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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阿细之恋
我的名字叫阿细。
我知道我知道,说起“阿细”,你会想像到一个广东籍妙龄女子,知识程度并不高,美目皓齿,瓜子口脸,皮肤微棕,黑油油的一根粗辫子,穿香云纹唐装衫裤……
但我不是女人。
我是男人。
我甚至不“细”,我身高六尺零半寸,重一六○磅,网球好手,自由式泳赛常常夺冠军。阿细!
名字的来源是这样的:外祖母是广东人,嫁给上海人。妈妈又嫁上海人,因此外婆觉得家中没啥广东味道,适逢我生下来只得五磅六安土。OK,叫阿细。
家中叫惯,不觉得。“阿细,明天去看电影吗?”
“阿细,暑假去巴黎吗?”
“阿细,怎么还没有正式女朋友?”
但是外头的朋友听见这名字,先是吃惊,后来就笑得昏倒,成为取笑的题材。
到了多伦多,庆幸得很,我用英文名字“约翰”,或是中文名字“瀚”,洋人干脆叫我“赵”,阿细失传了,大转变。
一切都平安无事,直到妹妹来多伦多大学看我。
在食堂陪我吃饭,她不停的叫我阿细,阿细。
──“阿细,取杯咖啡给我。”
“阿细,端张椅子来。”
我跟她说:“我是你的亲大哥,请不要叫我的小名。”
她耸耸肩。
那时有个洋妞坐在旁边,奇怪地问:“你为什么叫你哥哥AHSAI?他明明叫约翰。”
我要阻止妹妹已经来不及,妹妹若无其事地说:“哦,那是他的昵称。”
洋妞兴趣来了,“什么意思?”
“细?小的意思,TINY,MINUTE。”妹妹看着我笑,陕陕眼。
我央求那洋妞,“请别告诉其他的人,求求你。”
洋妞笑,“为什么?我认为太可爱了。”
妹妹问:“你叫什么名字?”
洋妞答:“珍纳。”
妹妹购瞄她,跟我说:“她至少有三十八寸胸。”
我说:“别老土,每个鬼妹都有大胸脯。”
“你看她那身肉,马上想到床。”妹妹挤眉弄眼。
“别这样好不好?”我抗议。
珍纳一点不在乎,笑眯眯地听着我们两兄妹说国语。
“你不喜欢她?”妹妹诧异。
“不。”
“喜欢谁?”
“本系的一个中国女孩子。”
“去追呀,”
“无从下手。”
“什么意思?”
“她假装看不到男人。”
“喜欢女人?”妹妹问。
“肯定不是。”
“性冷感?”
“妹妹……”
她耸耸肩。
那个珍纳显然已经接受了妹妹的勾搭,坐看不走。她问:“你小吗?不小吧?”她笑,“六尺高的男孩子不算小尺码了。”
我觉得世界反了,良家男人惨遭调戏。
所以我喜欢孙明媚。她是纯东方的。
在图书馆见到她,像是见到一尊高贵的佛像。
沉默,宁静,端庄,秀丽。
挺直鼻子,明亮眼睛,唯一现代的是她略翘的嘴唇,使她有种骄傲的感觉。
当她写功课的时候,漆黑的长发垂在一边,习惯性地手摸着下巴。一件淡色上等的凯丝咪毛衣,一条窄脚牛仔袂,一双KICKERS球鞋。
我喜欢她。喜欢她的一切。她的相貌,她的身材,她的举止,她的声音。我告诉自己:赵阿细,你碰上你等待的女神了,她与我心目中的标准完全符合。我甚至爱上了她的双手。没有指甲油、修长,有点倔强,艺术家型,性感的。
我也见过她游泳,她是个好泳手,穿黑色一件头泳衣,你知道,真正游泳的人不会穿比基尼,但她那件泳衣非常漂亮,里在她细长的身裁上,胸脯是完美的半圆型。
那次我趋向前去与她打招呼。
她正用白色的大毛巾擦头发,对我的笑容视若无睹,冷冷瞥我一眼,随即走开。
于是赵阿细发呆地站在池畔,涨红着脸。
老实说,我还没有受过这种待遇。女人喜欢我。
像这珍纳,她就喜欢我。
一日下午敲门进我宿舍,问我要不要喝咖啡,拿了杯咖啡进来坐在我床上,摆出种种“花花公子”杂志模特儿的姿态。我不是不觉得她肉感,但有些男人不喜欢这种飞来艳福,信不信由你。
然后珍纳不耐烦了,她站起来,去把窗帘拉拢,转过头来向我微笑。
我吓得马上过去,把窗帘“沙”的一声再拉开。
她懂得我的宪思,我也懂得她的一意思。
她无可奈何的离开我的房间,到门口时媚声问:“下一次?”
后来有人知道了,都很惋惜。男同学都说,赵某在“为国争光”。
但是孙明媚当我不存在。
她对所有的同学都如此,换句话说,她不喜欢跟人来往,放了学自己开部小车子回家,上课准时坐在讲室,脸上没有什么表情,拒人于千里之外。
她连要好的女朋友都没有。
我把孙明媚的事都告诉妹妹。
妹妹感叹的说:“真聪明,女朋友要来干嘛?她往往是跑去告诉别人你的鼻子是整容的那个人,女朋友!”
我诧异,“做人难道不需要伴?”
“要,要一个好的男朋友,二人世界。”
“孙明媚没有男朋友。”我说。
“你怎么知道?也许她与人同居,也许她男朋友在家里,也许她已经结了婚。”
“我依然觉得她是独身的。”我坚持,“看得出。”
妹妹说:“努力追呀,阿细。”
“我胆子细。”我说:“如果我不喜欢她,那无所谓,追不到拉倒,但现在……”
妹妹度假完毕就回去了,但我那个小名,也传遍全校。珍纳有意无意间表示那是她的“独家报导”,真受不了。
虽然这样,只要在学校里见到孙明媚的踪影,我总是迫在后面的。
网球场、饭堂、同学会、宿舍咖啡吧。
我总是走过去,说声:“嗨。”
有时候她看我一眼,有时候不。我无从打听她的消息,她只与华特教授比较来往密,有时也到华特家晚膳。
因此我设法去相熟华特。
华特教统计学。孙明媚读电脑统计,与我一样。
“聪敏的女孩子。”华特惊叹。
“有男朋友吗?”我渴望知道。
华特马上明白了。他笑,“年轻人,看中了她?你不是第一个呢!”
“我知道。但有没有办法帮我忙?”我补一句,“教授,给我面子,我也是统计学学生。”
华特沉吟半晌,拍拍我肩膀,“好,星期六夜我请她吃饭,你也来。”
我大喜欲狂,差点没昏过去。
星期六。我买了一盒雪茄、一盒巧克力到华特家。我看见明媚,心狂跳,她看见我,只略略点头。一整个晚她很大方沉默,我看看她的侧面正面,她的身型姿态,心中得到最大的满足,但是她那么冷淡,不大肯说话,偶而点点头,就这样。
华特低声说:“小伙子,你要进攻呀!”
“啊,”我叹口气,“她冷如冰霜。”
“溶化她!”教授挤挤眼。
她尽与师母谈些琐事,我真是插不进嘴。
到临走,我跟她说:“明媚,我送你回去。”
她把我从头看到脚,再从脚看上头。我的笑僵住在那里。
她淡淡的说:“我有开车来,不用你送。”
我才知道自己有多笔,我应该事前打电话给她,约她一起来,那么名正言顺的送她走。
可是我相信她也不会接受我陪她进出。我爱的人不爱我。呜呼!
华特说:“赵,你简直像木头!”
我像木头?真想叫他去问问珍纳她们,那不过是因为我尊重孙明媚。
蓄意之安排失效,我只好自己打真军。
在饭堂见到她,我捧着盘子过去与她一道吃,坐在她对面,她看我一眼,不响。
我陪笑,“天气越来越冷了。到这里住上几年,居然也颇为习惯。”
她斯文地吃着猪排,并不回答。
“功课有困难吗?”我问。
她吃完了,把刀叉放下,向我点点头,站起来走开,一言不发。
我目送她走开,一个红头发的女孩走过来坐下,她向我笑,“嗨!阿细。”
气得我。
“你是谁?”
“我?”笑,“我是莉莉安,珍纳的好友,珍纳说你是柳下惠。”
“珍纳是大嘴巴。”我说:“对不起,吃饭时我喜欢独坐。”
莉莉安摇头,笑“啧啧啧。”
我愤怒地离开。
第二天,我又到食堂去碰明媚。追求女孩子,皮要厚。
她在翻笔记,一边喝着牛奶,全神贯注。瞧到她那可爱认真的样子,我心就软了。我终于碰到我的克星,除她以外,我根本不想动其他念头。
我也取一杯牛奶,坐到她对面。
她照例不抬头。
我咳嗽一声。
我问:“什么书?好看吗?”
她缓缓抬起头来,看着我。哗,她的眼睛,清澄如湖水。
我嚅嚅的说:“不吃点东西?三文治?”
她仿佛要开口了,我的心跳加速。
但是忽然之间有一个女声叫:“阿细,阿细!”
珍纳与莉莉安,还有一个金发女郎,三个洋妞一齐向我走过来。
我急,我必须解释,但是明媚冷冷的合上书本,站起来,摆一摆她的黑发,走了。
我一股恶气全出在珍纳身上。
我吼:“叫我作什么?我欠你什么?”
珍纳吃惊。“你怎么了?我们只不过想请你去打网球。”
“你几时不好请?你不见我在与朋友说话?”
莉莉安说:“阿细,你怎么了?”
“别叫我阿细,我不喜欢人家叫我阿细!”
珍纳忽然哭起来。
那金发女郎说:“珍纳,我们走吧。”
我才觉得自己是多么粗暴无礼,我叹口气。
我说:“对不起,珍纳,”我拍拍她的肩膀,“别打网球,大家去喝杯啤酒吧,来,我请客。”
珍纳总算破涕为笑。
瞧,孙明媚完全控制了我的情翻。
金发女郎问:“那是你女朋友?”
我说:“是就好了。”我欲借酒消愁。
金发女郎笑说:“我叫西西莉亚。”
好得很,西西莉亚、珍纳、莉莉安。不读来的全来了,该来的那个却没来。
孙明媚,为什么拒我于千里之外?
同学们知道这事,都笑说:“原来赵只有在外国女人重中吃香,哈哈哈,在自己人前处处碰壁。”
再过几天,快圣诞节,雪落得好大。我在食堂又碰见孙明媚。
她戴着一顶红色绒线帽,非常精神,独自在吃汉堡包,大口大口咬着,神情趣致。我的灵魂完全飞到她身边去。
我苦笑,拿出一个角子,我喃喃地念:“字面便不过去,人像便过去。”
把角子一丢,覆在手中,一打开,原来是人像。再过去试一试运道。
我假装轻松地趋向前去,“嗨!明媚。”
她看着我。
我问:“圣诞节上哪里去?会不会到纽约?抑或上欧洲?有什么打算?”
她一声不发,拿起食物,走到第二张桌子去坐下,继续吃她的汉堡包。
我简直不相信有人会这样的无倩,脸上顿时霓虹灯一般一阵青一阵红一阵白,耳朵火辣辣热起来,巴不得找个地洞钻下去。
呆了半晌,看看她喝完最后一口可乐,头也不回的走了,背影又俊俏又轻快,我又爱又恨,心中像大海起了波浪,眼泪差点没桥下来。
她不爱我?
不不,她甚至不喜欢我。
那一天我实在很闷,约莉莉安与珍纳出去散步。
莉莉安说:“这么冷,如果你一定要人陪你散步,我们这里的芝儿喜欢跑步,芝儿的同房贝贝也喜欢,你到我们的宿舍来,五点,她们会在门口等你。”
我无所谓;反正都是同学。我们大学有七千多个同学。
芝儿与贝贝穿好运动服在接待处等我。
她们长得很好看,你知道,廿岁出头,青春活泼,但是外国女人再美都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世界小姐也不过如此,高鼻子大眼睛小嘴巴,没有灵魂感,不比中国女子,像孙明媚,简直嘴角都孕带诗意。
她们陪我在校园内跑步。有一条窄窄的跑道的雪被铲清,湿濡濡地,春天相信不会远了。
但是如果没有爱情,春天与冬日有什么分别?
啊我在渡日如年。
我们连跑三个圈子,我觉得兴趣索然。
芝儿撑着腰间:“怎么?阿细,没兴趣?”
“你怎么也知道我叫阿细?”我气问。
贝贝耸耸肩,“每个人都知道。”
芝儿看着我笑,“你是不是在恋爱,阿细?心不在焉的,没想到男孩子也这么痴情。”
“是。”我郁郁不乐,“我所爱的人不爱我。”
芝儿说:“阿细,这是很普通的故事,世上不如意之事常八九。我们喜欢你。”
我埋怨,“你们予我麻烦多多。”
“太不公平,阿细,”贝贝笑,“我们岂不是朋友?”
芝儿喷着白气玩,“我知道珍纳喜欢你,阿细。”
贝贝说:“我也喜欢你,阿细,我不会介意与你约会。”
“谢谢。”我不是不感动的。
“但是我们知道你是君子。”贝贝笑说。
我说:“君子要回去了。”
贝贝看天空,“天黑得早。”
我把她们送回女生大楼,迎面而来的正是我朝思暮想,梦寝难忘的意中人孙明媚!我又惊又喜,惊的是这次不知道又该如何遭她白眼,喜的是又获得目睹倩影的机会。
明媚手挽着针线篮子,戴一副连指绒线手套。漆黑的眼睛骨溜溜,朝我身上一转,马上避得我远远,往另外一条路上去了。
我眼睁睁地望看伊人远去,跌脚说:“她真当我是大麻疯!”
贝贝说:“阿细,再见。圣诞我们回家,假期后再见。”
“再见。”我说。
芝儿也说:“再见。”
我取过车子,一路驶回宿舍。
因为雪厚路滑,我把车开得很慢,心想:明天要把车子送到车行去,车服上要缚上铁链才行。
咦,那不是孙明媚?为什么一个人踽踽而行?上哪儿去?这么夜了,又冷。
我把车停下来,响号。
她看见车里是我,脸色大变,马上加紧脚步。
我把车窗放下:“明媚,请上车来,我送你一阵。”
她脚步更快。
“明媚。”我一边叫一边把车子加速。
她几乎在奔跑,忽然脚下一滑,摔了一跤。
我一吓,连忙停下车.下车去扶她。
她挣扎看起来,推开我,沉着声音:“不要动!别碰我!”
把我当作什么洪荒猛兽了。
“明媚。”我说:“为什么拒我于千里之外?”
“我不符合你的要求!请你快上车走,”她铁青着脸,“快走,不然我要叫了!”
我既好气又好笑,“你把我当什么?色狠?色魔?好,一不做二不休,你大声喊吧,反正这条路没有人,你叫破了喉咙也没有用!”我马上做一个狞笑,“哼哼哼!”我扑上去。
谁知道她伸手给我两个巴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