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野望-涅磐之凤翔》
作者:晓月听风
第一卷 凤翼初展
楔子
(上)滴……滴……滴……冰冷的仪器,发出冷酷的蜂鸣声,不带一丝情感,回响在死亡般沉寂的病房中。滴……滴……滴……一动不动的小小身影,躺在洁白的病床上,除了象征着生命仍在挣扎的仪器不停显示,感觉不到任何生存的气息。滴……滴……滴……“汪太太,您要节哀……令千金的病,实在是……”“我可怜的孩子啊!从出生到现在,就没有好好享受过一天快乐的生活……老天爷!你怎么能如此残忍?!”“汪太太,泡泡儿综合症是很难治愈的,腺苷脱氨酶缺乏症①更是疑难之最。而令千金先天就有这种病,比照当今世界上这种病百分之八十的死亡率,她能够活到现在,已经非常不容易了!我想,一定是你们千方百计延续她的生命的努力、不离不弃抚养她长大的爱感动了上帝,才让她成功长到了十四岁。比起别人来,你们一家多出了十四年的相处时间,应该高兴的。我们全体治疗医生都觉得这是个奇迹呢!”“是啊,玉颜,该知足了……原本医生说小幸活不过半年,她却一直存活下来,这十四年,是我们‘偷’来的啊!”“可是……可是……她是那么乖巧、那么聪明的孩子啊!为什么……”“……或许,就是因为太聪明了吧?IQ300的孩子,什么东西对她来说学起来都是轻而易举,如果能够正常成长……世上不会有完美的东西的,上帝给了她最优秀的头脑,就要用她的生命来作交换。”“不!我不要小幸当什么天才!我只要她平平安安地活着!”“玉颜,玉颜你冷静点儿!”“汪太太,说句不该说的话,令千金如果就这么走了,也未尝不是解脱啊!”“……”“……是啊,玉颜!自从小幸生下来,就只能在无菌病房里面生活,为了给她治病,我们什么方法都想过了,什么治疗都尝试过了!但结果呢?一次次的手术,重金寻找合适的骨髓移植,不但没有治好她的病,反而引起了其他的并发症。有时候我看着小幸,真的……真的为她心痛!她……她好辛苦……”滴……滴……滴……爸爸、妈妈、罗斯神父、托里医生……为什么他们那么吵?我要死了么?从懂事开始,我就住在这白色的病房里,看着严格消毒的书,吃着严格消毒的饭,用着每隔一个小时就要消毒一次的电脑……我的世界就是这个病房,连爸爸妈妈也只能在重重消毒以后才能抱抱我!滴……滴……滴……可是,我不甘心!我不甘心这样的生活!我知道我的体质很差,得了泡泡儿综合症的小孩活不过几个月,也无法在正常的生活中成长,或许一生都无法离开这间白色的病房,但我还是向往外面的世界!爸爸妈妈以为,可以用蕴含了无穷信息的网络满足我对世界的渴望,可我对外边的世界知道得越多,就越渴望能够亲手去触摸它,让双脚踩在草地上,让自然的清风将我包围……滴滴……滴滴……滴滴……我知道自己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超级头脑,可如果要我在活力和头脑中选择,我宁愿选择前者。尽管几乎所有的东西我都一看就会,却没办法帮助自己走出病房一步!没有人知道我的痛苦和怨恨,就算通晓了世界上所有的知识,又有什么用?!滴滴……滴滴……滴滴……好想!好想变成一只小鸟,从窗户中飞出去,飞上澄澈的蓝天!即使会有风雨,即使可能迷失航向永远回不到故乡,只要能自由地翱翔,我愿意放弃一切!滴滴滴……滴滴滴……滴滴滴……是梦么?天哪!我飞起来了!我真的飞起来了!!看,那辽阔的天空,无忧无虑的白云。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满满充斥了我的胸腔,几乎就要爆炸的痛快!摆脱了所有的束缚,我尽情飞翔!有些冷、有些凛冽的风低声嘶吼着,刮过我的脸颊,带着一丝丝刺疼,不但一点也无法令我恐惧,反而刺激着我的神经,这,不是梦!我想高呼,我想狂笑,我想大声地歌唱!飞起来了!我真的飞起来了!!滴滴滴……滴滴滴……滴滴滴……“小幸——不——”再见,妈妈,爸爸,我要去寻找自由了!我渴望已久的,真正的——自由!!滴——=========================================================①泡泡儿综合征(Bubblebabysyndrome)是一种致命的先天性免疫缺陷症,死亡率高达80%。腺苷脱氨酶缺乏症(ADA)则是其中最为复杂的一种。通常患病婴儿出生后,必须全天生活在无菌病房里,而且最多几个月后就会夭折。这是因为患儿体内缺乏腺苷脱氨酶,导致T淋巴细胞因代谢产物的累积而死亡,从而引发严重的复合免疫缺陷症(SCID)。(下)“醒了!醒了!”“快!快拿姜汤来!!”“孩子他妈,衣服呢?干净的衣服呢?”一堆人杂乱无章地围拢在地上一个小小的范围内,在他们的不远处,一个深不见底的池塘泛着幽幽之光。唐老实一双老眼中含着泪花,凝视着地上一动不动的小女孩,他的命根子啊!他中年得女,老妻在生产的时候难产而亡了,只留下这么一个宝贝女儿,平日里疼惜得不行。谁知就一转眼的功夫,顽皮的小女儿竟然就这么跌进了池塘,乡亲们虽然竭尽全力把她救了上来,却差点没了呼吸。好在,一番混乱之后,终于将她救醒了来,否则让他的下半辈子,可怎么办哪!“嗯……”微不可闻的呻吟声自然没能逃脱竖尖了耳朵的唐老实的听觉,心肝宝贝的眼皮轻轻掀动了一下,扯动着他的心也跟着一阵抽搐。“快快快!快把人抬到屋里去!换上干净衣服!”四周围拢的人们相当谅解差点失去女儿的唐老实,知道他目前的状态不可能拿主意也无法做出任何有意义的行动,便自动自发组织着,处理着本该是孩子的父亲应当做的事情。就在此时,地上女孩的眼睛毫无预警地睁开了。唐老实满腔的激动在对上女孩的双眸时,立刻化为了一滩惊疑——那清澈中带着深沉、喜悦中又有着一丝忧伤的眼神,是谁?
第一章 重生
夕阳西下,躲藏在金黄色的彩霞中,大地铺上了一层花粉似的光辉,在树阴和篱影下面,透着轻淡的蓝色暮霭。隐山村中,家家户户竹篱相依,茅屋重重。参天野树包围着村子,是屏障、也是风景,淙淙的小溪从村口流过,带来无限的生机,溪岸边杨柳依依,不知名的鲜艳野花努力绽放着姿彩,林梢树间,清脆的鸟鸣声此起彼落,伴随着倦鸟归巢的美妙身姿。炊烟袅袅,鸡和鸭漫步在自己门前,老人们倚门而作,疏解着一天的辛劳,丈夫们逗弄着自己的子女,天真的欢笑声荡漾在傍晚的温馨中,妇人们好气又好笑,忙碌着晚饭的同时还不时斥责一两句,就怕男人们不会看管小孩,弄出碴子。唐水笙坐在自家门前,带着淡淡的笑容,观察着这个宁静的小山村。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的心愿居然能有实现的一天,尽管是在另一个时空,以另一个陌生的身份。没有显赫的身份,没有豪门的家世,普通而平凡的人生,然而,她却是健康的!当她体味到这一点,曾经对上天的怨怼全都变成了感激,原来,上天终究是有情的!原本应该死去的灵魂,却附身在异世的唐水笙身上复活,除了惊讶,便是狂喜。虽说对前世的父母有所歉疚,但她并非自愿来此,究竟如何附身的也完全不清楚,再加上终于实现了她梦寐以求的愿望,能够健健康康地生活着,对她来说,已经是无上的幸运,实在很难有太过于悲伤的心情。就当前世尘缘已尽,她与父母的缘分已了吧!“笙儿,水开了!”唐老实的声音在屋里响起,她收回漫游的心思,应了一声,站起身来走进厨房。“爹,我来了。”占据了唐水笙的身体,同时接收的还有她的记忆,这让她很快便适应了身处的异世。不知道真正的唐水笙去了哪里,但一旦拥有了健康的身躯,除非她死,否则说什么也不会让出来了啊!掀开了锅盖,看了看沸腾的水,将早已准备好的菜肴放进水中,蹲下身子,添了一把柴火。这是个没有电、没有石油、没有煤气的世界,据她的评估,生产力跟原来那个世界十一世纪时的水平差不多,不仅如此,不但衣着打扮,连饮食文化、风俗人情也跟那个世纪的中国相差无几,如果不是身处从来没有听说过的朝代,完全没有对得上号的历史人物,她几乎就要以为自己穿越时空来到了十一世纪的中国。“笙儿,明儿个你把最近织的布都整理整理。算算日子,老风头他们也该回来了,咱们也好把这些布都交上去。”“哎,知道了。”老风头是村长的弟弟。隐山村位处大山深处,平日里男耕女职,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虽不富裕,却也并不贫乏。尤其是由于位置偏僻,少有人迹,数百年来天下的战火纷飞都不曾祸害到这里,可算是乱世中少有的安宁之地了!在她了解到这些之后,不禁感叹,这可不就是异世版的桃花源记?不过隐山村又跟传说中的桃花源不同。虽然隐蔽,但村人从不曾断了跟外界的联系,老风头就是隐山村与外界交流的一条途径。他身为村长的弟弟,带了一批村里的青壮劳力,每年一至两次,将村人富余的劳动成果带出大山,到外面的市集中交换回一些村里无法自给自足的东西,或是偶尔的“奢侈品”,加上每次出山时的见闻故事,成为村人无聊枯燥的生活的唯一调解。“爹,吃饭了。”她将做好的汤和菜端上桌,转头又拿出两副碗筷。唐老实垂涎三尺盯着桌上飘出浓郁香味的汤,从未有人能够把汤做得那么好味,也没见水笙放些什么特别的东西啊!怎么每回做出来就会这么好喝呢?原本水笙也不会这些东西,但自从上次溺水被救以后,这丫头有时候总是会冒出一些惊人之举。照她的说法,实在溺水之时,蒙一神秘神灵搭救,不但救回了她的性命,还教了她许多奇奇怪怪的东西。说是奇奇怪怪也不是很对啦!至少在他看来,这些东西都是挺实用的,例如桌上香喷喷的汤。只要女儿平安无恙,再来多少这样的“奇怪”他也不会在意的!他看着水笙还在灶台边忙碌的身影,不由感慨万千。女儿自从上次溺水之后,变得懂事多了!一年来,不但担起了家中所有的家务,而且成熟又懂事,有时候想事情比自己这个爹还通透,模样又长得不坏,这不,早已经引来了不少青年小伙儿的注意了!下个月水笙就十五了,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也该给她找个婆家了!可眼看着女儿到了嫁人的年龄,该高兴的,为啥自己就那么舍不得呢?“笙儿啊,别忙了,先吃了再说吧!”“知道了,爹。你别等我了,先吃吧。”水笙答应着,手上却没停下来,麻利地收拾着厨房,她习惯收拾好了一切再吃饭。“水笙姐姐,今天喝什么汤?”一个小小的身影蹿了进来,一进门就开始大叫大嚷,自动自发窜到了桌旁,爬上板凳探头一望。“排骨汤!太好了,水笙姐姐,我也要!”水笙摇着头,看着不请自来的客人无奈叹笑。这小孩是村长的小儿子,名叫阴骏鲲,今年八岁。一年前刚来到这个世界不久,她就发现这个世界的人虽说饮食习惯与中国人并无二致,却并没有原来的中国那么丰富多彩的菜肴种类。尤其是汤的品种做法,更是乏善可陈。前世虽然从出生开始就住在医院里,可疼爱自己的父母不惜砸下重金聘请了世界各地的顶级厨师,根据医院的营养要求,费尽心思开发出世界各国的美味佳肴,以改善医院的伙食条件,也是对自己无法走出无菌病房的一种补偿。吃惯了顶级菜色的她如何能够适应这边的“陋食”?前世虽然自己没亲手做过菜,但拜网络无所不有的信息所赐,中国菜的做法倒是看过不少,高达300的IQ发挥过目不忘的功能记下来不少,照葫芦画瓢,实验了几次便找着了感觉,做出来还真像那么回事了!只可惜限于食材,好多菜色都无法付诸实践,只有某些汤类,可以找到类似或者替代的调料,真正可以端上餐桌。而小骏鲲,自从无意中尝过了她做的汤之后,便经常不请自来,窜到她家混饭吃。好在她家里只有她跟爹两个人,消耗相对较小,多了一个小孩子吃饭也没什么太大的问题,久而久之,便也习惯了。见怪不怪添上一副碗筷,她笑看着小骏鲲毫不客气开始狼吞虎咽,轻轻拍了拍他的头,说:“慢点儿吃,还有呢,别噎着!”“水笙姐姐,你做的汤真好喝!以后我要天天喝!”唐老实笑了:“小子,你的胃口还真大!不过啊,等你水笙姐姐嫁了人,想喝汤可就没那么容易啦!”大大的眼睛抬起来看着水笙,漆黑的眼珠转了一圈,小小的脸上浮起了笑容:“那就让水笙姐姐嫁给我好了!我不就可以天天喝她做的汤了?”小小年纪,心眼倒是多!水笙忍不住笑开来。
第二章 远归的人
老风头果然回来了!带着村里的青壮年们,带回来漂亮的衣服胭脂,大山里不可能有的水产干货,等等等等,不一而足,喜得村里的人都翻了天!这次老风头出去的时间颇长,算算也快一年了!所以自从水笙来到这个世界,还没见过他们。老风头本名阴胄风,今年四十岁,但可能是过度操劳吧,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苍老得多。墨黑的头发中夹杂着大量银丝,鬓发斑白,颧骨有些突出,眼睛深陷,却炯炯有神,平日里总是眯着,配合着笑嘻嘻的表情,一副老好人模样,只有在偶尔的场合,睁开眼帘时透出一丝狡黠、几分毒辣,提醒着人们这人并不如表面看上去那么好对付。老风头的真面目不是人人都能看到的,比如唐老实之类,就糊里糊涂将他当作了天下第一本事人、善心人,乖乖捧出自己和女儿辛辛苦苦一年积攒下来的东西,换回一些“稀罕”的物什。“唐老哥啊,怎么这次想起要胭脂水粉了?”老风头呵呵笑着,一面调侃着唐老实,一面将城里带来上好的胭脂给了他一盒,“给,这是城里最新出的胭脂,可贵呢!那些贵夫人千金小姐们都用这个,本是要送给我婆娘的,不过既然你要,就便宜换给你了!”“谢谢!谢谢!”唐老实哪里分得出什么好胭脂、坏胭脂?听老风头说得金贵,自然就信了个十足十,傻笑着接过了胭脂盒,说,“以前不要是没必要,可如今水笙也长大了,总要有点女孩子家的用具不是?这不,我就给她换胭脂来了。”“对啊!水笙已经十五岁了吧?去年她及笄的时候我没来得及参加,这算我送她的礼物吧!虽然迟了点,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你可不能嫌弃!”说着,老风头抽出一卷彩布,递给了唐老实。唐老实不禁感激涕零,哪里还会什么嫌弃?假意推辞了一番,就顺水推舟收下了,女儿及笄以后,还没添置过新衣服呢!“咦,话说回来,唐老弟,你家水笙呢?以前我们回来她总是跑第一个,怎么这回不见人影?”唐老实笑着指了指后面说道:“那不,跟骏鲲他们在一起呢!这丫头,及笄之后懂事了不少,不再像以前那样冒冒失失没个女孩样了!”老风头顺着唐老实的手指看过去,年轻人们自然形成了他们的小圈子,跟以前的每次一样,一大堆女孩围住了一个俊帅的男子,男子身边小骏鲲正在兴奋地跳着,水笙就站在他旁边。骏鲲在每次老风头他们回来的时候都特别兴奋,手里拿了一个精美的小木剑又叫又跳。阴骏鹏看着他,一脸欣慰的笑容。他跟骏鲲是亲兄弟,今年已经二十岁了,从十五岁开始就跟着老风头走南闯北,眼界比村里的年轻人们开阔得多,行事举止也进退有度,再加上英俊的容貌,身为村长