头吗?”他的眼里闪烁着神秘。



第十五章 爱无忌(4)


我是事而非地点点头,脑子里飞快地闪过“深潭夺剑”的镜头画面。

“在黄山,我就掉进那同一个水潭里。”他停顿了一下,看我的反应。

“真的啊!”我小时候到过黄山,我可知道从悬崖上掉下去的后果。

他点点头,脸上泛起一丝大难不死后的得意。

“我当时拿着像机在拍照,为了拍一个镜头,我向后退了几步,结果一脚踩空,掉到悬崖下的水潭里。等我从水里爬到岸上的时候,周围的游客都轰然大笑起来。我的像机里进了水,幸亏我们带了两个数码相机。”他说到这,摇摇头,自己也笑起来。

“你很幸运,那个水潭救了你的命。”我想象着当时他从半空中坠落悬崖的情景,

他直直地看着我说:“要不然,我今天就不会在这见到你了。”

我看了他一眼,我不由地想到当年查尔斯从雪崖上坠落的情景,后背冒起凉气。我为他感到庆幸。我留意到他迷蒙的眼睛盯住我的嘴唇,我下意识地用餐巾纸擦一下。我又好奇地问他:“你到中国去做学术交流,还是去休闲渡假?”

“啊,我,我去渡假。”他的声音低得几乎让人听不见。他的眼睛避开我的目光。

“你离开北京多久了?”他又问了一遍我已经回答过的问题。

“十年了。”

他的眼神关切地看着我,似乎可怜我独自一人在异乡,他问:“你思念家乡吗?”

如果在以前,有人问我这个问题,我的眼泪会马上流下来,但是现在,我已经刀枪不入了。我摇摇头说:“时间长了,那感情不再是思念,家乡已经根深蒂固地变成了我的一部分。”

“你来上学吗?” 他问我。

我摇摇头说,悬而又玄地说:“是爱情把我带到这儿。”

“啊!多么浪漫。”他感叹着,接着又自嘲:“作家和我们这些做研究工作的呆子多不一样。”

“你想到花园里透透气吗?”他建议我们去花园走一走。

“真香啊。”我跟着他出了大门,站在花园的一棵硕果累累的紫色李树下。

花园里绿茵茵的草坪修剪得平整,花草树木错落有致地栽培在花园里。从花园向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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