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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不动就叫人去死,难怪没人要。”看她生气,亦阳一脸乐不可支的样子,“不过你放心,万一你孤单到老晚景凄凉,少爷我绝对会看在共事的情分上,好好照顾你。”
她哼了一声,正想还以颜色,刚好武焰在前台用麦克风召集团员总彩排,亦阳神采飞扬的给了她一个飞吻后离开后台,她只好将满肚子的怨恨化为狠狠的一瞪。
笨蛋亦阳,叫她脱鞋子,她脱了鞋子要怎么走路?
大伙到海边玩的时候,她穿着鞋子浸在海水中;去八仙水上乐园,她则是远离游泳池;停车场淹水,她也是踩水而过……粗心鬼!难道共事近一年,他没发现她从来不在人前脱下鞋子?
司两将休息室的门板阖上,卷高裤管,小心翼翼的解下特别订制的矫正鞋。
车祸后遗症,使得她一旦赤脚便会显得不良于行,没人看出她的不对劲,是因为她两只鞋跟高度不一样的鞋子平衡了她的腿长,为了掩饰这个无法改变的事实,她总是穿着盖到鞋跟的长裤,看不到鞋跟就不会有人发现这件事。
她将袜子脱下,又倒出鞋子里的积水,正要将鞋子再次穿上时,亦阳突然闯了进来。
“程司雨,有没有看到我的弹片放到”
她猛然抬起头,想要藏起鞋子却来不及,同时也无法做其他反应,只能任由他看着。
他的目光从那双鞋跟高度不一的鞋子移到她的脸,了然于心的表情让她一阵心慌。
司雨暗骂自己迟钝,门板被推开时,她就该将鞋子踢到椅子下面,干么突然变成一座雕像?
亦阳在她身边蹲了下来,替她调整繁复的鞋扣,“什么时候的事情?”
语气不同于平常的嬉笑怒骂,那个不是在损她就是在损别人的声音,在此时却有着毫不掩饰的怜惜。
她低声回答,“高二。”
“怎么发生的?”
“车祸。”
他替她穿好鞋子,阳刚的五官出现了些微的内疚,“对不起,我一直没发现。”
“不要紧。”她故做轻松,“老实说,我也不希望你们知道。”
“程司雨”
“我说不要紧。”
“不是。”亦阳看着她,一本正经,“我只是想请你帮我买东西,我肚子饿,我要烤布叮”司雨先是一怔,继而笑了。不知道为什么,那样笨拙的安慰让她非常高兴。
共事的第一年,两人老是打打闹闹,但因为这个夏日午后的契机,他们之间有了微妙的变化。
面对亦阳若有似无的体贴,司雨不好意思再对那个号称过目不忘,却又不记得她的人挟怨报复,接下来的三年多,他们相处得十分愉快,亦阳把她当成贴心小妹,什么事都不瞒她,甚且要她帮忙掩护以利与女明星约会。
司雨在人前会开他玩笑,但人后需要花费多少力气才能维持表面的平静,却无人得知了。
***
秋日的阳光将原本白色的房间映得一片金黄,早过了睡眠时间,但亦阳却还躺在床上,不是疲倦,是因为美人在抱。
对他来说,在不用工作的日子里有美女陪伴是人生至乐,何况这个美女是主动投怀送抱,更加证明他的魅力不同凡响,想要不笑都很难,唯一杀风景的是美女的手机频频响起,有点破坏气氛。
躺在他臂弯中的青春少女在接到第七通电话后,终于不甘愿的从床上起身,穿好衣服后,回身给了他一吻。
“给我电话。”
亦阳笑,“我记得的话。”
“你敢不记得?”少女佯怒,“那我就告诉刘哥你拐我上床。”
“第一,我不怕你告诉刘哥;第二,不是我拐你上床,是你硬爬上我的床。”
他拨弄着她的长发,一脸愉快,“身为青春玉女的你都这么主动了,我怎么好让你失望呢?天新。”
少女的全名是蓝天新,与reaL同属一个唱片公司,打着青春玉女的形象出道,人气扶摇直上,声势很是看好,曾跟reaL的主唱武焰传过绯闻,但事实上有暧昧的却是吉他手亦阳。
蓝天新撒娇的说:“你好坏。”
“再坏也没你坏。”亦阳老实不客气的道:“夺命连环Call已经出现了,还不回公司?”
“你不留我?”她一脸期盼。
对蓝天新这样的少女来说,亦阳充满了难言的魅力眼神很深沉,笑容却带些大男孩的天真,把脏话挂在嘴边,却是出身教授家庭的天才儿童,矛盾复杂的气质让许多女星对他趋之若骛,身为同门师妹,蓝天新自然得到了近水楼台的好处。
亦阳摆出一副大惑不解的神情,“留你?不用了吧。”
蓝天新半嗔半怒的说:“你把人家当什么了?”
“我没把你当什么。”
她轻打了他一下,不太懂他那句乍听之下没问题,实际上却大大失礼的话,到底是随口说说还是他真的这么想。
她正想再说些什么,手机却第八次响起,她睹了来电显示一眼,露出职业性的笑容,“我走了。”
他嗯的一声,没有起来的意思,“记得帮我锁门。”
蓝天新离开约莫半小时之后,亦阳才起身到厨房觅食。
很难想像一个住在台北市中、心华厦的人,冰箱除了罐装饮料及鲜奶之外,什么也没有。
为了通告及开会方便,公司替他们在闹区的华厦租了四个单位,又为了让他们有合适的空间专心创作,每个单位都是三房两厅的大格局,除了常态帐单由公司支付外,另有家事助理帮忙打扫家务。
亦阳对家事助理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甚至连备菜都不用,唯一的要求是冰箱一定要有新鲜牛奶。
原因之一是胃不好,但更大的原由是个人饮食习惯。
他的父母是剑桥大学教授,从小是跟着保母长大,那位古板的英籍老太太除了照顾他的生活,也规定三餐的注意事项,尤其早餐更是受到严格的管理,偶尔他会有别的要求汉堡、垃圾食品、稀饭?营养不够。培根蛋?太过油腻。蔬菜沙拉?老太太说那是鸟食。
一直到亦阳十四岁之前,他的早餐都是玉米片加牛奶。
离家后虽然尝试了别种早餐,但是他不愿承认,最习惯的居然还是那两样食物,而且玉米片还非得要家乐氏的东尼玉米片不可。
他最爱吃的食物,就是家乐氏东尼玉米片加冰牛奶。
但是如果让他的歌迷知道,那个在舞台上把吉他飙得出神入化的人,居然喜欢吃这种可笑的东西,他还有脸吗?
他不能忍受歌迷不用崇拜的眼神看他,也不能忍受自己的潇洒形象与儿童食物画上等号。
虽然他不能自己买,也不能交代家事助理买,但他的食物柜中还是会有东尼玉米片,就像现在,柜里塞了满满六大盒,光看就让人觉得感动,那可是他一整天的活力来源呢。
冰箱上面有一张纸条,歪斜如小学生的字迹写着加上冰箱里的草莓一共九百块,记得还我。
知道他爱吃东尼玉米片的人只有一个,字写得这么丑的人也只有一个,他们的亲亲小助理,程司雨。
***
司雨才推开“夏天小树”这间复合餐馆的门,就看到角落有一只狂热挥舞的手,手臂的主人正是她的国中同学美琪。
刚坐下,美琪便很快的伸出手,捏着她下巴研究似的左看右瞧,叹口气后摇摇头,把她弄得莫名其妙。
“你干么那么诡异啊?”
“原本想问你的感情有没有什么发展,不过从你的脸色看来,还是算了。”美琪抚着自己日渐隆起的肚子,一脸同情,“面有菜色,而且还是缺乏爱情的那种菜法。”
司雨趴在桌子上,一阵哀号,“你不要提醒我这个残酷的事实。”
美琪跟她认识已超过十年,两人的感情好到让美琪的老公一度以司雨为头号假想敌。有这样的老友对司雨来说,是幸也是不幸。
幸运的是,有人能分担自己的情绪,适时给予建议;不幸的是,因为太过熟悉,所有的情绪都无所遁形。
就像现在,美琪看着她的脸,笑得十分诡谲,“你不要生气喔,听说亦阳对你照顾有加。”
“那是因为同情我。”
美琪皱起眉,“你还介意自己的脚?”
“我怎么能不介意。”她虽然笑意不减,但语气中难免苦涩,“如果真能云淡风轻,你就不能直接叫我的名字了。”
她奇道:“那我要叫你什么?”
“大师。”
司雨清秀的五官虽然挂着一抹微笑,但在美琪眼中,那样的微笑是揉合了多种复杂思绪的表达方式。
美琪现在想起来,还是觉得很不可思议。
十年,三个阶段。
司雨国中时是个迷糊又乐观的女孩,热中抽奖,迷信命运,这样一个小迷糊却在升高中的暑假后变得多愁善感,常常掉眼泪。她既担心又着急,经过再三询问,才知道她在夏威夷谈了一场无疾而终的短暂恋情,那个凡事不在乎的Sun,重创了司雨的心。
接下来的日子,为了鼓励自己最好的朋友,美琪死命的举办连谊,司雨虽然是儿童体型,但由于五官清秀,颇受男生喜爱。可面对频频邀约,她却恍似入定的老尼姑,完全不为所动。
不管美琪怎么怂恿,她永远都以仿佛被玛莉亚附身般的神圣模样说:“我不想认识别的男生。”
就在大家都以为,司雨会这样以泪眼美少女的形象活下去时,她却出了一场车祸,在医院待了四个多月,出院后个性丕变,喜欢出去走,也不排斥认识新朋友,什么情况之下都笑得出来,发起飙来无人能挡,但却不太掉眼泪了。
美琪知道现在的她外强内弱,于是连忙转移话题,“对了,我今天约你是有事情要告诉你。”
“我怎么感觉不太妙?”
“你的第六感只有在这种时候准。”美琪左看右看后,压低声音说:“我老公不是在印刷厂吗?他跟我说,贰周刊下一期的封面人物是你跟亦阳。”
“我跟亦阳?”真希望自己听错。
“如果你听清楚了就不要再重复我的话。”完全知道她想法的姜琪忍不住好笑,“贰周刊的记者拍到你们半夜一起去便利商店。”
司雨开始挖出记忆,然后喔的一声,“那天我们彩排到半夜,因为肚子饿一起去买饭团吃,应该没什么吧。”
“那张照片应该是他正在跟你说话,可是从某个角度看来,很像在吻你。”美琪看起来一脸想笑,“可是你放心,那张照片很模糊,除非是像我这种认识你超过十年的人,否则是不会被认出来的,你很安全。”
“可是你老公认识我才两年,还不是把我认出来了?”
“那是因为他以前把你当情敌,既然是这样,不要说模糊的照片了,我想就算你化成灰,他也会把你认出来的。”语毕,美琪一脸哀怨,“哪像我,才敷个面膜,他就不知道我是谁了。”
第三章
亦阳是被不间断的门铃声吵醒的。
全世界敢这样按门铃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从小管他管到大的英籍老太太,另外一个就是名义上是武焰的助理,但其实也替他打点一切的程司雨。非一即二的情况下,老太太还在英国,按门铃的人想当然尔只有那家伙。
共事四年,他很了解程司雨,一旦她按了门铃,除非他出来,否则她会按到里面的人精神崩溃为止。
亦阳抓了条毛巾围在腰上,心不甘情不愿的起床开门,将头从门缝中探出去,“程魔鬼,请问有什么事情?”
“为了十一月演唱会的服装,拘提你到公司量身。”
“我的尺寸你们不是都知道。”亦阳实在还想睡,“我这几年的体重没多大变化,身高更不可能改变,那么麻烦做什么?”
“席门设计衣服一定要亲自量身,武焰、莫烈跟靳炜已经跟承霞先走了,所以不要迟到太久。”她走进来,看到他全身赤裸,只在腰部围了一条毛巾,连忙转过头,“快点换衣服。”
“你是在害羞吗?”
“你很无聊耶。”司雨的头垂得更低,脸更红,“你有那么多时间跟我说废话,还不快点准备出门。”
看到发窘的她,他玩心大起的走到她面前,“喂喂喂,跟别人讲话要看人家的脸。”
司雨面对墙壁,“别闹了。”
“我不知道今天要穿什么,进来帮我眩”既然要欺负就欺负到底,他开了卧室的门,鞠了一个九十度的躬,礼貌的张开右手,“里面请。”
“又不是叫你去开记者会,随便穿就好了。”
“你再不帮我选,我就拉掉毛巾自己挑了。”
司雨大叫,“啊,不要不要,我癣我选,你站在原地不准动。”
然后,仿佛是为了不想看到赤裸的他似的,她面对墙壁,以一种诡谲的螃蟹步伐朝房间移动。
见状,亦阳更是乐不可支。
“放心,小程。”当他叫她小程时,通常代表他此时此刻不把她当女人看,“你一没有夏沁雅的脸蛋,二没有她的身材,对女人很挑剔的我是绝对不会对你怎样的。”
因为他没穿衣服,平常这时会还击的司雨这下居然连回头瞪他也不敢,仍一路横着进去他的房间,不一会儿便传来翻衣柜的声音。
亦阳忍不住笑了起来,这家伙也真有意思。
开演唱会时他在后台换衣服,赶通告时则在车上换衣服,认识四年,年年看他半裸体,她居然还会脸红?!
原本他很得意的以为是自己魅力超凡,后来才发现她的脸红是源于不自在,不自在的原因当然是因为不习惯,而不习惯的原因听WMM一些比较老的工作人员说,她以工读生身份进入唱片公司至今七年,不喜欢以交往为前提的联谊,拒绝相亲,没交过男朋友,如果不是有去看Live band的嗜好,生活简直跟尼姑没两样。
生活规律、行为规矩、思想保守,明明有个女性化的名字,但公司大部分的人却叫她“小程”,小陈、小张、小李,通常只有男生才会叫小什么,这个程司雨,也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清秀的五官却被配上男生的绰号。
没男友,没精神寄托,连绰号都像男人
亦阳一边换衣服一边想,如此乏味的人生,突然出现了十全男,不知所措也是正常的。
啊,程司雨,你的生活太无趣了,来暗恋我吧,比起跟普通人相爱,暗恋一个完美的男人会得到的更多……“亦阳,你怎么了?”
他回过神,看到她正睁着一双妙目望着他,“你是不是又在想什么低级的事情?”
“怎么可能。”这种情况抵死不认就对了,“不是有人说,“若是埃及艳后的鼻子塌了一些,世界历史就要改写”,所以,我在想若是中国人能善用指南针,世界强权图现在会怎么分布。”
“真的?”
“我像是会骗人的样子吗?”
她毫不犹豫的点头,“是。”mpanel(1);“你居然这样说本大爷?”
“这位大爷,我们真的要快一点了。”司雨看了看手表,“我们跟席门先生约好四点见面。”
席门“先生”?这么有礼貌,她从来不叫他什么先生。
他突然觉得有些不愉快,“那个席门是做什么的?”
“他是唯一在英国推出自创品牌的华裔服装设计师,这几年他设计的衣服非常受欢迎,所以才请他负责这次巡回的服装。”没有事先准备好席门的资料,是她的疏失,司雨连忙替他临时恶补一番,“席门对颜色与剪裁都有自成一格的概念,虽然现在才三十岁出头,但已经被看好是未来二十年引领服装潮流的设计师,副牌明年也会上架。”
听到她如此称赞那个席什么的,亦阳更不爽,“设计师就设计师,你干么把他讲成凡赛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