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古色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奸商莫菲菲-第2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要重点培养的一个副手,脾气有点火暴,但对主子绝对忠心耿耿,对朋友讲义气。属于和南宫济一个类型的人。他迅速把孙悟空封为了自己的偶像,时不时腆着脸追问莫菲菲后面的故事情节,却经常被她一句“预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打发得毫无脾气。她和沈天启也是愈发熟悉起来,两个人有说不完的话题,偷偷得意:这下你不好意思对我追债了吧。渐向西行,进入了丘陵地带,山越来越多了。因为要抄近路,他们没有从官道走,省了时间,却苦了自己。果然如沈天启说的一样,遇到的城镇越来越少,有时候中午晚餐都是山中野味。除了前几次吃到只有盐,连油都没有更别说辣椒孜然的野鸡野兔感觉很新鲜之外,过几次就不想吃了,这也叫菜,还不如馒头好吃呢。莫菲菲终于明白他们最初的心理了。在她的强烈要求下,他们只好不时变换食物,力争一天食物不重复,就这样他们轮流着吃过了小鸟、蛇、山鼠、鱼,真是一路杀生一路走,罪过。过了一个多月,他们进入了伏牛山山区。沈天启的神色开始严肃起来,叮嘱他们:“前面的路虽然顺顺当当过来了,但是我们不能调以轻心,伏牛山有很多股土匪山贼,要加强注意。从现在起我和大雪走在前面,莫兄和小林子走中间,小雪和端木走后面。”从他的安排里,莫菲菲揣测他的武功必定不低,才敢一马当前。她走在中间,警惕望着四周,有点期待又有点怕受伤害,他们真的会遇见传说中的土匪吗?神经紧绷了一个白天,连个人影都没见着,就渐渐放松起来。直到晚上,还是没遇到什么危险。点了一堆篝火睡觉,三个懂武功的下属轮流守夜,一夜无事。又走了三天进入山腹,周围都是苍天大树,遮住了炎炎夏日。他们也不用像之前一样起那么早了,只管放马慢慢走。防备的心逐渐松懈下来。就在最意想不到的时候,山贼出现了,攻其不备,这批山贼还不笨。被贼人观察了多久?居然没有一个人发现。从树林子里一下子冲出三十多个身穿褐衣拿着大刀的大汉,为首的是个四十来岁的独眼龙,手一挥,干脆利落地说:“全宰了,一个不留!”连“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这一千古流传的山贼专用台词都很有个性地省略了。容不得莫菲菲胡思乱想,他们开始一拥而上。己方四个懂武功的人迅速围住莫菲菲和小林子,抽出武器乒乒乓乓干起来。沈天启、大雪、小雪拿的是剑,端木拿的是两把小斧头,倒是符合他的脾性。小林子双手抱头抖着问:“少爷,我不会死吧?”“胡说,死什么。”莫菲菲不慌不忙从包袱里拿出她的莫氏迷药——“迷死人不偿命”(包装瓶已经被改装成喷雾形式,大家记得否?),再拿出两颗薄荷糖自己一颗小林子一颗含着,然后高举着迷药像杀虫剂一样朝四周喷去。最先倒下去的是他们这边的人,然后周围的山贼也一个倒了下去。打什么打,浪费力气,这多省事,兵不刃血才是胜利的最高境界。所有人在地上软绵绵看着莫菲菲,沈天启不敢置信她居然连自己人都一起下手,活活晕不瞑目。没办法,刻不容缓嘛,她一点都不内疚。莫菲菲拿出4颗糖,喂到他们嘴里,4个人才逐渐有了力气。还没等莫菲菲反应过来,他们不约而同提起武器,给了山贼们一个痛快,全送他们见阎王去了。莫菲菲望着渐渐汇聚的血水说不出话来,这些人因为自己的缘故而死!她愤怒了:“你们为什么要杀他们,他们分明已经无力还击,几个时辰内不能动弹,我们完全可以从容赶路。”沈天启淡然说:“如果不是我们够强,今天死的就是我们。他们不死,后面路过的人就要死。对敌人的心软就是对自己的残忍,你要牢牢记住。”难道,你的冷漠就是这样练出来的吗?不,我不能接受,我是一个来自21世纪的公民,习惯了法律的束缚和制约,我们没有权力判人死刑,即使他罪大恶极。看着地上一地的尸体,在看几个觉得理所当然的男人,莫菲菲第一次觉得她和这个社会是如此格格不入。视人命如草莽,她永远做不到。不再开口说话,莫菲菲开始与其他人冷战。
第四十五章 谁是云先生
莫菲菲觉得他们不可理喻,他们也觉得莫菲菲不可理喻。之前曾想象遇见山贼的情景,觉得最多不是我们把他们打跑就是他们把我们洗劫一空。现在才知道自己太天真。有时候,只有死亡才能决定胜负。这个道理是在他们又遇到几次山贼之后,莫菲菲才领悟并且接受的。莫菲菲依旧不说话,吃饭的时候由小林子把自己那份端到面前。但是她不再阻止他们杀人,只是用手捂住双眼,他们,也尽量用干脆利落的手段解决,给别人一个痛快。在一个静静的晚上,漫天星空。沈天启幽幽向她说起自己第一次杀人的事:“那一年,我才十岁,随着父亲和一众伙计到南方做生意,不料在半路荒郊被十多个强盗打劫了。商队有二十多个保镖,对付这些贼人自然不在话下。把他们全部活捉之后,父亲就要命令把他们就地全杀了。我年纪还小,天真地乞求父亲放了他们。当时父亲深深看了我一眼,叹了口气,不顾大伙的阻拦,把他们放了。不曾想,一个时辰后那些强盗去而复返,并且带了七八十个同伙。那是一场恶战,护卫保护着父亲和我逃出来,我们去的时候四十人,回的时候只有五人。我知道了父亲当时放人的时候态度这么奇怪,因为他要用血淋淋的教训,给我上一堂活生生的课。我恨自己无用的善良,再懊恼也没用,从此以后,我学会了铁石心肠和一句真言: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莫菲菲震惊了,原来他的成长居然沾满了血腥。或许,成功者的手总要沾血的,自己也应该改变了,不要失去的时候才后悔莫及。有什么办法呢,不是别人死就是自己死,只要是个思想正常的人都会让别人死。想要不死,你只能变得更强,莫菲菲对自己说。从最初的震惊、抗拒到习惯、接受。看着他们杀人,莫菲菲已经会这样想:我们是替天行道,是为了挽救更多的生命。难道,死去的就不是生命?为什么有些该死的人死了而更多该死的人却好好的活着?是因为那个该死的人有让要他命的人死的能力吗?我是不是该死?不管该不该死我都不想死,那么,就让要我命的人去死吧!莫菲菲知道那个善良的少女离她远去了,她再也不会像以前一样。又有谁会像以前一样呢,人总是会变的,否认是因为不敢正视。她不再怄气,在一个适当的时候,自己开口说了话。他们一点都没有诧异,因为他们知道,她迟早会想通。想通了,她就长大了。在现代的时候,所经历的最肮脏的事就是钱权交易,见过的尸体是火葬厂里化过妆的,苍白、平静。要在这个社会立足,观念不得不改变。在几次交战中,他们共杀了近一百人。沈天启的武功居然是意想不到的高,莫菲菲猜大雪小雪加起来都不是他的对手。无论如何莫菲菲死守着心底的最后一道防线,不到万不得已,不能亲手杀人。穿过大山,贼子也少了。做坏事,自然会选择见不得光的地方,脸皮厚的人除外。由此可见那群贼也不是坏得彻底。为什么有人要去做贼?因为没有饭吃,没有衣穿,没有房子住。什么都没有了,杀个人算什么?出来才知道,我朝并不如京城里表现的那么歌舞升平,坐在庙堂之上的人,可会想到?莫菲菲想起那个温和而睿智的男人,他的心里是不是装着天下呢?路边的树越来越少,黄土越来越多。经过五十三天的跋涉,他们终于风尘仆仆到达郓州。郓州是与西吴国接壤的小城,人口近五万。自古这就是西域到达中原的必经之路,来往的客商很多。最初只是一个驿站,有人留下做生意,慢慢形成一个小镇,更多人被吸引到这里,小镇规模扩大,变成一座城市,朝廷也派了官员进行管理。管理也没用,由于太过偏远,官兵很少,城四周都是看不见边际的黄土,又没有城墙,于是经常有马贼骚扰。“当马贼来骚扰的时候反应快的商家、百姓就赶紧关门,在路上躲闪不及的客商就会被洗劫一空,如果不反抗大致不会有性命之忧。他们抢完路上的人就走,也不多逗留,更不会打家劫舍,为啥?因为隔三岔五就要来,把鸡都杀死了哪里来的蛋?马贼走远之后,官兵们才会打开紧闭的衙门,冲出来假装追赶一阵,自然追不到。”以上是莫菲菲他们吃饭时饭馆的店伙计说的。“看几位客官是外地来的吧?得小心。如果听到有夹杂着铃铛的马蹄声,就赶紧躲,那是马贼来了。实在躲不过千万别反抗,当是花钱消灾吧。”他们笑着谢过伙计的好意。吃完饭,沈天启和端木说要去拜访熟人,大家晚上在客栈碰头。于是莫菲菲和小林子、大雪小雪四人准备去城里逛逛。说是城,其实规模与中原的小镇差不多。朝廷法令颁布后,对这里的交易有什么影响呢?莫菲菲要去寻找答案。街上非常热闹,道路两旁是一些小摊子。莫菲菲凑过去慢慢看,粗糙的瓷器、丝织品、一些玛瑙、珍珠首饰,就是这些人撑起了郓州的经济?她皱眉,很多是邻国进来的稀罕物没错,但是这么一点点,根本不成气候。随便问了个小贩:“我想买几百斤茶叶,你这有不?”“客官您不是说笑吗,我们小本生意哪有大量存货,您要多的话,就去榷场,大商贩都在那。”“榷场?怎么走?”“这条路一直走,到了第二个路口左转就看到了。”他们马上兴冲冲(准确说只有莫菲菲一人兴冲冲)朝他指点的地方走去。榷场应该是类似交易市场的东西吧?走了十五分钟,来到一个四周用石头砌成的矮墙圈起的地方,顶棚悬下来两个大字:“榷场。”里面商家和刚看到的果然不是一个级别,货品有用木板车装着,有用大箱子装着。琳琅满目,有瓷器、丝绸、纺织品、茶叶、糖、书画、珊瑚、玛瑙、珍珠、胡椒、香料、琉璃、人参、药材、酒等。看得出来一部分人是中原来的客商,一部分人是外国客商。现在大宗交易全部要在榷场进行,同类物品由官府进行核价,避免了哄抬价格受骗上当的现象。成交后双方都要给管理榷场的机构交一定的交易税。公平、公证、公开。榷场四周也派了大量官兵把守,避免马贼来抢劫。莫菲菲转悠到一个卖葡萄酒的外国商人面前,打算先买两瓶葡萄酒喝喝。整天喝白酒,腻了,想换红酒。那商人鄙视对莫菲菲说:“两瓶,到外面去买。我这里一桶起卖。一桶一千两银子。”嫌我没钱是不是?她示意小林子拿出一千两银票,今个儿老娘就拿红酒洗脚了!那商人果然见钱眼开,口气马上不一样:“您刚才买的是10年份的,我还有20年的,要不要?”(红酒和白酒不一样,不是年代越久就越好,而是要看好年份,本文纯属瞎编请勿较真)“你有50年的我就要,不过,看样子你也没有。”莫菲菲随口开玩笑。没想到那商人却当了真,悄悄对莫菲菲说:“50年份以上我们当然有,不过照例在没进榷场前就全部卖给云先生了,你想喝,找他商量一下或许可以让点给你。”莫菲菲大吃一惊,又转了几圈,装出一个大商人的样子,还让大雪把银票拿出来到处现,所有人都知道了他有钱,不是看着好玩的。但当莫菲菲一提出要的货比他们现在摆出来的多几倍的时候,他们纷纷摇头,说没有那么多货,他愿意花钱的话,可以去找云先生。所有人最好的货在没进榷场前都集中到云先生那里了。云先生是谁?
第四十六章 葡萄酒与扑秋
怀着疑问回到下榻的客栈等待沈天启,他见多识广,或许知道那位神秘的云先生是谁。边陲小城的设施果然落后,莫菲菲嫌恶地盯着看起来怎么也擦不干净的桌子,透过弯曲的裂缝甚至可以瞧见桌底大雪的臭脚!不禁怀念远在京城的如家客栈里用上好花梨木打造的桌椅和身穿统一工作服彬彬有礼的伙计。难怪那么多人削尖了脑袋往大城市里跑,城里的花花世界即使享受不到,远远看着也心旷神怡。花重金买来的那桶葡萄酒被放置在旁边的另一张桌子上。小林子问:“少爷,难道我们要扛着这桶酒回去?”难怪他有一问,他们骑马来,如果也骑马回的话,这桶上百斤重的酒根本无法带走。“当然不,酒买回来自然要喝完才是。”莫菲菲吩咐伙计拿几个玻璃杯来,伙计倒也识得什么是玻璃,却还是抱歉跟她说小店没有,不过门口几个外国人或许有卖。旁边几个人还在雾沙沙什么是玻璃,莫菲菲一时跟他们解释不清,吩咐大雪去外面客商中问问有没有玻璃杯卖,有的话不管多贵都买回来。“为什么要玻璃杯,用普通的酒杯不行么?”小林子不理解了。“葡萄酒重在色、香、味,它的颜色非常耀人,喝的时候最好盛在玻璃杯里,一边喝一边欣赏才是最大的享受。”“不明白……”从来没有见过葡萄酒的人,怎么会明白“葡萄美酒夜光杯”是一副怎样的情形!过了半个时辰大雪才回来,幸不辱命捧着几个玻璃杯。他猛灌了几杯茶水才说话:“问了好多家才找到,最后只剩下六个,我全买了。”几个人的眼光都聚焦在玻璃杯上。小雪好奇敲了敲,玻璃杯发出清脆的声音,“原来玻璃杯就是透明的杯子,世界上居然有这样的杯子。”小林子喃喃自语。莫菲菲叫伙计去把杯子洗净,拿来一个酒勺,盛了五杯出来。鲜红的液体在晶莹剔透的杯子中流转,举起来对着亮光,折射出诱人的光芒。轻轻摇荡,闻一闻,满鼻馨香,含一小口在嘴里翻滚,柔滑、丰满、醇厚、浓郁……美好的感觉袭击着她的味蕾。莫菲菲仿佛又坐在自己现代家里的真皮沙发上,一本书,一杯酒,一盏灯,一个人。久违的熟悉感扑面而来。正要沉醉得不能自拔的时候,旁边传来刹风景的声音。小林子:“这酒好像血哦,少爷你怎么喝得下去。恶心。”莫菲菲差点一口酒喷出来。大雪抱着视死如归的神情小心翼翼抿了一口,下结论:“这酒怎么这么酸,不会是变质了吧?”小雪则用喝白酒的豪爽一口气干完了,抹抹嘴:“有点酸,有点涩,又有点甜,恩,像没成熟的杏子!”说完为自己终于找到一个贴近的形容词兴高采烈。莫菲菲的头上挂满黑线,夏虫不可语冰,跟这群人真没什么好说的。她一个人慢慢品着酒,享受起一种“独孤求败”似的孤寂。小雪突然厉声叱喝:“你是谁,想干什么!”莫菲菲抬头一看,乖乖,帅哥!还是个超级无敌的外国大帅哥!只见他身高1米85左右,金发碧眼,高耸的鼻子,阳刚的下巴,好长、好长、好长的腿,穿着一件看起来已经很久没洗过的长袍,斜挎的布包涨鼓鼓的,不知道放着什么宝贝。莫菲菲盯向他胸前,没有挂着十字架,那说明不是传教士。此刻这个外国人正耸着鼻子凑近放着葡萄酒的木桶使劲嗅呀嗅,眼光还不时垂涎地扫过小林子没动过的那杯酒。一个酒徒。莫菲菲笑起来,下意识脱口而出:“Hi,wouldyouliketohaveadrink(要不要来一杯?)?”那人仿若见到亲人般眼前一亮,一屁股坐到小林子旁边,拿起一个空杯子,连声说:“噢,当然,谢谢~”端的是一口不甚标准的汉语,堪堪可以辨别得出他说的是什么。看来是个中国通,莫菲菲立刻换了汉语和他交谈。小林子不停往旁边挪呀挪,都快掉到凳子下面去了,外国人体味重,古代外国人更重,难怪小林子乍一闻不习惯。那外国人不以为杵,自己给自己盛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